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使用土地缴纳的土地是什么意思

作者&投稿:巴奖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法律主观: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费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问题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税收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征,分期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金额=占用土面积*单位面积...

农村土地被他人侵占是违反了哪条规定
5、《土地管理法》第55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6...

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因此,土地使用证是归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商用房和自用房都是有一定的产权期限的,如果到了产权期限是可以进行续签的,但是需要进行缴纳一定的出让...”(二十)将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

土地使用证出让区别是什么
如果没有出让的土地,都需要缴纳。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土地出让方式是土地使用权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

土地划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国家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哪些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 免征土地使用税的具体业务 业务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修建巿政道路占用开发公司地如何处理
(四)律、行政规规定其用 第五十五条 让等偿使用式取土使用权建设单位按照务院规定标准办缴纳土使用权让金等土偿使用费其费用使用土 自本施行起新增建设用土偿使用费百三十缴央财政百七十留给关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土应按照土使用权让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土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使用...

农耕土地产权土地使用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农耕土地产权土地使用的计税依据是我国的土地使用税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于使用税的税额会按照土地面积来乘上对应单位面积需要缴纳的税额来进行确定,只有在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 一、土农耕土地产权土地使用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确定方法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在《土地...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国家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期交出土地,不得阻碍。 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或者国有未利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报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哪些税
其转让条件为:土地使用权经过划拨出让后,才能够进行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

郾城县13672423195: 什么是无偿使用. -
戴赖双酚: 国土管理上所说的无偿使用并非指不出一分钱,是指供地方式为“划拨”.划拨用地是我国特有的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之一.是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政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向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项目使用的单位)无偿供应的土地.划拨用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 简单的说,划拨就是国有土地按成本价获得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经批准直接使用建房,这就无偿使用.相对应的“有偿使用”,就是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郾城县13672423195: 土地使用税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
戴赖双酚: 1、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 2、具体土地使用税由谁交,还要看看你单位与出租方的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说由你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话,出租方应该已经缴纳了土地使用税. 3、不交土地使用税,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要进行补交,并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不会影响税务登记证.

郾城县13672423195: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期限而且无偿使用的土地,为什么还要缴纳土地租金 -
戴赖双酚: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 也就是说划拨的土地在市场上交易,就得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己,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

郾城县13672423195: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
戴赖双酚: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郾城县13672423195: 划拨的土地是不是一定无偿的? -
戴赖双酚: 取得划拨土地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土地使用者先缴纳对原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国家将土地交付其使用;另一情形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就第一种情形而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显然是有偿的.

郾城县13672423195: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
戴赖双酚: 答:划拨土地使用权即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郾城县13672423195: 租用集体土地是否要缴土地使用税 -
戴赖双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上述集体土地...

郾城县13672423195: 划拨土地是否应该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 -
戴赖双酚: 是否应该,这个无法评价,但从法律上讲,既然是划拨的,那就是无偿使用,也就是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

郾城县13672423195: 行政划拨土地与出让入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戴赖双酚: 1.划拨与出让属于国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两种方式.2.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两者根本的区别在于:划拨属于无偿而出让是有偿的.

郾城县13672423195: 划拨用地什么意思
戴赖双酚: 1、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