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认识是那会他在我的的城市做工程认识的,那会我在上大学,他

作者&投稿:蛮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和老公是在大学认识的,现在我22,他23,结婚以后,他对我很好,可是我感觉我和他家人合不来,他爸~

他对你好,说明你们是有感情的,我觉得你嫁过去了在娘家是客人在婆家是外人,你得到的就是那个跟你结婚的人,他对你好就够了,其他的你自己把握好分寸,其实你也没什么不好,他对你有占有欲说明他爱你,又有钱又对你好,不要轻言放弃,否则对你对他都不好,其实只要把握好一个度就好,跟家里合不来你还是要孝顺他父母的,因为她现在可能想不通,等想通了可能就后悔了,而你一直在帮他孝顺父母,他会感激你的,只要公公婆婆不刁难,还是过的下去的

都结婚有孩子了,哪里还会在意学历呢,既然他们家条件那么好,你在家做带孩子不工作了不就好了

这个应该是最后的一章 或者是沈肯尼成长日志II的开始。

沈肯尼成长日志II-序-让我温暖

第一次写《沈肯尼成长日志》的那晚,也是去年的这个时候。

当时,我在我爸的办公室里,而沈煜伦在离我几公里外的酒店里,那时候他到我的城里找我,我刚刚结束抑郁症的治疗,回到爸爸。

我经历了人生里最恐惧的时光,我或者疯狂地向身边的人解释何谓抑郁症,或者一个人拉着窗帘,遮天蔽日地胡思乱想,病怏怏的我尝试着对他们解释:“我不是装疯,不是矫情,我只是开心不起来了。”

那一天,我最好的朋友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她依然不明白,她的眼神是疑惑,是怜悯。她低下头的一瞬间,我知道,她还是觉得我已经精神了。

这个眼神彻底地伤害了我。

于是,在结束抑郁症治疗之后,我打包好行李离开了那里,回到了这辈子带给我最多不愉快的地方--家里。

我不想再任何人,抑郁症让我变得极度难相处。

有一天,我突然尝试以前的恋人,我想,我们总归是相爱过的,他们或许能明白我的。其实,我有过几位恋人,这以后都会在成长日志里出现。

在我上沈煜伦之前,我们俩已经因为很多年的纠缠不清和相互伤害彻底不了。

我拿着,在我爸工厂的里告诉他:“我生病了,现在回到我爸这里疗养,我已经回到中国了,对不起。”

他挂了后,赶到了我身边,他一点都没变,依然可以为了我翻天覆地。

但我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就开始朝他发飙并异常刻薄,他不知道我的情况,接着我离开了。那一晚,也就是我开始发表成长日志的那个夜晚,我的性格是残缺的,复杂地处理感情的手段让很多人不喜欢我,这我知道,但即使这样,我依然是我。

我想,沈肯尼,你需要好好整理一下了,这些年,这些事儿,这么多人,这么多关系和情感。

那段时间,沈煜伦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去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又开始吵架了,他一拳砸在电梯上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病好了,因为我立马拳脚相向地对他,然后他说:“大人,饶命!” 他又露出了嬉皮笑脸、呲牙咧嘴的诡异笑容。

他说他要带我离开,我拒绝了,我想这辈子漂泊了这么多地方,一直没在家里,可能我的宿命就是最后回到父母身边。

那段时期,我和父母的关系已经缓和了一些,然后我有了自己的--当然是父母给我准备的,机修工程生产的是来自父亲这一方;母亲则觉得我有海外留学的背景,进出口才是我得心应手的工作,她出资给我成立了自己的,她说:“今天开始你需要养活你自己了,这是你一个人的,而你的竞争对手是我--你的妈妈。”

那时候我和沈煜伦每天都在通。

当然,在那段时期,我的身边出现了一大批肯尼氏,每天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看他们给我的留言,最后,爱确实治愈了一切,谢谢你们!

