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武则天首席男宠冯小宝暴死瑶光殿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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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就在天册二年二月四日这天,薛怀义突然死了。不用说,所有人这时都会想到,一定是武则天秘密杀害了情人小宝。她不公开杀,是因为怕丢脸。薛怀义纵火烧毁的明堂和天堂,罪大恶极应当处死,这合情合理,可问题是,他纵火的理由是和御医沈南醪争风吃醋。这要是公之于众,武则天的脸往哪儿搁。看来女皇帝的待遇到底还是不如男皇帝,没听说女嫔妃争宠对男皇帝有什么影响,可对武则天来说,影响就比较坏了。

现代人为武则天画像(来源:资料图)

本文《历史罪》,作者:罗杰,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有人说,武则天包养男宠是心理需要,有人说是生理需要,有人说是二者兼顾。从历史年表看,唐高宗李治死于弘道元年(公元683年)。这一年,武则天61岁。事实上,在李治驾崩前的二圣临朝时期,武则天就没有正常的性生活了。

李治人到中年,就患上了头痛病,发作时十分剧烈。这个病对肠胃系统也有很大的影响,吃睡不香,精神自然也焦虑。到后来,李治的视力也开始下降,终日只能躺在御榻上养神,看上去是一个颓唐、死期将至的老人。这种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既不能让自己产生房事冲动,也唤不醒武则天的情欲。

按时间计算,李治当权的后期到垂拱初年,也就是公元685年,长达十年左右,武则天的性生活一片空白。她的精力都集中在平息叛乱、消除隐患、施行酷吏政治,追逐权力上面。因此,不能说武则天是“寡妇一有权,立刻就 *** ”。但,恰恰是对权力争斗的投入,使她容光焕发,精力充沛,重返青春。

这说明,武则天是一个男性心理占上风的女人。于是,她的 *** 方式也像男人一样具有进攻性。在她和李治的卧室里,四周都安装了很多铜镜子,在李治身体健康时,两人不分昼夜地娱乐,一边交欢,一边从镜子里欣赏自编自导自演的“枪战片”。

有一次,名将刘仁轨来求见,一进李治和武则天的卧室,看见李治坐在镜间,吓得惊呼: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臣独见四壁有数天子,不祥莫大焉。

满房间到处都是皇帝,是够雷人的。说起来,这也是宫廷中闹的一个笑话。但这样颇具创意的房事欢乐并不长久。李治死后,武则天只是专心致志地干一件事情,就是追逐权力,这之中的兴奋和 *** ,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武则天内心的孤寂感,她不是一般市井中的寡妇。

可是,即便你再认真,再专注,对某一件事再投入,时间一长,难免都会感到厌倦和疲惫。很长一段时间,武则天的神经始终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在政治上取得优势以后,她猛然松弛下来,感到无比的空虚和疲倦。这时的她,渴望从年轻貌美的男人那里追忆自己的青春时光,需要用性欢乐来填补心灵的空虚。说直白一点,就是饱暖思淫欲。对武则天来说,饱暖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利。

无论男人或者女人,妄想和手动终究是隔层布如隔千里路,唯有实战方可解渴,曹操的望梅骗术不顶用。

作为帝王,你需要什么,自然就有人为你奉献什么。这是帝王的权利,朝臣的义务。献媚也罢,效忠也罢,总之都是讨好。于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为母亲献上了一个帅哥,他的名字叫冯小宝。

这个冯小宝,是洛阳市井卖假药的小货郎,终日走街串巷,沿途叫卖。干这行当,需要具备两个条件,能说会道,身体健壮,否则吃不了这碗饭。冯小宝行,天生就是卖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冯小宝结识了太平公主。太平公主见冯小宝高大魁梧,肌肉发达,身材倍儿棒,当即有心留用他。留用就是留下来用,一用,果然很爽,这冯小宝能征惯战,经验丰富,精力充沛,肾切下来不加葱蒜也能炒一大盘。最经典的是,他的 *** 比较罕见,可与敝物媲美。

太平公主是个孝顺女儿,自己试用之后,确定效果好,就有心将这个玩物献给母亲武则天。

于是,冯小宝相当于一盒永葆青春的太太口服液,被一个孝顺的女儿,当礼物孝敬给了她的母亲。

旧唐书《薛怀义》中记载,太平公主在向武则天介绍冯小宝时说:“小宝有非常材,可以近侍。”这话已挑得很明了,“非常材”,“近侍”,你慢慢爽吧!

