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楼户主死了要收回房子吗

作者&投稿:友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一、农村低保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二)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三)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二、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低保户的标准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三、农村老人去世有丧葬费吗
      农村老人如果有退休金的话是有丧葬费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民发[2007]64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退休)人员死亡后,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工资(离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以上就是农村低保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的解答。从上我们就知道,宅基地不是遗产,属于国家财产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如果你继承了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根据我国的政策,你就相当于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处理农村宅基地问题时,一定要注意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两种情况的处理程序是不同的。


宁夏农村危放改造低保户房子盖好了,户口死了,请问改造款还能领上吗...
你说的是不是危房改造已经盖好了而户主死了,改造款可以由户主的继承人去领取

低保的户主死了家属还有底保的待遇吗?
题主是否想询问“低保的户主死了家属还有低保的待遇吗”?有。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一家人的农村低保,户主去世后,不会全部取消的,配偶是可以继续享受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现在我父亲去世了他是户主,销户了,可是耕保还可以领取吗?
已经去世的人户口也销户了是不可以再领取耕保的,系统都有显示的,就算领了,等查到也会被追回的,所以是不可以再领取耕保的。

北京低保户主死了配偶是外地人可以继续享受低保么
可以。一家人的农村低保,户主去世后,不会全部取消的,配偶是可以继续享受的。户主的户口注销后,需要重新认定新的户主,并进行低保核对,剩下的在册户籍人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了。

请问 一家人的农村低保 在户主去世了以后 就全部取消么
一家人的农村低保,户主去世后,不会全部取消。户主的户口注销后,重新认定新的户主,并进行低保核对,然后剩下的在册户籍人员,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如果全部取消,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门投诉。

廉租房户主死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廉租房户主死了,以前的其他租户可以申请续住,但是不能对该房产进行继承。 廉租房的使用人要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加强使用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

房产证抵押贷款户主死了能过户吗
房产证抵押后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办过户。抵押人应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经银行核查联系担保公司担保,余款付清注销抵押权取回房产证后进行过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

土地确权后原承保人死亡还能更改吗
在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之后,是有可能进行户主姓名变更的程序的。毕竟,生老病死皆为人生常态,例如原先的土地承保户主乃是家族中的长辈,为了日后对土地的管理和处置能够更为便捷,晚辈们势必要将土地承保户名更改为他们所拥有的姓名。然而,要完成这样的土地所有权隶属关系的改变,必须符合下述四项具体...

低保户主死亡子女还有低保吗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够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以及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的是具有法定赡养、扶养...

户主去逝户口本不换行吗
在办理户口本变更手续时,需要注意的是及时性和准确性。家庭成员或相关亲属应尽快向户籍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同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户口本的正常使用。综上所述,户主去世后,户口本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它涉及到家庭成员的身份变更和家庭关系的调整,需要按照法律...

西丰县13423384122: 我奶奶办理低保房后死亡了,会收回房子吗? -
藤戚卓威: 不知道房子盖好了没有,如果盖好了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没有房子了,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要你缴了钱,但在农村什么都可以继承,很少按规定办的,你可到村里打听一下村领导是什么口气,再做决定,如果房子没盖,是不是民政部门还要对解困房进行实地检查监督才可以盖的,等等.

西丰县13423384122: 靠低保生活死后房产会被没收吗 -
藤戚卓威: 不能.房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公民死后应由继承人继承.低保属于社会福利政策,由财政承担,不能拿公民个人财产抵.

西丰县13423384122: 城市低保户去世后房子有单位工作的子女可以住吗 -
藤戚卓威: 你好,不可以的,因为你的房子是属于国有的房产,只有具有低保户资格的人才可以居住. 之前的住户去世了,那么政府就会收回房子,整装后分配给下一个低保户. 逝者生前的财物可以由子女继承,搬走的.

西丰县13423384122: 麻烦 问你一下 就是廉租房住户的问题. 就是我们现在住着廉租房, 由于廉租房的户主去世能否继续住.
藤戚卓威: 哦 你这个问题房子是有可能被收回,因为户主不是你.但是鉴于目前的你的状况,可以让你写申请递交相关部门把房子的户主改成自己的名字,具体的情况你去廉租办咨询下.因为地方不一样政策也不要,所以我还是推荐你去廉租办去问.网上只能参考具体你还是要去当地有关部门去问.去了解..

西丰县13423384122: 如果户主去世廉价房怎么处理 -
藤戚卓威: 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无继承人则收归国有.

西丰县13423384122: 现在吃低保户本人死后房产归村委会吗? -
藤戚卓威: 低保户也不是没亲属呀,只是没有经济来源.只要不是那种没有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情况,当按继承法顺位继承.

西丰县13423384122: 低保廉租房主人去世房子归谁 -
藤戚卓威: 家人可以继续住,只要办个手续,但房租可能就不是那个数了,要根据现在居住人的收入该定房租.

西丰县13423384122: 房主过世,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国家会不会收回 -
藤戚卓威: 国家不会无故收回的.房主过世后,相关继承人应当尽快继承原房主的房产,并办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西丰县13423384122: 低保户死后房子归属问题 -
藤戚卓威: 既无人继承又不归国家,捐赠给困难户

西丰县13423384122: 经济适用房户主过世,政府会收回吗 -
藤戚卓威: 如果已经购买,产权属于户主,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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