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搞土地股份制,有两种情况,

作者&投稿:纪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搞土地股份制,有的家庭人口多,土地少,有的家庭人口少,土地多。现在国家土地没调整有影响吗~

这种情况农村多了去了,就是土地承包制30年不变,然后家庭里面娶媳妇生孩子因为土地承包制没有变,好多都分不到责任田。有的家庭姑娘出嫁老人去世,人口减少了,土地没有减少。土地只能在父母和儿子的责任田调整。

  农村土地股份制初探

  茌平县委党校副教授 刁兴泽 副教授 刘洪梅

  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即五个统筹,其中第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城乡发展。我们知道,从 97年开始,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障碍。近几年来,出台了一些好的思路和办法,如农村税费改革,它从减轻农民负担的方面来解决三农问题,但从增加农民收入的方面还没有好的办法。我们认为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

  一、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理论依据

  农村土地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推动的,而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基本等同。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是在社会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三是产品如何分配,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处于中心的位置和具有关键的作用。可以说抓住生产 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就抓住了经济建设的牛鼻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积极推进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当然,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上述表述主要指国有经济特别指国有企业。我们为什么不能将上述论述延伸到农村经济呢?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前和执政后的短时间内都进行了土改,对于壮大革命力量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确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了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生产责任制,也是从农村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资料上做文章,农村改革才取得了巨大成功,今后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也必须从农村土地这个重要的生产资料上做文章 —— —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
  二、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必要性

  1、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生产力将越来越呈现出新的特点,使得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方式将越来越不适应,也就是说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必须改革。而股份制是将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经营的重要纽带。

  2、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是建立统一的大市场,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配送才能形成规模效益,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的农业要参与国际市场,必须形成特色与规模。而现行的生产责任制显然不适应,而通过土地股份制的形式就可以弥补这个缺陷。

  3、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真正地关心农民就要尽量减少农民。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推进,农村容纳的劳动力将越来越少,大量农村劳动力将参与非农产业,与城市的劳动力平等竞争,将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4、有利于吸引生产要素入股。农村土地股份制显然主要是土地入股,但也不排除其他生产要素入股,如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农村土地股份制将大大地顺应了这一趋势,特别是中国绿色农业的发展,将大量的生产要素吸纳到农村,为农村服务。

  5、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 目前,农村的集体经济比较弱,甚至是空壳。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后,可按股份制的章程提取一部分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也可将集体经济参股分红,这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集体经济壮大了,对于农村养老、文化教育、农村医保事业都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逐步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可行性

  1、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制入股形式比较单一,不象国有企业那么复杂,可按户(每户占若干股)入股,制定章程,按股分红,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任董事长。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生产要素入股的总量不能过大,以求村集体的总体控制能力得到保障。

  2、与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矛盾。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受法律保护,是农村政策的基石。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后,农民对土地承包的性质、数量、期限都不变,也没有必要变,只是承包的具体地块不便确定,何况目前承包的地块每隔几年也要进行调整。

  3、逐步推进。因为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先进行试点,进行典型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以上观点很不成熟,仅供参考

  土地股份制改革是促进土地有效流转的一种新尝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三个“三农”报告,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盛华仁所作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谈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还存在很大问题,这方面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农民反应强烈。多数地区的失地农民仍然仅能得到一次性的补偿安置费,这笔钱花完后,农民生计将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个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逐渐显露,矛盾突出。这些矛盾,又较集中地表现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目前正在一些地方兴起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被认为是改革开发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革命,农民或农村生产力的第二次解放。

  ■ 广东南海区最早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

  广东南海从 10 年前起尝试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当时主要是针对农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某些固有的局限而提出来的。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生产力较为发达的地方,这种以一家一户、小而全的小生产为特征的生产经营模式显得有些与形势不适应:它不利于大规模地进行农田改造和基本建设;不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不利于形成适度规模经营进而形成农业产业化;不利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与市场经济接轨,不利于实施和推进城乡一体化。

