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吗?

作者&投稿:弭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承揽合同中能否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合同不能加重一方的责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因对方造成上述事故的,当然由对方承担责任,这个可以约定。

承揽合同
中,承揽人自身的财产损失,与定作人无关,定作人当然不需要赔偿。
合同法
规定的定作人赔偿承揽人损失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定作人主动解除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

在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所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而且其实定作人也不一定要是法人。

《合同法》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扩展资料:

在工程分包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总的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实行总承包。

2、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有严格的规定,某些工程必须有一定资质的单位或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方可进行施工。因此,需要核实将分包的工程是否需要特定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才能施工,工程一般不可以随便分包。

3、如果将工程分包出去,首先请确认以上两点。一方面是否违约要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另一方面如果该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所安排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将工程分包给了无资质的施工队,那么承揽人需要承担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连带责任。



首先,一般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是没有特别的要求的,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签订合同,包括承揽合同。这些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等。因此,就您问题的标题来看,答案是肯定的,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而且其实定作人也不一定要是法人。
其次,就工程的某个部分交给包工头完成的具体事项来说,并不适用以上的一般性原则。原因是,建筑工程是一项具有危险性的作业,我们国家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对施工者都有非常严格的资质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在建设施工的承包合同中或分包合同中,对承揽人,即施工者是有特殊要求的。因此,就您具体的问题来看,工程是不能随便交给某个人(包工头)来完成的。
最后,顺便讲一下,在工程分包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总的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完成。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建筑施工实行总承包,因此,我推断您是代表总承包人而非业主。请查核总承包合同中是否对分包作出了约定,如果禁止您公司分包的而仍然分包的,则属于违约,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2、您即将分包的工程是否是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完成。同样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有严格的规定,某些工程必须有一定资质的单位或经过特殊培训的人员方可进行施工。因此,请核实您将分包的工程是否需要特定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才能施工,工程一般不可以随便分包。
3、如果您要将工程分包出去,首先请确认以上两点。同时,我想对您提示一下任意分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是否违约要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另一方面如果该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所安排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由于您将工程分包给了无资质的施工队,那么您将承担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连带责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的有名合同,同时其性质上也属于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自然人也是民事法律主体,可以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
但是,有一些特殊的建设工程,比如消防工程根据<消防法>是需要承揽人具有相应的工程资格的,这种情况下,自然人一般就无法作为合同主体(否则相关条款为无效).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答案】:B,C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此时不需要经过定作人的同意。

承揽合同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需亲自完成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将主要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对于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需负责选购并接受检验。 及时通知和保密:发现原材料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定作人要求保密的...

承揽合同的第三人是什么
承揽合同的第三人是什么承揽合同的第三人是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

关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承揽人的保密义务。2、承揽人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有什么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

承揽合同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也可以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
【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承揽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法律上,外包、代理、委托三者有什么区别?
2、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自己承担风险和责任,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一般不会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委任合同中受托人是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所以,委托人要承担处理事务中发生的风险和责任。3、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自己可以自由约定。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

民法典783条承揽合同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最后,综合《民法典》第783条及第807条的规定,承包人享有选择权,其既可以选择行使建设工程特有的优先受偿权,也可以选择行使承揽合同中拒绝交付建设工程的权利。但拒绝交付的前提是承包人已合法占有建设工程这一标的物,具体而言:在勘察阶段,建设工程由勘察单位合法占有;在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需承担哪些义务
4、接受监督的义务;5、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6、保守秘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合同法》里“定作人与承揽人”,“发包人与承包人”这两组概念有什么...
分别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婺源县19798952336: 什么是承揽合同 -
主父武森安: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婺源县19798952336: 承揽合同中的第三人和共同承揽人是一个人吗? -
主父武森安: 肯定不是呀,共同承揽人仍然是承揽人,而第三人是指承揽人以外的人.一、承揽人的定义: 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承揽合同...

婺源县19798952336: 承揽合同的签订双方资质应具备哪些条件 -
主父武森安: 首先,一般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是没有特别的要求的,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签订合同,包括承揽合同.这些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等.因此,就您问题的标题来看,答案是肯定的,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

婺源县19798952336: 什么叫承揽合同 -
主父武森安: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婺源县19798952336: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
主父武森安: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

婺源县19798952336: 双方订立了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承揽的工作是否应该全部由自己完成? -
主父武森安: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

婺源县19798952336: 在建设工程发包和签订工程合同前,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的手续是 -
主父武森安: 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工程发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报建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不得签订工程合同

婺源县19798952336: 承揽合同对承揽人有哪些要求?
主父武森安: 承揽合同对承揽人有如下的要求: 一、合同中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制作人的检验,要变更或更换制作材料的,应征得定作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合同中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并要及时检验定作人提供的制作材料,发现不符合约定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 三、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及时通知定作人,因不通知或怠于通知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承揽人对定作物应承担质量责任,按时交付责任和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的义务.

婺源县19798952336: 应该怎么区分委托合同与雇佣、承揽等劳务性合同
主父武森安: (一)承揽合同中,仅存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即使承揽人将承揽合同的辅助工作交由其他人完成,这些辅助承揽人也同样是承揽人,而...

婺源县19798952336: 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
主父武森安: 承揽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的成果,这是与单纯...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