越来越多的人对我说:你和他在一起吧,你们都多少年了。

发小也说:阿牛(我的小名),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沈煜伦,你不和他在一起,才是你最大的损失,钱是要赚,但你现在最需要的是把握住眼前的这个人。

我和沈煜伦以前就在一起过,我们之所以后来走入了无法挽回的关系,是因为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比如他把烟头烫在我的手臂上,连续不断地,这让我想起了我爸。

当然,前提是,我当时故意激他,或者就是我不愿意说出“我爱你”。

爱情可以毁了他,我早就知道了。

再比如,我以为我人生以后的沿海地带都是大西洋了,而此时离他不远的海洋叫做太平洋,我们之间隔着大洲和海洋。

时间往前一些,去年夏天,我和我的前男友,也就是诸位在视频里看到的和我接吻的那个男孩,分手了。我想尽了所有的办法去折磨他,比如用许多个小加他,给他构造一个虚幻的荒淫无度的空间,看着他一次次的中计和上当,我的报复开始变得上瘾起来,原因是他和我最最要好的朋友上床了,我要告诉你,这还真不是狗血的剧情,不过,这对于很多肯尼氏来说早不是什么秘密了。

知道的那天,我在英国,我一个叫“八须鱼”(我给她取的名字)的特别好的朋友当天要去考雅思,我一早打给她,我说:“八须,我昨晚到现在都没睡,他们上床了,我说过,不应该乱猜的,最后我猜中了。我在淘宝里登陆他的账,看到了他送他的巧克力,他也承认上床了,你知道我现在有多恶心吗?这种感觉就像用风干的八须鱼给你泡了一杯奶茶的感觉,多腥啊!我不知道还能找谁,你能来我家陪着我吗?”

事情难办的地方就在于,我哭不出来了。

真的,一滴眼泪都没有。

所以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我觉得我的人生涅盘了,任何妖精和鬼怪都见过了,有一种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到了西天立地成佛的感觉。

沈煜伦再提出要在一起的要求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可能不需要了,我只想赚钱。

接着,我们每天每天地通,发生了糟糕的事情就是,我总是一不小心就会喊他:“老公,帮我把...” 5月的一天夜晚,我走到了楼下,在小区里我躺在地上,看到了这片天空。

如果你去看我的微博,你就会知道,我那晚就是看着一片这样的天空,一个人,穿着短袖,踩着拖鞋。小区很漂亮,全是小花和绿树,溪流和草地,并且没有一个人。

这时候,我回到另外一座城探望我的朋友。

这之后的几天,我做了一个决定:和沈煜伦生活在一起,无论是我嫁给他,还是他嫁给我,我娶他,或者他娶我,我需要他,只有他能让我复活。

我的不要了,他准备好再为我牺牲,再放弃的时候(他准备转让来找我),我决定这辈子都送他了,只送他一个人,我跑到了机场,告诉他,我今天的头发是什么样的,他需要怎么出现。

(......)

我们生活在了一起
后来我的桌面(他的照片)在贴吧曝光了,也是那晚,他说他要陪着我向全世界出柜,他注销了腾讯,来到了新浪,接着,你们认识了他,我很高兴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很喜欢他。

后来的消息?

如果你很急迫,可以看看我的微博;如果你不着急,那请等着《沈肯尼成长日志》更新吧!

此刻的我坐在楼上的间里敲打着键盘,开始计划写《沈Ⅱ》,而他现在正在楼下逗我们家的狗和猫。

《沈Ⅱ》的更新注定了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展开了,但我依然会还原当时的所有具体情况,可能涉及到我的每一段感情,所以,事情可能不会像各位预料的那样顺利、甜蜜地展开。

但谢谢所有关注《沈肯尼成长日志》的人,我会为你们继续把我的故事写下去。时间倒退回高一末尾:

我叫沈肯尼,AB血型,摩羯座,不到一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城,开始经历起春夏秋冬,这里的天气不像家乡的天气,在家里,天总是高远的,风永远是清扬的,那样的环境总给人一种不会被打倒的错觉。但这座城不是,这里的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阴霾变成巨大的帐篷,包裹住了整个城,注定了的,生活在城心脏的我们看不到月朗星稀。

我沉迷地爱着一个人,他叫李浩然,我的浩然哥。

满室金黄的那个下午,他在讲台上扬起嘴角,四目交接的时候,他嘴角依然是温暖的幅度,对于我这样的男孩,这些温柔攻势是致命的。

我渴望被这样的温柔照顾,在爸爸又开始扯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的时候;

我渴望这样的温度,当妈妈冷不防的又送了我小两码的不合脚的皮鞋的时候;

