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是否可以出让股权

作者&投稿:侨弯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
未实缴出资,包括如下两种情形: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达,股东尚不需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出资不足或者未实缴的,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公司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义务的如下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其中对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未交付货币”,是指没有按规定一次足额交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根本就没有交付任何货币;“未交付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是指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根本没有实物移交或者没有办理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为达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银行贷款等手段取得资金,作为自己出资,待公司登记成立后,又抽回这些资金,造成虚假出资;另一种是在公司设立时,依法缴纳了自己的出资,但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其出资撤回。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划清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如果股东、公司发起人虽有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等行为,但数额不大,情节后果都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可用其他方式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按约定实缴出资
法律分析: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行驶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

未实缴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看情况:其一,如果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有些股东参与到决策的就一起负责;其二,如果是民事责任,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而股东对公司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 看情况:其一,如果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

未实缴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看情况:其一,如果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一起负责的,有些股东参与到决策的就一起负责;其二,如果是民事责任,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而股东对公司业务有决策权,一般不直接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

什么是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内责任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股东未实缴出资,净资产按认缴比例算吗
是。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股东未实缴出资,其持有的股份应按照认缴比例计算,而非实缴比例计算。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所得的余额,也就是说,净资产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股东认缴出资后,其应享有相应的股权,公司的净资产也应按照认缴比例进行分配。但是,如果股东...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就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吗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公司破产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讲,务必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期足额的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仍然有权向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缴出资。即使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未到,一旦遭遇公司破产,认缴期限就会加速到期。特别需要对因未界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来讲,转让方务必在股权转让...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有效吗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未被明文禁止转让股权。因此,即使股东未实缴出资,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在形式上是有效的。未实缴出资可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是股东虽无即时出资义务,但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届至。《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为股东股权...

股东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债务还承担责任吗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义务的性质既是一种约定义务,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网友咨询:股东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对公司的债务还承担责任吗?律师解答: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湖滨区17594253018: 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否可以转让股权
尚炊大克: 公司股东未出资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湖滨区17594253018: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法律支持吗
尚炊大克: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包括如下两种情形:(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达,股东尚不需履行出资义务.

湖滨区17594253018: 股东未实际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
尚炊大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

湖滨区17594253018: 股东出资不到位能否转让股权
尚炊大克: 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法虽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股权的要求,但公司法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补缴出资或补足出资额...

湖滨区17594253018: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
尚炊大克: 可以.《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到位期限届满前,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湖滨区17594253018: 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出让股权可以吗 -
尚炊大克: 当然不可以,首先没出资就不成立股权持有,如何出让?然后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才能再融资增股.

湖滨区17594253018: 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对股权有自由转让的权利吗 -
尚炊大克: 股东出资不到位包括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转让出资不到位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两种观点和做法.无效论认为,股东出资不到...

湖滨区17594253018: 我是公司法人代表和股东认缴期满后没有认缴可以转让公司和股权吗? -
尚炊大克: 一、实缴出资期限届满前,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但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意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实缴出资...

湖滨区17594253018: 没有实缴的股权能不能转让 -
尚炊大克: 您好,没有实缴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带着执照和公章,新老股东全部到工商局去签字.

湖滨区17594253018: 认缴但是没有出资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尚炊大克: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没有缴清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应以实缴出资进行转让或者补足出资再转让.否则,受让人善意的,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恶意的,连带履行.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