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后感一篇

作者&投稿:家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黄土养育了西北汉子的粗犷与豪迈,他们的身上从来找不到云端的飘逸,永远是脚踏实地的坚定。即便在生活的最底层,即便一无所有,主人公还在为自己靠双手收获的那么一丁点的幸福,痛并快乐着。
作者潜意识里把少平塑造成了一个拥有相当完美人格的人,他的经历,或许我们都曾有过,但他的意志品质我们却望尘莫及,从这个意义上,少平的世界是不平凡的,因为他有自己内心的力量可以支撑自己闯过一切磨难,真正平凡的是我们,这些在细小琐碎中彷徨挣扎的脆弱懦弱的人们,我们或许更像少安,肩上有全家人的重担,也有自己的抱负,辛勤的耕耘,期待成功,但当现实在眼前时,还是懦弱的低下了头选择妥协。对润叶的爱,默默的不让她为难,不让她受苦,不让周围的人说三道四,只好自己选择放手,或许自己内心有点伤,但这样毕竟大家都好。我们或许更像晓霞,有远大的理想,善良隐忍,遇见真爱,毫不犹豫的去追求,不怕家人的反对,不怕周围人的眼光,只要对自己的心说,勇敢去爱,不死心还在,即使死了,爱还在。或许更像金波,为了朋友两肋插刀,永远真诚与真实,大方从不吝啬,爱憎分明,喜怒哀乐全部表现在脸上,像个孩子,但招人喜欢。
这些所有人的一切,都是围绕孙少平的人生,亲情友情事业爱情,在少平那里,处理起来,总是与众不同,他自谦从不自卑,期望但不狂妄,所以他遇到再大的问题,也能扛过去,再伤心的事也可以自己恢复,骨子里的坚强自立,奋发勇敢,智慧责任,让他过早的成熟,面对真爱,他选择放弃,因为知道没有未来,这里的知道是他考虑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和晓霞的追求而得出的。因为不想面对众人及道义的压力,这里的不想绝不是懦弱的不敢只是知道两个人承担不起这样的压力,总压着迟早会崩溃掉的。面对自己的理想,即使去挖煤,也不愿到大城市当工人,这里又完全出自他的本心了,挖煤让他快乐而满足,人生又何必贪图强求呢,很从容的选择继续挖煤,或许在少平眼中,这样的选择根本不是选择,当身上的重担轻一些的时候,毕竟还可以享受一下自己的梦想。
心远地自偏,最最平凡的人身上一旦汇聚了最最不平凡的气质,人生注定要与众不同轰轰烈类,平凡如他的我们,能拥有他的责任感远见豁达及大气吗?
少平是不甘于平凡的,我们也一样,其实每个人,都在通往不平凡的路上,趔趄前行
在前进的过程中,只要记得,我们的理想,我们的责任,我们肩上的重担和心里的声音,奋斗我们的青春,理智的选择我们

