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对未成年犯罪没有相应的规定?家长和孩子不应该都受到处罚吗?

作者&投稿:罗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成年人由于自身认知能力和生活经历有限,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犯罪都不会受到刑法?~

你的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未成年人犯罪也是要受到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也包括坐牢的话有三种,一种是不满14周岁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儿犯罪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但是可能会被少年管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第2种是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在这个年龄段儿期间犯8种罪,打理重罪是要构成刑事犯罪的,包括,故意杀人,故意杀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贩卖毒品这吧8类也是要被判刑的。年满16周岁以上负完全刑事责任,只不过因为事故未成年可以从轻或减轻,不判死刑。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犯罪记录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例如在征兵的时候,会对应征人员家庭成员进行审查,在应聘务员时也会进行审查。
依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扩展资料: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刑满释放人员正式而严格的职业(行为)控制:
有会计、拍卖师、导游,更有甚者锁具修理工、保安、保险营销员、中介服务人员;对于一部分特殊的犯罪种类在一定时期内连护照签发都不允许,更让人难受的是其子女在银行或公务员、部队等入职政审时也会受影响。
虽然以上职业均会受影响,但需要区分以下情况:
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有区别的,犯罪记录包括经公安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后认定最轻不起诉或者法院有罪判决两种情况,不管最终是否判决刑罚,均属于有犯罪记录;
而刑事处罚必须是法院判决有罪并有处罚内容的,排除了法院判决有罪但免于处罚的情况;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仅要求有刑事处罚,还需要是故意性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就属于过失性犯罪,其在部分岗位要求上是满足要求的。
再如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11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如果只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记录,其申请资质并不会受到影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严格依法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贯彻教育、感
化、挽救的方针,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三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向
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明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禁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
第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披露涉案未成年
人的姓名、住所和影像。
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承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未成年
人违法犯罪案件的人员应当具有心理学、犯罪学、教育学等专业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并具
有一定的办案经验。
第七条 本规定是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特别规定。规定中未涉及的事项,适用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立案 调查
第八条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指:
(一)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案件;
(三)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予以劳动教养的案件;
(四)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的案件;
(五)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收容教育案件;
(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强制戒毒案件。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扭送、检举、控告或者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必须立即审
查,依法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第十条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讯问前,除掌握案件情
况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了解其生活、学习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
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讯问提纲。
第十一条 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第十二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可以在
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或者学校进行。
第十三条 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应当耐心细致地听取其陈述或者辩解,认真审核、
查证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并针对其思想顾虑、畏惧心理、抵触情绪进行疏导和教育。
第十四条 讯问应当如实记录。讯问笔录应当交被讯问人核对或者向其宣读。被讯问人对笔
录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核实清楚,准予更正或者补充。必要时,可以在文字记录的同时使用录
音、录象。

第三章 强制措施
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严禁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使用收容审查。
第十六条 对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但其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经
征得家长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人身保护措施。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解除保护
措施。
第十七条 对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有行凶、逃跑、自杀等紧急情况的未成年被告人,可
以依法予以拘留。
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
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
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第十九条 拘留、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
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单位。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的调查讯问不得影响其正常学
习。
第二十一条 对于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犯分别关押、管理,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
特点在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二十二条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原则上不得使用戒具。对确有行凶、逃跑、自杀、自
伤、自残等现实危险,必须使用戒具的,应当以避免和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限度,现实危险消
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案件严禁使用戒具。
第二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充分保障被关押的未成年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的权利。对患病
的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并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
第二十四条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办理。对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
人,应尽量缩短羁押时间和办案时间。超过法定羁押期限不能结案的,对被羁押的被告人应当立
即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

第四章 处 理
第二十五条 案件办理终结,应当对案情进行全面的分析,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从有
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出发,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理,应当比照成年人违法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同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
人犯罪案件检察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构加强联系,介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
的思想变化、悔罪表现等情况,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治安拘留处罚。对在校学生,
一般不得予以治安拘留。
第二十八条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送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
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

第五章 执 行
第二十九条 对在公安机关关押执行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法制教
育和思想教育,做好挽救工作,坚持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严禁打骂、虐待和侮辱人格。
执行的公安机关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向原决定机关提出减轻处
罚、提前予以释放的意见。
第三十条 对被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的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员,
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组成由派出所,被执行人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会、监护人等参加的教育帮助小组,对其依法监督、帮教、考察,文明管理,并将其表现告诉原

决或者决定机关。对表现好的,应当及时提出减刑或者减少教养期限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员的特点和违法犯罪性质制定监督
管理措施,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并定期与原判决、决定机关及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联系,研究落
实对其监督、帮教、考察的具体措施。
第三十二条 对于执行期满,具备就学或者就业条件的未成年人,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就其
就学、就业等问题向有关部门介绍情况,提供资料,提出建议。

未成年人没有控制自己行为和判断是非的能力,这很明显,至少从法律上是这样认为,所以对于教会他们犯罪、教唆他们犯罪的人,直接给予该未成年人所犯之罪的处罚。而未成年人,尤其是14岁以下的,不认为是犯罪。
例如:甲(25岁)指使乙(10岁)进行盗窃,甲犯盗窃罪,乙无罪(要求家人管理,或专门机关教育)。

中国刑法有教唆罪,,还有间接正犯理论,,,那些居心叵测的人一个都跑不了的,,你放心好的,,应该对我们的法律有信心。。。


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有哪些?
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中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责任能力、处罚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加未成年犯罪独立的罪名,明确从宽处罚原则,适当降低处罚的力度,放宽减刑、假释的条件,借鉴外国以教育为主的理念,对未成年犯罪加以保护。我国目前...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什么意思
1. 少年犯管教所是中国专门为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和需要教养的少年设立的教育改造场所。2. 简称为少管所,其教育改造的对象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缓期执行2年,年龄在14岁到18岁之间的少年犯。3. 此外,还包括那些未满16岁且未被处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4. 对于已满18岁...

