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房产出卖,买卖合同有效吗?

作者&投稿:鲜姣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签订的房产合同有效吗?~

夫妻二人,如果一方私自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问:张女士与钱某结婚已经五年了。双方在二年前出资买了一套住房,但一直没住,而是租给他人使用。今年年初,钱某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子卖给了承租人。张女士对此非常不满,她认为丈夫不应该瞒着她把房子卖了。她说,当初买房是为了给孩子将在准备的。现在,她想要回这个房子。请问律师,其丈夫钱某未经妻子同意出卖房产的行为有效吗?张女士还有希望要回该房产吗?答:张女士与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共同共有。钱某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张女士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其与孙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应为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本案中钱某与孙某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也未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但是钱某对标的物不拥有全部的处分权。因为标的物是钱某与张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钱某未取得共有人张女士的同意,擅自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侵犯了张女士对该房屋共有部分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孙某未尽到对合同标的物的产权审查注意的义务,故不能认定其有理由相信钱某出卖共有房屋的行为系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外,因本案标的物是不动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综上,钱某与孙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钱某应当返还孙某购房款26万元,该款的利息损失由钱某和孙某分担。因此,张女士可以向法院主张丈夫钱某与孙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回自己的房产。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问:张女士与钱某结婚已经五年了。双方在二年前出资买了一套住房,但一直没住,而是租给他人使用。今年年初,钱某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子卖给了承租人。张女士对此非常不满,她认为丈夫不应该瞒着她把房子卖了。她说,当初买房是为了给孩子将在准备的。现在,她想要回这个房子。请问律师,其丈夫钱某未经妻子同意出卖房产的行为有效吗?张女士还有希望要回该房产吗?
答:张女士与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属共同共有。钱某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侵犯了张女士对该房屋的所有权,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其与孙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应为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
本案中钱某与孙某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也未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但是钱某对标的物不拥有全部的处分权。因为标的物是钱某与张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钱某未取得共有人张女士的同意,擅自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侵犯了张女士对该房屋共有部分的财产所有权
,其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孙某未尽到对合同标的物的产权审查注意的义务,故不能认定其有理由相信钱某出卖共有房屋的行为系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外,因本案标的物是不动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综上,钱某与孙某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钱某应当返还孙某购房款26万元,该款的利息损失由钱某和孙某分担。
因此,张女士可以向法院主张丈夫钱某与孙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回自己的房产。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该如何处理?
请问题:刘某有权利要回其妻秦某出售给何某的房屋吗?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秦某的丈夫刘某无权要求何某返还其夫妻共有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

法院处理婚恋财产纠纷的25个法律要点!
02.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当缔结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行为失效,赠与人要求对方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 但赠与财物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的,可酌情扣减后返还。 03.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

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有效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性质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

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按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诚义务,与婚姻第三者同居,甚至赠与对方财产。如果是拿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那么一方隐瞒另一方赠与他人财产,可能会侵犯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所以另一方就会主张赠与合同无效或提起返还原物之诉。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需要先确定是否属于...

婚内侵权的法律问题探析,这个题目的论文怎么写?拜托各位知道的帮帮忙...
自然人对其肖像也享有一定的财产利益,如果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卖、使用对方肖像的,并且这种行为之目的并非为家庭财产之增长或夫妻利益之增进,则另一方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害。侵害夫妻间的配偶权。配偶权是指夫妻关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它是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

夫妻2人的车 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卖车 卖车的那方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内一方有债务离婚怎么办
(三)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四)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五)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六)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七)未经另一方同意,...

夫妻一方出让房屋的例外,善意第三人可取得房屋!
二、夫妻一方出卖房屋未经配偶同意能否撤销?原告提出被告叶某出让该房屋时其不知情。根据最高法《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第17条2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

如果有一方未离婚的就同另外一方同居会不会有刑事责任呢,双方都要承...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单独处分吗?
2、如果数额较大,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处分行为有效,不得申请撤销。但是,夫妻一方应当就处分行为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枣强县18348818678: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该如何解决
泣禄人胎: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置.因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置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

枣强县18348818678: 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具有效力吗
泣禄人胎: 妻子擅自将房屋卖了一般是不具有效力的,买卖行为有效必须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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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禄人胎: 若房屋是夫妻二人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婚姻法》解释(三)中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枣强县18348818678: 夫妻一方偷偷将共同所有的房子卖掉另一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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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18348818678: 夫妻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该如何定性
泣禄人胎: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

枣强县18348818678: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法律效力吗
泣禄人胎: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房屋,买受人是善意购买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 ,则房屋出卖的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配偶不得要求追回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枣强县18348818678: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
泣禄人胎: 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的房屋卖给善意的第三人,一般说来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第三人明知夫妻其中一方是不同意出售共有房屋而购买、或者夫妻以赠与的方式或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该房屋的、或者房屋买卖只是签订了合同过户还没有完成的,买卖是无效的.善意第三人构成的条件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完成交付登记.受损害方可向擅自出卖方追偿.

枣强县18348818678: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泣禄人胎: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买卖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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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禄人胎: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枣强县18348818678: 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能卖房吗 -
泣禄人胎: 未经对方同意,夫妻一方不能卖房,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人对其财产具有知情权和支配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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