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口粮田可以继承吗

作者&投稿:粱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农村口粮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农村口粮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但农村口粮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但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即农村口粮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
      一、农村宅基地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吗
      房子下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继承。但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有没有继承权的? 有参照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有继承权。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当事人死后,只要承包方还有其他成员在,土地继续归他们家人继承,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是一家人,因为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本户成员,其他亲属没有继承权,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为土地在农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个人是没有办法可以继承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
      三、农村户口迁出来还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的宅基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一些房屋是属于村民个人建造、个人所有的,是可以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权利是作为土地使用权利的其中一部分,属于当地的一种农村经济组织。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权,与农民个人集体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老人去世,耕地应该怎么分配?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由此可以得出,当父亲改为非农业户口时...

处嫁女的土地确权在娘家父母死亡后集休要收回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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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是否有权继承母亲的土地经营权
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权利经营你家的任何土地,除非你自愿的。但耕地的继承比较特殊,你家的情况也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只要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因此,你家现在土地的权利人应该是:承包时家庭中本村本组的农村户口人员中,现在还在的人,且人人份额均等。

农村口粮田分配问题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在二轮承包期间,土地承包合同,30年不变,生不添死不去。但如果你是黑龙江人,你村委会有机动地情况下,依据申立国省长讲话,可以给新增人口补地,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为孩子要地。人去世,只要此农户还有人在,就不能收回承包地。

嫁出去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父母不在了也可以吗??
嫁出去的女儿是有土地继承权的,只要土地性质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通常为所有人去世后根据继承顺序和遗嘱直接继承的,子女都属于第一继承人。父母健在时不叫继承,叫转让变更,土地承包可以继续使用到承包期满,涉及房产宅基地的可以继承,在父母健在时是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权利变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宅基地房屋遗产继承问题
你爸爸和三叔平分,各三分之一。最终,在你的二叔完全放弃继承的情况下,你爸爸可以分到整个宅基地的二分之一。如果你二叔从一开始就主张权利,那么最后结果相当于三人平分。4,关键如在第一问里所说,需要有紧急状况(如病危),还需要见证人两个。如果可以提供,法院就会承认遗嘱效力。否则,村里的...

口粮田和承包地的区别
而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合同的方式,承包集体的土地,土地的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2、取得的方式不同:口粮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的方式获得,而承包地是通过合同的方式获得。3、承包人不同:口粮田的承包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承包地的承包人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农村出嫁的独生女户口迁到男方,还有权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和划分已婚妇女对其住所和土地合同的权利?如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第一,女性宅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男性一样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妇女在责任田、口粮田等的划分和农村宅基地的审批中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妇女结婚和离婚后...

亲弟弟由于工作不在本村居住,户口也迁出,现在要与我分财产,他有权利吗...
可以有这个权利,分你父母的财产,例如地上房产可以跟你分,你自己的财产他没权利跟你分。你弟弟都迁出户口了,怎么还这么没出息哦。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属于妇女享有的...
具体内容包括:①妇女合法地拥有在婚姻、家庭中的共有财产;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③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④在农村,妇女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农村口粮地可否算遗产继承 -
於刻安其: 口粮地不算遗产,不能继承.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我父亲是农村的过世了请问他的口粮田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
於刻安其: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我父母没有儿子,就我自己是女儿并且已出嫁外村,我还能继承父母的口粮田吗? -
於刻安其: 口粮田当然继承的,放心好了,我老婆也是另一个镇的,她还有自己的田.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口粮田”及“果树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
於刻安其: 在承包合同的有效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配偶或子女(户口在本村的)可以继承“口粮田”及“果树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合同到期后,承包经营权自动终止.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父母亡故粮田可以由居民的儿子继承吗? -
於刻安其: 不能.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老人把口粮地过户给儿女可以吗 -
於刻安其: 老人把口粮地过户给儿女,是不可以的.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对某物(比如提问中问到的农村口粮地)拥有所有权而且不能仅仅是使用权.否则就够不成遗产.农村口粮地显然是使用权,所以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我是农民,父母是单独立户已经去世了.请问我能继承他们口粮地的使用权吗? -
於刻安其: 在村民组未调整耕地之前你是可以继续耕种的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口粮田能否继承 -
於刻安其: 如果你有土地证就有权力收回!但是没土地证就难说了!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承包是否有继承权利我们一家是三代生活在一块,首先是我爷爷死了,然
於刻安其: 如果是口粮田承包的情况,因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方式,国家的政策是30年不变,并不因家庭中有人去世而变更承包关糸,如是口粮田以外的土地承包则你有继承权.关于你叔叔在当兵之前是否分配了土地,如果有他的土地你就有权要求分得属于自己的土地,可来电详谈.

平顶山市19114215360: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口粮地吗 俩女儿户口以迁出一个非农户一个另一个村.没有自留地就剩下三亩 -
於刻安其: 您好!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分给本村农户承包,承包者由土地经营权,没有土地处置权,也无所谓继承权.如父母的户口中只有他们俩人,其去世后承包地合同自然终止,村集体会随即收回.两个女儿的户口均已转走,不能续包,不可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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