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案例分析及答案有吗?

作者&投稿:郁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1、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5月1日生,中学生。2009年8月29日杨某到同学家玩,因同学出去了,感到无聊,想找本书看,无意中发现抽屉里的小口径步枪及子弹数发。由于好奇,随即拿起枪并装上子弹,恰好这时候他看到楼下街道上有一青年,便想吓唬他一下。

2、杨某用枪瞄准他前面的水泥地击发,结果打中前面的一位老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杨某后来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3、试问:杨某应否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4、答: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管理案例分析,求答案
案例1 1、企管部负监督及执行责任(奖惩),加油站经理负管理责任。总经理想让企管部经理找准自己的位置,担当好自己的角色。如果他的职责是制定公司制度及相关管理条例,那么总经理请一位秘书或是文员就可以了。以上案例中,企管部经理有不作为的过失,没有真正认清自己的职责及担当的角色,他只做到了...

2022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部分考前提升模拟题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请指出消火栓系统存在的问题,并简述理由。2.请指出检测人员对消火栓系统的测试存在的问题,消火栓给水泵动作是否正常,简述理由。3.分析气体灭火系统没有启动的原因。参考答案 1.存在的问题及理由:1)存在的问题:屋顶试验消火栓未设置压力表。理由: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案例分析)
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快来看看吧! 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答案与解析版 第一题 某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于2015 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150000m²,地上6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34m,建筑内设置商场营业厅、儿童游乐场所、KTV、餐饮场所、电影放映院、汽车库和设备...

企业管理案例分析题
【分析答案】:游戏的'意义——企业上下级的沟通是多么重要啊!游戏完全根据企业现实状况而设计,总裁并不能指挥一切,他只能通过经理来实现企业正常运转;经理的作用更是重要,他要上传下达;而工人最需要的是理解和沟通。 案例三、管理员工首先需要了解员工 【案情】 有一次美国大思想家爱默生与独生子欲将牛牵回牛棚,两...

电大行政管理考试案例分析提答案
案例4 广州不明病毒危机 1政府职能行为的发生是从社会问题着手,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问题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但政府还要管理好政府本身的问题,主要决定因素在于社会行政的目标,行政价值,社会问题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度等。2广州市政府,卫生厅都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非典有关问题,稳定了民心,应对公共危机...

喷油器的检修方法和故障案例分析
(1)燃料喷射器的结构:燃料喷射器安装在各缸进气管上,距进气门中心线70~100mm,喷雾形状为25圆锥形。喷油器的结构如下:图喷油器的结构喷油器上有两个O形密封圈,下密封圈位于喷油器和进气口之间。每次拆卸喷油器时,都必须更换润滑密封圈。O形圈具有隔热作用,可以防止燃油在喷油器内形成气锁,从而...

管理学基础案例分析
2.结合案例分析管理人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案例题参考答案 1.北欧联航的董事们具有很高的领导水平,尤其在用人方面。(1)科学用人:知人善任、量才使用; (2)适当控制:用人不疑与监督控制相结合;(3)用人所长,全面考察。2.要注意全面了解,使管理人员能真正发挥长处,限制其短处,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谁能帮忙找些心理学教育学的案例分析及答案啊 谢谢
谁能帮忙找些心理学教育学的案例分析及答案啊 谢谢  我来答 2个回答 #热议# 职场上受委屈要不要为自己解释? 匿名用户 2013-07-11 展开全部 [案例1]一位热情而热爱教育工作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学习及提供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环境。新学年开始了,他对教室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布置,教室内周围的墙上...

一道司法案例分析题,求答案。
第二,刑事诉讼法通过明确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主体的权力与职责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及适用刑事实体法的活动提供了基本构架;同时,由于有明确的活动方式和程序,也为刑事实体法适用的有序性提供了保障。第三,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与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

案例分析—劳动关系
1. 请分析说明A公司和B商场的做法是否合法。2. 张某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考答案:1根据《劳动法》规定,A公司的做法不合法。1.1张某的劳动合同是与A公司签定的,与B商场之间只是借聘关系。对此,应认定张某只是与A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有关张某劳动合同的签定、变更、解除、续定、终止...

