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的出现,原因和历史

作者&投稿:曲阮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四十年代为什么会有童养媳?要具体原因,最好与那个年代的历史背景有关~

童养媳在中国己有几千年的历史,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妇女的社会地位低,可以被当作商品出售,买卖,甚至是政治的牺牲品。 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法律规定了: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禁止一切形式上的包办,否有属于违法,这种现象基本杜绝。但仍有一些地方仍有这种不良习俗,如三角换亲,两角换亲,虽然法律禁止了近亲结婚,但只要有贫困在,这种习俗就在。

最早从三国时期就有记载童养媳的现象,《三国志》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童养媳的婚俗约于宋朝出现,但类似童养媳的婚姻于更早的时代就有出现,例如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岁时就被送进宫中成为十二岁皇帝的妻子,实际上也是童养媳的性质。宋朝起历代均有不少文献记载童养媳。直至民国初年,童养媳仍然普遍存在。台湾的童养媳约于1970年代开始消失。到了21世纪,这个习俗在中国某些地区如福建省一些偏远的乡村还依然盛行。

童养媳,为中国古代的其中一种婚姻习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养或卖到另一家庭,由该家庭抚养,长大后与该家庭的儿子正式完婚,结为夫妻。闽南语、粤语称为新妇仔,台湾称为送做堆,江南地区称为养媳妇。

最早从三国时期就有记载童养媳的现象,《三国志》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童养媳的婚俗约於宋朝出现,但类似童养媳的婚姻於更早的时代就有出现,例如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岁时就被送进宫中成为十二岁皇帝的妻子,实际上也是童养媳的性质。宋朝起历代均有不少文献记载童养媳。直至民国初年,童养媳仍然普遍存在。台湾的童养媳约於1970年代开始消失。到了21世纪,这个习俗在中国某些地区如福建省一些偏远的乡村还依然盛行[1]。

明代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 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扶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同时由於古代亦有一夫多妻习俗,因此男孩长大成人后亦可再娶,童养媳成人后多半并不会成为阻碍男孩长大成人后的自由结婚意志。为此童养媳普遍成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生活常态。

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於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於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著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著不错的生活。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於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西风东渐以后,男女平权意识高涨,社会多改采一夫一妻制,盛行个人意志与恋爱结婚。所以虽然童养媳不一定受到苛待,但这种婚俗始终是剥夺了童养媳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权,在现代提倡人权的价值观里被视为一种陋俗。

童养媳和丈夫小时候的关系就像姊弟或兄妹,彼此之间往往只有亲情,大部份於结婚后亦难以建立爱情。进化心理学的韦斯特马克效应(Westermarck effect)认为,同一家族长大的儿童会发现彼此之间没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强烈的社会压力强迫他们配对也一样。Wolf and Huang (1980)在台湾的童养媳制度发现理,在这种制度下未来的妻子会被带入家族内和未婚夫一起带大,难以完美收场,而且因为不知名的原因会导致女性生育率下降。另外一些研究也发现一同长大、关系有如兄弟姊妹的儿童,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亦难以发生爱情。例如人类学家Melford E. Spiro在1950年代对以色列集体农场中长大的小孩的研究、Fox (1962)对以色列中长大的小孩集体农场的研究、Lieberman et. al (2003) 的研究等。

不过根据史坦福大学的巫福教授(Arthur P. Wolf)对台湾童养媳所做的研究显示,在女孩两岁半的时候存在分水岭。两岁半以后成为童养媳的,她们的婚姻和其他妇女并没有什麼两样,但是在两岁半以前收养的童养媳,就会因较重的手足亲情而产生某种程度的爱情障碍。

欧洲贵族过往亦有在让少女在约10岁至12岁时先到结婚对像家中居住的习俗。相对上,此种习俗主要在於政治婚姻之下,结婚的双方国家不一定相同,做成欧洲讲究的礼仪和习惯也不同,因此女性在嫁入对方家裏之前,就需要先去学习对方国家、家庭的礼仪和习惯,好让结婚时及结婚后不会因为礼仪习惯不同出丑的状况。这种习俗并不一定会要求女性作出任何工作性质的行为。

大陆因年青人崇尚自由恋爱加上法律禁止,此风不再,但不能保证没有例外。
台湾在1970年代经济发展后,受西方价值影响,童养媳被丑化为陋习、人所不齿、童养媳亦多倍受歧视,使童养媳习俗逐渐退出社会主流。加上年青人崇尚自由恋爱,多数人认为今已绝迹,但仍有收养外国贫穷女童充当童养媳实际案例。

