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在一起是不是非法聚集?

作者&投稿:挚梵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为什么我们10多个人走在一起警察就说我们非法集会什么意思?~

呵呵,有这样一种可能,有的警察素质不高,特别能装,显摆自己微风是的,有时候还爱没事找事,管管别人,看见你们十几人走在一起,可能是你们当中有谁看警察不友善,对他们不尊重,看着你们不顺眼,或者你们是不是有让人感觉不妥的举动呢,以下是关于非法集会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你们只是十几个人一起走,我想还不到这种程度吧。呵呵,这些通常在路面上的警察大部份都是协警,不属于正式编制内的,素质普遍不高,弄不好他们自己都弄不明白“非法集会”的意思呢,你们也犯不着惹他们,没那个意义。一笑而过吧,呵呵。

该问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人比较多并且还带着孝布还打着标语已经属于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即符合集会的特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第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如果未经事先经相关部门批准则属于非法集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示威游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三)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听制止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命令解散;拒不解散的,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并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第二十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非法聚集关于人数没有明确界定。
构成非法聚集的主因是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
一、非法聚集的解释: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二、表现形式: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
2、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3、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只有具备这3个条件,才能构成非法集会罪。
三、非法集会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区分非法集会的方法
聚会有很多种,一般的聚会就不用去申请了,但是像集会,游行,示威等由集会、游行、示威等的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正当的演讲聚会不是非法聚会,但类似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演讲聚会都是非法的。
一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是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上加以区分。
1、虽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但没有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后果的,不构成犯罪。
2、部分人服从解散命令、部分人不服从解散命令的,对于服从解散命令的人,包括负责人,不能认定为犯罪。
3、对于一般参加非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人员,不宜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二、此罪与彼罪
1、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罪、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它们虽然都是聚众性犯罪,但在犯罪构成上有明显区别:
(1)本罪的构成要求违法性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是违法的,即不构成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罪则不要求违法性为前提。
(2)本罪虽然也扰乱社会秩序,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结果发生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过程和情境中,而后两罪则不存在特定的过程和情况;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而后两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
(3)本罪实际发生的场合范围广泛,可能是某一公共场所、交通线路,也可能是机关、团体、单位的门前、院内、还可能没有单一地点,而是涉及若干地点、场合、路线。
2、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两罪在客观上都扰乱了公共秩序,而在涉及国家机关时,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样,都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行为方式既包括暴力性的,也包括非暴力性的;而后罪采取的则是“冲击”这一暴力性扰乱方式。
(3)两罪实际发生的场合范围不同。本罪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而后罪只能发生于国家机关的门前、院内,场合单一。
参考资料:
刑法——人大网

这个情况不能认定是非法集会。
非法集会,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哦哦!这样的事,
我觉得只要你根据称道上,
比如
环境 卫生,疏通讯息事宁人,
基础设施,一般没有什么的吧!
你和朋友 这个事,
聚集也是一种佛教活动仪式,
所以呢,
不算非法聚集的。

我和朋友在一起聚会并不是非法聚集。非法聚集是一个法律范畴的名词,跟朋友聚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非法聚集也叫非法聚会,是指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或者虽然依法进行申请了,但没有获得许可,或者申请获得许可后,但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聚会的形式有很多种,一般情况下的聚会都是不用去依法申请的,但是像集会、游行、示威这种的就必须要依法进行申请,获得主管机关的许可,并且还要按照许可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否则很有可能会涉嫌犯罪,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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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刘潞党: 哦哦!这样的事,我觉得只要你根据称道上,比如 环境 卫生,疏通讯息事宁人,基础设施,一般没有什么的吧!你和朋友 这个事,聚集也是一种佛教活动仪式,所以呢,不算非法聚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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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刘潞党: 警察来了说明白不就结了 怕什么呢 你们又不是真的非法聚集 警察也不会随便抓人的

惠山区15848068863: 两个人没结婚住在一起非法吗? -
隐刘潞党: 问题一:非法,但不犯法. 问题二:你不可以起诉,因为你没有起诉的合法身份,退一步说,即使你已经跟那个女人结婚也不一定能,除非那个女人跟那个男人也结了婚,或有事实证明他们长期同居. 总之,如果你跟那个女人住在一起的时间不长,又没有生育儿女,那么你的情况还局限于道理层面,不好借助法律解决问题的. 听哥一句劝.这种女人,不要也罢,吃点亏算了,吃亏是福,破财消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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