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认为应追加或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应如何处理

作者&投稿:於静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院能否在行政诉讼中追加被告?~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17条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应当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1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但法律、法规对派出机构有授权的除外。

扩展资料: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1) 原告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诉讼中还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2) 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答辩的权利;
(3) 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回避的权利;
(4)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
(5)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 经人民法院许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7) 经人民法院许可,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及有关法律文件的权利,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8) 查阅、改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诉讼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在简易程序中,如果允许当庭提交证据的情况下,自然也是可以当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但如果规定了举证期限,则原告最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变更或者增加的申请,对于追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会先做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让另行起诉。法律分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举证期限分当事人商定和法院指定两种情况,总之,只要没有超过举证期限,原告就可以改变诉讼请求。被告没有理由不同意。反之,就不行了。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起诉的;

(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十)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在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认为应追加或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 ;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扩展资料:

《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你完全告错了人,法院让你变更你不变更,则驳回起诉。
但如果应该有多个被告,但你只告了一个被告,此时,如果你不同意追加被告,则追加他们为第三人。

当然是根据法院提出的追加或变更来转变诉讼参与人,反正就是说你告的对象存在某些问题,不是告错了,就是少告了等...这种事情要根据法院来处理的,才能继续诉讼下去

法院认为应当变更被告的话,就是你告错人了,找人背锅都找错了,谁给你实体审理,你不同意变,法院此时会裁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应当追加,就说明你告漏了,此时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经过复议,复议维持的情况,就算你不同意,法院也会追加告漏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维持的情况以复议机关和做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为共同被告,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原做出行为和复议决定)
如果不是复习维持的情况,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经过法院释明后你不同意追加,那就把它列为第三人。这就好比张三李四打了你,你就要找张三放过李四,那就随便你。


行政诉讼一审法院是哪个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行政诉讼一审法院是哪个法院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几日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

法院能否在行政诉讼中追加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但因未追加为被...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几日内做出第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如下:1、起诉,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几日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行政诉讼一审审限是三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行政诉讼中,何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在行政诉讼中,何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人民法院在税务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认为税务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

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这样的?第一审和其他审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按照中国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之分,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一般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广泛适用的程序;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特殊类型行政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的任务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简述在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程序中,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时,第一审...
【答案】: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划拨。对于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2)罚款。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提出司法建议。人民法院有权向该...

行政一审什么意思
行政一审是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初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一审程序有普通程序和特别程序之分,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一般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广泛适用的程序;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特殊类型行政案件所适用的程序。一审不服上诉存在的风险因素:1、法律依据不充分。一审判决的...

天祝藏族自治县19742008721: 法院能否在行政诉讼中追加被告? -
蔡琪五积: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追加被告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的情况,经当事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告的行为.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7.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应当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天祝藏族自治县19742008721: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
蔡琪五积: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最高...

天祝藏族自治县19742008721: 如何对待行政诉讼案件 -
蔡琪五积: 经审理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一、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区别对待: 1、《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

天祝藏族自治县19742008721: 简述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如何计算 -
蔡琪五积: 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知识: 《中...

天祝藏族自治县19742008721: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 -
蔡琪五积: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 主要证据不足的;2.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 违反法定程序的;4. 超越职权的;5. 滥用职权的;6. 明显不...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