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员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犯罪嫌疑人死亡,公安机关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公安机关会依法撤诉,不需要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第142条的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警察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的,没收赃款赃物终止案件侦查。
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是无法要求公安机关赔偿的。但是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一下,如果警察在抓捕过程中有过错,那么公安机关或者警察也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事实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犯罪嫌疑人逃匿、被通缉或者死亡的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
(五)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等。
扩展资料:
案例:
2016年4月20日,建德一农庄里的16人在聚赌时被公安机关抓捕,抓捕过程中嫌疑人四处逃窜,其中一人王某,在翻围墙时不幸意外身亡。
据当地医院病例记录,王某当晚入医院后,他的头部手上有外伤、颈部损伤,胸部受外力撞击,心脏受伤,导致外伤性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于次日0时34分被宣布死亡。
王某家人一纸诉状,将老徐等五人及农庄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40余万。原告王某家属认为,老徐等五人在发现王某受伤后,没有将其立即送往医院,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同时认为,农庄没有严格履行门岗登记义务,且违法提供赌博场所,期间又不进行巡查,未尽管理之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罪犯服刑期间意外死亡 家属状告监狱索赔80余万

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嫌疑人死亡受贿所得也要追缴》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于2014年4月8日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没收犯罪嫌疑人陈西受贿违法所得一案,南通市中级法院于2014年12月19日作出一审刑事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陈西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711.25万元,上缴国库。

后其利害关系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江苏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例嫌疑人死亡后没收受贿违法所得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西生前曾任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南通市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等职。2001年至2013年,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沈某所送人民币共计611.5万元。

此外,陈西还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某谋取利益,以155万元的价格购置该公司开发的联体别墅一套,经鉴定,购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人民币99.75万元。2013年12月28日,陈西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取保候审期间死于家中。

江苏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陈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共计711.25万元,应属受贿违法所得。因其在侦查阶段死亡,对其受贿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一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人民网-嫌疑人死亡受贿所得也要追缴



  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案子真的是这个人干的,那么撤销了就可以了,有法律规定的。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的方法...
【答案】:D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刑事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需不需要给嫌疑人出示证据
是的,公安检察机关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事实、,公安检察机关需要拿出证据与其指证,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由公安局移送检察院
公安局移送检察院是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经过初步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种诉讼程序。一、公安局移送检察院的程序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一旦发现犯罪事实并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便会将案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

中止侦查期限适用范围及法律依据
中止侦查期限适用范围是:1、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适用的案件有:(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2、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

警察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怎么办
警察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的,没收赃款赃物终止案件侦查。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是无法要求公安机关赔偿的。但是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一下,如果警察在抓捕过程中有过错,那么公安机关或者警察也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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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目的就是固定、核实证据。指认现场说明案件事实已经认定了。刑事案件一般分四个阶段:受案立案阶段、侦查阶段、侦查终结阶段、案件结案。从立案开始就会初步定性,然后在侦查中根据调查的情况有可能更改,一般移送检察院起诉时,这个定性就比较准确了,当然最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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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第一百八十六条主要是在公安侦查过程中,应当撤销案件的几种情形,在侦查中发现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嫌疑人死亡等情形都应撤销案件。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安阳县17817644243: 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公安机关该如何处理
益律治君: 如果案子真的是这个人干的,那么撤销了就可以了,有法律规定的.

安阳县17817644243: 已死的犯罪嫌疑人能起诉吗 -
益律治君: 当案件起诉受理阶段,嫌疑人死亡怎么办?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如果还没立案,则不会进行刑事立案了.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则刑事责任能力便终止,就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安阳县17817644243: 请问下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死亡了,但是尸检报告为出来前公安机... -
益律治君: 一旦尸体火化,以后将没有证据追究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责任.因此,建议向司法局投诉,同时向检察院控告办案人有刑讯逼供的嫌疑;必要时可以要求媒体给予支持!

安阳县17817644243: 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时,犯罪人自杀身亡,此时该怎么做 -
益律治君: 一般来说,不是违法犯罪的问题,你可以到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通常不是不侦查而是没有线索,如果真的是工作拖拉不作为,可以通过投诉、信访途径解决.

安阳县17817644243: 犯罪嫌疑人在押时死亡法律如何处理 -
益律治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安阳县17817644243: 警察执法过程中造成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有没有责任 -
益律治君: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正常执法正常工作程序是无责任的

安阳县17817644243: 犯罪嫌疑人死亡 案情已调查清楚 应当撤销案件 但是能否宣告破案?? 求解
益律治君: 如果在公安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但查清了事实,应当撤销案件,视为破案!!

安阳县17817644243: 在侦查过程中共同犯罪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死亡应如何继续 -
益律治君: 共同犯罪,同案犯死亡对其他嫌疑人没有影响,继续追究其他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对于死亡的嫌疑人应终结侦查.

安阳县17817644243: 公安在山上搜捕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跳悬崖摔死,公安是否需要负责 -
益律治君: 不管嫌疑人有没有罪,意外死亡的原因如果确实是由于公安搜捕动作造成的,都因进行一定的补偿.表面上是“搜捕动作”,其实规范点讲如果看到当事人,就是进行“刑事传唤”这么一个过程,嫌疑人拒绝也好、失足落下也好,都是公安机关执行“刑事传唤”这一动作有关,因此是可以申请得到补偿的.如果碰到不讲理的公安机关,那我就没办法了.因为你无法证实落下悬崖和搜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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