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和当代意义何在

作者&投稿:掌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依法治国的基本价值目标~

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是保障人性之恶对社会的积极推进作用,防止其消极破坏作用,从而使社会得以正常发展。具体而言,对它所服务的市场经济来说,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是保障市场效率的最大化,市场也许能将社会送上财富的顶峰,但若缺失了法律的调控其目标根本不可能实现,就此可见, 依法治国与市场经济在价值层面上是相容的,二者拥有共享的价值目标;对作为治理主体和客体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和平等(可统称为正义),这里的人是指个体的人,自由是指支配自我、创造财富的自由,平等是指经济交往的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以及实现自我的机会均等;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 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是实现个体在实现自我利益时人与人之间的竞态和谐、和睦相处,遏制纷争和冲突的无限扩大。用托马斯·阿奎那的话说,法的目的在于保障人的世俗幸福

  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被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中,公平正义被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指导原则,是发展中的马克思法治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价值取向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以人为本”为本质要求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公平正义,其实现有赖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赖于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平公正执法司法理念的树立。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

  社会主义社会一定是以公平为基本特征、以正义为最终价值的社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法治的精神不仅在于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复杂的执法工作机制,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

  公平正义是评判社会善恶的首要标准。有关社会价值的学说可谓精彩纷呈,“利益”说、“自由”说、“效率”说、“秩序”说就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承认、肯定和保护人们的正当利益,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但是一个社会如果奉“利益”或“功利”为最终的依归,这个社会将成为德性尽失的社会;“自由”是社会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但是极端的自由主义将会使社会退化为原始丛林;“效率”为社会发展所必须,但是“效率优先”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成为漠视公平、践踏正义的借口;“秩序”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无秩序便无社会安全可言,但是当秩序成为社会最高价值的时候,则有可能将社会导向活力窒息的境地。由此可见,利益、自由、效率、秩序作为社会价值之一部,固然为社会发展所必须,但都不能作为社会的终极价值准则,它们最终都要受公平正义这一基准的评判和检验,它们中的任何一项均不具有超越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能力。所以,一个社会的善恶及其文明程度,最终要看它是否奉公平正义为最高价值准则。

  建设国家、管理国家所要实现的理想境地是经济富足、政治进步、文化昌明、社会和谐,这些目标的实现皆有赖于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统领。从人类历史的发展经验来看:社会的主流价值决定着社会的文明走向和发展方向。一个良善的社会必定是将公平正义奉为圭臬的社会,而一个公平正义不彰的社会必定会走向经济的衰退与凋敝、政治的专制与腐化、文化的消沉与堕落、社会的混乱与无序。在一个国家中,利益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冲突与矛盾也是变化多端的,因此执政者的首要任务并非是缠身于具体事务的细枝末节中而是要进行价值判断与选择,进而消除冲突,维护公平,匡扶正义。在此意义上,我认为管理国家的本质就在于价值选择;而一个好的执政者的标准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公平正义。当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成为全社会的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并能够分享得到的结果的时候,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公平正义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

  公平正义如果不是抽象的教条,就应拥有反映时代要求的具体内容。公平正义社会首先应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人为本”首先要回答的是“以什么人”为本的问题。一个国家的权利保障体系有三个层次:一是“人人”的层次,二是“公民”的层次,三是“弱者群体”的层次。公民权利主要指向政治参与、担任公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弱者群体权利主要指向妇女、老人、儿童、身体残障者等特殊对象;而第一个层次,也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的层次指的是“人人”、“所有的人”,也就是《世界人权宣言》所讲的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它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它身份的差别,平等享有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中的“人人”。

  “以人为本”其次要回答的是“以人的什么”为本的问题。这一问题涉及两方面内容,首先,“以人为本”必须以人的共同需要为本,人的共同需要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社会民众的共同的普遍的要求,所以,满足人民的共同要求就是党和国家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以人为本”还必须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本,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成为其他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时,公平正义的社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便是告成之时。

  “以人为本”最后还要回答“如何将人的需要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这一问题。人的需要惟有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才是现实的、安全的。“以人为本”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在价值上是一致的,它们一方面解决了目的性问题,那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另一方面又解决了一系列关系问题,即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统一与和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这些理念逻辑的产物,因此,对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理解也必须从建立在这些理念基础之上。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如果不能透彻理解“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理论,就不可能真正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