  空对语——《护花铃》读后感
  我本重情,也正因为此,世间很少有情能够打动我。但是,我实在不能忘却的是,梦想、爱、守护、救赎以及宽恕,如梦幻空花在我的脑海中展开,一幕幕流连,挥之不去的惊心动魄,无法忘却的悲喜交加。
  我尝试着为书释名。护花铃,是什么?那些风铃均为细瓷烧制,玲珑可爱,白瓷上每一个都用朱笔画了符录,挂在园子四周的廊下。每一阵风过,便清脆的响动,一方面可以惊走飞入啄食花朵的鸟雀,另一方面,如有摧残花朵的狂风吹过,这些附加了咒术的风铃也可以将其阻挡在外。月宫里所有的人,都将其称为“护花铃”。月宫中盛开着无数美丽的花,而那些美丽,是需要人去保护的。而,铃,却是代替人,做花的守护神。《护花铃》应当有它自己奉行的主旨。就如沧月姐姐在《一番拜月一徘徊》中写的: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这已是人生在世最纯净、最动人的感情。我如何能够读到其中的真谛?在故事的中段,萧忆情说起了他的母亲,说起了他为何要拼死攻打拜月教,如此坚决,不可挽回的恨意。萧忆情不忍心母亲永不轮回,永世受苦。舒靖容懂了,他们似乎同命,为杀母之仇不顾一切、杀气剧腾。但是萧逝水没能守护住自己爱的人。萧忆情,想守护舒靖容。舒靖容,想守护青岚。迦若,想守护明河。护花铃,想守护所爱之人。所爱之人,就是那风中的花,美,不可触及,纯净的爱,在无伦中飘,无穷无尽,无生无死。这不是人的保护,只有灵魂的救赎。铃,却是代替人,做花的守护神。然而我不止一次的想问沧月姐姐本人,是不是这样?
  迦若,白衣的祭司,他的白衣,仍然不能代表他的高洁与神秘。因为他连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是谁,是生是死。一开始我对他印象并不好,把无数少年放干血做成鬼降,用刚杀的少年的心口热血疗伤,种植着他曾经认为最伤天害理的元菜。这是一个自私而高傲的人。我一直颇为明河抱不平,我隐隐感觉到明河是爱他的。当时还没有讲到他们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觉得心里很不舒服,似乎是迦若辜负了明河。不知为何,后来对他渐有好感。当我看到,萧忆情和迦若联手去追清辉的血鬼降,萧忆情砍碎鬼降下半身后跃上房顶,问迦若:“鬼降呢?”“我把它吃了。”忽然,迦若微笑着抬头,回答。哈,我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竟然是那么有趣的一句话,可是迦若有趣么?萧忆情问:“鬼降的味道好吗?”迦若抬头看他,眼神里有隐秘的笑意,摇摇头:“不好。”我的心莫名的失落。因为我终于看出,他不是邪恶的人。可是为什么会失落呢???他是一个伤感的人。迦若说他有善的心愿,有坚强的意愿和决心。他有舍弃生命的勇气。当神已无能为力,就让魔渡众生,美的心灵与爱的坚定,终于汇聚在了迦若的身上。他到底是怎样的人?我说不清楚,连他自己也不知自己是青岚、是迦若,抑或什么都不是。但是,他有最纯粹,最伟大的爱!迦若的一生,多苦多难。若没有明河给他的,他什么也不是。但是,我却觉得那没有邪恶,明河和他之间的感情,太纯洁了,友情,爱,一生的守护与承诺,一世的眷恋和依赖,为所爱之人,也为自己的心,感动……但是迦若终不能摆脱的是青岚。青岚的感情会吞噬他的心。也许他不想辜负明河吧,所以他选择了在彻底失去自我之前,死。他不是怕圣湖的怨灵,而是怕自己的心。他早有抚灭怨灵的愿望,但采取如此惨烈的方式,却不是必须的。他感激明河,深爱明河,爱,在这灵鹫山上,变的纯粹又复杂,变的细腻而又广阔。这是前所未见的神奇的感情,所以,我被打动了。我唯一的心痛,是不能想象迦若的头颅,如何在冥界之下度过永生?不知弱水和孤光打量着青岚的头颅和迦若的身躯,最后做了些什么?是否还能留下一点幻想,给我们一点安慰?也许迦若已经瞑目。


  明河,骄傲绝美的女子,我很喜欢她的桀骜,喜欢她的温柔的性格,喜欢她的美艳。在我心中,她是最完美的女子。她内心深处,却也有着女子的脆弱和羞涩。她和迦若之间,有着很深的感情,仿佛是千年轮回的宿命,仿佛他们已经相守了地老天荒。这种爱,超越了凡人的千丝万缕的牵挂和如胶似漆的厮守,圣洁的无可亵渎。我更心痛,迦若死了,明河该往哪里去?迦若应该知道,他的守护,明河不会懂,就算懂得,也已失去。岁月淹及,失我迦郎!岁月淹及,失我迦郎!迷惘的悲苦……迦郎,终于说出了明河对迦若的爱……那收挽词,应当是已经振作的舒靖容写的吧?她对青岚,对迦若,也有不可分离的爱。所以她代替明河写出了心声。明河失了魂魄。高贵的血统,至上的地位,对于她再无意义。生离死别,活着的人最痛苦,也许失去魂魄,已是对明河最好的眷顾。


