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是否真的利国利民

作者&投稿:乐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遭到了好友司马光的反对?~

王安石变法是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说起王安石和司马光,可谓家喻户晓。两人同为一个时代的佼佼者,本来惺惺相惜,是一对好朋友,但司马光为什么要坚决反对王安石变法呢?难道真的是因为两人的政见不同吗?
司马光出生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光”。七岁时,“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即能了其大旨”。从此,他“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从小就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志向在于编修史书,而非政治。
司马光22岁的时候中了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途。但时间不长,他的父母便先后去世,他只得辞去官职,回家守丧。在守丧的几年时间里,他充分了解了下层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读了许多史书,对其中的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了认真总结和评论,为以后编著《资治通鉴》奠定了坚实基础。治平元年(1064年),他还修成了《历年图》一书,献给英宗皇帝,这实际上就是《资治通鉴》的雏形。两年后,他又撰成战国迄秦的《通志》八卷上爱好历史的宋英宗,深受皇帝赞赏。可见,司马光虽然从政。但他的主要精力在于著书立说,而不在于政治。但是,人在官场,身不由己。要完成历史方面的鸿篇巨制,需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司马光一直在等待着这样的机会。
公元1076年,英宗皇帝驾崩,19岁的太子赵顼继位,即宋神宗。神宗皇帝把在江宁担任知府的王安石调到中央朝廷任翰林学士,成为皇帝身边的大臣。从此,王安石与同为翰林学士的司马光关系日益密切。两人经常在一起饮酒作诗,谈论时政。在闲谈之中,二人也有过一些争执,但最终都是一笑了之。
由此可以看出,司马光和王安石是友好的,虽然在政见上有分歧,有争执,但对于二人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并不放在心上。特别是对于司马光来说,他与王安石在政见上的不同,也只是争执一下而已,绝不会因此而成为政敌,因为司马光对政治是不怎么感冒的。
这年冬天,神宗皇帝率文武大臣到南部祭天。按照祖制,皇帝祭天完毕,要遍赐金帛,但由于宋朝连年发生自然灾害,致使国库空虚,宰相曾公亮等人就建议免除赐金帛之举。司马光和王安石当时都在场,司马光十分赞成宰相的意见,他说:“救灾节用,应从主上和朝中贵官近臣做起。”王安石听了却说:“现在国家财力不足,并非奢靡而起,而是不善理财之故。”司马光在平时与王安石的闲谈中,就知道他有变法图强的志向,别人不知道他的话中之意,而司马光心中是非常清楚的。司马光在精研史书的过程中发现。历朝变法,几乎无不以失败而告终,特别是离他们最近的本朝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没施行几天便夭折了。所以他更加反对王安石变法,怕王安石重蹈覆辙,身败名裂。此时,耿直的司马光见王安石当面驳斥自己,便与王安石争执起来。这次争执与平时的争执并没有什么区别,不同的是这次争执是在皇帝面前而已。神宗皇帝见状,觉得很不像话,就制止了他们的争执。
王安石在与司马光发生争执不久,就向神宗皇帝递上了《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他在札子中指出:北宋王朝代代墨守陈规。不思新变,流弊十分严重。而农民之所以“坏于差役”,皆因“其于理财,大抵无法”。年轻的神宗皇帝也看到国家财政空虚,政治腐败,军事力量不堪一击,早就想振作一番。以扭转国家的形势。他看到王安石的札子后,简直欣喜若狂,立即召见王安石,商讨变法之事。王安石在神宗面前侃侃而谈。很合神宗心意。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是不会因为政治理念不同而势如水火甚至反目成仇的,他们作为宋朝的国之栋梁,出发点其实都是为了大宋的江山社稷。事实也证明,这次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可以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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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西)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今浙江鄞县,鄞音yin)当县官的时候,正逢到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治理得井井有条。每逢青黄不接的季节,穷人的口粮接不上,他就打开官仓,把粮食借给农民,到秋收以后,要他们加上官定的利息偿还。这样做,农民可以不再受大地主豪强的重利盘剥,日子比较好过一些。

王安石做了二十年地方官,名声越来越大。后来,宋仁宗调他到京城当管理财政的官,他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万言书,提出他对改革财政的主张。宋仁宗刚刚废除范仲淹的新政,一听到要改革就头疼,把王安石的奏章搁在一边。王安石知道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跟一些大臣又合不来,他就趁母亲去世的时机,辞职回家。

这一回,他接到宋神宗召见的命令,又听说神宗正在物色人才,就高高兴兴应召上京。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叫他单独进宫谈话。神宗一见面就问他说:“你看要治理国家,该从哪儿着手?”

王安石从容不迫地回答说:“先从改革旧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开始。”

宋神宗要他回去写个详细的改革意见。王安石回家以后,当天晚上就写了一份意见书,第二天送给神宗。宋神宗认为王安石提出的意见都合他的心意,越加信任王安石。公元1069年,宋神宗把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那时候,朝廷里名义上有四名宰相,病的病了,老的老了,有的虽然不病不老,但是一听见改革就叫苦连天。王安石知道,跟这批人一起办不了大事,经过宋神宗批准,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把变法的权抓了来。这样一来,他就放开手脚进行改革了。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青苗法。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

二、农田水利法。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三、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宫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宫府收入,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四、方田均税法。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五、保甲法。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打仗。

王安石的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

有一次,宋神宗把王安石找去,问他说:“外面人都在议论,说我们不怕天变,不听人们的舆论,不守祖宗的规矩,你看怎么办?”

