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

作者&投稿:恭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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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许可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机动车注册登记相关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建邺区13331107191: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如何处罚?
殷邢欣维: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建邺区13331107191: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如何处罚?
殷邢欣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撤销有关证书,可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三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渔业船员证书申请.

建邺区1333110719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了行政许可该怎么处理?
殷邢欣维: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据该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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