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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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适用于江西省的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当前适用于江西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下:第一,《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第二,《江西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三,《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第六,《江西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公民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实施及其有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住宿费、借读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文字作业本。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第四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农村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第六条 义务教育实行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义务教育的实施工作。第七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八条 本省对义务教育实行督导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素质教育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的依据。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十条 对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学 生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考试,不得将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和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和编班的依据。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每所公办学校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和人数,制定招生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前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范围接收学生,新生名单等信息应当在新生入学十五日前向社会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第十三条 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地户籍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儿童、少年随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持孤儿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编班、学籍管理、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与所在城镇学生平等对待、平等教育。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教育督导,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管辖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教育工作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活动。
教育督导分为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第四条 教育督导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实施教育督导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保障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所需人员与工作条件,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由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审计等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省人民政府领导担任,负责全省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教育督导具体实施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第七条 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编制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评估标准,并予以公布;
(二)制定教育督导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政策进行跟踪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组织开展评估、监测;
(五)对督学进行培训、考核,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教育督导科学理论研究活动;
(六)办理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教育督导实行分级督导、分工负责。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编制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总体规划,重点督导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省管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安全卫生工作,指导设区的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编制本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重点督导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设区的市管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安全卫生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编制本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重点督导县(市、区)管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安全卫生工作。第九条 教育督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督学制度。
督学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命或者教育督导机构聘任,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
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专职督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行政机关人事管理权限任免,兼职督学由教育督导机构聘任或者解聘。
督学应当具备《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人员经教育督导机构考核合格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教育督导机构颁发督学证书。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为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咨询服务。
教育督导机构组成督导小组实施教育督导时,应当吸收专家库中的专家参加。第十一条 教育督导机构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建立落实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
(二)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和协调发展情况;
(三)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教育事业创新发展情况;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分配情况;
(五)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权益保障情况;
(七)学校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第十二条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针对各级各类教育不同特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实施分类督导。
学前教育督导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
(二)学前教育管理规范情况;
(三)幼儿教师队伍管理情况;
(四)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情况;
(五)幼儿教学、幼儿发展水平评价情况;
(六)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中小学教育督导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推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情况;
  (三)教师队伍管理情况;
(四)实施素质教育,强化德育、体育、美育教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情况;
(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
(六)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七)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中等职业和中等专业教育督导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
(二)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和办学达标情况;
(三)“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情况;
(四)学校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精品专业建设情况;
(五)学校教学与企业对接的产教融合情况;
(六)招生与就业情况;
(七)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高等教育督导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
(二)德育与教育工作情况;
(三)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四)学科建设情况;
(五)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情况;
(六)毕业生创业就业情况;
(七)学校安全卫生管理情况。


两基的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贫困地区学校工程”,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赴西部“两基...3.国家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和“两基”攻坚县的督导验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督导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

关于督导工作有效性的思考
2、督学人数少,很难开展工作。督学人数没有编制规定,正常工作很难开展。3、专业化水平低。4、手段方法比较少。还是常规的进校检查。5、问责机制还在路上。经费投入也  到位,开展工作很难,受相关科室的约束,没有人给你撑腰。如何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在会议研讨交流中看到了很多亮点,...

四川省教育局办公室电话是多少?
电话为028-86113647。

有关教育辅导机构的法律条文或规定
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广西大学是属于南宁市教育局管吗?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主持起草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

省教育厅会议通知范文
5、全省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市、区)和优秀单位的代表、大会典型发言单位的代表;6、省教育厅特邀教育督导员;7、委厅领导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四、其他事项1、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委厅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与会人员乘坐一辆工作用车参会。南昌地区会议代表不安排食宿,...

谁知道青海各市区教育部门负责人?
承担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人: 办公地点:省教育厅办公楼6楼 联系电话: 6310542 青海省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全省“...

山东省教育厅电话
2、负责全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3、统筹规划高校布局,负责协调省部共建高校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规定承担各类高校的...

教育局详细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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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幼儿园督学工作计划7篇
依据国务院和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强化挂牌督导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睢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督导目标 1、积极开展专项督查与随访督导相结合的实践与研究,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更适合区域实际和...

甘南县18434351797: 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 - 搜狗百科
望莲唛金: 《实施意见》明确了督导的对象、原则、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由过去教育部门单独考核变为教育部门与组织部门共同考核,由只考核政府变为既考核政府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并将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以及教育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这将更好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办教育的责任,推动各地聚焦教育发展的关键要素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实现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提升.

甘南县18434351797: 教育督导制度是什么 -
望莲唛金: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为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的的实现,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制度.教育督导是人民政府的行政监...

甘南县18434351797: 江西省教育部门的举报电话是什么? -
望莲唛金: 举报监督: 0791-6290642 意见建议: 0791-6222530 信访投诉: 0791-6213944 看你情况,你好像应该拨打第一个吧~~

甘南县18434351797: 五省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反馈意见公布什么内容?
望莲唛金: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通过对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甘南县18434351797: 江西二级建造师安排
望莲唛金: 2021年江西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5月29日? ?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 ? ? ? ? ?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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