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作者&投稿:布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但上述法律、司法解释并没有规定认定的标准。

      周先生为J省C市某区某村390多户无地村民之一。从1981年至1996年12月31日,他们响应村里号召,陆续迁入该村居住。开荒种地,改造贫瘠荒漠的土地,出人出资,修路建校,缴纳相应的税费,履行了村民应尽的相关义务。
      经村里审核同意,在辖区内所属派出所户籍均登记为该村常住农业人口。其在原籍的承包土地也被收回,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然而,上述村民在其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一直未被确认,没有像其他村民那样分得承包地,没有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利益,村民待遇一直无法享受。
      向村里提出请求,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请求、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均以是政策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为由遭到了驳回。
      笔者认为,平等性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重要特征,同村不同权是不对的。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籍和居住在行政村里,生存保障、就业渠道依赖于集体土地的公民。
      按现有法律和政策规定,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即有国家或者按国家规定提供完整的社会保障,才不宜认定为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注意是“不宜”,而不是“不能”认定。
      实践中,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大体有4种情况:
      一是以户口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皖行再4号行政裁定书裁判要点为:公民必须有且只能有一个户籍,具有地域性和家庭成员关系属性,应作为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标准。
      二是以村民论。一般是指长期居住在某个村的事实。
      三是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论。
      四是以宅基地上房屋论。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审理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要在现行法律规定框架内,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相关权利主体。
      要以当事人是否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保障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认定其权利主体资格的丧失。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章程,村规民约,决议决定,不能与法律法规政策抵触,不能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而各地的法规基本上对此都有规定。
      吉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审查条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
      成员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上述规定有三大原则。一是户籍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二是是否具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三是对集体积累的贡献,可以理解为是否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

      从司法判例看,核心就是看这一个人基本的生活保障是不是一直保持着农民的身份,以种地为生;是否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2853号行政裁定书的裁判要旨为: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有相应的权益,除了户籍条件以外,还要结合其是否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要求的义务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13764号行政裁定书裁判要旨: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则、程序等,由法律、法规规定”。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未授权行政机关可以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4278号行政裁定书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2020年修正为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资格的人”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分配纠纷时进行审查认定的内容,在集体经济组织一方对原告的成员资格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有权根据证据在具体案件中对原告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并对原告实体权利主张能否得到支持进行裁判。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什么意思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其实就是我们说的集体经济组织,我们都知道生产组织形式是很多的。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什么意思
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或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审批执行“一户一宅、限额用地、拆旧建新”,严禁城镇...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那些人?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两部法律多次提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概念。随着这两部法律的深入实施,特别是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保障,农民保护土地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概念在实践中显得尤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什么意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理由,剥夺和非法限制成员的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有了资格才能拿补偿!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何认定?
采取的做法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各地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予以认定。一是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以广东出台的《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浙江出台的《浙江省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为代表;二是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民主决定,以四川成都双流县部分村集体通过...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怎么证明是村集体成员)
在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问题上,法律规定政府和法院并非负责认定主体。要确认自己是否为村集体成员,主要依据三种资格获取方式:原始取得,包括出生在本村、享有固定生产生活资料且享受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户口迁入并参与当地生产生活的非原住民。法定取得,如出生、婚迁、收养等情况,符合条件者...

村委会不予确认成员资格,村民该如何进行救济
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担当着重要职责。网友咨询:村委会不予确认成员资格,村民该如何进行救济?律师解答:对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之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任何组织何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该条规定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前并没有特殊的限定语,这意味着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能力和意愿承包本集体经济...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目前我国对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当中也没有,在司法实践中按照这样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常住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

南关区1961043116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 搜狗百科
剑哈盐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也就是说,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有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一旦土地被征占用后,只有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才能享受土地被征占用后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南关区19610431164: 甚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剑哈盐酸: 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产生权利、义务的人.

南关区1961043116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哪些人? -
剑哈盐酸: 《意见》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一般来说就是当地的村民,他们所生子女,自出生后自动取得该集体成员资格,也有通过婚姻、收养关系或者移民迁入...

南关区19610431164: 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剑哈盐酸: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因婚姻、收养以及国防建设或者其他政策性迁入等原因,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了常住户口...

南关区1961043116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剑哈盐酸: 向上反映吧,明显的侵权么. 足以证明了你是该成员. 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既然能把集体的土地分给你,说明都认可了你的身份的.至于种不种,那是你的事情,别人管不了的.我怀疑是某些人其实拿到了你该拿的那笔安置费,找个理由扣留下来中饱私囊.现在的村官,真的没文化没素质,自私自利.你找直接发放这笔款子的部门去反映,他们一定会查的.最后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诉.前些年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少了,不少受害者的权利最后都得到了保护.

南关区1961043116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有什么用
剑哈盐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可以用来证明农民所占有的集体资产股份,能参与集体的管理决策也能得到收益分配,甚至可以作为抵押融资的凭证.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村集...

南关区19610431164: 怎么认定农村集体成员?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时,怎么认定农村集
剑哈盐酸: 认定农村集体成员: (1)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认定原则:坚持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 (2)农村集体...

南关区19610431164: 人们如何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剑哈盐酸: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问题,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上,仍是一个空白点,在法学界上也是一个争论已久却未解决的问题.随着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收引起的...

南关区19610431164: 如何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
剑哈盐酸: 村民具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和享有的获得征地补偿费用的权利,不是村民会议民主议定的范围和问题,村委会不得以村民会议民主表决为由剥夺其成员的正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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