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如何处理房屋租赁中的装修纠纷?

作者&投稿:柘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饰装修问题如何处理?~

  如果承租人擅自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则构成侵权,其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则须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又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租赁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现值损失是指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租赁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这一价值的确定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为基础,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装修费用)。若合同解除双方均无过错,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将李某的一间店面房屋出租给王某开饭店,为期一年。王某在饭店经营期间对房屋进行一定的装修,李某亦未提出异议。由于合同对一般装修物的处理未作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因装修物的补偿问题发生争执,起诉至法院。该案在审理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王某对房屋的装修可视为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此行为并未得到李某同意,且王某明知合同期才一年,不考虑投资回报率而投入大量装修,其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己承担,王某无权要求李某对其进行补偿。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某应对王某进行适当补偿。理由是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李某应当知道开设饭店需进行必要装修,且李某在王某装修时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王某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故李某应对王某做出补偿,但补偿数额应不超过该房屋的增值部分。本案有必要对装修物的性质先进行一下探讨。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王某,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李某,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装修系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从物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李某取得。然而确定添附物归属后,必然会产生受益一方对受损一方的经济补偿问题,这里要区分添附行为系善意行为还是恶意行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应满足两个前提:一、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对;二、房屋因装修而增值,且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仍然存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对一般装修问题的处理虽未作明确约定,但合同签订后,王某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李某既未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许,符合第一个前提。其次房屋经过装修后,价值有所增加,由于装修物附合于房屋,两者不可拆分,租赁合同终止后李某即取得装修物的所有权,故李某应当补偿王某所支出的装修费用,但不应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笔者认为本案两种分歧意见所适用的法律实际并无矛盾,但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侧重强调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原状的义务,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对承租人的费用返还请求该条并无规定,故不能适用本案。对装修物补偿问题的法律适用,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即应当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本着最大限度发挥装修物价值的原则及公平原则,判令李某对王某进行适当补偿。作者:徐建飞 马莺

房屋租赁纠纷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纠纷,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和租赁备案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1) 申请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民事诉讼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解决,也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租房纠纷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2、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

如何处理房屋租赁找不到租房人
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无法联系到租房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首先,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尝试联系租房人,询问其是否打算续租或处理租赁事宜。2. 如果尝试联系多次后仍无法联系到租房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物业公司或房屋中介等寻求帮助,请求其协助处理租赁事宜。3. 如果租房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或...

如何处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

租户如何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在维权过程中,租户应当留下确凿证据。租户可以向房东提出书面要求,要求其在特定日期之前妥善处理逝者遗体。同时他自己应该留下书面或者录音、短信等证据,以便以后维权。如果租户未能妥善留下证据,或证据不足,则对维权极为不利。五、结论 遇到房东在租出去的房屋内停放逝者遗体是一个异常严重的问题,不仅...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2.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应依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通过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解决争议。3. 选择仲裁解决纠纷时,需双方自愿,并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4. 若合同中未事先约定仲裁,事后也未达成协议,单方面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5. 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遵循以下原则:(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是租赁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的,租赁合同对于受让的第三人继续有效。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其具体内容包括: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

租房需要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房屋出租转让应该怎么处理
4、房屋出租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使房屋整洁、美观,并准备几件必用的家具,给房客家的感觉。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也应了解准确。房屋出租转让应该怎么处理 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转让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如果...

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

房屋租赁管理是做什么的?
房屋租赁管理包括以下两个内容:1、对房屋租赁进行统一的登记备案管理(包括登记备案,变更,延续或终止)。2、对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管理,规范了租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

涉及房屋租金的问题怎么处理
1.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2.租金的瑕疵履行:...

金堂县13640714806: 承租人装修纠纷如何处理
都樊萨尼: 承租人装修纠纷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金堂县13640714806: 租赁合同中房屋装修问题如何解决 -
都樊萨尼: (一)租房屋装修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民法理论上观点基本一致. 一般认为房屋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即附合.房屋装修虽然构成附合,但并不能当然地被不动产所有权吸收.而应侧重于合理有偿的原则处理好房屋装修.(二)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 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所以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

金堂县13640714806: 房屋装修费用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
都樊萨尼: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

金堂县13640714806: 房屋装修纠纷有哪些怎么处理房屋装修纠纷
都樊萨尼: 装修纠纷有:装修公司和业主对装修材料的质量产生纠纷;因装修公司拖延施工工期引起的装修纠纷等.可以协商解决,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金堂县13640714806: 租房合同纠纷的装修费用与合同解除如何处理 -
都樊萨尼: 双方对装饰装修物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的处理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分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饰装修的,如果装饰装修物未形成附合,可以由承租人拆除,承租人应当对因拆除造成的房屋...

金堂县13640714806: 出租房装修纠纷解决原则 -
都樊萨尼: (一)侵权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原则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规定,非财产所有权人只有在取得所有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为侵权行为...

金堂县13640714806: 如何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纠纷 -
都樊萨尼: 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将李某的一间店面房屋出租给王某开饭店,为期一年.王某在饭店经营期间对房屋进行一定的装修,李某亦未提出异议.由于合同对一般装修物的处理未作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因装修物的补偿问题发...

金堂县13640714806: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装饰装修或者扩建产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
都樊萨尼: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承租人的装饰装修或扩建是擅自进行,故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承租人负担.同时,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因此造成...

金堂县13640714806: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如何处理
都樊萨尼: 1.出租人不想续租,承租人想续租的并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2.因出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产生纠纷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金堂县13640714806: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补偿款的规定是如何的
都樊萨尼: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