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法律规定

作者&投稿:哀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执行异议之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案外第三人因法院不当的执行行为受到侵害时,依法提起诉讼以排除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其提起的原因通常在于对执行标的存在权属等实体争议。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实体正当性的救济方法。执行行为异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要求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的行为,是对执行程序的不服,以撤销或更正执行行为为目的。执行标的异议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财产部分或全部主张权利,要求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而执行异议之诉是案外人提起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对该异议作出裁定后,案外第三人或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且与原判决、裁定的实体内容无关的,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的诉讼,是以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为前置程序的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一条 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异议;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当送达异议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法律分析】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法律规定主要内容有: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认为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认为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受偿权的;认为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一条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

第一、当事人不同。前者可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由债务人或案外第三人提出。

第二、管辖法院不同。前者由执行法院专属管辖;后者由民事法院(即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第三、异议目的不同。前者是对执行程序不服,以撤销或更正执行行为为目的;后者以排除强制执行为目的。

第四、异议原因不同。前者在于对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方法不服、执行程序违法等事由;后者在于有消灭或妨碍债权人请求的事由或就特定标的物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力。

第五、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原则上不经言词辩论,以裁定形式作出;后者为正常民事审判程序,经过言词辩论程序以判决形式作出。前者为非诉程序(程序救济),后者为诉讼程序(实体程序)。

第六、异议程序不同。前者异议程序为异议--裁定--复议,后者程序为异议--裁定--起诉。

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第三百零五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六条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七条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第三百零八条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第三百零九条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

第三百一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第三百一十一条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准许执行该执行标的;

(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百一十四条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不得对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

对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的,执行异议裁定失效,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

第三百一十五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被驳回需要先复议再起诉
在该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民诉法解释》按照两类申请主体分别规定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 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
案外人执行异议相关法律规定是若是在案件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那执行机构就应该从收到异议之日开始,15日之内进行审,若是理由不成立的裁定就会驳回。一、案外人执行异议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该怎么办呢?
即执行标的物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标的物不能是同一标的物;7、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即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综上所述,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被拒绝,可以提出上诉,但整个程序不能直接...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15天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之诉是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一种执行救济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是15天,超过15天再起诉则不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自收到执行异议裁定到提起诉讼有15天的“起诉期”,这个期限是不可变期限,过了之后就不能再起诉了,起诉后撤诉也不能再起诉了,这其实是执行效率的需要。法律依据...

执行异议之诉开庭审理吗
法律分析:执行异议会导致执行中止,会不会开庭乃至执行终结需要看异议是否成立。收到书面执行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15天怎么办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执行异议之诉收费标准是多少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对无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免交、减交情形的,按非财产案件收取80元案件受理费。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标准计收。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 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 财产案件...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15天怎么处理
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
而执行异议之诉则是在案外人提起执行标的异议,法院对该异议做出裁定后,案外第三人或当事人对该裁定不服且与原判决、裁定的实体内容无关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的诉讼,是以案外人执行标的异议为前置程序的诉讼。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

烟台市18244455382: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於梵严迪: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

烟台市18244455382: 执行异议之诉的受理条件 -
於梵严迪: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

烟台市18244455382: 申请执行人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於梵严迪: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外,还应当 具备下列条件: (1)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2)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3)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

烟台市18244455382: 执行异议之诉属于哪类案件?
於梵严迪: 这个是没有案由的.民事纠纷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根据纠纷的性质,确定案由.但是案外人执行异议属于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一种应对方式,当然是没有案由的. 执行异议受理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民诉法解释》按照两类申请主体分别规定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烟台市1824445538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於梵严迪: 1、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

烟台市18244455382: 执行异议应该如何申请?
於梵严迪: 执行异议如何申请 1、执行异议的申请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

烟台市18244455382: 在我国,人们在执行异议之诉时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於梵严迪: 网友咨询: 我朋友黄某与某运输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立案执行后,查封了该运输公司所有的一辆汽车.案外人张某对法院查封提出异议,认为车辆是其所有,只是挂靠...

烟台市18244455382: 执行异议的概念
於梵严迪: 执行异议的概念和法律规定 执行异议就是在执行行为侵害执行当事人或者案外人的利益时,所给予的一种执行救济方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此外,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257条、最高法院《执行若干问题规定》第73条对执行异议也作了规定.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异议制度.

烟台市1824445538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期间执行怎么办 -
於梵严迪: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烟台市18244455382: 被告人可以同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吗 -
於梵严迪: 你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零七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第三百零八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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