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协会(学会)财务管理核算办法(试行)

作者&投稿:牧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化学工业部关于印发《化工部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依法有序地开展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建立完善的部机关、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管理体系和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部机关、事业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各项会计基础工作。第三条 各单位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体系:(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二)体现本单位业务管理特点和要求;(三)全面规范本单位各项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四)制度要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五)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机关服务局等独立核算的机关司局、与部有经费、事业费领报关系的教育、科研、工交事业单位。第二章 单位会计管理体系第五条 部机关、事业行政单位及其附属企事业单位均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事业行政单位附属的具有法人资格财务上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也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上述单位所属规模不大,业务不多的基层会计单位(含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需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业务。第六条 部机关、事业行政单位及其附属企事业单位,均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
  各单位行政领导人领导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并对本单位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大中型事业单位应设置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组织领导本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单位主要行政领导应支持和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各单位要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主管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的六个方面的条件。会计主管人员的职务任免须经财务司签署意见。不得任用非专职会计人员和不熟悉会计业务及政策水平、组织能力不适应会计工作要求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七条 各单位会计机构是会计管理与核算的专业部门,对单位经济活动的价值形式进行全面管理,只要有经济活动就有会计核算。因此,会计部门是综合管理部门,各单位有关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会计部门开展工作,及时提供全面、完整、真实、合规的原始核算资料,共同做好单位经济核算工作。第八条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经济核算体制和经济业务的特点确定与其相适应的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以财务管理集权为原则,确定内部独立核算层次,规定各层次职责权限以及与经济核算体制相应的核算方法。第三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岗位。会计岗位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可以一岗一人,一人多岗,一岗多人;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第十条 各单位一般应设置: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费用成本核算、资金往来核算、基金核算、预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电算化等岗位。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会计岗位职责标准和职业道德标准,定人定岗,明确岗位分工和岗位责任,各司其职,使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十二条 根据岗位职责标准和职业道德标准,定期考核各岗位会计人员工作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和具有量化指标的考核标准,不断完善考核制度,激励会计人员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第四章 会计核算第十三条 部机关、事业行政单位使用财政部统一颁发的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各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使用同行业会计制度。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会计制度规定,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对本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会计科目使用、会计凭证格式、审核要求、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主要业务核算、会计报表等具体业务做出规定。按照“统一规定,分级管理”的原则,二级会计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应报部备案;二级会计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内部会计核算制度由二级会计单位审批,报部备案。

