法院管辖范围

作者&投稿:宇文顷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
  (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
  (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

要弄清楚法院的管辖范围,首先要弄清楚我国法院分为哪几个等级,以及法院受理的各种案件范围。
1、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

  二、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

  (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

  (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

  三、裁定管辖分为哪几种
  1、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2、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关于指定管辖,应当重点掌握指定管辖所发生的情况以及应由哪个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1)受移送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时,可以报请自己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自己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人民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起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的全部内容,在当事人未委托律师自己提直诉讼时,经常会遇到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情况,通常就是白跑一趟,花了时间事又没办成。所以当事人要明确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才能事半功倍,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此外,法院有地域之分
当事人该在哪家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

  二、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

  (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

  (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

  三、裁定管辖分为哪几种
  1、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2、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关于指定管辖,应当重点掌握指定管辖所发生的情况以及应由哪个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1)受移送人民法院认为自己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时,可以报请自己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自己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人民法院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由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起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是哪些”的全部内容,在当事人未委托律师自己提直诉讼时,经常会遇到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情况,通常就是白跑一趟,花了时间事又没办成。所以当事人要明确各级法院管辖范围才能事半功倍,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1、《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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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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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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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如下: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根据诉讼案件类型不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

法院管辖范围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各级法院的管辖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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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管辖和专属管辖哪个优先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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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管辖范围
台湾高等*台中分院的管辖范围包括台湾的苗栗县、台中市、彰化县以及南投县,总面积约为9,216平方公里,人口大约为500万人。这个*的司法管辖涵盖了这四个地区的地方*,即台湾苗栗地方*、台湾台中地方*、台湾彰化地方*和台湾南投地方*。它的职责主要包括:1、处理对地方*第一审民事和刑事案件判决不服的上诉...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钞鸣开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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钞鸣开塞: 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样是离婚官司或经济合同纠纷的官司,有的由基层法院一审,有的由中级法院一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 (2)地域管辖.如果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那么,地域管辖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划分
钞鸣开塞: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钞鸣开塞: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的规定,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钞鸣开塞: 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的相关规定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钞鸣开塞: 一、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二、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三、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钞鸣开塞: 我国的法院有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明晰各级人民法院分别负责审理的一审案件范围,需要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

武夷山市18326727854: 有关法院管辖范围地市范围不太了解,是否关于地方管辖
钞鸣开塞: 一、哪些案子到法院告状下列刑事案件直接到法院告状: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5、重婚案.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7、虐待案.8、遗弃案.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管辖范围地市范围有以下地区:二、哪些案子到检察院告状下列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告状:1、贪污案.2、刑讯逼供案.3、诬告陷害案.4、破坏选举案.5、非法拘禁案.6、非法管制、搜查案.7、报复陷害案.8、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9、伪证陷害、隐匿罪证案.10、侵犯通信自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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