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儿媳妇能分得老公公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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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儿媳妇能分得老公公遗产吗~

不能。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但法律同时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丧偶儿媳没有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就没有继承权。

虽然没有赡养公婆的丧偶儿媳对公婆的财产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其与亡夫留有子女,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亡父应该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您好,结果不一定,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遗嘱且未尽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女婿无法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如果公婆和岳父母立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儿媳妇或者女婿,还是能分得财产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有两种途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故本案中如果老公公立有遗嘱,遗嘱无瑕疵并有效,则按照遗嘱约定的内容来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因为儿媳妇并非法定继承人,故无资格参与继承。但是民法典也做了特别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儿媳妇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自然不能视为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法分得老公公遗产。【法条】《民法典》第1129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131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答:不一定
解读:法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基础是:“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所有的”,即房屋是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取得所有权(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你们双方或者一方的名字)。由于你们所争议的房屋产权登记涉及除你们之外的第三人,也就是说该房屋并不是由你们双方完全所有的,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处理该房屋的。因为法院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基础是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所有的,即汽车由你们双方取得所有权。由于你们所争议的汽车行车证上登记的是男方家人的名字,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处理该汽车的。当你们去法院提起所有权确权诉讼的时候因为行车证上是:男方家人的名字,所以在实践中该汽车属于男方家人的个人财产,与你们双方没有关系,你们双方都是不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果你们双方需要解决汽车的归属问题,应该与行车证上登记的人一起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权诉讼,也可以等所有权变更为你们双方或一方所有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你们也可以自己协商解决汽车的归属问题。你们双方对存款有约定的(如:AA制),离婚时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婚前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婚后无论谁获得的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平均分割。
综合建议: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主要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上述凭证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以防被拿走,婚姻案件中经常发生一方当事人的工资卡、手机、个人贵重首饰,甚至是自己父母赠予的有价值财产被另一方夺走的情况。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包括针对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针对对子女抚养监护权的方方面面,例如有遭受家庭暴力,未及时报警并就医,造成了证据的灭失。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离婚的谈判或调解工作。许多婚姻纠纷不一定需要对簿公堂才能解决,通过亲友或律师的介入,在双方中间进行调解,有时也能促成双方和气的解除婚姻关系。一旦条件成熟,立即着手准备起诉的材料,包括确定法院的管辖权,书写民事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大宗财产凭证及诉讼费,同时要提起财产保全的,还应当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的,还应当准备“调查取证申请书”,另外所有的相关证据材料都应当全部备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能分配公公的遗产。作为儿媳妇,本来就没有继承公公的继承权,在儿子去世以后,没有赡养公公她本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老人的财产,还是以老人的遗嘱为主。
如果老人在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应该依照最新的民法典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如果儿女去世了,去世的儿女的配偶(儿媳或者是女婿)对老人尽了赡养的义务,好好的照顾了老人,那么,这个尽了孝的儿媳(或女婿),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权。
而如果儿媳(女婿)在配偶去世后,对于老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对于老人的遗产就没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等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公婆在世时丧偶儿媳没有对其老人进行赡养义务的,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你好!如果儿媳妇没有履行对公公婆婆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不让其继承遗产,当然这个要由公公婆婆来立遗嘱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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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儿媳能否继承公婆财产 基于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原则,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所以公婆的财产儿媳也没有继承权。除非“在儿子去世后,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在法定继承时,丧偶的儿媳、额外列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见《继承法》。丧偶的儿媳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不影响其子女原本就有...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去世了,儿媳不抚养老人,财产怎么分呢, -
缑寒嘉泰: 你好!(1)儿子去世后,如果儿媳对老人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如果儿媳未对老人尽赡养义务,那么儿媳无权继承老人的遗产.(2)老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遗产,指定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老人的配偶、老人的子女、老人的父母一起继承;如果子女已经去世,则有孙子孙女代位子女继承老人的遗产.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去世后儿媳不养老人怎么办 -
缑寒嘉泰: 在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即使生活条件好也不能要求她们赡养. 还有三种救济途径: 1、儿子死时有留遗产吗?有的话没过追诉时效可以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与儿媳、孙子女共同平均分配. 2、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孙子女在祖父母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有赡养义务 3、还可以申请政府的低保.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去世儿媳可不赡养公婆吗? -
缑寒嘉泰: 绵阳一法律人士表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据此,赡养人的范围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所以,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谢女士停止给付公婆赡养费,并不违法.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过世,没有留下子嗣,媳妇不照顾赡养母亲.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
缑寒嘉泰: 儿子过世,媳妇随之和婆婆的亲属关系就不存在了,因此,媳妇是没有照顾婆婆的义务,不照顾婆婆,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媳妇主动照顾婆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分到.不照顾则分不到.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赡养老人可以继承么 -
缑寒嘉泰: 按《继承法》规定,父亲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房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儿子先于老人去世的,其女儿可以代位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建始县15848734627: 法律上儿子死了儿媳妇没有抚养公婆的义务那么她们谁养? -
缑寒嘉泰: 按法律规定,儿媳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如果没有人赡养的话,可以咨询当地村委,让村委介入处理.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已去世儿媳和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缑寒嘉泰: 1、法律上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死后,儿媳不詹养老人,她能分老人的一切财产冯? -
缑寒嘉泰: 儿媳如果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死了媳妇还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
缑寒嘉泰: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其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但是这并不包括儿媳妇.同时,丧偶儿媳妇也不具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儿媳妇确实是可以拒绝赡养老人的,也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任何遗产.

建始县15848734627: 儿子死后儿媳有义务赡养婆婆吗 -
缑寒嘉泰: 1. 按中国道德观来看,儿媳及孙子都要赡养老人.2. 但从法律来看,儿媳妇与你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因为儿子已去世,儿子与儿媳妇的合法夫妻关系已经终止了.3. 按婚姻法规定,儿媳妇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4. 但如果儿媳妇继承了儿子的遗产,就必须在承继遗产的范围内赡养老人,如果去世的儿子有遗产的,老人是可以依法继承.按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继承人.5. 按婚姻法规定,孙子有能力的应当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孙子已经成年工作了,应当赡养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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