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财产关系和经济法 有什么区别

作者&投稿:雕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和区别?~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1.民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性。民法和经济法在经济关系调整中相辅相成,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条款等,是民法与经济法的分界和联结点:一边是经济法以维护宏观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经济秩序为己任,另一边是民法对在此良好环境下自由从事活动的主体行为加以规范;被认定违反了这些弹性条款的行为,即超出民法调整的范畴而需由经济法中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合同法和各种管理性的法律作具体调整。
它们在调整对象方面的交叉,源于以下两个重要因素:一是由于二法都处在市场关系之中,而某种市场关系的形成又往往呈现错综复杂的情况,这就必然导致二者在调整对象上的部分重叠与交叉,调整对象的交叉又需要民法和经济法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层面上共同去维系社会关系的存在;二是由于某个具体的法律关系,单靠一个法律部门的作用是难以形成的。因此,民法和经济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性,决定了二者存在的互补性。
2.经济法和民法在调整宗旨、作用和方法上的互补性。民法是从市民社会中自然形成的,它以人本主义为出发点,其理念是自由主义,民法的价值理念之一是对抗国家力量的侵犯,而经济法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为其立法宗旨,即站在社会整体的角度,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消除极端个体权利本位对整体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以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意思自治为核心,注重机会均等,即以抽象的人格平等为基础建立的公平理性,是以平等求公平,以个体为本位,给经济个体以完全的意志自由,保证个体权利的充分实现,仅依靠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来实现社会经济的理想状态。而经济法以国家管理和调节经济为其调整对象,它给主体以相对特权追求结果的大体公平,从社会利益出发处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以社会权利为本位,保证社会整体利益,通过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弥补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缺陷,实现经济的理想状态。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利益本位的不同。法的利益本位亦即法在利益保护上的出发点与立场。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典型的私法,以个人利益为本位,以确认和保护私人利益为其价值追求的目标,对平等主体的商品关系加以保护,从而维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但其对个人利益的无尽追求,往往又导致社会经济运行的无序化,给社会利益造成损害。经济法的本质则是社会法,它以社会为本位,把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在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经济总体利益。它是公权及于私人经济领域的法律,其产生最终突破了公、私法划分的二元结构模式。从产生之初,经济法就是国家站在全社会高度,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出发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与调控的产物。由于经济法所体现出的“社会公益性”如此明显,以至于在个人与国家各自的领域之间,已经形成了以社会为过渡体的一个独立存在于其他法域的独特法域,这恰恰是属于经济法的领域。可以说,经济法的产生,改变了社会利益的配置模式,从极为宏观的角度维护着社会经济利益。
2.二者的调整对象不同。按照法理学的理论,任何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管理经济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虽都具有经济性内容,但前者是一种关于国家经济管理和协调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在民间经济活动中,主体进行经济交往中各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两者都涉及经济领域,但前者是国家管理涉及民间社会经济领域,是“公”及于“私”,后者则完全处于民间社会经济领域之中,是“私”的领域内部关系。前者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效益。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后者则主要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
3.二者的调整方式和手段的差异。民法是纯粹以个人为本位的私法,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其调整方式相应的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即由当事人按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国家并不予以过多干预,但民法其完备的微观经济行为规则又很难解决经济垄断、资源配置不当,弱者特别保护等现代经济中的新问题,这就需要经济法采取一系列弹性的综合调整经济的手段,通过引导,控制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使经济法能够适应经济形势的不同需要,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良好“调节器”。

1、财产关系

百科对财产关系的定义是:在法律上被确认的所有制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其特点是主体地位平等、自愿发生、受价值规律支配。那么,这与民法中的平等原值、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及经济法中的遵循价值规律原则是向匹配的。从定义上来说,经济法强调的是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国家调控),而民法上强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这就是界限(区别)之一吧。
但是同时,民法规定和调整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而我们又是在经济活动中(受经济法调整)开展经济活动的,界限还真不明显……
2、民法中涉及哪些财产关系
那就得对“财产关系”进行分类了,该如何分类?民法中对财产的处置主要是占有、支配和流转,由此产生了占有关系、支配关系和流转关系。(同时,大民法中的《婚姻法》中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我觉得只是主体为夫妻二人的差别而已)。民法中有财产的占有、支配和流转,由此产生了所有权、用益权和债权等,经济法和商法中同样也包含,只是商法的主体主要是商事主体(企业法人、社团法人等),经济法的主体是国家(调控)行政部门,如税收部门等。从三种财产关系的分类上而言,若论是否有界限,我觉得主要在参与的主体同。
3、经济法和商法中有没有涉及到财产关系
结合财产关系的定义和分类,我觉得财产关系既然是一个法律概念,那么它应该是贯穿于所有的法律,或者所有的部门立法都会考虑到的,毕竟它是生产关系在法律层面的体现。肯定是有啦,但还是离不开上述的三种分类。


《民法总则》中财产关系是什么含义
,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即在法律上被确认的所有制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特征: 1.这种财产关系的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 2.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 3.这种财产关系一般是有偿的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财产关系详细描述
在当代法律体系中,如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劳动法等,对具体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民法尤其关注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经济关系中最为活跃和数量最多的部分,主要包括财产支配、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等。在法学研究中,通常不会使用“财产关系”来指代法律调整后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财产法律...