我渴望把这样的温柔揽入怀里,在又近半年不和家人后。

可能只有他能再治愈我,不然我怎么会愿意从二楼跳到一楼,寒风里攥紧手哆嗦着和他第一次约会,也不会在第一次在他面前被爸爸吓得尿失禁后,变得长时间无法再开口说话。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我可能都不会这样,可是那个人刚好是李浩然。

然后在缄默一个月后,开口第一句居然是把沈煜伦的心撕拉成碎片的:“浩然哥,不要走。”

他之前有个女朋友叫李雪,开学前一天,两人分道扬镳。

我在课间的时候鼓足了勇气对李浩然告白,他总是半推半就地回应着我,他不讨厌我,至少我们能顺利的发生亲密关系,尽管只有一次。

提起李雪他总会动辄大怒,但他其实还是惦记着她的,不然他的床头不会还摆放着他们的合照,电脑文档里也不会还存着她的照片,我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个现在心里还有别的女孩的男孩,荒诞至极。

爱情之道,没有退路,即使引火烧身,飞蛾扑火,一样勇敢前行,面目全非,焦头烂额,血肉横飞,分崩离析,支离破碎,都可能是爱情最好的祭祀品,可能这样去相爱才是爱情。

当然,也有可能有一天,他李浩然真的能对我沈肯尼说一句我爱你,那将会是这段爱情战役上最好的战利品。

在这所学校,我还认识另外一个男孩,他叫沈煜伦,当第一次在宿舍里对我说:“哥哥可是纯1啊。”的时候,我尝试着放下心防和他沟通,呵呵,原来这么轻易我就能碰到同类。

他的脸色和情绪都是瞬息万变的,前一秒,他可以和颜悦色的递给你一块他给你准备的草莓蛋糕,喊你宝贝儿,脱了衣服让你摸他的肌肉,然后,邀请你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下一秒,他可以怒吼着用玻璃碎片割开手臂上凸起的血脉强迫你开口说话,而再下一秒,他已经红着眼失望透顶地望着你,眼神一点都不锐利,变得涣散,没有半点攻击力。

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跪在地上向你求饶,又可以在你受伤害的时候表情肃穆的为你向全世界宣战,比起他付出的,他要的其实很少。

他可以为了照顾你通宵达旦彻夜不眠,也可以为了你变得最后失无可失,冷峻的脸蛋下面是一颗单纯的心,他的爱情是唯我的,霸道的,激烈的,爱情可以轻易地毁了他,而为了得到他要的爱情,他却可以像玉皇大帝一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所以,有一晚,我们一起从酒吧走到街道上,在昏黄的灯光下,用两人地上的人影,靠近着结吻的时候,我想不起来李浩然的温暖,那一秒,我知道了,我和他的纠缠是这辈子注定了的,因为我心动了回顾:
时间倒退回高一末尾:

我叫沈肯尼,AB血型,摩羯座,不到一年前的今天,我来到了这座城,开始经历起春夏秋冬,这里的天气不像家乡的天气,在家里,天总是高远的,风永远是清扬的,那样的环境总给人一种不会被打倒的错觉。但这座城不是,这里的天空经常是灰蒙蒙的,阴霾变成巨大的帐篷,包裹住了整个城,注定了的,生活在城心脏的我们看不到月朗星稀。

我沉迷地爱着一个人,他叫李浩然,我的浩然哥。

满室金黄的那个下午,他在讲台上扬起嘴角,四目交接的时候,他嘴角依然是温暖的幅度,对于我这样的男孩,这些温柔攻势是致命的。

我渴望被这样的温柔照顾,在爸爸又开始扯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的时候;

我渴望这样的温度,当妈妈冷不防的又送了我小两码的不合脚的皮鞋的时候;

我渴望把这样的温柔揽入怀里,在又近半年不和家人后。

可能只有他能再治愈我,不然我怎么会愿意从二楼跳到一楼,寒风里攥紧手哆嗦着和他第一次约会,也不会在第一次在他面前被爸爸吓得尿失禁后,变得长时间无法再开口说话。

任何人看到这一幕,我可能都不会这样,可是那个人刚好是李浩然。

然后在缄默一个月后,开口第一句居然是把沈煜伦的心撕拉成碎片的:“浩然哥,不要走。”