礼是好礼,武则天一见也喜欢,可不敢伸手接。毕竟高宗尸骨未寒,就算寒了,作为太后怎么也得注意点影响,直接让这礼物进宫不大妥当。武则天想来想去,想出一个主意,让冯小宝先出家,然后入宫。因为在唐朝,僧人道士出入宫廷是很平常的事。于是,武则天就令冯小宝出家为僧,还赐给他一个名字,叫怀义。这走的是“曲线偷情”路线,想当年武则天不也是削发为尼,待在感业寺里,后来才和李治搞上的么!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这冯小宝的出身太低微了,一个江湖卖药郎,太不靠谱,就算出了家,出身还是改不了,弄进宫来仍不像话。这时,武则天想到太平公主的丈夫,也就是自己的女婿薛绍,她让薛绍认冯小宝当叔叔。这么一搞,世上从此再没有了冯小宝,只有改装版的薛怀义。好比如今的艺人,讲究的也是一个包装。

薛怀义这个“灰小伙”,童话般地当上了洛阳白马寺的住持,六根净了五根,就那一根不清净,频繁出入太后的寝宫。

60多岁的武则天,久旱逢甘露,精力非常旺盛,与薛怀义欢度了无数个销魂的夜晚。这既焕发她的青春,又满足她的欲望,心理生理双重快慰。在这种情形下,一个风韵犹存权势显赫的寡妇,和一个出身卑贱的午夜牛郎之间,会产生传说中的爱情吗?这是一个问题。

准确地说,两个人的感情是不对等的。怎么不对等呢?因为,武则天对薛怀义没有爱情,只有爱慕;薛怀义对武则天也没有爱情,只有仰慕。这两种不同的情感搅在一块儿,就形成了一种含混的爱恋状态。

薛怀义从一个市井小商贩,变成武则天的首席男宠,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版“灰小伙”童话。当他飞黄腾达以后,在市井中养成的恶习就暴露出来了――洗干净了的番茄,最多叫西红柿,不可能是红宝石。《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记录:说这薛怀义出入宫禁时,乘坐的是天子的车马,身边有十几个宦官侍奉陪同,百姓遇到了,都奔走逃避,如果有人胆敢靠近马车,就被打得头破血流,打完抛弃在地,根本不管人的死活。

由于他是和尚,所以看不惯道士,好比市集里卖灰面的见不得卖石灰的。因此,薛怀义在路上遇见道士,就无故殴打,把道士的头发剃光才罢休。有人红就有人捧,有人捧人就更红,薛怀义嚣张至极,以至于那些朝廷显贵都跪地爬行,向他敬礼拜,就连武承嗣、武三思都以童仆的礼节来侍奉他,为他拉缰绳赶马车。可薛怀义压根儿没把这些人放眼里。并且,他还纠集了一批市井无赖少年,把这些小流氓都剃发为僧,纵容他们为非作歹。当时没人敢言语,只有右台御史冯思勖站出来主张正义,以国家法令来处理违法行为。薛怀义从此记恨在心,在路上遇到冯思勖,便命令随从殴打,险些将冯思勖打死。

这样的货色谁不痛恨呢?可你没辙,人家是当权者的小情人,纵使有罪过,枕边一缠绵,净肉一互搏,什么都烟消云散了。你不服也无济于事,所谓世道,就是黑白颠倒,否则就不叫世道,就不叫众生。

那么,薛怀义是仅凭床上功夫和殷勤的侍奉,就博取武则天的欢心,从而飞黄腾达成为朝廷重臣了吗?