中国化工学会章程 (38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的协作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按照《章程》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在业务上受本会指导。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点在北京市安定门外小关街53号,邮编100029。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在我国化工科技领域开展如下活动:(一)积极开展科学技术交流,组织重点化工科学技术课题的研讨和考察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二)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科技开发和科技论证、项目评估、技术咨询、软课题研究、科技成果鉴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三)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普及化工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开展国际化工科学技术交流,加强同国外的化工科学技术团体和化工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作与交往,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讲座和展览,促进国内外技工贸合作。  (五)编辑出版化工科技书刊。  (六)发现并推荐人才,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  (七)组织会员参加学会举办的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呼声。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兴办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实体,开展有偿服务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改革及发展的需要,切实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充分发挥会员在“三主一家”(学术交流主渠道、科普工作主力军、国际和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主要代表,化工科技工作者之家)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制定并实施“中国化工学会会员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 本会“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系指以一个组织名义加入的会员。个人会员分五类,即资深会员、高级会员、会员、学生会员、外籍会员。第十条 在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过程中,要加大直接吸收个人会员的力度,重视发展“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入会,强化为“会员”的服务功能。第十一条 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外籍会员,报中国科协核准备案)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和会员违法违章的处置。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不履行本会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经常务理事会决定,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四条 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组成原则(一)理事会人数,原则上根据学会会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二)理事(常务理事)在本专业领域应有一定的代表性、权威性。(三)年龄结构合理,专家、学者、在产学研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与管理人员比例适当。第十五条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执行机构,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理事通过酝酿、协商、民主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有关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对化工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突出贡献或对本会的发展有显著贡献,并担任过本会理事的专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可聘为本届荣誉理事。  第十八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有关职权[第十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化工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热爱、关心学会工作;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届满时)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年龄(届满时)不超过65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二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三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专职副理事长或专职秘书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须报中国科协同意并经民政部批准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理事长因出国出差或公务繁忙等原因不能及时履行本条有关职责时,可临时委托常务副理事长代理其有关职责。第二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本会其它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和企事业等单位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它合法收入。第二十八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合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是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和“中国科协学会组织工作条例”制订的。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07年4月24日第三十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各行业协会(学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化学工业部门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第三条 行业协会(学会)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其经费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精神,经费支出应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规定,并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 行业协会(学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其年度预算应由理事会通过。第五条 行业协会(学会)的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六条 行业协会(学会)的记帐方法,原则上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亦可采用增减记帐法。第七条 行业协会(学会)的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益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与费用处理。第八条 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角分)。经批准有外币收支的单位,对外币应折合人民币入帐。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及折合率,并计算汇兑损益。第九条 行业协会(学会)的一切财务收支,都要纳入本单位财会部门帐目,不得以任何名义设小金库。有关小金库的具体内容和不属于小金库的具体范围,以及对私设小金库的违纪处分按国家有关具体规定执行。第十条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有关对行业协会(学会)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执行。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十二条 行业协会(学会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但应配备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也可以委托企业或其他单位代管。
  凡是配备的会计兼职人员,都必须首先把会计本职工作做好,不得把会计工作挤掉。
  委托企业或其他单位代管的,应事先签订代管协议,明确双方的工作关系、责任手续制度等,防止造成混乱。
  受托单位在办理协会(学会)的会计工作中,亦应执行本办法。第十三条 行业协会(学会)应确定一名领导主管财会工作,各项支出,按理事会授予的审批权限。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学会)应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并加强领导。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支持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人员要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第十五条 行业协会(学会)应建立健全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名司其职,各负其责。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由二人分别单位,不得由同一个人兼管。第三章 会计科目第十六条 会计科目是设置帐户、核算业务内容的依据。本办法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检查行业协会(学会)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帐科目,各单位应统一使用,不得随意变动,对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总帐以下的明细科目,除有规定的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第十七条 会计科目编号是为了便于查找应用和适应电算化的需要设置的。各单位在应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可以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也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写科目编号,而不用会计科目名称。第十八条 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规定如下:

  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

类别序号  编号          名称  








1  101       固定基金  2  102       折 旧  3  105       上级拨款  4  111       应付款  5  117       预收款  6  121       会费收入  7  122       业务收入  8  123       其他收入  9  131       专业基金  10  140       业务收益(结余)  









11  201       固定资产  12  204       库存物资  13  223       拨出经费  14  224       经费支出  15  225       业务支出  16  226       其他支出  17  227       待摊费用  18  232       银行存款  19  233       现  金  20  234       有价证券  21  237       应收款  22  240       收益(结余)分配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和中国工艺美术协会是不同的组织)第—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工艺美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CHINA ARTS & CRAFTS ASSOCIATION(缩写CACA)。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工艺美术行业的企业为主体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的社会经济团体,是社会团体法人,是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行业组织...

我国关于汽车行业的协会和组织有哪些
4.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5.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6.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 7.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8.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 9.中国汽车工业体育协会 10.中国汽车新闻工作者协会 11.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反正设计的汽车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基本都有各种协会。看你需要找什么协会,一般从这些协会的名字就...