我国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规定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2、相对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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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法,是否应该严加惩治?
在实践中,中国对未成年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坚持“教育第一,惩罚第二”的原则,其中蕴含着中国法律的人性化和“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教育第一,惩罚第二”的原则为人性化执法注入了新的内涵。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

对违法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不留案底”;属于什么保护
1、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档案封存制度。2、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难免会发生错误,为了给这些人重新做人的机会,只要是在未成年人时所犯罪行不重,就对其犯罪档案进行封存,非司法机关办案是不能调取的。这些人成年后因考学、工作还是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什么的原则_百度知 ...
从法律上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办理未成人案件中要正确处理惩罚和教育的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矫治教育措施:(一)予以...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能消除吗,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什么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这无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状况的科学的制度。《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什么的方针
考虑到12岁、13岁的未成年有的小学还没毕业,因此这次作了非常有限制、有条件的微调,是极其慎重的;3、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几个条件:(1)犯的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2)结果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3)主客观方面综合...

最高法核准 3 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该判决有何法律意义?_百 ...
以及美国的弃权,进一步显示了各方对死刑问题的不同看法,但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司法主权和立场。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最高法的死刑核准判决不仅具有法律意义,更在全球范围内展示了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坚决态度,以及对公正法治的追求。这样的判决,让世界看到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决心和力度。

青阳县17292694355: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不到位,你同意吗,理由 -
湛骅丽康: 同意,立法不完善,如没有专门适用的刑事程序法和实体法,只是在刑事诉讼法和实体法中规定了少年犯罪的相关法条,外国如德国有专门的《少年法院法》、日本制定有《儿童福利法》、《少年院法》、《少年审判规则》. 民事法律中也是. 司法机构不完善.在没有专门的少年法院或者少年法庭,没有少年检察院,也没有少年公安.且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与社区矫正、监管帮护脱节.我国没有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前科消灭制度,不利于少年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普遍受到各种歧视.

青阳县17292694355: 我国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越来越严重了,为什么不采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解决这一问题呢? -
湛骅丽康: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不是一句两句说的清的 不过你说的很有理现在的孩子16岁什么都懂了 建议提前到16岁 但在校读书的还应该除外 总之还是很复杂 相信会变的 只是需要时间

青阳县17292694355: 为什么中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那么宽容? -
湛骅丽康: 不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十四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是要承担一定刑事责任的,只是未成年人犯罪不实用死刑,且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在此保护未成年人,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成年,有些事不懂,主观恶性小,另一方面是给未成年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再说即使是成年人杀人了,也不一定判死刑,得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一致原则!

青阳县17292694355: 我国有没有专门制订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法律,法规? -
湛骅丽康: 未满14周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未满16周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比如:杀人,投毒等危害社会公共财产和人身生命较大的.未满18周岁承担杀人,强奸,投毒,纵火等危害社会和人身安全较严重的法律责任.专门的法律没有,刑法上有具体分出来未成年犯罪,具体可以看看刑法条文.

青阳县17292694355: 请问我国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
湛骅丽康: 1,我国刑法为了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规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只要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就构成强奸罪(现在已经取消了奸淫幼女罪),不论双方是否自愿.并且对犯罪客观行为采用了“接触说”,...

青阳县17292694355: 儿童犯罪 怎么判刑 中国法律怎样规定的 -
湛骅丽康: 不满14周岁儿童犯罪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青阳县17292694355: 未成年犯法 不会有事? -
湛骅丽康: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其年龄不同,也会承担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在刑事方面:《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青阳县17292694355: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判刑
湛骅丽康: 违法和犯罪是不一样的 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但犯罪一定是违法. 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的可以逮捕,罚款,教育.但不至于判刑.犯罪严重者可以缓刑,等到了成年人时再判刑的!在说了他们还经受不了那种难熬的?所以才到成年后才判刑?

青阳县17292694355: 为什么对未成年犯罪人不适用死刑呢? -
湛骅丽康: 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是可以原谅的.中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青阳县17292694355: 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太恼火了,国家为什么对未成年人那么宽恕? -
湛骅丽康: 我认为未成年人主要太小了,加上我国市场化进程加剧,而又未形成新的道德价值观, 应该说不光未成年人,我国很多人现在都处于思想真空,除了钱,已经没有了追求, 只不过未成年人不成熟,当没有追求后,就只想得过且过,而且做事不动脑子,导致犯罪. 我认为要治本应该从思想素质抓起走, 当以后变来一个生活贫困的人可以得到社会尊重, 而一个开跑车但被保养的人被社会唾弃,甚至连买车的都学劳斯莱斯,追查你的收入来源,如果不正当,那不买你的话,未成年犯罪就不会再成问题. 当然,现在需要治标,我个人认为应该加强刑罚,将年龄缩小到12岁. 个人意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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