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免责条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

作者&投稿:暴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意外伤害保险都有哪些免责条款~

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恐怖袭击;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因以上造成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的主要类型?该险种可分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队意外伤害险二类:一、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指社会组织为了防止本组织内的成员因遭受意外伤害致残或致死而受到巨大的损失,以本社会组织为投保人,以该社会组织的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重大伤害、残废、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的必备条件?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责免赔责任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2、您或身故保险金收益人故意造成的;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5、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6、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7、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8、怀孕、流产或分娩;9、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10、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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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就是免除保险责任,
保险产品不是什么都赔的,有一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理赔的,于是就有相应的免责条款。
举个例子:
①遇到战争,大批人员死亡,保险公司是没有办法赔偿的。战争就是免责条款
②短期意外险,自杀,猝死,是不赔的,
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为了防止投保人故意骗去保险金等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不完全一样,有的产品免责条款是3条,有的产品是5条或者8条,需要具体产品具体分析。
关于免责条款,还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看下文的详细分析:保险的免责条款是什么,要怎么看?不懂可是要吃大亏的!



在保险合同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从外延上对承保风险范围的具体界定,简称“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属于附条件生效条款——非经保险人提示且明确说明不生效,即对应着示范条款中的保险人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在保险实务中,绝大多数保险合同都属于格式合同,其中载明的免责条款在法律性质上便属于格式条款。依据《保险法》,格式条款需遵循如下原则:1)不得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2)不得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然,除法定免责条款外,实践中还存在约定免责条款、原因免责条款、结果免责条款、实体免责条款、程序免责条款等。

具体到工程保证保险中,由于承保内容主要由标的、风险、损失三项要素构成,因此四项示范条款都将免责条款分为了保险标的范围、承保风险种类、损失赔偿范围三部分,以从多个维度规范保险责任与免责范围。

1、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这一部分主要限定了保险标的的范围,与“除外责任”或“不保责任”相对应。除“损害保险人利益”的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下简称欺诈等)情形,以及最后一条“不可归责于投保人的其他情形”外,四类保险皆有所不同。

投标保证保险作为依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提交、以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目的之一的险种,该部分免责条款主要围绕投标工作中的情形展开: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在招标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规定、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未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条款约定义务这三种无关保险标的的情形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对于投保人而言,在非因其原因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的、采用欺诈等手段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撤回招标文件的这三种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形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其他三类保险皆提交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后,因此皆含有“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这一违法情形。在此基础上,预付款保证保险还增加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工程合同预付款返还主体,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情形,与《保险法》中的“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义务相对应。

履约保证保险则针对投保人增加了非因其原因造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解除的情形;并针对被保险人增加了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义务的情形,以及双方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欺诈等手段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两种情形。新增的四种情形皆符合《保险法》“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规定。

在履约保证保险的七种情形之上,质量保证保险还针对被保险人增加了两条质量相关情形。

2、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这一部分内容主要限定了承保风险的种类,四则示范条款皆明确因政府或社会行为、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3、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这一部分主要限定了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范围。四项示范条款皆以投标保证保险的条款为蓝本,其他三险也将前三条中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改为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其中,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各类间接损失中,履约保证保险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延期竣工或延期交付建筑物导致被保险人对于建筑物使用的经济损失或被第三方索赔的损失,预付款保证保险则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延期返还工程合同预付款导致被保险人或被第三方索赔的损失;针对被保险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保险还明确了“被保险人提前超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范围,预付款保证保险则明确以“被保险人提前支付工程合同预付款的或超额支付工程合同预付款,超额部分所对应的损失”。

此外,履约保证保险和质量保证保险还包括“因工程设计错误、缺陷或设计变更导致的损失”,预付款保证保险则另外囊括了“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等”,都将与保险标的无关的损失、费用和责任排除在外。

另外,除专门的责任免除章节外,还有一些责任免除条款散见于保险合同的其他章节。如四项示范条款皆在被保险人义务中明确:被保险人未履行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有些保险合同甚至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栏载明发生特别约定事项后保险人免责,对于这种情况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需格外留意。