  公平正义的核心是制度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历史久远的人类理想,它的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公平正义。从直观的层面看,社会不公现象是形态各异的,但概括言之不外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起点的不公。其典型表现是,在人们出生伊始就被依照自然生理状况和社会出身的不同进行人格身份的差等划分;第二,机会的不公。对人们进行人格高低区别的目的,是要赋予他们不同的社会发展机会,这便是机会不公。在高考招生中,同一张试卷面前不同地区的考生享有不同的上学机会,甚至在同一个地区的考生因户口的差异也有所不同,这就是机会不公的具体表现;第三,规则的不公。用一类规则对一群人,用另一类规则对另一群人,便是规则的不公;表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便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种种特权的存在;第四,结果的不公。同劳而不同酬,少劳而多得,多劳而少得,劳而不获,不劳而获,就是结果不公的表现。

  可以说,没有公平正义便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也便没有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等义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识的不断深入,社会所弘扬的主流价值观也是不断发展的。“公平正义”观的确立是社会主义本质所系,我们要把公平正义作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进而对制度予以重建。

  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制度的和谐

  制度的本质在于调整社会各种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制度的和谐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所要求的和谐里面第一个要素便是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国家之成型,是人民意志的产物。因此,国家或曰公共权力存在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便是以人民利益为本,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然而,公共权力自其诞生起,就存在着暴力性、过渡膨胀等弊端。自近代以来,民众所努力致求者、思想家所竭力思考者不外乎如何驯服公权力这个问题。法治社会,公共权力应具有谦抑性、去暴性,公共权力之行使必须以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为前提,公民的权利诉求应当能够通过适当程序反映给权力执掌层,权力和权利之间应当能够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可以说,什么时间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和谐相处了,法治社会就形成了,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就具备了。

  制度和谐的第二个要素是公权力之间的和谐。党的执政、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国务院的行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权、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权,要在党的领导之下实现和谐,在和谐前提下相互进行配合和监督。制度和谐的第三个要素,就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权利之间要和谐。公民权利的和谐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权利内容的和谐。法律对公民权利内容的规定应符合人类发展的大趋势,不同等级效力的法律对权利的规定应逻辑统一、体系严谨,对特殊人群应给予特殊的权利保护等等;其二是权利与义务的和谐。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是我们分配公民权利与义务是应把握的总原则;其三是权利主体之间的和谐。建设法治社会,我们不仅要高扬规则意识,还要努力锻造团结友爱、诚信文明的社会文化。讲求规则,并不意味着我们处处要以规则制人,而在于我们在行为时应谨奉规则,尊重他人的权利边界。权利主体的和谐还应该包括所有公民应平等地参与到法治的整个进程中来。

  制度的和谐最终要和谐于制度的正义这一核心点上。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如果全社会的规则意识没有养成,如果各个公权力机关不能从实现公平正义社会的高度上把握公权力的性质,实现和谐运行,社会的公平正义定难实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终极目标在于公平正义,其现实道路在于保障和发展人权,其具体途径在于公平执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原则的入宪,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理念确立了现实的基准、法律的标杆。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和社会条件。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不再仅是一句口号,不再仅是一个理论术语,而是已经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共识,已经融汇进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执政理念,成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执法的灵魂和动力。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11个坚持的内容是什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

什么案例可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依法治国,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2、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执法为民的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

在法治社会中,你的价值标准是什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被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在这五个方面中,公平正义被表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指导原则,是发展中的马克思法治观在当代中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其价值取向为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应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以人为本”为本...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什么...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问题。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问题。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问题。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

我国法制建设的最终追求是什么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树立...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有关知识,分析怎样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解决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问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识
全面依法治国,在价值层面追求的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有序,充分保障人权与人的尊严;在制度层面追求的是人民主权、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权,努力建成法治中国;在实践层面追求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办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

如何用法制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我们以法治提高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如何从中国实际出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

三门县15543785536: 如何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墨梵时尔: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清醒认识我国法治所处的历史阶段, 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站在党和国 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

三门县15543785536: 简述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题, -
墨梵时尔:[答案] 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 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

三门县15543785536: 如何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墨梵时尔: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 执政水平的高度出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发展 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作出决定,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意义 重大而深远.

三门县15543785536: 依法治国是怎么回事?其根本意义在于什么?
墨梵时尔: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不同于 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它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 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

三门县15543785536: 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依法治国的现实意义
墨梵时尔: 依法治国最大的现实意义就是以后自己在家看什么比较隐秘的东西不会被抓了……可以自己干自己想干的事,政府干涉的可能性会小一些

三门县15543785536: 为什么说公平正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
墨梵时尔: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法是人民意志在国家法律层面的 体现.法,既是衡量社会是否... 体现,正义则是实现公平的保证和目的.因此,我们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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