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吻老板娘的醉酒男被捅死,老板被判无期徒刑,该同情谁?

作者&投稿:犹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请问故意伤人罪,按照法律是怎么判刑的?~


所谓的恶意伤人,要看犯罪嫌疑人伤人的主观故意是杀人还是伤害,同时还要看造成的危害后果,综合决定判处具体的刑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节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的恶意伤人,要看犯罪嫌疑人伤人的主观故意是杀人还是伤害,同时还要看造成的危害后果,综合决定判处具体的刑罚。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节定罪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起事件确实是一个悲剧,一起普普通通朋友间的酒后纠纷,演变成一场凶案,使得两个家庭陡生变故,要说同情,那是他们各自的父母妻儿,凶手没有值得同情的地方,而死者王某也让人同情不起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时间大约在一年前,黑龙江某地,死者王某喝醉了酒来到某超市,来找超市老板梁某再次喝酒。很显然,王某和梁某及梁某的妻子很熟,不然他也不会来超市找梁某喝酒。

梁某见王某已经喝醉,就没有同意,但王某不乐意了,就缠着老板娘李某来陪自己喝酒,在纠缠的过程中王某趁着酒性强吻了李某。

也许是东北汉子的性格使然,梁某由此心生怒气,自己的娘们被人强吻了那还了得,自己的脸面何在?梁某上楼就拿了一把尖刀放在身上。

王某在梁某的超市中发酒疯,非要李某陪他喝酒,李某借外出洗头意欲躲开王某的纠缠,但是王某却追了上去,继续纠缠李某。

梁某见此情形忍无可忍,怒火中烧。追上和王某厮打一番后一刀将王某捅倒在地,在王某倒地后,梁某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连刺了王某30多刀,后王某经过抢救无效后死亡。

梁某在法庭上辩解自己是正当防卫。

从该案调查的事实看,梁某及李某都认可被害人喝酒喝多了,做出了一个让纯爷们不可接受的恶劣行为,但梁某并没有在当时果断积极采取行动阻止。王某是在超市门口与梁某互撕中而非在其侵犯老板妻子的时候,被梁某捅刺致死。

醉酒者的一系列行为更多的体现是一个极其低俗的恶劣行为,很难被认为具有qiang jian、强制猥亵或暴力伤害的故意,很难被评价为具有正当防卫适用的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持续性的特征。

梁某的行为也没有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因为他在冲突之前准备了刀具,而在王某倒地之后还连捅了王某30多刀,这才是构成王某死亡的主因。

法院根据梁某自首和愿意赔偿等因素,判处了梁某无期徒刑。

当自己和家人受到侵害时,是有权正当防卫的。而像梁某这样准备刀具,将王某捅死,确实有些不应该。正确的做法就是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法律是公正的,判处梁某无期徒刑也很适当。

只是在这一起属于道德范畴的纠纷,报警就可以解决的问题,梁某为了所谓的面子,持刀将王某捅死,让各自的家庭陷入了无限伤痛。梁某和王某都是应该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也应该是家中的顶梁柱,一个死一个无期,两个家庭从此以后都会分崩离析,而梁某和王某的家人的人生轨迹也会因此完全改变,他们才值得同情的人



亲吻老板娘的醉酒男老板被捅死,老板被判无期徒刑,根据这个案件的故事,我觉得最让人同情的是老板,为了保护妻子,杀了人,犯了罪。

每个人在捍卫自己的尊严的时候,都有不同的方式和手段,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许多人采取了极端的手段,最后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所以我们在这种时候,要冷静,想想怎么做才合理合法。

近日,法院审理这个案子,2019年9月19日19点,35岁的王某喝酒后来到一个超市,在超市里面继续喝酒,喝醉了的王某一直骚扰老板梁正的妻子李某,并当着老板的面亲了李某,但是老板看着王某喝醉了,就没有说什么,选择忍让,在王某再次提出要李某陪他喝酒,李某拒绝了,俩个人就开始争吵。梁正担心王某会在家里闹事,梁正就带了把刀上楼去了,他把刀放在兜里,以防万一。

王某继续在超市里面喝酒,他看见老板娘要出门洗头发,就跟了上去,梁正看见了,感觉王某不怀好意,就打电话让妻子回家。王某见老板娘又回来了,就跟着回来超市了。王某又继续让梁正陪他喝酒,但是梁正拒绝了,然后王某就开始骂梁正,俩个人就开发生了争吵,然后俩个人就里开了超市。在当天夜晚的21点5分,梁正和王某开始打架,在打架过程中,梁正把王某压倒在地时,掏出了兜里的刀,给王某捅了30多刀,王某死了。

最后梁正被判故意杀人罪,无期徒刑。当着梁正面,亲他妻子,这个事已经触碰到了梁正的的底线,这种行为的人就该死,但是很多人也替梁正不值,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把人杀了,罪也犯了。



同情老板。因为他本不可以这样的,只需要报警处理就好了,他却对别人痛下杀手。

我觉得该同情老板吧,看到自己的老婆被人性骚扰,自己最后还因为杀了人被判无期。

我觉得应该同情老板。面对妻子三番几次被骚扰,老板一开始只是隐忍,也做到了不与醉汉计较,但醉酒男却得寸进尺,除了骚扰老板娘还辱骂老板,凭谁都会引起怒火,但老板为了这种人搭上自己的性命太不值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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