  萧忆情,一个神秘而厉害的人物,听雪楼楼主,无论是武功,还是心智,都是独一无二的。可高出不胜寒,他的心谁可懂?又有谁的心可以让他懂?能听那纷扬的雪,是否也能听,迦若的心?挥刀斩首的瞬间,头颅脱离身躯飞出,听雪楼主听到了他留在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多谢。”然而,那一句话,和迦若脸上最后如释重负般的微笑,只有他一个人听见和看见。迦若……迦若,想不到,在这个世间,最了解你的,到头来竟然还是我。当碧落来到,恭喜楼主手刃强敌,一统南疆的时候,萧忆情惘然了,心痛了,悲哀了。他真的胜利了么?还是,侮辱了一个圣洁的灵魂?是的,拜月教一役的开头和结束首尾呼应,竟是皆大欢喜的同去同归……有谁知,中间又有过什么样的悲喜生死如风呼啸而过!繁话似锦,繁华如梦。又一段人中龙凤的佳话了……总是为过去悲哀不是办法,他们还年轻,还有自己的路要走。只是天下无敌之日,便是寂寞之时。不知未来的他们反而勇敢地走下去。更何况,他们得到的并不少。但也因为如此,在两人的心里,却有一些东西永远留在了南疆,再也无法回来。
  原来就算尽了全力,有些东西还是无法守护。
   激情中的寓意——听雪楼
    
    
     文:颜颜
    
     沧月是写武侠的,还是写言情的,我一直很难分辨。也一直弄不懂,到底沧月笔下是慷慨激昂的侠气多点,还是百转柔肠的情丝重些。或许,侠骨柔情,根本就是一个种感情的两个切面,却太少有人能表达的如此淋漓尽致,如此极端,而有是深刻的美丽。强烈的如油画色彩运用,绚丽,空旷却具微的文字,伴随着激情与理智,糅合着,翻滚着,形成了具大的艺术感染力,成就了听雪楼这个系列。成就了一个个围绕着萧忆情和舒靖容,独立而又统一的故事。
    
     在众多朋友推荐后,初看听血楼,第一篇血薇,在情节上,没有给我什么巨大的惊喜,或者可以是说,作为第一个故事来说,写得太过简单,骨架有些单薄,血肉不够丰满。然而,这个单薄的故事,却以煽情的文字,特异的主角,以及字里行间中的妖艳,全然的吸引了我的视线。我一向是爱极了温君的小说,一见萧忆情,一个身患绝症,却俨然执中原武林之牛耳的风流人物,就好象一个活脱脱的苏梦枕又重现在眼前,心底莫名的情绪让我分外的倾心,所以,即使内容上并不比视觉上的文字来的精巧,但当听着血薇剑和夕影刀在同一颗心脏中对话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心口一痛,为什么萧忆情和舒靖容,两个看透了世俗炎凉,风起云落的人物,却被内心的猜忌,敏感,骄傲与不安打败,落的被心魔所困的地步,反还不如那饮血的冷刃?这是为什么???????
    
     读了第一篇,我N次问我自己这样的问题。而通读全篇后,才领悟到这《血薇》根细骨,在提领全文的妙处。也使得任何人在读了第一篇后,读任何一个故事都能读得明白。完全独立的故事,就以第一篇《血薇》,以萧忆情和舒靖容两人,以这个含义丰富的江湖合成了无形的丝线,再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去描摹听雪楼两位楼主的性情与感情,带着各自不同的汹涌情感,冲击心灵每个角落。
    
     沧月笔下的听雪楼,处于叫江湖的地方,和许多武侠小说一样,江湖险恶,人心叵测,但又和所有武侠小说不一样,她的武侠世界激烈而有抽象,柔软却坚强,她不需要什么门派招式在支撑,她的江湖以极端抽象的形态存在着,寓意深刻,直指人心。以第三部的神兵阁为例,颇有几分古龙七种武器的味道,但不在是微笑,信任,诚实,勇气……,而是以女性特有的手法,勾勒出一副副凄美的绚丽,而又绝对不是视觉上的那种肤浅的凄美。最让人心痛的就是那妖艳诡异的海上花,把现实世界的沉甸甸黑暗,仇恨与天真,美丽与空洞,冷酷的,却又以不可避免的形式,相互的践踏,当童真真正被撕裂的时候,当悔恨的空洞来临的时候,留给人间的只有美丽的海上花,妖异的散发着致命的美丽。饮血茹毛,弱肉强食,是多么平常,又多么无奈的事情的事情。这凄美艳丽的海上花,像极了那致命的罂粟。
    