王安石坦然回答说:“陛下认真处理政事,这就可说是防止天变了。陛下征询下面的意见,这就是照顾到舆论了;再说,人们的话也有错误的,只要我们做的合乎道理,又何必怕人议论。至于祖宗老规矩,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

王安石坚持三不怕,但是宋神宗并不像他那么坚决,听到反对的人不少,就动摇起来。

公元1074年,河北闹了一次大旱灾,一连十个月没下雨,农民断了粮食,到处逃荒。宋神宗正为这个发愁,有一个官员趁机画了一幅“流民图”献给宋神宗,说旱灾是王安石变法造成的,要求神宗把王安石撤职。

宋神宗看了这幅流民图,只是长吁短叹,晚上睡不着觉,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诉说天下被王安石搞乱了,逼神宗停止新法。

王安石眼看新法没法实行下去,气愤得上书辞职。宋神宗也只好让王安石暂时离开东京,到江宁府去休养。

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当宰相。刚过了几个月,天空上出现了彗星。这本来是正常的自然现象,但是在当时却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宋神宗又慌了,要大臣对朝政提意见。一些保守派又趁机攻击新法。王安石竭力为新法辩护,要宋神宗不要相信这种迷信说法,但宋神宗还是犹豫不定。

王安石没办法继续贯彻自己的主张。到第三年(公元1076年,春天,再一次辞去宰相职位,回江宁府去了。

到宋神宗逝世以后,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废除了新法,王安石变法以失败告终。


也许是年轻时读过一些抨击王安石的文章、小说,也许是对苏东坡、司马光诸君太崇拜了,我对王安石的印象一直不好。
以后年长一些,明白了看待历史人物应该看他们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像列宁这样的革命导师都在称赞王安石的改革,我也不该对王安石有偏见。但我不明白的是,既然苏东坡、司马光也是一心为国的正人君子,为什么要反对王安石利国利民的改革?君子之争不会是由于私利或个人义气,其原因又何在呢?

近日闲来无事带这个问题“活学活用”地去读书,终于“立竿见影”地有了效果。尽管王安石被称为“拗相公”,不注意生活小节,性格又怪点,但无论从个人操守还是文才来看,都应该属于英才之列。在大宋王朝积贫积弱的情况下,他不怕世人反对(“三不置”精神)进行变法,其富民强国的目的不容怀疑。他不是那种以变法为名博取名利者,也不是那种“公私兼顾”的改革者。但是他的改革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同样为国为民者的反对,最终以失败告终呢?

毛泽东主席曾精辟地论证了动机与效果的关系。动机与效果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效果不好不能说动机是好的。如果一个人想为别人赶走头上的苍蝇,用棒子去打苍蝇,把人打死了,能说动机好吗?王安石读书破万卷,但这点道理没弄明白。他提出并实施了不少变法措施,可惜动机不错,效果并不好。

王安石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青苗法,即由政府以低于私人利率的利率向农民贷款,农民以地里的青苗为贷款抵押。王安石在当地方官时这种作法效果不错,在陕西推行时也颇受欢迎。但当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硬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状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你是否需要。同时,为了保证还贷,又让富户与不同等级的农户结为利益共同体,由富户提供担保或抵押。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这岂不是祸国殃民吗?

均输法与市易法目的在于平抑物价,抑制大商人对百姓的垄断与盘剥。但这项政策的实质是用官商代替民商,岂不知官商比民商更坏。一来民商之间还是有竞争的,垄断程度和能力有限,盘剥程度也有限,但当国家垄断了市场、货源、价格时,其盘剥的对象扩大到民商和百姓。

在这种新法之下,政府官员控制了批发与零售业务,普通商人无论大小要做生意先要经过官员的几道审批关口。交易费用由于贿赂官员而大大增加了,物价上涨不说,许多商人无法经营下去,工商业凋零。除了掌握交易权的官员致富之外,对整个社会和百姓又有什么好处呢?

再如免役法,用交钱代替差役,而且原来享受免役待遇的官户、城市居民、女户、寺观、未成丁等也要交纳助役钱,只有城市六等以下、乡村四等以下贫困户享受全额免纳的优惠。又规定在定额之外,各路、州、县可带征百分之二十的免役宽剩钱,以备灾年免征备用。这个法看上去很美,可以减轻农民负担,使他们专事生产。但在执行中,不少地方官把贫困农户提高到四等以上,城市贫民户提高到六等以上,让穷人也交免役钱。因为确定贫困户等级的权力由官员掌握,当然可以说你不贫困就不贫困,贫困也不贫困。何况,百分之二十的免役宽剩钱又为官员任意增加免税钱的征收开了一个合法的口子。结果免役法引起富人和穷人的一致反对。

任何一种新法,甚至总体上利大于弊的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都可以成为官员鱼肉百姓的口实。王安石的变法的确增加了财政收入。

实行数年后,全国财政收入从宋初的1600多万贯增加到6000多万贯。史书评论“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但这种以民穷为基础的国富难以持续,社会怨声载道,民不聊生,仅仅是财政收入增加,又有什么意义呢?

