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宦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规范出口经营秩序,营造公平透明的贸易环境,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条约,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货物出口许可证制度。国家对限制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第三条 商务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负责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由商务部以公告形式发布。第四条 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第五条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方发证机构)为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出口许可证包括出口配额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第七条 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第二章 申领出口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第八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第九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第十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第三章 出口许可证发证依据第十一条 各发证机构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范围,依照下列规定签发出口许可证:
  (一)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凭商务部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下达配额的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二)实行配额招标的出口货物,凭商务部发布的中标经营者名单、中标数量、《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或者《配额招标货物转受让证明书》以及中标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口,凭《商务部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批复单》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四)计算机的出口,凭商务部批准的《出口计算机技术审查表》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五)监控化学品的出口,凭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出口,凭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批准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七)其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凭商务部批准文件及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第十二条 加工贸易项下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发证机构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凭商务部授权的加工贸易审批机关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出口批准文件(属于出口配额管理但不使用配额数量的商品凭商务部批件)、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管辖的货物,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签发出口许可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是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合理配置资源,规范出口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履行我国承诺的国际公约和条约,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下列情况之一,国家可以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管理:
  1.为维护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出口的;
  2.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
  3.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出口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限制出口的。第三条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发布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监督、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第四条 外经贸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许可证局对外经贸部负责。第五条 许可证局及其委托发证的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方发证机构”)为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的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第六条 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第七条 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伪造和变造。第二章 出口许可证的签发第八条 各发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外经贸部发布的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商品目录》)和《出口许可证分级发证目录》(以下简称《分级发证目录》)的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发相关出口商品的出口许可证,不得违反规定发证。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必须到《分级发证目录》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第九条 许可证局、各特办和各地方发证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外经贸部发布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出口许可证。具体为:
  (一)许可证局发证范围:
  1.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分级发证目录》授权范围内的出口许可证。
  2.在京的中央管理企业的出口许可证。
  3.国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单位出运货物需要办理的出口许可证。
  (二) 各特办发证范围:
  1.按照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联系地区内各类进出口企业、联系地区内中央管理企业及配额由地方管理的在京中央管理企业子公司的出口许可证;
  2.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联系地区内各类进出口企业配额招标和配额有偿使用商品出口许可证;
  3.签发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商品的出口许可证。
  (三)各地方发证机构发证范围:
  1.按外经贸部规定的《分级发证目录》签发本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许可证;
  2.地方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单位出运货物需要办理的出口许可证。
  3.签发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商品的出口许可证。
  (四)指定发证机构发证的商品:
  凡属指定发证机构发证的商品,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一律到指定的发证机构办理出口许可证。指定的主产地发证机构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分级发证目录》授权发证商品的发证办法,并报经外经贸部批准后执行。
  (五)实行网上申领出口许可证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第十条 各发证机构不得无配额、超配额、越权或超发证范围签发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第十一条 出口许可证管理一般实行“一证一关”制和“一批一证”制,但下列情况之一不实行“一批一证”制:
  (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二)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三)其它在《商品目录》中规定不实行“一批一证”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配置资源,规范出口经营秩序,营造公平透明的贸易环境,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和条约,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货物出口许可证制度。国家对限制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第三条 商务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负责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由商务部以公告形式发布。第四条 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第五条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方发证机构)为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许可证局统一管理下,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发证工作。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出口许可证包括出口配额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凡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在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第七条 出口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第二章 申领出口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第八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第九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第十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第三章 出口许可证发证依据第十一条 各发证机构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范围,依照下列规定签发出口许可证:
  (一)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凭商务部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下达配额的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二)实行配额招标的出口货物,凭商务部发布的中标经营者名单、中标数量、《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或者《配额招标货物转受让证明书》以及中标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口,凭《商务部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批复单》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四)计算机的出口,凭商务部批准的《出口计算机技术审查表》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五)监控化学品的出口,凭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出口,凭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批准文件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七)其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出口货物,凭商务部批准文件及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第十二条 加工贸易项下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发证机构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凭商务部授权的加工贸易审批机关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出口批准文件(属于出口配额管理但不使用配额数量的商品凭商务部批件)、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
  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以及其他国际公约管辖的货物,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签发出口许可证。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四条 商务部授权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许可证局对商务部负责。第五条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各特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三章中,针对大宗散装的两用物项与技术进出口,实行“一批一证”制的,报关时允许的溢装数量不超过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对于“非一批一证”的情况,进口时会根据实际数量核扣,最后一批进口时的溢装数量则根据许可证剩余数量及5%的上限来计算。第十九条规定,参展单位在境外展览时,需凭展览会审...