  为了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规范农村土地的开发使用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该区大胆地把企业的股份合作制引入到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改革上来,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村以土地经营权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

  该区所推行的农村以土地经营权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实际上是坚持以原有社区合作组织为基础,以集体资产共同占有为前提的原则下,通过发动农民将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以承包权入股,有些村组还包含集体资产入股,组建社区性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以进一步明晰土地的集体的所有权、完善农民的承包权、搞活使用者的经营权,实现土地的三权分离,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这样一种农村经营管理新体制。

  具体做法是以行政村或经济社(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然后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配股方法则各地因地制宜,大体有三种:单股权(基本股权)两档次;单股权多档次和多股权(基本股、承包权股、贡献股)多档次,如里水镇沙涌村委会的“三权十股制”。在这基础上,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然后挂牌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并开展实质性的运作。

  该区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以原生产队为单位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这种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约占全市股份社(分公司)总数 30% 。(二)以原经济社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社(分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经济社及属下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制,约占全市股份社总数 70% 。(三)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集团公司或有限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特点是以村委会属下各经济社或经联社土地资产折价入股组建而成。这些股份组织占全市村委会总数 67.9% 。

  ■ 河南耿庄把土地资源运作为土地资本

  对于土地的股份制改革,河南新乡市凤泉区耿庄借鉴了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经验,并且首先在非耕地上展开。相对于非耕地股份制改革的大刀阔斧,耿庄对耕地的股份制改革显得十分谨慎。该村没有一下子就把全部耕地集中起来,而是先集中了部分土地进行试验。

  2001 年 7 月,村里将村中河堤以北的 800 亩土地的承包权作为股份入股,和村集体企业的投资一起成立公司,集中进行高效生态观光农业的综合开发,全村每位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分别拥有其中的一份土地股权。每亩土地的承包权折合股本金 3000 元,新公司确保每亩土地的年收益率不低于股本金的 20% 。新公司经营收益超出 20% 时,公司在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按股权全部分红;当经营收益不足 20% 时,由村集体企业予以补足。

  2004 年 4 月,耿庄村组建“土地资源股份公司”,为村集体股份制企业耿庄集团的子公司。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号召村民把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由公司集中经营,产出更高效益。

  在耿庄村,几乎所有的劳动力既是农民,又不仅是农民,有着比较复杂的身份:他们仍然拥有村中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户口簿上他们还是农业户口;但同时,他们还都有自己的另一份工作——工人或者个体老板。只要是耿庄村的正式村民,人人都拥有村办企业的股份,家家都是村办企业的股东。

  ■ 大连现代农业园区采取的土地股份制模式

  大连向应现代农业园区采取的土地股份制模式,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集体土地、资金和农业设施以及村民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折价入股,作为企业的投资,注册成立大连向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农民“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该公司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的股份构成是:村民一分地为一股, 61 户土地共 293 亩,折价占总股本的 13.06% ;村集体以统一经营的 1300 亩土地和水利配套、温室大棚等设施入股,折价占总股本的 86.94% 。约定股份公司有效经营期为 10 年。

  在经营方式上,园区根据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种植品种,采用比较灵活的经营方式,避免出现新的“大锅饭”。村民既可承包经营,也可为公司打工。承包经营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温室和大棚承包经营,根据产品的不同生产季节,对 40 个温室和 200 个大棚进行“小段”承包经营,利润按五五比例分成,产品由公司统一收购;二是温室和大棚育种承包经营,采取由公司统一提供种子、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的方式,利润按比例分成;三是蔬菜和桔梗等其他作物承包经营,采取农民交纳土地承包金的方式,每亩每年交纳 350 元,产品由公司统一收购,收益归己。

  ■ 成都“土地股份合作社”

  2004 年年初,成都锦江区提出了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变成土地资本的一种新思路:以土地入股为纽带,建立独立于乡政府、村委会之外的新型的社区农户联合体的法人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把土地承包权集中起来入股,请有实力的种植公司来盘活土地,让农民一起致富,彻底改变过去“土地不多人人种”和“丰产不丰收”的低水平生产状况。

