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遵守国际公约的国家和事迹

作者&投稿:点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不遵守国际公约的国家有哪些?~

美国 任意发动战争

尊敬的总统(总理、主席)阁下:
地球是我们人类的母球,她为万物无私地提供了充足的氧气、适宜的温度、丰富的资源,才使我们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才使我们人类得以幸福地生产、生活、繁衍生息。然而随着科学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人类也对地球母亲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保护地球是全世界共同的任务,每个国家都应尽可能减少对地球的破坏。只有世界各国共同遵守国际性的约定,才有可能实现人类在地球上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贵国却不能很好地能遵守国际公约:随意排放工业“三废”,恣意研制发展核武器,大肆捕杀海鲸,蓄意挑起战争… …如此等等,都是在破坏地球的生存坏境,也是一种严重的人类自杀行为,这一行为已经引起了全人类的公愤。
地球是全人类的家园,每个国家、每个地球村的村民都有责任来保护她。因此我作为一名中国的环保小天使奉劝贵国,要及早迷途知返,尽快加入到保护地球的行列中来。只有顺应民心,顺应时代才能持续发展。古语云: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请贵国不要重蹈希特勒的覆辙。否则,贵国将成为世界人民的公敌!

此致
敬礼

中国环保小天使:***

  遵守国际条约、公约,是每一个国家的责任
  为了维护人类基本的生活秩序,保障人类最基本的道义和尊严,联合国制定了很多公约、条约、议定书。国际公约、条约和国际惯例是国际法的渊源。
  在一些国家,国际条约的效力不仅优先于该国的国内法,甚至优先于该国宪法。比如荷兰宪法规定,“法院无权判断协定是否符合宪法”。根据欧盟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欧盟法与一个成员国的国内法相抵触,欧盟法的规定必须优先。对于欧盟国家来说,其国内宪法的地位和效力都次于欧盟法的规定。
  在中国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但不少普通法律都规定,条约的适用性优先于国内法。如《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中国的外交声明也明确说:在国际上对中国生效的条约具有国内法律效力。一般而言,一个条约要在一个国家生效,需要经过该国签署、国内议会或相关机构批准等程序。但某些国际条约、公约,不待加入就具有约束力。例如反人类罪、战斗罪,无论你是否加入或承认有关国际条约、公约,国际社会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义务。
  签署并遵守的国际条约、公约,是每一个国家的责任。作为联合国创始国之一,中国理应带头签署联合国的公约、条约、议定书,并且予以认真的履行和落实。这是中国政府对中国国民和国际社会的庄严责任,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推脱。
  1,《国际法院规约》
  《国际法院规约》是《联合国宪章》的组成部分,一切联合国会员国都是规约的当然参加国。
  根据该规约,国际法院有权管辖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以及现行条约、规约所规定的一切事件。国际法院的判决,对当事国有当然的法律拘束力。很显然,此种情况下若称引“内政”等理由是荒谬和可笑的。
  2001年,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被逮捕并送交国际法庭接受审判;2010年7月22日,国际法院裁决科索沃独立合法。
  2,国际人权公约
  该公约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等一系列人权领域的公约、协议和议定书。目前中国已经加入了其中的25项,分别是:
  <1>.《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7年签署,2001年批准,同年生效。)
  <2>.《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81年加入,1982年生效。)
  <3>.《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83年批准,同年生效。)
  <4>.《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1983年加入,同年生效。)
  <5>.《反对体育领域种族隔离国际公约》(1987年签署,1988年生效。)
  <6>.《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1990年批准,同年生效。)
  <7>.《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80年加入,同年生效。)
  <8>.《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批准,同年生效。)
  <9>.《〈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2年批准,2003年生效。)
  <10>.《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2002年批准,2003年生效。)
  <11>.《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86年批准,1988年生效。)
  <12>.《就业政策公约》(1997年批准,1998年生效。)
  <13>.《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1982年加入,1982年生效。)
  <14>.《关于难民地位议定书》(1982年加入,同年生效。)
  <15>.《(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1987年批准,1988年生效。)
  <16>.《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声明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17>.《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声明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18>.《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2001年由常驻联合国代表王英凡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
  <19>.《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一批签署的国家之一,2008年生效)
  <20>.《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21>.《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22>.《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23>.《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1956年批准,1957年生效。)
  <24>.《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的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1983年加入,1984年生效。)
  <25>.《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的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1983年加入,1984年生效。)
  中国加入的其它有关人权的公约,还有:
  <1>.1921年《农业工人的集会结社权公约》(1984年承认,并生效)
  <2>.1921年《工业企业中实行每周休息公约》(1984年承认,并生效)
