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作者&投稿:溥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青岛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各县级市及崂山区、黄岛区的城区和建制镇,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条 青岛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青岛市房产管理局设在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的房产管理处和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各县级市、区房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合理使用和维护城市房屋,并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鉴定第六条 青岛市房产管理局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市鉴定机构)和各县级市、区房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各县级市、区鉴定机构),按规定的权限分工,负责城市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第七条 市鉴定机构负责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五区内下列房屋的安全鉴定:
  (一)属军产、外产、侨产及港、澳、台胞房产的房屋;
  (二)属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风貌保护建筑的房屋;
  (三)三层以上(含三层)或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房屋;
  (四)市鉴定机构认为应由其鉴定的房屋。
  各县级市、崂山区、黄岛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属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房屋,由市鉴定机构负责安全鉴定。各县级市、区鉴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除前二款规定以外房屋的安全鉴定。第八条 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须经青岛市房产管理局资格审查合格,取得鉴定作业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第九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鉴定机构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聘请有关专家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损坏或危及安全的异常迹象时,应及时申请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第十一条 达到下列合作期限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应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一)使用期满六十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含钢结构)房屋;
  (二)使用期满五十年的砖混结构房屋;
  (三)使用期满四十年的砖木结构房屋;
  (四)使用期满三十年的简易结构房屋。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向鉴定机构提交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并同时交验有关证件和资料。第十三条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申请;
  (二)调查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勘查、测试;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制作、发出房屋安全鉴定文书。第十四条 鉴定机构在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后,对一般民用建筑应在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对工业建筑、公用建筑、高层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及风貌保护建筑的鉴定项目,应在六十日作出鉴定结论。其中,对属于特殊危险的房屋,鉴定机构必须立即作出鉴定结论。第十五条 鉴定机构鉴定危险房屋,执行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及风貌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第十六条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须及时发出鉴定文书,并在鉴定文书上提出处理建议;属于非危险房屋的,须在发出的鉴定文书上注明其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房屋安全鉴定文书须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十七条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不能使用,又无修缮价值,但暂时不便拆除,且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整幢房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的安全,促进房屋有效的利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马尾区、郊区建制镇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各种所有制的房屋。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自觉遵守本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第五条 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房屋安全鉴定的规定和办法,检查和督促危险房屋排险解危。
  福州市危险房屋鉴定站(以下简称市鉴定站)是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下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专门办事机构。负责对本市危险房屋进行鉴定和签发危房鉴定文书的工作。第二章 房屋鉴定第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经常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房屋有困难,或发现不安全因素、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危房及危险程度的,应当及时向市鉴定站申请鉴定。
  对拒不申请鉴定的私房所有人或使用人,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可以督促其限期申请鉴定。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申请鉴定时,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租约或其他能证明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第八条 受理房屋纠纷案件的仲裁或审判机关,认为必须对房屋进行危房鉴定时,可以直接委托市鉴定站进行鉴定。第九条 市鉴定站受理申请后,应在五十天内提出鉴定文书。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1、受理申请:申请人携带合法证件,填写危险房屋鉴定申请表,并经单位或居委会盖章后,到市鉴定站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2、鉴定分析:鉴定人员根据危险房屋鉴定申请表,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深入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全面分析论证,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3、签发鉴定文书。第十一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按以下办法分别处理: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排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必须立即拆除的房屋。第十二条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为一年。第十三条 鉴定人员必须经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鉴定作业证书。第十四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市鉴定站可聘请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第十五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应交纳鉴定费用。鉴定费用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第十六条 鉴定危险房屋执行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第十七条 市鉴定站必须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对所鉴定的全部房屋技术资料,均应存档留底,分类长期保存。第三章 危房治理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市鉴定站的处理意见,及时加固、修缮或拆除。不得借故推托或阻挠,并应在鉴定文书发出三个月内,将危房治理情况报告市危险房屋行政主管部门。
  私有危险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拒不治理危房的,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可以责令其限期治理。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不明的,依法代管。第十九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凭鉴定文书给予支持,及时办理,防止延误时间而发生事故。
  1、上级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应优先安排大、中修或更新改造计划,优先安排修缮资金和更新改造资金。
  2、市规划部门和区城建部门应优先审批修缮许可证或建筑许可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第三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第二章 鉴 定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第八条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第十条 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应做到专业技术配套。
  鉴定人员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鉴定作业证书。第十一条 进行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第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第十三条 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第十四条 受理涉及危险房屋纠纷案件的仲裁或审判机关,可指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必要时,亦可直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的要求。第十五条 鉴定危险房屋执行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对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等的鉴定,还应参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第三章 治 理第十六条 房屋所有人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在暴风、雨雪季节,房屋所有人应做好排险解危的扣项准备;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并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第十九条 房屋所有人进行抢险解危需要办理各项手续时,各有关部门应给予支持,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第二十条 治进私有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治 理
第二十条 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第二十一条 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人,应按照国家对异产毗连房屋的有关规定,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拒不承担责任的,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处;当事人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是什么具有有几个等级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鉴定危险房屋执行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86)。对工业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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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倒塌怎么处理责任人
一、租赁房屋顶塌下来如何赔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因有险不查或损破不修造成事故,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房屋倒塌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房屋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

怎样的房子才算危房,政府会怎么处理
财务部会同国家改革委员会、住宅城乡建造部依据改造使命和补助规范,分配下达中心村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省级财务部分会同展开变革、住宅城乡建造部分,在接到中心补助资金文件后30天内,依据辖区危房改造使命分配状况,将中心补助资金和本级政府组织的村庄危房改造资金,拨付到下级财务部分。市、县级财务部分也要...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29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13日经建设部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汪光焘 二00四年七月二十日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删去《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

cd级危房评定标准
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屋安全检查,对评定为危险房屋的,应提出翻修、改造或加固的意见,报请同级*及时安排解危。《...

危房重建有补贴吗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申请;(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

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四)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危险房屋的解危督促和协调工作;(五)依法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六)协助市、区主管部门开展房屋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九条 房屋所有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或者公有房屋管理单位是房屋安全...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 搜狗百科
布良保儿: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进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第三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危房的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布良保儿: 1、危房的鉴定标准应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为准.2、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房子被鉴定为危房怎么办
布良保儿: 1、危房需要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5、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什么样的房屋属于危房
布良保儿: 危房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d级危楼搬迁与补偿
布良保儿: d级危房不是必须拆除.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 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危房流转如何给
布良保儿: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危房需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修缮治理或拆除重建,如何安置要看当地的政策.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危房是要哪里鉴定
布良保儿: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6、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楼房倾斜8公分算危房吗
布良保儿: 仅仅通过楼房倾斜角度是无法判定该房屋是否属于危房的,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3792095379: 租赁房屋顶塌下来应该如何赔
布良保儿: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因有险不查或损破不修造成事故,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房屋倒塌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房屋所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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