     而在沧月的笔下,还残留着一点点的童话漫画的气息,好多熟悉的痕迹,带着熟悉的气息,同样的侵袭着我的心,舒靖容的信念,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圣传》的乾达婆王,一心的渴望的追求的服从的只有强者,只是到最后,舒靖容所坚持的理念,到底是对亦或是错,为此的付出到底又有几分值得呢?〈火焰鸢尾〉里,充满了蓝胡子的味道,结局也难得是个喜剧,不过觉得有点老套吧,读起来的感觉也就差了一点,但千湄的动摇和善良,又何尝不揭示了普遍的人性,自私,猜忌,冷酷,和善良。
    
     最后讲讲我最爱的一段吧,很奇怪,整个系列中最喜欢的竟是不太受欢迎的指间沙,就连黄泉的老马,临死前温柔的一舔,竟然也弄的我落泪,(我有点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总被动物所感动)。而其中,红尘的故事最让和我心意。一首江南的小调——紫竹调,累下的是多少童年的回忆,温柔的母亲,唱着小曲,哄着囡囡,美丽的谎言编织着美好的明天;这是红尘心底最美好的记忆。只是世情薄,孤儿寡母怎独活,为了孩子,母亲终究走上了一条别人,包括自己女儿眼中的堕落的路。红尘也终是离开了母亲,沾满了血腥,步入了江湖,在舒靖容的提点下,终究明白了母亲是用自己所能尽的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承认了心中的依恋,只可惜,子欲养,亲不待,在湿冷的牢狱中,孱弱的妇人等到了女儿的到来,却等不到长安的新生活……而紫竹调成了红尘心中最柔软的角落。也就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那个儿女会弹紫竹调,红尘以燃灯血咒,牺牲自己相救,这中间单纯直接的情感怎能不让人动容?虽然事后在想,之于红尘,碧落似乎本不是那么简单的意义吧!
    