  <3>.1925年《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关于事故赔偿的同等待遇公约》(1984年承认,并生效)
  <4>.1928年《制定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1984年承认,同年生效)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在教育方面:“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在劳动保护方面:“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不分种族、肤色或民族或人种,平等享有在该国境内自由迁徙及居住的权利;有权离去任何国家,连其本国在内,并有权归返其本国;主张及表达自由的权利。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规定:“任何特殊情况,不论为战争状态、战争威胁、国内政局动荡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均不得援引为施行酷刑的理由”;“如有充分理由相信任何人在另一国家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任何缔约国不得将该人驱逐、遣返或引渡至该国”。
  中国虽然在1998年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中国至今没有批准其在国内生效。中国至今没有签署联合国《取缔教育歧视公约》、《反对教育歧视建议》。其实,《取缔教育歧视公约》有着激动人心的规定:“使初级教育免费并成为义务性质;使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使高等教育根据个人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2010年12月23号,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正式生效,中国表示拒绝加入这一公约。
  3,海洋公约
  <1>.1948年《国际海事组织公约》(1973年认可并生效)
  <2>.1949年《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则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1952年认可,1957年生效,保留第十条)
  <3>.1965年《便利国际海上运输公约》(1994年加入,1995年生效)
  <4>.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1980年加入并生效)
  <5>.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85年加入)
  <6>.1973年《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1990年加入并生效)
  <7>.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5年签署,1980年核准)
  <8>.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1980年签署,1985年生效)
  <9>.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签署,1996年生效)
  <10>.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1988年签署,1992年生效,不接受第16条第一款)
  《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规定:任何人如非法并故意“毁坏船舶或对船舶或其货物造成有可能危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损坏”,则构成犯罪。
  2010年12月,日本外相前原诚司曾援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向中国声明权利:“希望中国严格遵守被誉为‘海洋宪法’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国际秩序”,“很多国家是根据该条约来主张主权的”,“一般来说,挑战这些就是挑战国际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目前尚未加入《大陆架公约》。
  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制订和执行或者坚持有效而协调的反腐败政策,这些政策应当促进社会参与,并体现法治、妥善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廉正、透明度和问责制的原则”。
  根据《透明国际》对各国清廉指数的评分,中国2003年得分3.4,排全球第66位,2010年得分3.5,全球排名跌至第78位。
  5,国际反恐公约
  截止2010年,联合国13项关于反恐的国际公约全部在中国获得通过,但不接受其中的某些条款。这些公约分别是:
  <1>.1963年《飞机公约》(1978年加入,1979年生效)
  <2>.1970年《非法劫持公约》(1980年中国加入并生效)
  <3>.1971年《民航公约》(1974年加入,同日生效)
  <4>.1973年《外交代表公约》(1987年加入并生效,不接受第13条1款)
  <5>.1979年《劫持人质公约》(1993年生效)
  <6>.1980年《核材料公约》(1989年生效,声明不受公约第十七条第二款)
  <7>.1988年《机场议定书》(1988年批准)
  <8>.1988年《海事公约》(1991年批准,声明保留第十六条第一款)
  <9>.1988年《固定平台议定书》(1991年批准)
  <10>.1991年《关于在可塑炸药中加添识别剂以便侦测的公约》(同年通过)
  <11>.1997年《制止恐怖主义爆炸事件的国际公约》(2001年批准)
  <12>.1999年《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2006年批准)
  <13>.2005年《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2010年批准)
  目前,各成员国正在就第14项国际条约,即“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草案”进行协商。
  6,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公约
  <1>.1970年《核不扩散条约》(1992加入,同时生效。)
  <2>.1971年《禁止生物武器公约》(1984年加入并生效)
  <3>.1993年《化学武器公约》(1996年批准)
  <4>.1996年《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1996年签署,但尚未正式批准)
  《核不扩散条约》规定:有核国家不得向任何无核国家直接或间接转让核武器或核爆炸装置,不帮助无核国家制造核武器;无核国保证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谋求获取核武器;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把和平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保障之下,并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术合作。根据规定,该条约有效期为25年,其间每5年举行一次会议,审议条约的执行情况。
  1985年,朝鲜加入《核不扩散条约》。1992年5月到1993年2月,朝鲜接受了国际原子能机构6次不定期核检查,但双方对检查的对象和结果意见不一致。1993年2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决定对朝鲜核设施进行强制性“特别检查”后,朝鲜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2月10日,朝鲜正式宣布拥有核武器。
  7,环境公约
  我国签署的联合国重要环境公约有:
  <1>.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1990年加入并生效)
  <2>.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9年加入并生效)
  <3>.1990年《经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91年加入,1992年生效)