王安石与苏东坡、司马光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正在于王安石看到的是自己的动机绝对崇高,财政收入也增加了,而苏东坡、司马光看到的是新法执行的种种问题及实际社会效果。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结论截然不同,矛盾当然无法调和。

王安石的变法最终失败了,其原因除了遭到上层官僚集团顽固的反对之外,重要的一条是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政府把青苗法利率规定为百分之二十,官员擅自提到百分之三十;政府要抑制私商,官员用更坏的官商代替私商;政府要用交钱代替差役,官员就拼命敛钱。无论哪种措施当初的动机有多好,执行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货塞进去。

政策在执行中违背了初衷,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今人在评论王安石变法派和苏东坡、司马光反变法派之间的是非曲直时,都认为,反变法派中都是一些君子,而变法派中除了王安石之外尽是一些小人。王安石得不到朝中重臣的支持,只好找那些急于上进的新人。这些人不仅缺乏经验,而且把变法作为进身之阶,参与变法动机就不纯。王安石的重要支持者与助手,如吕惠卿、章敦、曾布、蔡卞、吕嘉向、蔡京、李定、邓绾等,都属于人品不正者,其中绝大多数以后进了《宋史》的奸臣传中,其中蔡京之臭名,大概没人不知道。用一些人品不好、胸怀私心的人进行变法,再好的设想也没用。

从更深层次来看,封建社会的官场腐败是必然的。“千里来做官为的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他们当官的目的。大宋王朝从上至下都烂透了,靠这样的官员去实施新法,新法只能成为他们的又一条生财之道。任凭王安石有几不畏,也无法改变这种官场现实。可惜王安石在制定新法时根本没考虑到这一点,把官员都想象成像他一样为国分忧、为民请命的清官。

历史上的改革大多失败了,变法者下场也不好,这是封建社会的腐朽性决定的。变法毕竟是要巩固而不是消灭封建制度。这就注定了变法与变法者的悲剧结局

参考资料:http://heritage.news.tom.com/Archive/2000/10/11-28986.html
回答者:wangbadun - 经理 四级 10-16 22:32

我觉得这要看你怎么根据什么来看了;保甲法一直沿用到民国,事实证明很好用;法是好法,但是在执行上却出了很大的问题;没有一个好的干部队伍。


北宋和明朝进入中叶后,都面临着“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和张居正就是在这种相近的背景下各自进行了变法与改革。但是,将王安石的变法与张居正的改革进行比较,则王安石变法的成就不能与张居正的改革相提并论。

王安石变法之时就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以失败而告终。后世学者对王安石变法也褒贬不一,可作为王氏变法不如人意的佐证。①

与王安石变法不同,张居正任相之时改革却得以全面推行。虽然张居正身亡之后,其改革措施(除“一条鞭法”外)被明神宗废而不用,他本人也遭诬劾而被削官夺爵;但到万历末年,人们认识到改革的益处。因此,他的文集问世后,为其作序跋的文人、士大夫无不对其改革称许有加,认为在他执政的“十余年间,海宇清晏,蛮夷宾服”,②并把他誉为“救时宰相”。③天启朝,廷臣开始为居正鸣冤。于是熹宗下诏“复(居正)故官,予葬祭”;到崇祯朝,居正父子官复原职,尚书李日宣等更称:“故辅居正……肩劳任怨,举废饬驰,弼成万历初年之治。其时中外义安,海内殷阜,纪纲法度莫不修明。功在社稷,日久论定,人益追思。”④可见张居正以他的改革精神赢得后世对他的追思与怀念。这是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所没有的。

尽管王安石和张居正都是为了救弊图兴而进行的改革,他们的改革却产生了迥异的社会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改革策略不同。改革是社会危机的产物,但即使是同一类型改革,也会因改革者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产生不同效应。和王安石变法相比,张居正改革阻力较小在于他具有较高的策略水平,这主要表现在改革所奉行的宗旨方面。

王安石早在宋仁宗嘉�5年(1160年)上《万言书》时,就提出要改变现有法度,使之合乎“先王之政”。但是,他任相之后,却亮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观点,表明要更改太祖、太宗以来的法令制度。安石此举虽然给希望变法的士人注入了一副兴奋剂,但在思想还很保守的宋代,改变“祖宗之法”无疑会招来守旧派的激烈反对。如范纯仁向神宗上疏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克财利,民心不宁”;在向神宗上《尚书解》时又说:“其言皆尧、舜、禹、汤、文、武之事也,治天下无以易此。愿深究而力行之!”⑤实际上就是要神宗不事更张,奉行“祖宗法度”,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士大夫中是很普遍的。因此,王安石亮出的变法旗帜使他在变法之初就遇到了强大阻力。张居正的做法与王安石则不同,隆庆5年(1571年),他担任会试主考时撰写了《辛未会试程策》⑥,其中第二部分“法先王与法后王”的策题答案体现了他的变法思想,他认为“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说明他主张变法应以顺应民心为要,即应“法后王”。但他又说,“法后王”并不是更改明太祖所制定的各种制度,相反,对于唐宋以前的君主而言,明太祖是“后王”,因此“法后王”就是恢复太祖之制中本来面貌,革除正德以来的弊政。而对于明中叶诸帝来说,太祖又是“先王”,这样,改革并没有违背先贤所主张的“法先王”之旨。居正任首辅后,在明神宗召见时表示:“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宗旧制,不必纷纷更改”;然后又在谢恩疏中说:自己要“为祖宗谨守成宪,不敢以臆见纷更”。⑦这样,张居正在改革中始终打着“恪守祖制”的旗帜,从而抑制了守旧派之口,减少了改革的阻力。

