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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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是怎样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监管规定的规定是: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法律分析: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制定本规定。是水利部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规定。法律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各类水利工程。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要求,在安全、适用、耐久、可靠、经济、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发挥投资效益,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第四条 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
(一)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未经工程质量等级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在申报优秀设计、优秀施工、优质工程项目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六条 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
(一)水利部设置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办事机构设在建设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设置水利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分站,各流域机构设置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作为总站的派出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三)各地(市)水利(水电)局设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第七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组),是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的派出单位。第八条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站长一般应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兼任,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副站长。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正副站长由其主管部门任命,并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第九条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员的数量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配套的原则确定。第十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设管理工作的经历;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法,责任心强;
(三)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机构可聘任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项目的兼职质量监督员。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第十二条 各质量监督分站、中心站、地(市)站和质量监督员必须经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考核、认证,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资质每四年复核一次,质量监督员证有效期为四年。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合格证书”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第三章 机构职责第十四条 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制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有关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归口管理全国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各分站、中心站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对部直属重点工程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参加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五)监督有争议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掌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运态,组织交流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组织培训质量监督人员。开展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分站受总站委托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归口管理全国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监督工作;
(二)负责设计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三)掌握全国水利工程的设计质量动态,定期向总站报告设计质量监督情况。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质量监督机构的兼职质量监督员可来...
【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质量监督。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凡从事改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完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方法?
在施工生产方面:要大力引进科技方面的新技术;大胆使用新材料、引进新工艺,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所占的比例。3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有科学并且合理的安全监督与保障体系作保证,并且需要将安全管理意识的思想深深贯彻到水利施工过程的...

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水利工程建设关乎国计民生,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

浅析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管理?
1、工程建设质量分工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2、注重科技进步和质量管理。有关工程建设的单位都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也就是说,国家维护公众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的公共管理成本不应由工程建设单位来承担,这样不仅容易促使质量监督机构为增加收入而加大处罚,甚至派生出腐败现象,而且更不符合国际规则。显而易见,以收费维持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弊大于利。作为受政府委托依法行使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质量监督机构,虽然具有专业化、...

如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
第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编辑本段|回到顶部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包括( )。A.政府监督B.项目法人负责C.社会监理...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故本题应选ABCD。

作为甲方,我怎么去管理水利工程?我需要个整体的施工管理方案。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方案 水利工程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着工程效益的发挥,也关系着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其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五方面。本文针对这些主要因素,提出了多种提高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策略方法。1 加强质量管理...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用包括哪些
主要有核定和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工程审批投资的建安工程量计算质量监督费,根据工程规模确定项目法人单位的质量监督费缴纳形式。大型工程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确定缴纳计划,按每年年度投资计划,年初一次缴纳当年度工程质量监督费;中小型水利工程应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一次性缴纳工程质量...

监督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是什么单位?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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