请问,(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资料员证...
你好,在建设工程行业,只承认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行业学会发的证,只等同于荣誉证书。

中级职称证书发证单位为什么是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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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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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认证是什么意思
工程认证是国际通行的工程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也是实现工程教育国际互认和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的重要基础。在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由专门职业或行业协会、学会(联合会)会同该领域的教育工作者和相关行业、企业专家一起进行的,针对高等教育本科工程类专业开展的一种合格评价。通过认证,明确工程教育专业的标准...

空调自动控制与节能作者简介
高桥隆勇在计算机空调控制项目中开发了特色软件,包括基于微型计算机的蓄热槽控制算法和数据分析程序。他不仅是日本计装工业学会、日本空调卫生工程行业协会、空气调和卫生工学会和日本FM协会等节能专业委员会的成员,他的工作对空调设备节能技术的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目前,他在(财)节能中心担任指导职务,致力...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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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轻工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十)按照轻工业发展方向,制定全省轻工业行业人才开发及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十一)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全省轻工业行业生产、科研、建设等方面的信息统计资料,并进行咨询服务。(十二)对全省轻工业行业协会、学会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

天心区17621854988: 行业协会秘书长同时是本协会财务人员,可以吗 -
抄很可谱: 只要他有财务知识和能力,是可以担任财务工作的,因为他不属于企业内部不相容职务.

天心区17621854988: “见利思义”、“躬行自省”对于企业及企业经营者的启示是 - ①企业应把追求社会效益作为根本出发点 ②诚实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精神 ③企业经营... -
抄很可谱:[选项]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天心区17621854988: 行业协会记账,怎么设立科目明细 -
抄很可谱: 行业协会可以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行业的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 1111 应收票据 7 1121 应收账款 8 1122 其他应收款 9 1131 坏...

天心区17621854988: 一个协会中的具体职位有哪些? -
抄很可谱:协会最大的职位是协会会长.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中文将英语Association译作“协会”,和工会组织的概念不同.协会常指包括职业、雇主、行业、学术和科学等方面为达成某种目标而成立的组织.“工会”多指被雇用者为确保自身权益特别是经济利益而成立的组织,多集中于雇佣者和被雇佣者的关系.

天心区17621854988: 2014年膜分离技术展介绍涉及到哪些领域的?具体有哪些参展商呢? -
抄很可谱: “2014中国国际现代分离技术展览会暨膜分离技术展”.为了推动我国膜分离技术研究的自主创新,促进膜分离技术产业化发展,为膜分离产业在环保水处理、石油化工、医药食品等行业的应用,搭建一个信息传播、技术交流、经贸洽谈的最佳...

天心区17621854988: 国家性一级协会是什么意思 -
抄很可谱: 国家性一级协会是指由国家直接管理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它是实施行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行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它是由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建立的自愿组织,主要是帮助企业进行行业管理、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社会公共服务等.

天心区17621854988: 下列行业组织中,有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行业自律的有() A中国会计学会 B中国预算会计学会 C省级会 -
抄很可谱: 正确答案是ABCD 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预算会计学会、省级会计学会等均有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行业自律.

天心区17621854988: 要成立一个协会要做什么准备? -
抄很可谱: 最基本的就是准备成立申请书,筹备申请书,还有可行性分析,还有准会员名单;可行性分析包括:成立的背景,社团的性质,社团活动的性质……(看你在学校或者单位需要什么材料了)还有你要建的协会的章程,章程有很多内容大体可分为:总则,领导组,协会的组织部门与职能,协会各部门的管理办法,会员的赏罚制度等;接着是你们发起人的简介;最后,最好附上你们筹备过程中所拍的照片,以证明你们为建这个协会一直在努力.其实要成立一个协会不难,难的是怎样管理你要建的这个协会.不过刚开始时你会到处碰壁,不过千万不要放弃,只要你有诚信,多听听领导层的意见,总会打动领导的心,那离协会的成立之日就不远了.

天心区17621854988: 会计协会是干什么的 -
抄很可谱: 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是为保护和增进全体成员的合理合法利益的组织”. 会计协会就是会计人员组成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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