第二,改革步骤不同。宋、明两朝发展到中叶时,都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因此,王安石和张居正上台时,接手的都是家底很薄的摊子,扭转财政危机是他们的共同任务。然而,在制定改革方针,应该孰先孰后时,王安石和张居正采取了不同的步骤,体现了他们在谋略上的差异。

王安石变法,一开始就着手整顿财政,而忽略了吏治改革。“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役、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颁行天下”。⑧这表明王安石为改革“积贫积弱”局面,一开始就把改革重点放在整顿财政上,以俭财为先。由于新法在推行过程中用人不当,一些地方官使新法成为扰民、困民之举,遭到百姓反对,且变法对官僚地主及大商人的利益触犯颇多,故又遭到这部分势力的反对。可见,在吏治没有澄清、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打破之前,改革是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的。

和王安石相比,张居正显然要老练许多。在他看来,“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⑨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上泽虽布而不得下疏,下情虽苦而不得上达”⑩,即是当时官僚作风的写照。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正是吏治腐败所致,张居正对此深有体会。因此,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于万历元年(1573年)提出“考成法”。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由此,张居正是在获得了一个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然后再运用这个经过改造的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三,改革者的地位与权限不同。中国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在皇帝手中,皇权至高无上。因此,要革旧图新,首先就要取得皇权支持,故韩非说:“事在四方,在要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但是,皇帝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变法,不仅决定了改革者所拥有的权限大小,也决定了改革最终所能取得的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变法也有不如张居正改革之处。

熙宁元年(1068年),王安石调入京师后,宋神宗谦虚地说:“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聊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跻此道!”

虽然孙固、唐介等力言安石不可任相,但神宗不为所动,次年就以其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此时神宗对变法充满了幻想,因此在变法初期对安石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使改革得以逐步展开。但是,随着反对派声势的高涨,神宗对安石的不信任日益增加,对变法也动摇起来。当他看了韩琦指责青苗法的上疏后,对安石等执政大臣说:“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出令不可不审!”

虽然安石作了辩驳,神宗仍半信半疑,安石不得不“称疾家居”。

神宗欲罢青苗法,直到安石以辞职相胁时,这才“为巽辞谢之”。

又如神宗在亲策贤良方正时,太原判官吕陶奏请罢理财之说,神宗让安石读卷,见安石神色沮丧时,他又让反对变法的冯京续读,并称其言有理,这对安石等变法派来说,不能不是一种打击。此类事例甚多,不再枚举。

其实,宋神宗对安石的牵制远不止此,在用人政策上他也留了一手。变法之初,安石就提醒神宗不要为异论所惑,神宗表面允诺,却又把司马光、冯京、文彦博等反对派留在朝中,以牵制和监视变法。这些人后来虽因政见不合而离开朝廷,但也为反对派阻挠变法提供了条件。对神宗这种态度,安石也有所觉察,叹道“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随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也?”

并暗责神宗“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

这些情况都表明,当反对派大举进攻新法时,神宗的动摇性就暴露出来,使反对派抓住他这一弱点,从而给变法造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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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即位时,只是个十多岁的孩童,还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正是这一因素使张居正在改革中取得了皇权的支持,牢牢掌握着改革大权。居正任首辅后,取得了神宗生母李太后与司礼太临冯保的信任,成为他们在朝廷的代言人,而居正又利用自己作为帝师的特殊身份,向神宗灌输改革思想,这样,幼小的神宗自然而然地把张居正奉若神明,对改革更唯居正是从。因此,神宗这时只不过是皇权的符号,居正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他有效地利用了皇权这把尚方宝剑来清除障碍,有力地推动了改革的进行。

明神宗成年后,更把居正视为顶梁柱,万历5年(1577年)9月,居正父在江陵病逝,按封建伦理,他必须回原籍守制三年,然而此时改革正处关键时刻,反对派在暗中活动,居正一旦离去,改革和他本人的前程都将凶吉难卜,因此无论对朝廷还是对他本人来说,居正都不能离开。这一点神宗十分清楚,故有人提议居正“夺情”时,神宗立即同意,并下诏说:“父制当守,君父尤重”,



明确表示要居正夺情,使舆论大哗,甚至有人上疏称:“国有非此不可以为国,家有非此不可以为家,人而非此则禽兽矣,中华而非此则夷狄矣”,

并说这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正好这年有慧星从东南方升起,反对派便把它附会为上天对夺情的不满,甚至有人“悬谤书通衢”。

对这些攻击性言论,神宗不为所动,并下诏:再论此事者诛无赦。同年12月,朝野又议论纷起,说居正将有异举。为了辟谣,神宗再次出来为居正说话,重申:“纲常人纪,君臣为大”,斥责反对派“藐朕冲年,忌惮元辅忠正,不便己私,乃借纲常之说,肆为排挤之计,欲使朕孤立于上,得以任意自恣,殊为悖逆不道,倾危社稷,大伤朕心。”