  <4>.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签署,1993年批准)
  <5>.1992年《气候变化公约》(1992年签署,1993年批准)
  <6>.1994年《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1994年签署,1997年批准)
  <7>.1997年《京都议定书》(1998年签署,2002年核准)
  <8>.2001年《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年签署,2004年生效)
  《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规定:各国有责任“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各缔约方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预测、防止或尽量减少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并缓解其不利影响。当存在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的威胁时,不应当以科学上没有完全的确定性为理由推迟采取这类措施”。
  上个世纪末叶,著名有利专家黄万里曾经预言:“(长江三峡)造坝截断沙流,使上游洪水抬高,泛滥频繁;下游停止造地,滩涂侵蚀”,他甚至预言,“更多的水中漂游着的悬沙也部分沉积下来,堵塞住重庆港,断绝航道。洪水时抬高水位,壅及上游合川江津一带,淹没较两县更低洼之地,那里人口数十万,可能发生十倍于1983年7月底安康汉水之灾,惨绝人伦”。近些年来,三峡、长江流域、南方气候异常现象频频见诸报端。三峡工程防汛办提供的气象资料也显示:“今年(编者按:指2005年,下同)4月份三峡坝区天气复杂和剧烈变化程度为近50年同期所少见。请看《中国三峡工程报》的报道:‘今年4月三峡坝区气候反常。气温并没随夏季的到来逐渐上升,反而呈下降趋势。4月末平均气温不足12摄氏度,4月中旬周边山区还出了较大范围的降雪,月内有3次降温过程,温差升降剧烈、颠倒错位的现象严重。另外,4月份全月降水量为236.5毫米,破坝区近10年降水量最高纪录,破宜昌地区近118年同期降水量最高纪录’”。据今年相关新闻报道:洞庭湖、鄱阳湖已经因为干旱变身为万亩大草原。
  8,《国际卫生条例》
  《国际卫生条例》于1969年制定,旨在控制传染病在全球蔓延,目前该条例由世界卫生组织管理。该条例要求遵守协议的国家: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严重传播疾病的爆发,如霍乱、黄热病和鼠疫等。2007年6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对条例进行了修订,通报范围已经扩大至任何新发现的传染病及辐射、化学引发的事件。目前条例共拥有193个成员国。中国于1979年6月1日起承认该条例。2007年5月14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说,将于6月15日正式生效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适用于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在内的中国全境。
  2003年,中国爆发大规模SARS疫情,并向全球蔓延。4月3日,中国卫生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任卫生部部长表示: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国、北京工作、旅游是安全的,并称北京当时SARS病例只有12例,死亡3例。他还笑着说,戴不戴口罩都是安全的。一般认为,此番言论误导了国内外民众和政府。北京解放军301医院有一位叫退休医生蒋彦永,他得到了SARS的一些内部数据,知道疫情远比部长大人说的严重。遂向外媒通报SARS疫情,中国SARS疫情终于大白天下,掀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抗击非典运动”。
  9,教育、文化、科学事业公约
  <1>.1886年《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1992年加入并生效,声明享有附件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权利)
  <2>.1945年《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组织法》(1946年签署)
  <3>.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及其《议定书》(1999年批准)
  <4>.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和其它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1984年加入)
  <5>.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0年加入,并生效)
  <6>.1971年《世界版权公约》(1992年加入,声明享有五条之三、四的权利)
  <7>.1971年《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1993年加入)
  <8>.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85年批准,次年生效)
  <9>.1972年《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公约》(1988年加入,随即生效)
  <10>.1989年《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1990.5.1 签署)
  <11>.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4年加入)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规定:“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应受到保护”。
  《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当保护具有其他缔约国公民身份的唱片制作者,防止未经唱片制作者允许而制作复制品和防止此类复制品的进口,只要任何此类制作或进口的目的是为了公开发行;以及防止公开发行此类复制品。”。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各国有责任保护其境内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并使其遗传后代。为此目的,该国应该“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国资源,必要时利用所能获得的国际援助和合作”。所谓文化遗产指的是:文物、建筑群、遗址。
  10,其他公约
  <1>.1907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93年承认,同年生效)
  <2>.1956年《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1984年认可并生效)
  <3>.1976年《东南亚友好条约》(003年十届人大常委会议决定加入,2003.10.8签署并生效)
  <4>.1982年《亚太发展中心章程》(1983.2.18 生效)
  <5>.1986年《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1986签署,1987年核准,不接受第11条第2款)
  <6>.1986年《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1986年签署,1987年核准,不接受第10条2款、第13条2款)
  《东南亚友好条约》规定:“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规定:各国应该“互相进行合作并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合作,以便在发生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时迅速提供援助,以尽量减少其后果并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免受放射性释放的影响”。


