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案一审法院中止裁决怎么办?

作者&投稿:偶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行政案法院要裁定中止,有法律根据吗?我很急!!!!~

中止,是暂停,法院根据案件需要作出中止决定是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的。为什么会中止,肯定是你的案件出现了新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案件,法院或者当事人申请中止,法院可以做出,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当事人以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应当撤销为由,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解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已经受理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院认为你的行政纠纷是因为你的民事争议还没有解决,所以你需要先解决民事争议。现在法院受理了你案件,发现有八条情况,所以法院做出中止诉讼是合法合理的,你现在说你不同意法院做法,那你就是不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说大就是你认为这规定有问题,说小你是认为法院不应该按照这规定做出裁定。这也不算是法院强制裁定,而是法院拥有的司法权所允许的。

是的,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要以民事诉讼裁决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法律分析首先,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征收的过程中常常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民事权益,另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有时会对民事争议作出裁决。针对这两种情况,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案件又涉及到民事争议,并且有时行政案件的审理需要以民事诉讼的裁判文依据,因此,法律规定这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其次,现实生活中,很多行政案件与民事案件密切相关,比如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人民警察可以对老人和老人的成年子女进行调节,并进行裁决,从而化解民事争议。再比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名义权利人和实际权利人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节,并进行裁决。但是,行政机关在化解这些民事纠纷的时候后,行政相对人可能认为他人和行政机关均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既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行政诉讼。最后总结一下,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要以民事诉讼裁决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决定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或者案件当事人一致同意相关民事争议在行政诉讼中一并解决,人民法院准许的,由受理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行政案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民事案件尚未立案的,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已经立案的,由原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民事争议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基础,当事人没有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当事人就民事争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已立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行政诉讼的审理。民事争议处理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诉讼审理期限内。

不服行政案一审法院中止裁决决定的,你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而在司法实践中,要想推翻一审法院裁定的,原告诉讼采用的法规条文、行政违法行为的证据等是一个关键;一般情况下对于行政诉讼一审裁定,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很难予以推翻或者退回重审的。

一、对行政诉讼裁定不服的复议时效限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要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上诉二审程序:

《行政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三、在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5.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即有做出行政行为的机构负责举证)。

四、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
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针对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内及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
4.原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编辑本段]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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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17527716816: 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如何救济? -
解瑗复方: 裁定书上会注明你是否可以上诉的问题,如果不能上诉,那你只能等中止审理的理由消除才能恢复审理了.

潮阳区17527716816: 对法院中止审理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吗,上诉期 -
解瑗复方: 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潮阳区17527716816: 关于行政案件法院以超过法律时效为由不审理裁决驳回申诉人该怎么办
解瑗复方: 从法律存面上来说是没办法了.如果是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行政案件,那只有等执行了.最多协商协商.人家已经是生效的了,只好等人家执行了.

潮阳区17527716816: 行政案件不服怎么上诉 -
解瑗复方: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潮阳区17527716816: 行政裁定中止诉讼错误怎么办 -
解瑗复方: 可以再复议一次.

潮阳区17527716816: 行政案法院要裁定中止,有法律根据吗?我很急!!!! -
解瑗复方: 中止,是暂停,法院根据案件需要作出中止决定是不需要经过你的同意的.为什么会中止,肯定是你的案件出现了新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案件,法院或者当事人申请中止,法院可以做出,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

潮阳区17527716816: 行政判决后不服,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复议 -
解瑗复方: 行政判决后,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 【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行诉法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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