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属于那个部门
1. 首先,前往所在地区的商务委员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 接着,前往所在区域的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3. 然后,前往检验检疫局提交备案申请,获取《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4. 之后,向中国电子口岸的海关所属部门提交审批申请。5. 最后,向北京市外汇...

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1. 首先,需要到工商局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增项,以便开展进出口业务。2. 接着,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中完成注册,这是开展贸易活动的必要步骤。3. 然后,需要到海关办理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以确保货物进出关境的合规性。4. 接下来,办理海关自理报检注册备案手续,以便自行完成报检流程。5. 随后...

进出口贸易许可证怎么办理
首先,提交申请。申请者须提交经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以及相应的出口货物配额或其他必要的批准文件。其次,进行审核。审核机关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接着,一旦审核通过,发证机关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材料或证书签发出口许可证。法律依据包括:《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

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并加盖公章,以及与出口货物相关的配额或其他批准文件。其次,审核机关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查。最后,一旦审核通过,发证机关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或证书签发出口许可证。法律依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

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出口许可证的办理方式为首先应当提出申请,之后须向发证机关交验有关证件或材料等。不同类型的货物出口需要提交的材料不一样,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口,凭《商务部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批复单》和经营者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签发出口许可证。法律客观:《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各发证机构...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前款有关行政法规管制的物项和技术。第三条 商务部是全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第四条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和发布...

进出口权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进出口权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提交加盖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其他相关批准文件;3、审核机关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发证机关依据相关材料签发许可证。进出口权许可证的作用:1、允许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活动;2、增强企业在国际...

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2.国务院规定的实行限额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省、市侨办的批准文件。国务院未规定限额的属进口许可证管理的机电产品,应提交国家机电办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5)其他贸易方式项下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1.其他贸易方式包括;补偿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上林县13652164307: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 搜狗百科
纪雄硝酸: 出口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是1、向发证机构提出出口许可证申请;2、提交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出口批准文件、出口合同等材料;3、经发证机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出口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九条国家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技术,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经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许可,方可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九条

上林县13652164307: 出口许可证有哪些规定呢?
纪雄硝酸: 在国际贸易中,根据一国出口商品管制的法令规定,由有关当局签发的准许出口的证件.出口许可证制是一国对外出口货物实行管制的一项措施.一般而言,某些国家对国...

上林县13652164307: 什么是海关中的许可证管理?概念 -
纪雄硝酸: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8年第11号《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上林县13652164307: 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程序发证?
纪雄硝酸: *依据: 商务部令2004年第28号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 《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出口许可证商品范围: 商务部公布的年度实行进出口...

上林县13652164307: 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
纪雄硝酸: 经营者申请出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加盖经营者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配额文件原件;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

上林县13652164307: 如果办理钢材出口许可证? -
纪雄硝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就对部分钢材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有...

上林县13652164307: 跟单员考试中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有哪些?
纪雄硝酸: (一)禁止进出口管理(略) (二)限制进出口管理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1)许可证件管理 许可证件管理是国家对限制进口货物、技术采取的一种非数量控制的办法,...

上林县13652164307: 货物出口时需要提供哪些出口许可证 -
纪雄硝酸: 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目前,我国执行审批并签发出口许可证的机关为: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派驻在主要口岸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按商品、按地区分级发证办法.

上林县13652164307: 纺织品出口怎么办理?有什么注意事项?一点不懂,请懂的人帮忙指教一下.谢谢! -
纪雄硝酸: 对列入《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的纺织品纳入限制出口类货物管理.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海关凭加盖纺织品许可证专用章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验放,对属法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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