当然不是。首先,我们知道,薛怀义和武则天不是单纯的肉体关系,也不是手手清刀刀断,玩一次给一次钱。他们之间,是相互爱恋的。既是爱恋,在很大程度就是心贴心。这薛怀义还真是武则天的贴心人,太后喜他喜,太后愁他愁,太后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

其次,还得知道,这是什么时期,正是武则天为称帝准备的一段时期。李显被废,流放房州当庐陵王。李旦被软禁东宫。这朝廷政务一大摊子事儿,全由武则天一手掌管操持。这时候,谁最可信任?谁最可分忧?当然是枕边男宠,得叫他做事,不做事没有提拔基础。升官得有政绩,这是官场法则之一。于是,武则天给薛怀义安排了一个白天干的活,别光在夜里折腾了,到阳光下干点透明工程。什么工程呢?修建明堂。

明堂是儒教的宗教建筑。古代文化的中心在宗教,而明堂则是以宗教为中心,集宗教、政事、教化为一体的所在,是古代最高统治者的“大本营”。无论哪种说法,明堂都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一个神圣的建筑。武则天很叛逆,她居然让一个男宠去主管修建工程。

可武则天的优势就在于善用人。不到一年时间,薛怀义就修建起一座崭新宏伟的明堂,这座明堂高二百九十四尺,三百尺见方,共分三层,下层模仿四时,中层模仿十二时辰;上层是园盖,有九只龙拱捧着,设有铁制的凤鸟,高有一丈,外表用黄金涂饰。是历代明堂中最为壮观的,号称“万象神宫”。允许百姓进入观赏。接着,又在明堂的北面造了一座天堂,更为雄伟,一共五层,到第三层就可以俯看明堂了,这个天堂专门用来供奉佛像,佛像超大,他的一根小指里就能容纳几十个人。

武则天觉得很风光,在明堂祭拜,各种珍禽异兽、宝物排列在祭坛前,文物车骑众多,气派十足。在唐朝是史无前例的。

气派归气派,可真是劳民伤财,天堂初建的时候,被风吹坏了,又再建造,每天要用上万的工人,到长江山区去采办木材。耗时几年,费用上亿。国库几乎都空了。薛怀义花钱如流水,颇有视钱财如粪土的架势,武则天也不过问,由着他折腾。武则天为什么要这么不惜代价这么干呢?这里面有两个情结。一是薛怀义是和尚,她有宗教情结;二是武则天想利用佛教来为自己服务的情结。

薛怀义在建筑业方面的成功,使他官拜正三品的左威卫大将军、梁国公。既然是大将军,势必就要建立军功。于是,武则天又给她的这个小情人派了一个差事――讨伐突厥。薛怀义原本是个小商贩,花钱搞建筑尚可胜任,叫他带兵去打仗,真有点儿让人匪夷所思。武则天怎么想的呢?原因只有一个,这一年是永昌元年(公元689年),是武则天称帝的前一年,她正忙着改朝换代,北部的突厥不开眼,时常来骚扰边疆,这个非常时期,她对武将是不大信任的,再加上有心让小情人立军功,于是就派了薛怀义前去讨伐。

平行道行军大总管薛怀义,内瓤就是个卖药的混混儿冯小宝。他哪儿会打仗呀,可他胆儿肥,还真就带兵去了。到前线一看,没有突厥的一兵一卒。怎么回事?这突厥是游牧民族,有个特点,善于游击作战,草上飞似的,来无影去无踪。冯小宝像韦小宝一样有狗屎运,他带兵到的时候,突厥军队刚好不在,不知游到什么地方去了。得了,我没打着你,你也没打着我,我好歹还来你的地盘走了一遭,这就算赢了。于是,凯旋而归。见到武则天,口气那叫一个大。说那些突厥,听到我名字就闻风丧胆,一下跑没了影儿。武则天乐,好,有才,你太有才了。一高兴,又给薛怀义升官,封他为二品辅国大将军。

延载元年(公元694年)年。突厥可汗骨笃禄死了,他的儿子尚小,于是他的弟弟默啜就自立可汗,带兵入侵灵州。

武则天又派薛怀义前去征讨,这次他的名号是代北道大总管。同年三月,又改任朔方道大总管。这次征讨可比上一次的阵势大多了。武则天安排长史李昭德,司马苏味作为薛怀义的参谋,同时诏令曹仁师、沙咤忠义等十八位将军一同出征。这一次,薛怀义的运气更好,还未出发,突厥就退兵走了。世上没这么节约成本的仗,光准备一下就赢了。武则天问起原因,薛怀义还是老词儿:那些突厥,听到我名字就闻风丧胆,一下跑没了影儿。