他之前有个女朋友叫李雪,开学前一天,两人分道扬镳。

我在课间的时候鼓足了勇气对李浩然告白,他总是半推半就地回应着我,他不讨厌我,至少我们能顺利的发生亲密关系,尽管只有一次。

提起李雪他总会动辄大怒,但他其实还是惦记着她的,不然他的床头不会还摆放着他们的合照,电脑文档里也不会还存着她的照片,我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个现在心里还有别的女孩的男孩,荒诞至极。

爱情之道,没有退路,即使引火烧身,飞蛾扑火,一样勇敢前行,面目全非,焦头烂额,血肉横飞,分崩离析,支离破碎,都可能是爱情最好的祭祀品,可能这样去相爱才是爱情。

当然,也有可能有一天,他李浩然真的能对我沈肯尼说一句我爱你,那将会是这段爱情战役上最好的战利品。

在这所学校,我还认识另外一个男孩,他叫沈煜伦,当第一次在宿舍里对我说:“哥哥可是纯1啊。”的时候,我尝试着放下心防和他沟通,呵呵,原来这么轻易我就能碰到同类。

他的脸色和情绪都是瞬息万变的,前一秒,他可以和颜悦色的递给你一块他给你准备的草莓蛋糕,喊你宝贝儿,脱了衣服让你摸他的肌肉,然后,邀请你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下一秒,他可以怒吼着用玻璃碎片割开手臂上凸起的血脉强迫你开口说话,而再下一秒,他已经红着眼失望透顶地望着你,眼神一点都不锐利,变得涣散,没有半点攻击力。

他可以嬉皮笑脸地跪在地上向你求饶,又可以在你受伤害的时候表情肃穆的为你向全世界宣战,比起他付出的,他要的其实很少。

他可以为了照顾你通宵达旦彻夜不眠,也可以为了你变得最后失无可失,冷峻的脸蛋下面是一颗单纯的心,他的爱情是唯我的,霸道的,激烈的,爱情可以轻易地毁了他,而为了得到他要的爱情,他却可以像玉皇大帝一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所以,有一晚,我们一起从酒吧走到街道上,在昏黄的灯光下,用两人地上的人影,靠近着结吻的时候,我想不起来李浩然的温暖,那一秒,我知道了,我和他的纠缠是这辈子注定了的,因为我心动了。
我们牵手,争吵,甚至打架,激烈地交流。

我们接吻,流泪,然后掐着对方的脖子说爱你。

我们拉着手跑过城心脏的街区;

我们一起跷着腿坐在酒吧里和他所谓的小弟介绍文学;

我们一起做饭,然后我了50块钱一大袋的大葱给他准备食材;

我们了一只叫黄黄的鸭子,它只知道洗澡;

我们一起到了他姨妈家,在边远山区的校舍里,夕阳下他抱着我蹁跹着笨拙的舞步;

我们习惯性地抱着睡,我穿着他的白色T-SHIRT, 他则一条紧身上阵(现在干脆);

这个时期的他还是干净的短发,

这个时期的他身上还有一些肌肉,

这个时期的他还沉迷于运动和游戏,

他会和黄斌踢足球,

他会和李浩然打篮球,

他会和我去游泳
高一这一年的生活没办法用简单的开心或者不幸来总结,但是却是毕生难忘的。

在这里,我认识了黄斌,沉迷在音乐里的生物课代表,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恋爱了,结果他和宝玉姐走到了一起,活泼的宝玉姐和有些刻板的黄斌一起在草丛中装成兔子追打的时候,我以为有一天能当上,那样我可以找李浩然来做我的秘书,沈煜伦来做我的保镖。

在高一这一年,我还认识很多让我难忘的人,我认识沈煜伦的姨妈,那个个头很高,气质很佳,开口闭口小尼尼,天灵灵地灵灵的,和沈煜伦一样迷信的,可爱的阿姨。

当然,生活永远不可能是梦幻的偶像剧,不是柴智屏构造的贺军翔挑一挑眉毛,立马就一大堆粉红色女孩撕拉着脂肪发誓减肥的剧情。

所以在这所学校,我同样遇到了一些让我不喜欢的人。

比如李雪,不成年就开始浓妆艳抹,穿着NU BRA,黑色束胸在酒吧里像水蛇一样地动,每次听到孙悦的《快乐叭叭叭》(如果有这首,我实在无力给你们找到这首),她立马能变成一只昂首挺胸的眼镜蛇,吐着蛇信子。