历史背景
最早从三国时期就有记载童养媳的现象,《三国志》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童养媳的婚俗约于宋朝出现,但类似童养媳的婚姻于更早的时代就有出现,例如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六岁时就被送进宫中成为十二岁皇帝的妻子,实际上也是童养媳的性质。宋朝起历代均有不少文献记载童养媳。直至民国初年,童养媳仍然普遍存在。台湾的童养媳约于1970年代开始消失。到了21世纪,这个习俗在中国某些地区如福建省一些偏远的乡村还依然盛行。
编辑本段出现原因
社会习俗
明代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 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扶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由于古代亦有一夫多妻习俗,因此男孩长大成人后亦可再娶,童养媳成人后多半并不会成为阻碍男孩长大成人后的自由结婚意志。为此童养媳普遍成为古代社会的一种生活常态。 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这些童养媳一般都会比男方大年纪,可以照顾未婚夫。
社会原因
第一,贫穷的人家生下女儿无力养活,就把她给了人,长大了成为抚养者家中的媳妇。安徽绩溪县这种情形很多,所以嘉庆间修《县志》,说贫者“女生畀人抱养,长即为抱养者媳”。 第二,结亲聘礼重,婚礼浪费大,陪嫁多,而这种习俗常人又无力抗拒。童养媳习俗可以大大减少这种开支,男方抱养待年媳不需要财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娶简单得多,不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要陪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所以同治间纂修的江西《新城县志》说到当地童养媳盛行,强调“农家不能具六礼,多幼小抱养者”。婚礼习俗,成为造成童养媳习俗的一个原因。 第三,清代社会还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妇的习俗,这种做法叫做“冲喜”,希望病人好起来,这又成为出现童养媳的一个原因,如上表中提到的李绶馥妻汪氏,13岁时,“为姑疾笃,归李为待年媳”。童养媳习俗使幼女身心遭到无情的摧残,她们多受夫家,尤其是婆母的虐待。
编辑本段生涯演变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于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著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著不错的生活。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于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 西风东渐以后,女权意识高涨,社会多改采一夫一妻制,盛行个人意志与恋爱结婚,东方传统家庭伦常与道德崩解。所以虽然童养媳不一定受到苛待,但这种婚俗始终是剥夺了童养媳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权,在现代提倡人权的价值观里被丑化为一种陋俗。
编辑本段夫妻关系
童养媳和丈夫小时候的关系就像姊弟或兄妹,彼此之间往往只有亲情,大部份于结婚后亦难以建立爱情。进化心理学的韦斯特马克效应(Westermarck effect)认为,同一家族长大的儿童会发现彼此之间没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强烈的社会压力强迫他们配对也一样。Wolf and Huang (1980)在台湾的童养媳制度发现理,在这种制度下未来的妻子会被带入家族内和未婚夫一起带大,难以完美收场,而且因为不知名的原因会导致女性生育率下降。另外一些研究也发现一同长大、关系有如兄弟姊妹的儿童,即使没有血缘关系,亦难以发生爱情。

“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宋史.后妃传》有记载,但出现时间要追溯到周朝时期。
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
从周朝以来一直都有,明清时最为盛行。
建国后废除了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古代的童养媳为何屡禁不止呢?
童养媳在古代非常普遍,特别是清朝时期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要说这个童养媳的历史可就很久远了,最早在三国时期就有记载童养媳的现象,《三国志》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而童养媳的婚俗约于宋朝出现,并逐渐成为了一种社会的普遍现象。抛开古代帝王以及富贵之家童养媳的特殊...

童养媳在清朝的时候几乎成了普遍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_百度...
有的贫困家庭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长大,就把女儿卖给嘴里含着银汤匙或做家产的童养媳,条件好一点的就把孩子买来,这些人一般是为了节省儿子将来娶媳妇的费用,姑娘年纪轻轻就买进来当老婆,这样男方家里也会增加一个免费劳动力,就是为了减少家庭经济,一拍即合。也有一些家庭为了给女儿更好的生活条件,把...

有谁知道“童养媳”是怎么回事啊?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

童养媳的来源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有的达到了清代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则是等候幼小的女婿成年。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其中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尚幼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

为何古代很多家庭都会有童养媳的这个传统?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有的达到了清代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则是等幼小的女婿成年。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归根结底还是那时候的社会原因。重男轻女。从古至今,重男轻女的思...