  “土地股份合作社”既是确定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的载体,也是农民在土地流转后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实体。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它接受村民的入股申请,承办土地入股的登记、核准、发放、变更以及红利分配等事项。监督工作则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承担。合作社代表持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利益,在乡、村的协调和持股者的监督下,直接与承租土地的公司进行谈判,为持股农民代理使用权的交易,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有四种收入:土地流转后的地租收入、在自己的土地上为公司务工的工资收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分红收入,以及依托宅基地改造后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收入。

  ■ 结论

  从各地推行土地股份制改革情况来看,最大的问题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我们不能排除有部分地方“土地股份制改革”只是个卖地的幌子,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我国的土地审批程序。一方面,改革后农民全部入了股,而进行土地股份制改革的集体却是村委会等具有官方背景的组织,不全代表农民利益;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健全的时候,农民最基本的生活将无法保障,这很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对此,有专家认为,在市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下搞土地股份制改革,不仅农民的经济利益会受到损失,土地的文化功能、政治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和社会稳定功能,都会产生新的问题。因此,土地股份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建立新的土地流转机制。

  尽管如此,土地股份制改革仍不失为一种促进土地有效流转的新尝试。在现行政策制度框架内,要保护好农民利益,关键是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村委会在实行土地股份制时要进行充分的民主;二是从点到面,逐步推进,尤其在进行耕地股份制时慎之又慎;三是村民要充分就业,并保障其股份分红。总之,农民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衡量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成功与否最重要的标准。

  ■ [相关链接] 建国以来土地制度的历次变迁

  1 、 1950 年~ 1952 年,土地农民私有制;

  2 、 1953 年~ 1956 年,在保留农民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

  3 、 1958 年~ 1978 年,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

  4 、 1979 年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公有,由农户家庭经营。

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组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以原生产队为单位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这种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约占全市股份社(分公司)总数 30% 。
(二)以原经济社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社(分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的特点是以原经济社及属下生产队的土地资产折价入股建立股份制,约占全市股份社总数 70% 。
(三)以村委会为单位组建集团公司或有限公司。这类股份组织特点是以村委会属下各经济社或经联社土地资产折价入股组建而成。这些股份组织占全市村委会总数 67.9% 。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三个“三农”报告,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盛华仁所作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报告谈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还存在很大问题,这方面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农民反应强烈。多数地区的失地农民仍然仅能得到一次性的补偿安置费,这笔钱花完后,农民生计将难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这个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农村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村现行经济管理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逐渐显露,矛盾突出。这些矛盾,又较集中地表现在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目前正在一些地方兴起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被认为是改革开发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第二次革命,农民或农村生产力的第二次解放。

这涉及到集体经济成员权问题
第一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再享有集体经济成员的任何权利;
第二种情况,虽然户口属于城镇户口,但如果在农村还有土地的,仍交纳村集体的统筹款或一些集资、修水利、电力设施的,应该认为仍属于集体经济的一员,仍应该享受同一般村民一样的权利和待遇。

我在乡镇工作,按现行政策,这两种情况均不能够享受农村的股份或福利.

目前大多数地方的做法是户口不在村里就不能享受村里的待遇。


农村股权证有什么用
股权证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给组织成员发放的集体资产股份权利证明书。股权证可以确定组织成员所占的股份份额,组织成员凭借此证可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表决,并按股份获得相应的收益分红,甚至可以作为抵押融资的凭证。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具体规定
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以行政村或经济社(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然后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

农村土地股分制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股份制 意思是:是以行政村或经济社(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然后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配股方法则各地因地制宜,大体有三种:单股权(基本股权)两档次和多股权(基本股、承包权股、贡献股)多档次。通过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将土地价值资产...

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农村股份制改革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具体规定。本身农村股份改革制度就是多种多样的,在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的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分配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的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

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出资入股方式有哪些
3.水利股份合作社:村集体争取上级政策资金作为村集体入股资金,鼓励村民出资入股,成立用水合作社,开展水利设施建设管护,提供有偿用水服务。 4.供销股份合作社: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购进各种生产资料对外销售,并兼营农产品运销、日用工业品销售等业务。 5.村办股份制企业:城区村、园区村等经济发达区域,经营...