她说过来跟你玩骰子,尽管她每次都输,结果她最后还是能一滴不沾地身。

烟、酒、纹身、鼻环和唇环,每个月她都能给你一两次惊吓,我总觉得有一天,她会变成一只女牛魔王,然后我会去一个柜式最大瓦数的芭蕉扇,把她吹到西伯利亚雪糕去。

这是李雪,把我奶奶照片踩在高跟鞋下面的蛇蝎女孩,伪善、刻薄;

但其实李雪,你知道吗?你是一个一脸清秀的女孩儿,你不化妆,不抹胭脂,不算计,不违心,不使坏的时候确实有种慑人魂魄的气质。

我生活里的另外一位真正的魔王是一位叫侯擎宇的男孩。

那个在班级《是非本》里写下了李浩然最后会和沈肯尼在一起的人;

那个在课上,坐我隔壁,和我斗智斗勇的人。

他总是喜欢嚼着口香糖,或者吹着口哨,拍着篮球耍酷。

我不喜欢他有两个原因,像黄斌说的,我们可能都是那种自我保护过度的人。

他和我很像,所以他能轻易地读懂我的所有。

几个月前,在教室里,他说像我这样单亲家庭的男孩就是残废,他轻易就能抓住我内心的恐惧和敏感地,后来,我才知道,他一样是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的所谓的“残废”。

我想过把他对我说的每一句恶劣的话都送回去给他,但看到他蹲在浴室,咳嗽着淋着凉水自虐的时候,我发现他比我可怜;

当他在酒吧对我掏心的时候,我把放到了他的口袋里,我报了警,我说过,我要亲手毁了他,结果,他把放回了我的口袋里,当然他没有,但我知道他会报复我。

从第一天,我喜欢上李浩然开始,他就也不会放过我,因为他和李浩然有着复杂的,隐秘的,不共戴天的关系,这是我讨厌他的第二个原因--他的敌人,我爱的人都是李浩然。

再加上有一次在酒吧里看到他和李雪的亲密互动,这让我对他的憎恶更加深刻,有种蛇鼠一窝的感觉。

但我们的关系之所以变得复杂是因为,我基本上都住在沈煜伦家里,宿舍里平日里只有黄斌和侯擎宇,最后,他俩居然渐渐成为了朋友。

后来宝玉姐也变得对侯擎宇非常认可,她总说:“侯擎宇是我见过单眼皮里最帅的男孩,有种黑暗的邪恶气质,就像一粒璀璨的黑色葵花籽,可以拿去压榨最好的金龙鱼葵花籽油!”

然后黄斌听到了说:“说得跟真的一样。”

简易回顾结束。

需要详细回顾请返回阅读,《沈肯尼成长日志II》现正式回归,持续时间年1月-年4月(或持续往后到沈肯尼新书《破碎的时光》发行后继续更新)。
具体更新时间请参考沈肯尼成长日志官方微博。

下一章开始直接接入第四十章。

沈肯尼新书《破碎的时光》将于3-4月上,目前签名台历,明信片已发布,敬请关注。

Kenneth

工程工作不准带家属
其实没有说家属不准去的
不准带,多数是怕家属走后门,把公司搞乱
所以,我觉得你可以适当时候去见面
不一定要你老公放假见你
工程事情,很多时候说复杂也复杂,说不复杂也不复杂
长期不见面,对家庭考验很大的,特别是管理人员(里面的规则,诱惑很多)


为什么和老公刚认识时他话那么多 也很主动关心我 可随着时间推移。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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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老公是经过熟人介绍认识的,已经结婚8年了!一个人如果真的不喜欢你,欺骗你一时是没有问题的,但欺骗你8年,这可就不是装装这么简单了。你老公是真的喜欢你的。其次,你感觉我从来都不了解他,感觉你口袋里有几毛钱你老公都知道但他口袋的有几毛钱你却不知道,现在天底下哪个做老公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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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星菲特: 我觉得男朋友在这个时候是最困难的时候,希望你能留在他身边陪伴他,假如现在结婚我想男朋友也想,不过他并不愿意在自己落魄的时候给你婚姻,我也很高兴你没有因此而离开他,只要你觉得这个人真的是爱你的,那我建议你留在这个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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