反对派果然被镇住,使居正得以集中精力把改革推向深入。

尽管有人认为神宗对居正的尊敬是长期受李太后、居正严格管束所产生的敬畏心理的表现,并不是其内心思想的真实反映,

但不可否认的是,神宗在改革过程中是给予了居正以极大的支持的,而不是像宋神宗那样处处制肘王安石。至于居正死后,神宗几乎尽废其法,并抄居正家产和削官夺爵,却不是神宗反对改革本身所致,而是诸种因素综合作用所引发的悲剧。

第四,与同僚关系不同。要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不能不依赖官僚机构和各级官吏。改革者如何处理与同僚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张居正显然又比王安石略胜一筹。

王安石在变法时,对反对派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和排挤,就扫清变法障碍而言,此举无可指责。然而,对那些只是指陈新法过失、对新法并无恶意的大臣,以及居于变法与反变法之间的大臣,安石也没有采取积极措施争取他们,而是一律予以压制,把他们推向了反对派一方,壮大了对立势力,给改革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后果。此外,变法派内部也存在集团利益之争,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安石与吕惠卿之间的斗争。当安石应诏二次任相时,吕惠卿“忌安石复用,遂欲逆闭其途,凡可以害安石者,无所不用其智”,廷臣“遂更朋附之”。

安石复相后,立即上疏反斥惠卿,终于把他赶出朝廷。但惠卿并不甘心,又在地方上疏称:安石“尽弃所学,隆尚纵横之末数。方命矫令,罔上要君,力行力年岁之间。虽矢志倒行逆施者,殆不如此,”

竭力想扳倒安石。可见,安石不仅不善于处理与中间派的关系,即使同是变法派内部,一旦涉及切身利益时,他们也会作殊死搏斗,暴露了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短视,这就难怪变法会以失败而告终了。

张居正在处理与同僚关系方面的情况,要分期来看。在夺情以前,居正在这个问题上很有理智,对于那些“以言乱政”者坚决予以清除,而对持不同政见者,则把他们安排到非要害部门,或令其退休。同时,他又注意录用人才,“无问是谁亲故乡党,无计从来所作眚过,但能办国家事、有礼于君者,即举而录之。”

事实上,居正也是按这一原则来举荐官员的,如素逆于居正的马自强因精明能干而受推荐,自强“不自意得之,颇德居正”。

高拱的心腹杨博也被任为吏部尚书。这样,一些怀才不遇的官员把居正看成了升迁的希望,一部分高拱旧属也转而支持居正,居正也因此大大加强了自己的威信和权力,故时人称“相权之重,本朝罕俪”。

正是凭借这一有利形势,居正得以把改革全面推行开来。在夺情以后,居正受到极大刺激,加上已大权在握,对形势判断不清,凡反对改革,或上疏言事但有利于改革的士大夫,他一概贬斥不用。从此以后,居正开始以个人感情任用官员,给改革造成了不利影响。不过,由于居正掌握了内外大权,仍能按既定的方针施政,所以改革能推行无阻,但居正身死之后新法被废的隐患也由此种下。

第五,改革者信念和毅力不同。历来凡是改革者都会遭到攻击和诽谤,因为改革会触动一部分人利益,他们势必不遗余力地阻挠、破坏改革。这时,改革者信念和毅力就会经受严峻考验,其信念和毅力也将决定他们采用什么态度来反击反对派的进攻,从而继续推行改革,取得更大成就。就此而言,王安石也不如张居正。

王安石任相前,曾大力提倡要求重视人才,可当他开始变法时,却没按这一方针来推行吏治改革,而是把目光放在经济改革方面,这其中固然有宋神宗急于求成的原因在内,但安石鉴于庆历新政的失败,不敢得罪大官僚等既得利益者,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正因为下面官吏的阳奉阴违,才使王安石变法失去了初衷。因此,不敢力行吏治改革,可以说是安石毅力欠缺的一种表现。安石任相后,御史中丞吕诲上疏说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希望神宗不要受其欺骗。神宗不受,吕诲求去,安石亦求去。当神宗说:“若出诲,恐安石不自安”时,安石立即向神宗表示:“臣以身许国,陛下处之有义,臣何敢以形迹自嫌,苟为去就”。

从安石的话表面看来,他似乎真的是“以身许国”,毫不计较个人得失,但言外之意却是只有吕诲被斥后,他才出来变法!宋神宗当然听出了话外之意,只好贬出吕诲,安石这才满足心愿。在以后的变法中,安石也多以谢病来消极抵抗神宗的动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复相后意气消沉,屡次谢病求去,还在信中对人说“自念行不足以悦众”,“智不足以知人”

。这时他对变法的畏难情绪是显而易见的。当他儿子王雨方死后,安石更是悲伤难抑,力请辞职。神宗见他去意已决,也对他失去信心,让他去了江宁。从此,王安石就以写诗来消愁解闷。由此可见,王安石对变法并没有坚定的信念,他本人的毅力也不足以使他担当北宋中叶救弊图兴的变法重任。

相反,张居正在这方面却胜过王安石。早在隆庆年间,徐阶致仕,将国事托付居正,他表示:“大丈夫既以身许国家、许知己,惟鞠躬尽瘁而已,他复何言!”