财产关系的名词解释。
财产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范畴,其特点之一是主体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在财产关系中,各方主体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如借款关系中的横向经济关系,与财政税收关系这类具有隶属关系的纵向经济关系不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基于当事人自愿,且遵循价值规律,通常是等价有偿的。不同国家和法律体系对财产关系的保护...

民事案件中什么叫做涉及财产关系
就是涉及到财产关系了。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即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属于客观范畴,即社会的经济基础。不过经济基础是经济学、政治学的用语,而财产关系是法律用语。作为法律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反映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

财产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在婚姻家庭法中,财产法包括以下这些内容。    结婚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夫妻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中财产关系是指婚前财产和婚后取得财产由谁所有,债务由谁承担,财产如何处分的问题。    一般来说,从所有权上分,夫妻财产可以分为两部分,各自所有财产和夫妻双方...

民法要调整哪些财产关系?
《民法通则》第2条关于民法的规定,指明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即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这里,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即成为 民法调整对象 的三个要素。【财产关系】(一)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媒介发生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
(1)认为民法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2)认为民法调整以商品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商品经济关系决定了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质;(3)认为民法应调整受价值规律自发作用的经济关系以及一定的人身关系,具有计划组织因素的经济关系由经济法调整;(4...

请回答民法中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一下问题.
葵花法律论坛E}sJh.t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种社会关系,即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称。主体的平等性是其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础,是适用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前提。LMtNS9S"L}中国第一法律互动网|司法考...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有些财产关系的双方主体则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如买卖关系,双方只能就交易的条件进行平等协商。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平等性质,其一般特点是:(1)当事人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在民事交往中,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任何身份的差别(如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订立合同时,双方...

简述作为民法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
【答案】:《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以财产为媒介而发生的社会关系,是指平等主体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上财产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一种是财产的所有关系,另一种是财产...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请问经济法和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 -
杨命百咳: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实质上就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在保护当事人合法经济权益,维护良好的经...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民事法律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关系 -
杨命百咳: 网上的回答: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既有相互联系的一面,也有相互区别的一面:? (1)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最为密切,主要表现在:在调整对象方面,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作为民法重要调整对...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经济法调整对象和民法调整对象的异同 -
杨命百咳: 经济法主要调整经济纠纷...在民法中包括..民法比较笼统.经济法比较具体..民法.不只调整财产纠纷还包括人身权利...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经济法和民法和关系、异同.越详细越好. -
杨命百咳: 经济法是公法 民法是私法 以民法为基础 经济法辅助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民法与行政法各自调整的财产关系有何区别? -
杨命百咳: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也就是说,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亦即所谓横向的经济关系.这种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所有者之间以货币为媒介进行的商品交换和劳务提供,价值规律起着作用,因而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特征.行政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或者经济关系,主要属于纵向的财产关系或经济关系.这种财产关系往往是基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而发生在国家与企业或个体生产者之间,因而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命令与服从的行政隶属性特征.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举例说明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重点在于举例..不要复印过来的答案... -
杨命百咳: 一楼说的对~ 民法是横向调整法,比如合同法,签合同的两个人之间是平等,诚实守信,协商一致. 而经济法是纵向的,参与经济法关系的主题必然有一方是国家机构,比如反垄断法,通篇规定的都是企业不能垄断,不然会被处罚,就是所谓的不听话就挨揍.这种内容你在民法里就很少见,我买个东西签合同凭什么啥都听你的?谈不拢就不干呗.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经济法与民法,商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
杨命百咳: 民法和商法是从横向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他们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而经济法则既从横向、也从纵向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它们虽然是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并非纯然无涉,而是应相互配合,相互辅助,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来保障社会经济发...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民事法律关系都包括什么关系啊??? -
杨命百咳: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的不同所作的分类.财产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财产流转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是民事主体...

桓仁满族自治县15344956042: 经济法和民法、行政法的关系
杨命百咳: 简略点回答,三个都是实体法,行政法的公法性最强,经济法其次.民法即民商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来源于民商法而后独立于民商法.民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行政法调整公权力机关与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这两者的综合,既要保护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又要维护市场秩序的和谐发展.民商法政府行为消极,行政法政府行为积极,经济法介于两者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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