就这样,薛怀义屡立大功,官越做越大,地位越来越高,红得发紫。在武则天的被窝里他有技术,谈情说爱时有艺术,朝廷政务上他有心术,可他有术而无道,术无道则止于术。满招损,谦受益,实乃天道。薛怀义的宿命就在于此。也是小市民出身,偶一走红便飘飘然不晓得自个儿几两重,骄横跋扈唯我独尊,更不懂见好就收,一错再错,最终丢了性命。

说起薛怀义的死,十分蹊跷,也是一桩疑案。这得从他吃醋说起。有一个叫沈南醪的御医,常常给武则天看病,一来二去日子长了,武则天就喜欢上了沈御医。这让薛怀义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你这个老太婆,我对你体贴又贴体,我修明堂,打突厥,陪上床,功劳一大把,你怎么可以移情别恋呢?

这就是薛怀义没摆正自己的位置。武则天已经称帝,历代的皇帝都是后宫佳丽成群。你们男皇帝可以狂搞嫔妃,人家女皇武则天就不能多几个男宠吗?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到武则天这儿算颠了一个儿。

薛怀义没看清楚自己终究是个玩具型奴才,胆结石想冒充舍利子,他对自个儿的定位太高太离谱。一腔酸溜溜的情绪无处宣泄,就跑去和那些流氓小和尚胡闹,闹来闹去,闹出一些事端。这引起了武则天的不满,但仍念及旧情,有意袒护他。可这薛怀义是蹬鼻子上脸,没领会领导的精神,毫不收敛,反而更猖狂,接下来,他又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致命大错。他完全没搞明白武则天豢养男宠的本质,就连今天的一些男人们,也没搞明白这个问题。

从本质上说,武则天豢养男宠是离经叛道和报复心理作祟。平心而论,这两者都没有什么可指责的。离经叛道,不过是一种特立独行的方式,报复心理也值得同情,当她称帝以后,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她要享受男皇帝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包括后宫待遇。她报复的不是某一个人,也不是她曾经被逼迫削发为尼的凄凉遭遇,而是整个男权社会。她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个挑战,一个打击男权社会的永恒印记。从这个意义上讲,武则天独一无二。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女人,先在后宫中斗争以博取受宠地位,而后在清冷的感业寺里孤苦悲伤几乎万念俱灰。到了中年,总算享受了一些快乐,可很快丈夫就不行了,她的全部精力又用在追逐权力和与人的斗争。丈夫死了,她成了寡妇,皇位到手,她也老了。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她的 *** 真有那么强吗?她的需要真有那么多吗?即便当时有御医为她保养,她的精力和体力再好,难道60多岁还没有绝经吗?那么只能说武则天是一个女超人。我认为,她基本上就不是武则天,而是传说中的潘金莲。

当然,老年人的性生活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他们在某些器官衰弱不顶用以后,完全可以另辟蹊径,以别样另类的方式获得适量的 *** ,但不可能拥有巅峰的感受。由此可见,武则天豢养男宠,心理需求占百分之七十,生理需求占百分之三十。那些和薛怀义度过了所谓无数个销魂夜晚,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整夜上演“枪战片”。更多的,应该是言语,和薛怀义心灵的沟通。

一旦薛怀义在心灵上不能和武则天沟通,那么他的死期就到了。不管他犯没犯错,犯错只是让他死得更迅猛。因为他已经没有价值。作为女皇的武则天,要找一个纯粹的 *** 是轻而易举的事,可要找一个心灵慰藉的伴侣就难了。薛怀义本是有功劳的,无论这功劳水分有多大,但总是和武则天心贴心的。可是,薛怀义在公元695年正月十六这天,干了一件蠢事,让武则天伤心至极,二人感情破裂。而引发正月十六事件的是正月十五发生的一件事。前后相隔一天。