12海里的范围是谁规定的
日本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约国之一,该公约规定签约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在此之前,日本采用的是3海里的领海宽度。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各国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但最大宽度不得超过12海里。这一规定确立了沿海国领海宽度的国际标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条,沿海国的...

国际载重线公约我国政府对接受本公约的保留
根据国际载重线公约,适用公约的船舶必须符合附则Ⅱ针对其所在地带和区域的规定。如果船舶停靠在两个地带或区域的港口,应依据其驶入或驶出的方向来确定适用的地带或区域。中国政府在1973年接纳该公约时,声明对公约的附则Ⅱ中关于中国沿海区域划分的第49条和第50条有所保留。具体来说,我国不接受这些条款...

联合国在全中国起到什么作用?
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中国共派出2000余人次的军事人员和民事警察,足迹几乎遍及所有的热点地区。中国签署并严格遵守了大多数国际条约和公约,积极参与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等一系列重大国际军控谈判,认真履行国际军控条约的各项规则。为提高军事透明度,...

美国加入《伯尔尼公约》有无保留条款,具体是哪些?
这些保留条款的存在,确保了美国在加入《伯尔尼公约》后,仍能够根据其国内法和特定需要,对版权作品进行合理的使用和管理。这也反映了国际条约在成员国实施时的某种灵活性。尽管有这些保留条款,但总体上,美国对《伯尔尼公约》的遵守和执行为国际版权保护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持。

四个有名的国际组织
欧盟具有25个成员国的集团优势地位。欧盟与世界大多数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力争在重大国际问题和地区热点问题上有所作为。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欧盟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占居重要地位。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中,欧盟占有两席(英、法)。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都有突出地位。通过...

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对缔约国有效对吗
(2)除非另有协议,双方当事人应视为已默示地同意对他们的合同或合同的订立适用双方当事人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惯例,而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上,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 第十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 (a)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

国际贸易惯例与国际公约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国际贸易惯例不具备强制法律效力,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而适用。国际公约是国家之间签订的条约,对国家、企业和个人有强制约束力。国际公约是指国际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多边条约。公约通常为开放性的,非缔约国可以在公约生效前或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加入。有的公约由专门如集的国际会议...

英拍卖行执意拍卖“圆明园文物” 国家文物局谴责
不过,该文物的真实性尚未得到证实。国家文物局10日的声明称,在得知英国坎特伯雷拍卖行即将于4月11日拍卖疑似中国圆明园流失文物后,该局通过多种渠道与该行进行沟通,要求其遵守国际公约精神与职业道德准则,尊重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与民族情感,终止对上述文物的拍卖和宣传活动。4月9日,坎特伯雷拍卖行明确...

多家国际团体要求东京都禁止象牙交易,为何选在这个时候?
可能你会感觉到非常的疑惑,因为禁止象牙交易,这是国际公约里面规定的,很多国家都遵守了这一次的公约,关闭了国际的市场。可是日本却一直以这些象牙交易都是受到国家严格的管理,并且象牙的来源和偷猎无关等等理由来继续进行这些黑暗的交易,说实话象牙交易的利润固然大,也有很多黑心的商家,正是被利益所...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至今已有多少个成员国
《公约》于1993年1月开放供签署,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为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于1997年5月23日成立。[1]3、截止2015年年底有192个缔约国,1个签署国。公约规定所有缔约国最迟应在2012年4月...

奎屯市19624584268: 不遵守国际公约的国家有哪些?
少萧三七: 美国 任意发动战争 温室气体排放

奎屯市19624584268: 没有签署1997年禁止使用化学武器公约的7个国家是哪些? -
少萧三七: 安哥拉、埃及、朝鲜、索马里,叙利亚;以色列,缅甸

奎屯市19624584268: 近年来,有些国家不顾国际条约的限制,多次进行核试验,请就此发表一下你的看法. -
少萧三七: 1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有核试验的权力;2国际条约有时候只是一张废纸.

奎屯市19624584268: 请问如果签署了国际公约却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
少萧三七: 国际法有约束力,但是没有像国内法那样,其强制力有国家的机关作为强制后盾!如果违背了条约,可以国际法庭起诉,但没有强制实行.承担的就是一些国际责任,但这些责任的承担很多受到国家综合国力的影响.

奎屯市19624584268: 未签署国际公约的国家是否能享受公约规定的待遇 -
少萧三七: 此原则是有例外的,主要表现在战争与武装冲突法中.在1949年中,由于战争法使用情况的特殊性和急迫性,第2条允许非缔约国在接受并援用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与缔约国在武装冲突期间同等地受的约束,而不必须以通过有关程序加入条约为适用条件.

奎屯市19624584268: 哪些国家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成员国 -
少萧三七: 共有159个国家和实体签署了《公约》,但只有137个国家以及欧盟批准了《公约》(截止2002年).美国没有加入公约,但是它承认公约的大部分规则为习惯法.

奎屯市19624584268: 有什么世界性的公约我国是没有加入? -
少萧三七: 国际反地雷公约 1997年——《国际反地雷公约》在加拿大渥太华签订,121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条约主要内容是禁止制造和使用杀伤性地雷.我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另外,美国、俄罗斯都没有加入这个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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