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纳税调减

作者&投稿:势妹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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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 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对于投资收益的处理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笔者结合案例,对比分析新旧税法下投资收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例1:甲 公司 和乙公司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2008年1月1日甲公司以2400万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3%的股份作为权益性投资,购买过程中另支付相 关税 费9万元。取得投资后,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利润分配情况如下:2008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2700万元,该利润属于对其2007年及以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当年度分派利润4800万元。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 》的规定,下列情况下企业应运用成本法核算长期 股权 投资: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以上分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2008年末,当年度被投资单位分派的2700万元利润属于对其在2007年及以前期间已实现利润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万元,应冲减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8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1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810000 贷:应收股利810000 2.2009年末,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2700+4800-3000)×3%-81=54(万元),当年度实际分得现金股利=4800×3%=144(万元),应确认投资收益=144-54=9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l440000 贷:投资收益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540000 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l440000 贷:应收股利l440000。 二、投资收益的财税差异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在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方确认的股利所得,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方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收到的被投资企业动用接受前的利润派发的股利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视为清算性股利,应冲减投资成本。 而税收上的规定很简单,不论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是投资前产生的还是投资后产生的,都是税后利润,都归为持有收益,不应转化为处置收益。即税法坚持投资成本不变,如果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留存收益分配作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则会等额增加以后的投资转让所得,导致双重计税。 三、与投资收益相关的税收规定的演变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 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 纳税 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原申报表规定,当企业有投资所得时,应先还原成税前收益,再并入总收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投资企业适应的所得税率计算所得税,然后抵扣掉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所得税后,得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新申报表在纳税调整时先不将投资收益还原,待纳税调整弥补亏损后,再加上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该文件推翻了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关于先还原再补税的做法。 3.旧税法对投资收益的规定,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中方企业从设在经济特区、 上海 浦东新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放区等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不包括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的中外合资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凡该中外合资企业适用15%或24%所得税税率的,中方企业应按规定计算补税。 不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有:(1)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 (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适用税率一致,则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予补税。若由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享受定期 税收优惠 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企业的,则投资方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也不需补税。 (3)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投资方在免税期间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利润不需补税。 4.新税法有关投资收益的免税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纳税调增调减,就是搞不明白,要通序易懂,最好举例说明?
就是调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某些会计上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就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收到的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分配的是企业所得税后利润,投资方收到之后无需再交企业所得税,就要做纳税调减。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谢谢。

投资收益怎么纳税调整
法律分析:企业应当了解所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属于免税的范围,然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携带相关资料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及投资收益的纳税。投资收益免税的范围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以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来自居民企业)。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对...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要纳税调整吗
权益法: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第七条第十八项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中,除权益法核算投资损益以外的持有收益差异事项在“收入类调整项目——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

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额怎么算
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额怎么算 长期股权投资因为被投资方利润的变动情况,投资单位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账务处理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金额(对税额的影响)=投资收益发生额*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有什么规定?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被投资方如果是上市公司,需要投资超过12个月,才能享受该政策。上市公司短期投资收益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调减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交所得税吗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账务处理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贷:投资收益。贷方的投资收益会计上是需要计入利润总额核算,从而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而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投资收益并没有实际收到,是需要做纳税调减处理的。

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未实现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需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会计上抵减的财务费用,税法上已确认收入,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相关链接:关于汇兑收益,《实施条例》将汇兑收益列入其他收入,不需要区分已实现和未实现。因此可以合理推论,不管是否实际发生,当期确认的汇兑收益不需要纳税调减的。关于汇兑损失,根据《实施条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为什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时要调减呢?
(二)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四)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纳税调整
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或者亏损的时候,账务处理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因为这个是会计上的投资盈利或者亏损,而实际上并没有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者亏损,在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在汇算清缴申报附表的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相应栏次填写调整。

牟平区13270209938: 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有什么规定? -
红蕊脑灵:[答案] 被投资单位利润分配前已缴纳企业所得税且纳税比例与投资单位一致的,投资单位收到投资收益部分可免交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单位利润分配前已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纳税比例低于投资单位的,投资单位收到的投资收益应按照税率的差额部分调增应纳...

牟平区13270209938: 投资收益计提需交税,纳税调整需调整?
红蕊脑灵: 一、计提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需要交所得税吗,纳税调整吗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牟平区13270209938: 企业亏损,投资收益是否作纳税调整? -
红蕊脑灵: 财税字97年022号文前后不矛盾.这段话都是在投资方发生亏损的前提下,前面是讲,投资方用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先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规定补税.后面是讲投资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有需要补税的,也有不需要补税的,先用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亏损(实质上是一种优惠),如果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不够弥补亏损,再用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弥补,弥补亏损后的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不需要补税.年终汇算清缴时把投资收益实际应补的税款并入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额,为企业年度实际应要交纳的税款.

牟平区13270209938: 企业所得税调减情况多吗 -
红蕊脑灵: 调减情况大致有: 1)权益性投资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免征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上述投资收益...

牟平区13270209938: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
红蕊脑灵: 纳税调整1、业务招待费25万元,扣除标准1)25*60%=15万元2)2000*5/1000=10万元 采取孰低原则,因此,扣除标准10万元,纳税调整25-10=15万元.2、广告费扣除标准和业务宣传费350万元;扣除标准2000*15%=300万元,纳税调整350-300=50万元.3、“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纳税调整1万元,4、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扣除标准200*12%=24万元,纳税调整25-24=1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 ,免收收入,纳税调整(调减)-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15+50+1+1-5=26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62*25%=65.5万元

牟平区13270209938: 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时,投资收益要算进去吗? -
红蕊脑灵: 1.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时,需要计算进去.2.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作为免税收入,做纳税调减3.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简单说,就是说一声)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牟平区13270209938: 纳税调整减少额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吗 -
红蕊脑灵: 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对于投资企业在投资时产生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会计上计入 “营业外收入”的金额,按税法规定不应计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故应调减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同...

牟平区13270209938: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需要纳税调减吗?
红蕊脑灵: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分红、红利等都属于免税收入,不属于应纳税所得. 如果是股本增值的部分则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牟平区13270209938: 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如何确认暂时性差异? -
红蕊脑灵: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方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会计核算上投资方计入了投资收益,在计算税前利润总额时是加上了,但按照税法规定,如果投资方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方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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