正月十五,是上元佳节,传统节日势必要有一些活动。武则天的活动是在明堂开法会。薛怀义为这活动积极地准备,他命人在明堂的地下挖了一个五丈深的大坑,然后把佛像埋在里面,又用丝绸彩带搭了一座模拟宫殿,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机关。等武则天一到明堂,佛像由人从坑底拉起,拉到模拟的宫殿之中。这一现场直播从侧面看,仿佛佛像从地底涌出,很有创意也很神奇。薛怀义唯恐这个画面还不足以震撼武则天,他又想了一招――杀了一头牛,用牛血画了一个高二百尺的大佛,挂在天津桥南,对武则天声称,这是他刺破了腿,用自己的鲜血画成的。武则天哪儿信啊,你要流这么多血,早就死掉了,脸色岂能如此红润?所以她没有理会薛怀义,没有显露出半点的感动。

薛怀义认为,武则天的心已经给了御医沈南醪。他失恋了。

失恋的人要么把自己灌醉,要么把这个世界灌醉。薛怀义选的是后者。正月十六夜里,薛怀义纵火,焚烧天堂,火势迅猛很快蔓延到明堂,大火熊熊把神都的黑夜照耀得如同白昼一般亮堂。到天明时,天堂和明堂一同化为灰烬。昔日气派壮丽的建筑转瞬成了一片焦黑的残渣。

这是薛怀义对武则天冷落自己的报复。蠢到极致无药可救的人,都会有一个同样的想法,那就是他们在受到冷落时,会干出一件惊人之事,以引起对方的注意。哪知道这样只会让对方厌恶,没有别的。

在这一点上,薛怀义既不懂人情,更不懂武则天的心。明堂和天堂不是一般的高级建筑,它是一个政治的标志,是武则天大周王朝的象征。她在那里祭祀,接受朝廷百官拜谒,风光且神圣。你薛怀义毒,争风吃醋宣泄怨气挑这个地方,让武则天知道,什么叫最爱你的人伤害你最深。

纵火犯薛怀义也知道不妙。他忐忑不安,提心吊胆,拿不准武则天会怎样处置他。可是几天过去,武则天没有动作。薛怀义就犯嘀咕了,以他对武则天的了解,这个事儿不仅不会饶他,而且不会轻饶他。以女皇说翻脸就翻脸的个性应当是雷厉风行,怎么会没动静?这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片刻安宁吗?

对明堂和天堂失火一事,朝廷大臣当然要议论,有的意思是,这是上天给予的警示,武则天应该下课。还有的是拍马屁,这是祥瑞,吉祥的预兆。怎么呢?有根据,当年周武王讨伐商纣王,在过河的时候天降大火,后来周武王果然打败了商纣王。由此推理,大周也必定兴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搞得武则天心里也不安,谁都愿意听好话,可好话的真实成分有多大?哦,一场大火把神圣标志给烧了,倒成好事了。这不扯淡吗?武则天更相信这是上天的警示。因此,薛怀义这一把火不单烧毁了大周王朝的标志性建筑,还给武则天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

表面上是一派风平浪静。薛怀义毛发未损,纳闷中度日。

半个月后,就在天册二年二月四日这天,薛怀义突然死了。

不用说,所有人这时都会想到,一定是武则天秘密杀害了情人小宝。她不公开杀,是因为怕丢脸。薛怀义纵火烧毁的明堂和天堂,罪大恶极应当处死,这合情合理,可问题是,他纵火的理由是和御医沈南醪争风吃醋。这要是公之于众,武则天的脸往哪儿搁。看来女皇帝的待遇到底还是不如男皇帝,没听说女嫔妃争宠对男皇帝有什么影响,可对武则天来说,影响就比较坏了。

这时候,一个叫宜都内人的宫女给武则天讲了一通阴阳之道,说男为阳,女为阴,豢养男宠,是以阴求阳,是走向毁灭,所以一定要除掉男宠。武则天惊出冷汗一身,随即雇凶将薛怀义暗杀。――这个段子出自于李商隐的《宜都内人传》,这是一本小说。小说是什么玩意儿大伙儿都知道,除了虚构就是虚构,可信度非常有限。只能当段子听。

那么,薛怀义被杀案的真相是怎么样的呢?案发现场在哪儿?作案凶手是谁?