农村股权的确认政策
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

参加农村股份制有什么条件
首先这个得是属于农业户口,且是本地久居居民身份,才可以获得责任田地(征用后的补偿、集体开发后的股份分红制度)。也就是如果在你名下是有责任田的,即可以参加股份制分配。如果名下没有责任田地(农民耕种地),就不拥有‘土地股’。这个是土政策,建议你咨询当地村委,如果原先已经通过村民一致赞成...

村民分红的法律规定
村民分红的法律规定如下: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村民分红的法律规定具体分析如下: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
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

什么是集体股份制
1、所谓集体股份制,就是在农村发展农村产业集团,农民以最基本的土地入股,使每一个入股的农民成为产业集团的股东。2、土地入股后,由产业集团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整合,一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大家共同所有,但使用权归集体统一使用。土地的集体使用,便于在发展中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的进行布局。

衡阳县19653884289: 农村土地股分制是什么意思 -
瞿钢参松: 土地股份制:是以行政村或经济社(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全面丈量土地、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然后以净资产量化给符合条件的当地村民配置股权. 配股方法则各地因地制宜,大体有三种:单股权(基本股权)两档次和多股权(基本股、承包权股、贡献股)多档次. 通过股份制改造,一方面,将土地价值资产量化为股权,均等地分配给每个农民,使农户成为土地所有者,完成农民集体的所有权量化的任务;另一方面,将农民所有的土地实体资产的经营权交给集体经济组织,使其成为土地的经营者,负责土地的经营活动,从而形成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和农户个体所有的新双层产权制度.

衡阳县19653884289: 什么是集体股份制 -
瞿钢参松: 所谓集体股份制,就是在农村发展农村产业集团,农民以最基本的土地入股,使每一个入股的农民成为产业集团的股东.土地入股后,由产业集团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整合,一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大家共同所有,但使用权归集体统一使用.土地的集体使用,便于在发展中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的进行布局.土地的收入,除了扣除必要的开支外,所得收益还按现有的人均分配方式分配.

衡阳县19653884289: 农村股份制到底是什么意思 -
瞿钢参松: 自愿入股,或全体大会通过以土地等资料来入股 也有郊区的企业以自然人来入股

衡阳县19653884289: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区别 -
瞿钢参松: 股份制合作制一般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对农村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创造性的采用股份与农业合作相结合的一种制度.因为农民还是与土地相结合,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因此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入股. 股份制一般适用于其他所有制经济中.

衡阳县19653884289: 农村股权证有十股能分多少钱? -
瞿钢参松: 能分多少钱取决于每一股的价值,每一股的价格__10,就是十股的价值.一种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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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钢参松: 1、农民每年依照《入股(股份合作)合同》按股份分红,拿土地入股的农民可以组织起来推选股东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进入开发企业的董事会,行使股东权利.土地入股,是指土地权利人将土地使用权和投资者的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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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钢参松: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分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两种情形(《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44条,《物...

衡阳县19653884289: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的必要性 -
瞿钢参松: 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盆活区域经济、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劳动就业岗位和有利于促进农业科技的利用推广和增加农民收入等.

衡阳县19653884289: 农村啥玩意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怎么回事儿? -
瞿钢参松: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和定义我不想说了,百度查一下都有,下面我说说自己在操作过程中的一点理解.明确村庄的财产归村民所有,防止资产流失,目前的主要运作当时有两种,一是村委会代管,主要针对的是村内基本没有什么可以分红和运作的资产:另一种是村集体合作社,这种形式下村里有了一定的资产,可以产生一定的效益,甚至反馈给成员物质或经济利益;最后一种是股份制的,一般情况下,这种村是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村里有必要走股份制.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衡阳县19653884289: 村民股份制的权利 -
瞿钢参松: 可以集体诉讼,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收回非法出售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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