     话到如今的拜月教,我却有几分虚脱的感觉,也许在将来的某一日,晴空万里的时候,我会整理一下心情后,在去经历一次沧月文字的洗礼,细细的品味一下,体会,这种极端激烈,涵着深刻寓意的文字,所蕴含的文学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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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莎士比亚,十六世纪后半叶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作家,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它影响深远的作品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其代表作最高峰的是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佳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 “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者的典型。虽然他在剧中一出场就是一个身著黑衣、一脸肃穆的忧郁王子,但“剧前期”的哈姆雷特可是一个在人文主义思想策源地的威登堡大学学习的快乐王子,他对人类充满了理性的信念:“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能力!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可是世界倏然改观:哈姆雷特心目中理想化的君主——老哈姆雷特突然亡故,猥琐而卑鄙的叔父克劳狄斯却践登王位;父母亲的爱情理想又为改嫁的母亲所玷污;盛大的结婚笙乐使哈姆雷特看到了本民族的致命缺陷,而老臣新贵们纷纷向新王献媚邀宠更使哈姆雷特感受到了人情的冷暖、世态的炎凉。仅仅这些生活的不幸、人世的苦难就已经使哈姆雷特深深地陷入悲凉、忧郁中,谁知还有更加残酷的谋杀阴谋,使哈姆雷特的信念受到致命一击,巨大的震惊和愤怒,使忧郁的王子从个人的痛苦中转到了更加深广的范围,使他意识到了“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在严峻的现实中,他自觉地担负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他所要担负起的责任太大太重,远不是那个暴烈如火的王子小福丁布拉斯,目标狭隘、不计后果地一会儿攻打丹麦,一会儿攻打波兰;也不是那个简单莽撞,一心复仇,纠集一群乌合之众攻打王宫,又被国王几句花言巧语所哄骗和利用,愚蠢地充当了国王的枪手的雷欧提斯。哈姆雷特的复仇,不仅仅是遵照父命去杀死国王克劳狄斯的肉体,而是要消灭克劳狄斯所代表的黑暗社会:黑白颠倒,是非混淆,到处充满着专制腐败、阴谋诡计、阿谀奉承以及“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所换来的鄙视”。“载负万物的大地,这一座美好的框架,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覆盖众生的苍穹,这一顶壮丽的帐幕,这一个点缀着金黄色的火球的庄严的屋宇,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而这一大堆污浊的瘴气,克劳狄斯是罪魁祸首,但老臣波洛涅斯、同学罗森克兰兹、吉尔德斯特恩等等,出于自己的私利,无不成为国王的帮凶。就是母亲和情人奥菲丽雅也由于软弱无知,无意中被黑暗势力所利用,并成为牺牲品。敌对势力是广大之阵,又是隐蔽很深的无物之阵。
哈姆雷特的认识更加深广,但却陷入到思考的怪圈中。在一个和自己的理想信念相背谬的社会里,“生存还是毁灭”,这真是一个难以抉择的人生命题。这也是人文主义理想者所面临的无奈和不幸。时代社会的颠倒混乱,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所造成的必然的阵痛。君主理想已然破灭,君臣礼仪不复存在,纲纪败坏,伦常崩溃,世风日下。而封建堡垒却更加顽固。新兴的第三等级势力仅仅处于萌芽阶段,还不为人文主义者所认识。历史的反复和螺旋状态,是人文主义理想者们不期然而然的规律。人文主义者们不是政治家,而是理想家,他们胸怀远大,目标纯正,坚持理想信念,意志坚定。绝非为了一己的目标而不择手段。在哈姆雷特机智地以“戏中戏”的方式证明这一骇人听闻的罪恶时;本可以毫不犹豫的复仇。但在克劳狄斯慌乱地向上帝祈祷时,哈姆雷特不是趁机杀死他,而是想到要在敌人罪恶昭彰时,再举起正义的剑惩罚邪恶。这不能仅仅归结为哈姆雷特的宗教情结,更不能怪罪哈姆雷特的优柔寡断,这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文主义理想者的必然行动,而不再是宫廷权利的血腥争斗。最后哈姆雷特让他的好友霍拉旭好好活着把他“行事的始末根由昭告世人”就说明了这一点。�
人文主义者过于推崇个人的力量,这使得王子哈姆雷特看不起一般民众,嫌弃“一个平民也敢用他的脚趾去踢痛贵人的后跟了。”尽管国王曾经担忧哈姆雷特在民众中的威望,海盗也给了他应有的尊重和帮助。但哈姆雷特不可能“堕落”到像雷欧提斯那样率领暴徒攻打王宫,在暴徒的山呼万岁中登上王位。因为,这距离他心目中的人文主义理想太遥远了。只有到了十九世纪,我们才看到如雨果、狄更斯等伟大作家在文学作品中描绘的下层平民百姓攻打王宫、教堂、监狱的情景,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人文主义理想信念的根本在于“人”!高贵文雅,纯洁优美,勇敢坚强,兼具热情和理智,拥有平等和尊严。但在残酷的现实中,人性是那么邪恶,那么卑鄙;那么脆弱,那么善变;那么孤独,那么……“这一个泥土塑成的生命算得了什么?”但忧郁的哈姆雷特毕竟没有丧失人文主义对“人”这个“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信念,而且为这个永恒的信念献出了生命。这个信念就是我们一代代人活着而且奋斗的理由。

曾有人这样说过:

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两本书都很有深度。起码我很喜欢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生命·奇迹