改开始后,居正明知整顿吏治会招致既得利益者反对,但他毫无畏惧,表示自己“且受深恩,义当死报,虽怨诽有所弗恤也。”

当他遭到自己门生刘台弹劾时,仍坚持初衷,声称“吾但欲安国家、定社稷耳,怨仇何足恤乎”,“使吾为刽子手,吾亦不离法场而证菩提”。

表现了改革者的无畏精神。居正直到临死时还把改革大权抓在手中,在病榻上还想着如何把改革推向深入。因此,张居正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就,与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勇于任事的精神是密不可分的。

综上

所述,就“政治家”这一称谓而言,王安石有不如张居正之处;就变法本身而言,王安石变法在策略和步骤上不如张居正改革那样灵活;就改革者的地位和权限而言,王安石更不能和张居正相比;就改革班子而言,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也不如以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那样齐心协力。因此,王安石变法的成就自然不能与张居正改革相提并论。

新法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王安石变法中先后颁行均输、青苗法、农田水利、免役、市易、方田均税(以上诸法是安石用于富国之法)、保甲、保马、将兵(以上为强国之法)等法,可以说,王安石制定新法时希望国富民强,“民不加赋而国用足”,但良好的动机未必有好的效果,下面就以青苗、均输、市易、免役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新法为例看看良好动机产生的新法如何扰民乃至害民。
1. 青苗法:青苗法是针对豪强兼并之家利用农民青黄不接之时放高利贷取利而制定的,法令规定以常平、广惠各仓储存的钱谷为资本,夏秋之时按户等以不等的数额贷给农户,利息在二分到三分左右,在夏秋收成后随两税缴纳。其目的自然在救农户之急,以达到抑兼并的目的。而不是为公家取利。实际效果如何呢,首先由法令条款本身来看,欧阳修有一段评论:“夏粮钱于春中表散,尤是青黄不接之时,尚有可说,秋料于五月表散,正是蚕麦成熟,人户不乏之时,何名济阙,直是放债取利耳。”可谓一针见血。青苗法在执行中问题也不少,如法令规定不许强制,实际上大多强行抑配,王安石自己都说:“抑配诚恐有之。”利息法令规定百分之二十,实际执行中往往超过,王广渊在河北散青苗钱,利息就达百分之三十,而百姓归还时官员还往往以折变之法取利,司马光为陕西路以折变散青苗钱算过一笔账,农民得青苗钱“陈色白米一石,却将来纳新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正是青苗钱有如此弊端,才有“官放息钱也,与原勒抑兼并,济贫乏之意,绝相违戾”的议论,而且这种借贷由官府撑腰,危害尤甚,梁任公在《王安石评传》中亦指出:“盖其初意本欲以裁抑兼并者,而其结果势必至以国家而自为兼并者也。”“若国家为唯一之兼并者而莫之抗焉,则民之憔悴,更安得苏也。”正是有国家机器作后盾,百姓对于所借的青苗钱绝不敢抗拒不还,甚至为还青苗欠债,“乃复举贷于兼并之家,出倍称之息,以偿官逋,”而新法如此扰民,安石却仍不以为然,神宗览阅有关章奏后,十分忧虑,询问王安石的态度,王安石的回答是“祁寒暑雨,民犹怨咨者,岂足顾也。”如此不顾民之疾苦,连神宗也听不下去,说:“岂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无邪?”安石为此还很不高兴,退而称病居家了一阵子。
2. 均输、市易法:均输、市易法都强调对商业贸易实施国家垄断,“尽笼诸路杂货,渔夺商人毫末之利,”而且市易法垄断货源,“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结果造成“卖梳朴则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的局面,尽管王安石声称市易法的目的是“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顺带说一句,王莽搞五均六莞时也是说了类似的话,结果如何不用多说),但实际结果却是“官中自为兼并,”“商贾为之不行……而上下均受其弊。”市易法之弊,连最初倡行市易法的草泽人魏泽宗都“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加之执行的变法官员务求政绩,力图通过市易获取更多的收入,多强买强卖,更令市易法之弊害民不浅,如王安石十分信任的吕嘉问提举市易司,收买货物不按立法规定,“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赢余。”在吕嘉问手中,市易法完全成了“官府而为兼并之事”的工具,由于民怨沸腾,神宗夜降手札,命变法派大将曾布去调查,曾布调查的结果证明情况属实,在报告神宗时曾布明言应废除弊法,而王安石不同意,还一再为吕嘉问辩护,两人为此而闹翻。对于均输、市易法对商人的影响,49年以后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史学研究有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均输、市易法更多的打击的是大商人、“兼并之家”,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看看这种说法的可靠性,神宗死后据统计当时商人所欠的市易钱,仅利息即达921万贯,以开封府为例,在免除了商人欠的市易息钱和罚钱之后,还有27155户欠市易本钱237万贯,其中小姓27093户,欠83万贯,欠200贯以下的25353户,共欠46万贯,由这组数据来看,市易法打击了谁,应该比较清楚了。