此案有两个版本。先看第一个版本――

案发现场:洛阳宫城内瑶光殿

案发时间:夜晚

作案凶手:太平公主乳母张夫人率领的一帮武士

案发过程:武则天召唤薛怀义当晚到瑶光殿幽会。当晚,薛怀义美得直冒鼻涕泡,屁颠颠赴约,却未见武则天,见到另一个女人张夫人,张夫人身后还有一帮武士,如狼似虎扑过来,把薛怀义按翻,拳打脚踢,一顿暴打,将他活活打死。

案情记录:《旧唐书》

版本二――

案发现场:洛阳宫城内瑶光殿

案发时间:夜晚

作案凶手:武则天堂侄武攸宁

案发过程:武则天派人召唤薛怀义当晚到瑶光殿幽会。当晚,薛怀义美得直冒鼻涕泡,屁颠颠赴约,却未见武则天,见到一个男人武攸宁,武攸宁身后还有一帮武士,如狼似虎扑过来,把薛怀义按翻,拳打脚踢,一顿暴打,将他活活打死。

案情记录:《资治通鉴》

分析这两个版本,首先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薛怀义够倒霉的。其次,《旧唐书》和《资治通鉴》记录的案发现场、案发时间和案发过程都如出一辙。只是作案主犯不同,一个是太平公主乳母张夫人,一个是武则天堂侄武攸宁。哪一个更适合作案,或者说更值得武则天信任,而被派去作案呢?

我认为,应当是太平公主。

第一,亲属关系上看,太平公主是武则天最宠爱的女儿,武攸宁只是堂侄。要说信任,武则天当然更信任太平公主,指派她去干这件事更为妥当。

第二,太平公主行事谨慎,有头脑有权谋,深得武则天喜爱。

第三,太平公主是武则天和薛怀义的介绍人。当初是你把这货色推荐来,如今他闯下滔天大祸,你去收场自然是再合适不过。暗杀行动要的就是一个“暗”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太平公主自然知道内情,那么何必要让堂侄武攸宁也知道呢!从这一点来看,就算不受武则天指使,太平公主也会产生干掉薛怀义的想法。虽然,薛怀义得宠时并没有深入过国家政治,也不是宰相,但他恃宠而骄,彻底伤透了武则天。自己作为介绍人,多少会受到一些牵连,不如派自己的乳母带人去暗杀,一了百了,既遂了母亲武则天的心愿,自己也很安全。当然,这一点仅仅是分析。

薛怀义死后,武则天派人把他的尸体运回了白马寺。尸首在寺内被焚烧,建塔一座。一代美男冯小宝香消玉殒。

他是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在这个时期,武则天豢养男宠可以说是一场模仿秀,模仿以前男皇帝们养嫔妃的传统手法,谈不上道德与不道德。后世的人对武则天与冯小宝爱恋一事,没有必要指责和批判。毕竟这位首席男宠不像后来的张易之、张昌宗两兄弟一样乱政。他的危害性是有局限的。从根本上看,冯小宝出身市井,而“二张”出身官宦家庭,二者的远见和理想、野心自然不会相同。冯小宝只要恩宠和地位,“二张”却企图掌管朝政而得天下。而且,冯小宝是一个人,“二张”是两个人,力量大,危害也更大,兄弟再无能,还可以“排炮攻城”,让风烛残年的武则天再度销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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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薛怀义身体健硕、强壮有力,这让武则天感受到了从所未有的快乐,所以就赋予了薛怀义特权“自由出入皇宫”,直接让他到白马寺当了和尚。“怀义”只不过是他的法号罢了,薛怀义本名为冯小宝,因为出身卑微,武则天咋给他改名姓薛,赐予“怀义”法号。因为当时太平...

赣榆县17072213979: 武则天的后宫有没有三千男宠??? -
鄞茂费宁: 有太监有宫女,也有男宠. 历史上武则天的私生活: 多情的薛怀义 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是薛怀义.薛怀义本名冯小宝,在洛阳经商为业,初与千金公主侍儿有染,后被千金公主介绍给武则天,为武则天所喜爱.当时宫中经常举行佛事活动,为使冯小宝方便出入宫中,武则天命他剃度为僧,又命他与太平公主婿薛绍合族,改名薛怀义,薛绍称其为叔父,朝野则呼为薛师.薛怀义依仗武则天之宠幸,多为不法之事.后因武则天宠幸御医沈南