在这个地球上,每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
——题记
活着,是对生命的珍惜;坚强地活在痛苦中,更是一种对生命地依恋、不舍。然而能使人支撑这个生命地是一股庞大的,震撼人心地力量——生命地力量。
虽然生命的脆弱就如同一颗小草,任人践踏,任风吹摆,任雨潮打。但只要有求生的意识和信念,为自己而努力奋斗,为自己的一生而活着,我相信终有一天,它能历经狂澜,变薄弱为力量;更能顽强自己的意志,创造生命的奇迹!
从古至今,这股生命的力量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为生命奋斗拼搏。在冥冥中,我真真正正地看到了一个奇迹的诞生——海伦·凯勒。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她不仅能在黑暗中为自己寻找光明,更为无望的世界带来了希望……她让为生命绝望的人类相信命运可以用双手去改变;她让为生命叹息的人类坚信命运无法掌握人的生死;她更让为生命而自暴自弃的人明白生命的可贵!海伦,是世界上所有人类的精神楷模;海伦,她更是世界的一个奇迹!
当我翻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心里是三分惊喜七分好奇。然而当我翻完这本书中每珍贵的一页,我心中是汹涌彭湃的,又是惆怅万千的。它带给我的是惊讶,是感动,更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震撼着我。在整整的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里,竟磨练出一个如此勇敢、坚强,有着顽强的求生意志的非凡女子。对于一个常人来说,三天——也就是72个小时,能办成的事根本就寥寥无几。但是对于海伦来说,三天似三十年。如果她能拥有三天的光明,她的心里满足和快乐……
谁能想象年幼的海伦面对自己又聋又哑又瞎的现实曾经也堕落过,暴躁过,为上帝的无情而忿忿不平,但正是因为她在老师,莎利文的帮助下,正确了自己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并依靠着自己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光明的追求,竟奇迹般的重新振作起来,用那仅有的却又蕴藏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的精神去创造更多的奇迹!日复一日,海伦成功了,她终于成功了!她借助了自己的双手看到了美丽的世界,听到了绚彩的世界。海伦终于又创造了一个奇迹……
海伦的不幸与生活在黑暗中的痛苦是我一辈子都无法体会的,但她对生命的永不放弃是令世人刻骨铭心的。可能在一百年、一千年后,还会有人提到海伦·凯勒,还会回忆起这个创造生命奇迹的女士,诉说生命的珍贵与短暂……
海伦的生命是非常短暂的,同时也是一种可惜。而我们这些花样年华的青少年有着青春美好的时光,难道就让它白白流逝吗?海伦·凯勒说过:“假如我有三天光明,我将把这三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第三天,我要在现实世界里,在从事日常生活的人们中间度过平凡的一天。”海伦的三天就如此仅仅有条,可我们的时间和机遇还很多,可以创造美好的生活。光明对我们来说不是奢望,声音也不是可欲而不可求。对我们来说,并不缺乏身体上的组织结构,我们需要的是意志上的顽强,不向命运投降的,自强不息的精神!更重要的是要拥有一颗积极、乐观、敢于创造奇迹的心!
为善为恶在一念之间,生命中的奇迹出现与否也是一念之差。上天赐予我们眼睛,是让我们看清这个世界;上天赐予我们思想,是让我们改变世俗,让精神世界更美好;而上天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让我们拥抱未来,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你要哪本书的读后感啊?

建议你选定一本书以后,上网搜几篇该书的读后感,然后自己大概把那些读后感总结一下,最后加点自己的话就很好了。

推荐你选《见证中国》《季羡林谈人生》这两本书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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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阅读材料:在写读后感之前,加深你对所阅读的书籍或文章的理解并表达出来。可以再次阅读材料、用另一种语言概述内容或者总结每章节重点。2.抓住主题:写作时需要突出文本中的主题、情节,把握人物性格和形象描写等主要内容展开分析。3.多角度思考:尝试从不同的视角去...

一篇读后感 [ 1000 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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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后感或观后感
有教育意义的读后感:《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颂扬的...

一篇读后感的作文怎么写
3、学习基本的写法。①要起一个好题目。读者看文章,首先着眼于文章的题目。一篇文章有了个好题目,就能使读者产生阅读兴趣。一般来说,一篇读后感可以拟定一个正题和一个副题。正题通常是用一句话或一个词点明读后感的主要内容;副题指出所读文章的名称。如: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比童年 ——《卖火柴的...

读一篇文章的读后感 500字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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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真诗集》读后感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26日凌晨,诗人汪国真去世,享年59岁。汪国真的诗歌曾在20世纪90年代盛行,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下是应届毕业生读后感网站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汪国真诗集的读后感一篇,作为对诗人的纪念。前段时间经过同学介绍看了《汪国真诗集》,通过这本诗集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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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18952041778: 求读后感一篇,4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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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18952041778: 求一篇读后感,400字 -
爱新觉罗琳醋酸: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今天,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使我油然而生敬意. 保尔被老师神甫赶出学校后,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与冬妮亚结为朋友.他在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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