3. 免役法:宋代原行差役法,弊端百出,尤其是其中的衙前之役,往往搞得充役之民户倾家荡产,时人批评甚多,如韩琦在仁宗年间就上书朝廷,要求罢去衙前之役,神宗初年,“上命众人议役法”当时多数意见都是要改革役法,后来成为王安石死对头的司马光在他上的《衙前札子》中就详陈衙前之弊,强烈要求变革役法,应该说,改革役法,是当时大多数朝臣的意见。但当王安石开始推行免役法之后,又遭到了相当多的朝臣的批评,原因首先要从免役法的法令本身谈起,免役法规定,废除以前按户等轮流服役的制度,改为由政府出钱募人雇役,原来承担服役义务的乡村上三等户和不充役的四五等户和客户,按产业高低,户等高下出钱代役,称为“免役钱”。原来不充役的城市坊郭户和乡村的未成丁户、单丁户、女户和享有特权的官户、寺院户,按同等人户的“免役钱”之半,输“助役钱。”在征收免役助役钱”时,还加收十分之二的免役宽剩钱,以备荒年之用。免役法固然打破了官户、寺院户的特权,但原来由于贫困而免于充役的下等户和客户却严重增加了负担。变法派大将,反对司马光极力的章忄享也承认:免役法中,“言不便者多下等人,”“光所论事亦多过当,唯是称下户原不充役,今来一例纳钱,……最为论免役纳钱利害要切之言。”而制定免役法时之所以要原不充役的下等户和客户纳钱,原因在于下等户和客户虽然穷困,但户口基数大,纳钱虽不多(较上等户而言),“而户数至广,积少成多,役钱恃此而足。”仅熙宁九年(1076年)的免役钱余额(扣除政府募人雇役的开销)就达3926856贯硕匹两,如此丰厚的收入,再说不为公家得利未免自欺欺人。官府富裕,百姓的负担大大加重了,尤其是本不充役的下户,更是不堪重负,据记载,当时百姓被迫“杀牛卖肉,伐桑薪,”不少地方还出现农民被迫拆屋的现象,而免役法在执行中更是弊端百出,如免役钱之外,还增免役宽剩钱,开始说是以备荒年,实际上年年征收,与常赋无异,规定标准为百分之二十,执行中普遍扩大到百分之四五十,而且免役收入也没有专款专用,马端临在《文献通考.职役考》中有这么一段按语:“盖熙宁之征免役钱也,非专为供乡户募人充役之用而已,官府之需用,吏胥之廪给,皆出于此,…….是假免役之名以取之,而复他作名色以役之也。”上面最后一句话,说到了免役法推行以后的又一大问题,“庸钱不除,差役依旧。”问题之严重,连神宗皇帝也不好意思了,下诏说:“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民。”正因为免役法的制定和执行存在如此之多的弊端,许多原来坚决主张改革差役法的官员对免役法批评极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总的来说,安石新法立意虽嘉,但制定执行中却是弊端丛生,这种动机与效果的巨大反差,是导致变法屡遭攻讦的重要原因。当然,说新法扰民,并不是对新法一律否定,同前述青苗、均输、市易、免役诸法相比,农田水利、方田均税、将兵等法相对弊端较小而成果较大,如解决兵冗问题,英宗年间全国总兵数为116万2千。至神宗末年,禁厢军约为80万,,裁兵三分之一,效果明显。行农田水利法后,不仅原来废弃的一些水利设施被修复,还新增了不少设施。据《宋会要辑稿》载,从熙宁三年至熙宁九年,各地兴修水利一万七百九十三处,受益农田三十六万多顷,方田均税法虽然在不少地方的执行效果欠佳,对于平均赋役还是起了积极作用。但上述新法的成果既不能抵消也不能掩盖青苗、均输、市易、免役等法扰民害民的事实。
二、 变法派成员良莠不齐:
正如王安石在给神宗的奏折中所言:陛下即位以来,所拨用者,多士之小有才而无行义者!时人也有变法派多无耻之徒的说法,求诸史料,变法派中确实有不少无耻小人,比如号称护法善神的吕惠卿,为安石一手提拔,却欲至安石于死地,为了陷害安石,甚至在两人来往书信中捏造安石有“无使上知”之语,意图加给安石欺君的大罪,用心何其毒也。邓绾更是“笑骂任君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小人,李定之升进,靠的就是违心地讲青苗法便民,因与苏轼不睦(子瞻以为不孝,恶之),就运用捕风捉影、随意栽赃的手法,从苏轼的诗文中发掘其对朝廷不满的证据,列举了四条要苏轼命的罪状,认定东坡“讪上骂下,法所不宥,”结果引发乌台诗案,改变赵宋建国以来不以言罪人之规而兴文字狱,此事连变法派中人都多有不满,章忄享就对神宗说:“仁宗得苏轼,以为一代之宝,如今陛下投之大狱,恐后人言陛下不惜人才,好阿谀之言耳。”退休在南京的王安石听说此事也十分不满,上书神宗:“岂有盛世而杀才士者乎。”在这件事上,李定以睚眦之怨而欲至东坡于死地,说他是无耻小人,恐怕不枉。至于曾布,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确实有些冤枉(宋史这方面问题不小,比如奸猾如史弥远竟然不入《奸臣传》),但确也事出有因,哲宗死后无嗣,向太后属意端王赵佶,当时宰相章忄享直言端王“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而时任知枢密院事的曾布却顺着向太后斥责道:“章忄享,听太后处分。”徽宗因而得立,而北宋之亡,徽宗应付重责,高宗时修实录,靖康之耻历历在目,对于拥立徽宗的曾布自然不会说什么好话。还有杨畏,对于变法摇摆不定,人称“杨三变”,臭名昭著。而王安石只要人支持新法便加收用,越级提升,连杨三变也一度加以任用,其用人可谓不明,吕嘉问,观其提举市易司后之所为,足见其是个只顾自己升官不顾民之死活的无耻小人,而变法派中有这么一些货色,新法扰民害民一面被他们发扬光大,老百姓更倒霉了。
三、富国强兵的实际效果:
变法目的为富国强兵,解决财用不匮的问题,但实际结果如何呢,通过各种法令,财富是集中到了政府手中,元佑元年,当时府库所积常平、坊场、免役积剩钱共五千余万贯,实物谷帛复有二千八百万石匹,然而这些财富大多被储存起来(神宗先后建52个库储存变法所得)并未用于解决财用不匮的问题,国家三司财政直至熙宁十年还处于“财货匮乏为甚,计月支给,犹惧不足。”而储存的大量财富却“贯朽不用,利不及物。”这种富国,可谓叹为观止。强兵又如何呢,尽管立了不少新法加强军队,但军队的训练依然问题很大,元丰三年,政府派员检查各路行将兵法的情况,发现“河北十二将军马,多不应格。”江南东路、淮南东路的将兵,武艺生疏,不依原法结队,逐队呼名不相照应。“保甲法推行增加百姓负担,也强化了对百姓的统治,保甲本意为防盗,实际推行中却是“盗贼公行,多保甲也。”河北、陕西、京西的保丁常聚为盗贼,“官军追讨,经历岁月,终不能制。”而对辽和西夏,弱势地位也未改观,熙宁七年,宋辽重订边界,宋弃地七百里于辽。对西夏作战。先小胜而后大败,所得不过米脂等六城,而灵州、永乐两役,死去官军、义保、熟羌60余万。可说是对强兵的极大讽刺。