赣榆县17072213979: 我要关于武则天的一个小故事,最好字数在90~100字之间,谢谢啦! -
鄞茂费宁: 武则天晚年,一批男宠慢慢走进她的生活.高宗去世后不久,武则天便有了第一个男宠冯小宝,当时武则天还比较注意约束男宠,后来冯小宝因为任性使气,得罪了武则天最后被秘密杀死.武则天生命中的第一个男宠销声匿迹后,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迅速崛起,成为武则天的新宠.当时武则天已经进入真正意义上的暮年,老病缠身的她长时间不能上朝,对朝政的控制力下降,她将二张兄弟当作耳目,二张兄弟逐渐插手朝政,陷害宰相魏元忠,不仅跟大臣结怨,也使得武则天回归李唐、传位太子的形势发生逆转,引起了政局的复杂化,武则天母子、君臣关系也因此空前紧张起来.

赣榆县17072213979: 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冯小宝最后怎么死的?
鄞茂费宁: 缢杀的,即勒人之颈而使之死.

赣榆县17072213979: 历史小故事100字左右 -
鄞茂费宁: 男宠薛怀义武则天做女皇本身就是对封建礼制的破坏,在纳男宠方面他也让后来的卫道士们耿耿于怀.比较有名的是薛怀义.薛怀义,原名冯小宝,是现在的陕西雩县人,自幼闯荡江湖,身体健壮、长相英俊.他被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发现...

赣榆县17072213979: 武则天为什么杀和尚 -
鄞茂费宁: 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是冯小宝,他后来出家当了和尚,武则天有一段时间出家为尼,他们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至于后来武则天上位之后,冯小宝才作为武则天的男宠.冯小宝之后仗着武则天对他的宠爱十分胆大妄为,甚至烧了武则天的明堂.估计武则天是因为恨冯小宝,对于武则天杀和尚仍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这是我的理解.望采纳.

赣榆县17072213979: 武则天有几个男宠 -
鄞茂费宁: 有四个.高宗死后两年,武则天62岁的时候有一个男宠,叫薛怀义,原名冯小宝.她宠了薛怀义十年左右,就把他杀了,中间还有一个男宠,记载不详.后来她74岁时,又有了两个男宠,一个叫张易之,一个叫张昌宗.算下来,武则天的男宠也不过四位.,

赣榆县17072213979: 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是什么?
鄞茂费宁: 武则天的第一个男宠是薛怀义.薛怀义本名冯小宝,在洛阳经商为业,初与千金 公主侍儿有染,后被千金公主介绍给武则天,为武则天所喜爱.当时宫中经常举行佛 事活动,为使冯小宝方便出入宫中,武则天命他剃度为僧,又命他与太平公主婿薛绍 合族,改名薛怀义,薛绍称其为叔父,朝野则呼为薛师. 薛怀义依仗武则天之宠幸,多为不法之事.后因武则天宠幸御医沈南,薛怀义恩 宠渐衰,气极之下,竟偷偷将明堂焚毁. 武则天知是薛怀义所为,但也自觉难堪,未予追究,反令怀义主持重修明堂.后 薛怀义益发骄纵,并张扬武氏私事,为武则天

赣榆县17072213979: 武则天的男宠有名的都叫什么 -
鄞茂费宁: 第一个是薛怀义,宠了大概十年左右,然后又有一个御医叫沈南璆,但是这个人呢,记载不多,她宠了薛怀义十年之后,她就把这个薛怀义给杀了.杀了以后呢,又过了两年,她73岁的时候,她又有了两个男宠,一个叫张易之,一个叫张昌宗,这两个人也是很年少,长得很白,那种小伙子.

赣榆县17072213979: 中国古代中唯一的一位女皇武则天她的第一位面首即男宠是谁?这位男宠又是什么出身? -
鄞茂费宁: 武则天晚年,一批男宠慢慢走进她的生活.而这批男宠的开路先锋,就是薛怀义,本名冯小宝.冯小宝本来是在洛阳城市井之中靠卖野药为生的小货郎,想来为了宣传药效,还得把自己锻炼得精神点,相当于老北京天桥上专卖大力丸的,卖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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