概而言之,保险人的免责可能由于特定事由导致,也可能因为保险合同被解除而产生,还可能在保险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解除的情形,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情形下发生。而免责条款作为追寻保险人公平合理承担责任的应然状态,也应在保险人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前提下生效,唯有如此方能实现各方利益的科学平衡。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中的条款规定,造成人身损害而免责的,这种条款是无效的;由于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种条款存在于免责条款中,也是无效的;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也属于无效条款。 一、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什么?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免责的条款无效;因...

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什么意思
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即损失免除。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三,不承包的标的,保险责任免除包括绝对不保的标的,如土地、矿藏等和特约承保的标的,如金银、珠宝等。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免除。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标准是:1.依据过错...

人身保险有哪些常见条款
它属于免责条款。2年后自杀,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x0d\\x0a (10)战争条款。战争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因战争和军事行动而死亡或残废,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x0d\\x0a (11)意外死亡条款。意外死亡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保单的有效期内因完全外来的、剧烈的意外事故...

免责声明真的可以免责吗
免责条款真的能免除责任。但如下情形除外:1、条款约定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2、免责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3、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严重财产损失的;4、其他情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1、显失公平的无效我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民法典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定免责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关于免责条款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条款,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但约定的免责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例如约定的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人身意外保险免责条款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责免赔责任1、不论...

免责声明是什么意思?
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对免责条款的限制比较严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然而生活中大量的合同上都会有写明免责条款,那么免...

合同法中的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一、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

什么是人身意外保险的免赔免责条件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责免赔责任 1、不论...

民法典506条内容
合同免责条款分为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和财产损害的免责条款。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是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造成人身伤害,对方当事人对此不负责任,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按照这一规定,在所有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免除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都没有法律上的拘...

浦北县19835069539: 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诺董琥珀: 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

浦北县19835069539: 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是指什么,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 -
诺董琥珀: 一、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意外是指什么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人身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造成的.在这里,意外事故应该具备三个要素:1、非本意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有些意外事故是...

浦北县19835069539: 意外伤害免责的解释 -
诺董琥珀: 那就是刑事责任,保险公司先赔,然后追偿肇事者.

浦北县19835069539: 所有保险公司的各种责任免除条款 -
诺董琥珀: 各种保险是不一样的,太多了; 比如: (适合于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这里所说的意外伤害保险,是指那些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进行赔付的人身保...

浦北县19835069539: 意外险中的免责条款.请内行高人解释.谢谢 -
诺董琥珀: 其实这条除外责任主要作用是对意外的一种解释.比如自杀、自残、打架等情况或投保人故意对被保险人的伤害行为都是在这条除外责任范围内. 意外是指突发性地、非本意地、不可预知而发生的.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若想好理由能够解释,保险公司自然会理赔. 但若保险公司有证据能证明你是故意撞上去的则可根据这条除外责任而进行拒赔.

浦北县19835069539: 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赔付 -
诺董琥珀: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额保险.具体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保险金额及规定‍:1. 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2. 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3.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在特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一般由保险条款或者法院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增加了被保险人可中途更换的条款.

浦北县19835069539: 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有哪些,人身伤害的免责条 -
诺董琥珀: 您好,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承担的经济损失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 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 被保险...

浦北县19835069539: 意外保险包含哪些 -
诺董琥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种类差距,比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浦北县19835069539: 什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诺董琥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的一种保险.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突然的、剧烈的、非本意的和明显的使被保险人受到伤害的事件.人身意外伤害不承担人的患病死亡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浦北县19835069539: 喝酒后摔倒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意外保险要赔偿? -
诺董琥珀: 不能赔偿,摔倒是意外,但脑出血而导致的死亡,就不能叫意外身故.在保险中有近因原则,要看事件的最终结果和起因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在本案例中死亡的近因是脑出血而不是意外,故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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