毁了大宋的江山


请问王安石变法的害处?
那么民间又为何会出现“安石,进食”这样的典故呢?“富国”“强兵”的变法怎么会出现一个民不聊生的结局呢?问题出在整个的变法内核本质上就是理财、言利、圈钱,一言以蔽之,与民争利。无为在《悲剧从丢失民心开始—北宋王安石变法思考》一文中,对此列举王安石的得意之笔“青苗法”作为说明。王安石...

王安石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这个是真的说不准,因为留下来的史料对他做的判断多半是根据他的言行举止的,他非常不讲究卫生,被苏洵厌恶,他在一次宴会上坐在鱼池边错把一盘鱼饵吃光了,宋神宗因此怀疑他是伪君子(因为没有人会专心到一盘鱼饵都能吃得下,要是错吃一个还好,整整一盘鱼饵大概二十多个夸张了),他变法会失败...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以失败而告终?
神宗时对辽、西夏作战虽仍不利,但熙宁六年曾收复了熙州、河州、洮州、岷州等地,使国防稍有改善,而神宗,哲宗二朝得获短期之安定局面。但是,革新是很不容易的。先要有人敢创新,后因人们习惯旧事物,不接受新事物,会用尽方法去阻挠新事物的产生。变法的内容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限制了...

历史上的王安石真的是一无是处吗?真相是什么
在王安石执政过程中,变法出问题了,看到“正大光明”的司马光“援朋友责善之义,三诒书反复劝之,安石不乐”觉得王安石这人真不识好歹,果然是自以为是之辈,人家好心劝他他倒不乐意了,反倒是司马光这朋友真好。又看到新政中保甲法之类的导致“敛赋愈重”甚至有民截指自残以抗保甲,感到王安石不...

苏轼司马光为什么反对王安石变法
”曾公亮曾经举荐过王安石,但后来对他做的一些事并不赞赏,于是王安石便将其排挤出朝廷。曾公亮此言可谓是一语中的,“上与安石如一人”,神宗皇帝全力支持王安石的变法事业,对他言听计从。为何如此呢?这也是机遇吧!让王安石遇到了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当时年仅十七岁,正是血气方刚之际,渴望建功...

宋神宗选择王安石变法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 从宋仁宗庆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间王安石一直在关注和思考着国家的命运与前途,《宋史·王安石传》说他“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这个志向和这些思考曾促使他给仁宗皇帝上过万言书。史家认为,这份万言书其实就是他后来实施变法的纲领性文件(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

王安石变法的不足之处是什么?
,必欲除之而后快,说“臣与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王安石对保守势力估计不足,进行的变法太过激进,没有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改变祖宗制度太甚(“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旧学”),让保守派难以接受。其直接后果就是当保守派当权时,新政全部废除。

帮忙分析一下为什么王安石变法的作用和失败的原因
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这数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负担的。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合适的人才推行新法。 (三) 刚愎自用——王安石性刚,与神宗议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神宗每为之改容听纳。创行变法之初,司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过,自信太厚,安石覆书抗议...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案解析】试题分析: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都是触动了大地主豪强的利益,遭到他们的激烈的反对,最终失败。故选A。BCD三项都是他们特别是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但是这不是主要的原因。 考点: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点评:北宋中期,由于宋太祖实行的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使得出现积贫积弱的局面,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范仲淹...

王安石变法为什么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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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17221926448: 王安石变法是否真的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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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17221926448: 请问一下北宋王安石变法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有什么弊端? -
弭使诺合: 王安石变法注重于理财,忽略了行政之改革.以百孔千苍之各级行政而欲其负责推行重大之变法,自不可能.在内政亟待改革的形势下,王安石又屡启边衅,对西夏等用兵,结果作战失利,使辽乘机略地,既损国威,又耗国力.加以久旱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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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17221926448: 张居正和王安石以上二位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家,但是,我发现历史教科书对王安石变法大书特书,而对张居正变法确实一笔带过,张居正的变法内容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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