正定县15157463378: 大学思修法律部分案例分析题某厂有两名年轻工人,张某李某相继先后值班,张某早班,李某中班,下午两点下班,因张某有两点半的电影票,下班铃一... -
漳颜脉络:[答案] 1.构成,造成一人重伤,损失十万余元属造成严重后果,对两人应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

正定县15157463378: 思修考试中的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从那里找?可以提供一些吗? -
漳颜脉络: 这位朋友 你说的这个 在网上是找不到的 我也找了很久 也没有 建议你去买来 有些店里有卖这些的 比如说书店 电脑店

正定县15157463378: 高分急求!!!大一思修案例分析题答案!!!高人进来做一下!!! -
漳颜脉络: 一、1.93年张刚继承的房产如其父未明确指定单独由张刚继承,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张刚和其妻子各占一半产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限继承的遗产如无特别声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情况下夫妻二人各占一套房产.2.张刚去世后如未留下遗嘱...

正定县15157463378: 思修,案例分析,需要1000字左右16.《论语》中关于“君子与小人”的论述《论语》中关于“君子与小人”的论述摘录十章阐述君子与小人的区别:1、子曰... -
漳颜脉络:[答案] 其实在孔子的年代,已经有人对有没有人能达到“君子”的标准提出疑问.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达不到君子标准的,这个从以上10条关于君子的论述就可以判断出来.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

正定县15157463378: 高分!思修民法案例分析. -
漳颜脉络: 小张需要负民事责任.1、小张不能证明已经还了小李MP4,小李没有看见,其他人也不能证明,所以小张仍然负有还MP4的义务;2、退一步说,就是小张的确把MP4放到小李的宿舍,但是其过错,使东西丢失,也要赔偿.3、民法通则规定:公民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正定县15157463378: 思修案例分析题. 是一对夫妻的女儿和女婿和他们一起住,然后女儿死了女婿再婚了但还是照顾了他们并送 -
漳颜脉络: 按理说,女婿再婚了,而且就算不再婚,也不是老人合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是无权继承老人遗产和住房的.但是,如果老人有遗嘱指定女婿一人继承继承遗产,女婿是有继承权的.另外,还要看女儿和女婿婚姻期间是否有子女,有子女,这个子女,可以做为死亡的女儿的代位继承人,代替死亡的女儿行使继承权!如果女婿和女儿无子女,有再婚了,老人无遗嘱,那么.女婿很遗憾,不能继承老人任何遗产

正定县15157463378: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急求! -
漳颜脉络: 15周岁的小张购买的这个iphone5,应该属于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小张买这个iphone5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买这个iphone5是用来干嘛的,对于小张而言这个就是一个玩具,没有实际用处.小张妈妈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小张撤销这个买卖...

正定县15157463378: 一个思修考试的法律案例分析! -
漳颜脉络: 关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属于中止状态.犯罪完成状态有犯罪既遂、未遂和中止.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 要件.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通过分析,尽管有邻居的说服教育,但还是关某自己放弃继续犯罪,并且送妻子到医院,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回答人:广州天穗律师事务所,红博士律师团,王幼柏律师.

正定县15157463378: 请教一道思修的案例分析题(关于继承法的) -
漳颜脉络: 1、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1人海中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张三父亲的遗嘱合法有效,应予执行.同时也可以看出,张三继母的说法是错误的.2、财产的分配:(1)依法分割张三父亲与继母的共同财产(一般对半分),明确张三父亲的遗产;(2)将张三父亲的遗产分为两份,张三与其继母各得一份.(遗产对半分)

正定县15157463378: 关于大学思修法律 分析案例 -
漳颜脉络: 1.构成,造成一人重伤,损失十万余元属造成严重后果,对两人应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二人不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本案属于过失犯罪,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共同故意犯罪,因此二人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同时两人也不存在犯意沟通.对两人应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是04年司法考试真题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