面对残酷的现实,古代的童养媳都是怎么样生存的?
根据《三国志》的记载,“至十岁,婿家迎养为媳”。由此可以得知,童养媳出现在我国最早的时间可以追溯到汉末三国时期。比如,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在年仅6岁的时候,就被皇家接入宫中养育,待成长到12岁,她便与汉昭帝成婚。而有的学者认为,童养媳成为一种婚俗大约开始于宋朝。主要的依...

童养媳什么意思
童养媳婚是贫穷的父母将年幼的女儿被未来的婆家领养,等到成婚年龄后,再与丈夫举行婚姻仪式,也称童养媳婚姻。童养媳习俗常发生在女方家穷困养不起孩子或无力出嫁,或者家庭变故如父母亡故无人抚养,就送或卖幼女做童养媳;领养的家庭也多因家贫娶不起媳妇而收童养媳,也有公婆有病收童养媳“冲喜”的,...

童养妻与童养媳的区别
4. 自周代起,童养媳的实践便有所体现,如媵制中年轻女性随同出嫁,以及帝王选取贵族女性为妃嫔等。宋代开始出现明确的童养媳婚姻,至明清时期逐渐成为一种普遍习俗。5. 不同地区对童养媳的称呼各异,如北方的“豚养”、“小接”、“孩养媳”,南方的“养媳妇”、“等郎妻”、“小媳妇”、“新妇仔...

妈妈告诉儿子,结婚就是娶个媳妇养着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养着媳妇...
这种情况说明你的妈妈是一个原来的老观念的,现在你应该好好珍惜你们年轻人的爱情才是正确的,这样才能让生活更加甜甜蜜蜜的

给别人养媳妇是怎样的体验?
我愿意,我开心。都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看着她可爱的样子,喃喃的喊着我爸爸,那一刻,我的心都酥了。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可爱,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我想永远把她留在身边,可是总有一天,她都会成为别人的老婆,不管怎样,现在的她,属于我,那别人养媳妇,我也乐在其中 ...

长乐市13933794543: 童养媳的出现,原因和历史 -
荤饲苏新: “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宋史.后妃传》有记载,但出现时间要追溯到周朝时期.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从周朝以来一直都有,明清时最为盛行. 建国后废除了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

长乐市13933794543: 为什么古代富家子弟都要娶童养媳
荤饲苏新: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元、明、清时,养媳从帝王家普及于社会,小地主或平民,往往花少许钱财买来,以节省聘礼.童养媳婚姻的流行,有着广泛的社会原因:1、贫穷的人家生下女儿无力养活,就把她给了人,长大了成为抚养者家中的媳妇.2、结亲聘礼重,婚礼浪费大,赔嫁多,而这种习俗常人又无力抗拒.童养媳习俗可以大大减少这种开支,男方抱养待年媳不需要财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娶简单得多,不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要赔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3、清代社会还有公婆或丈夫病重提前娶媳妇的习俗,这种做法叫做冲喜,希望病人好起来,这又成为出现童养媳的一个原因.

长乐市13933794543: 童养媳是什么?
荤饲苏新: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旧时,童养媳在我国甚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养媳,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而娶不起儿媳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就跑到外地抱养一个女孩来做童养媳,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在有的地区终于得到了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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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饲苏新: 童养媳,为中国古代的其中一种婚姻习俗,通常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养或卖到另一家庭,由该家庭抚养,长大后与该家庭的儿子正式完婚,结为夫妻

长乐市13933794543: 青梅竹马的童婚制度对夫妻双方有着怎样的影响呢?
荤饲苏新: 打小生活在一起的孩子,长大之后会形成彼此之间的性厌恶,进而表现出乱伦禁忌的... 跟其他女性相比,童养媳的健康水平并不差;同时,有的童养媳由于某种原因后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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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13933794543: 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的真正意思? -
荤饲苏新: 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是天下闻名的一章了.「糟粕啊!我呼吁在座的各位同胞起来抗议!现在是什麽时代了,大男人主义!这个保证是糟粕.」这种人啊!不读书、肤浅、忘祖,一切的很坏的批评都要加在他身上才足以显示...

长乐市13933794543: 3米每秒的风速是几级风
荤饲苏新: 3米每秒是二级风.2级风的范围是:3.4-5.4米.所以三米每秒是属于二级风的风速.风速是指空气相对于地球某一固定地点的运动速率,风速的常用单位是m/s,1m/s=3.6km/h.风速没有等级,风力才有等级,风速是风力等级划分的依据.一般来讲,风速越大,风力等级越高,风的破坏性越大.动能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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