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蔡阅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的第五章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道路停车泊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车辆通行安全与道路畅通相适应的原则统一设置或者撤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和标志标线,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不得将道路停车泊位据为专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对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进行评估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和市民的意见。第三十五条 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使用和免费使用两种方式。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使用的,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立收费停放标志牌,标明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停车费价格,并根据需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或者自动收费装置。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在统一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停放,不得随意占道停放。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足额缴纳停车费。第三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或者举行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停放车辆的,应当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

一、宁波市旅游业管理办法(1998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二、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2001年5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三、宁波市客运货运出租车治安管理办法(2002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6号发布)四、宁波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2003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发布)五、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3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发布)六、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2005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发布)七、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6年3月23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发布)八、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2006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发布)九、宁波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2008年7月1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发布)十、宁波市余慈区域规划管理办法(2010年8月1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发布)十一、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0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是指市和县(市)、区及建制镇中心区域内的城市道路,以及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广场。
  中心区域的范围由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告。第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车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市政设施)、规划、建设、价格、财政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道路车辆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道路停车泊位应当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情况下,按照城市规划,遵循车辆通行条件与道路承载能力、车辆通行安全与道路畅通相适应的原则设置。
  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应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停车提供方便。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道路实际状况,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设置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向社会告示。
  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完好。第七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项目改造、养护等需要停用、撤除、迁移自动收费停车设施,或者遇有大型公益活动、其他紧急事件等,需要停止使用停车泊位的,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告示。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毁损、撤除道路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停泊。
  禁止非法占用停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对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予以调整。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予以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一)道路停车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可以满足停车需要;
  (三)应当撤除的其他情形。
  道路停车泊位撤除后,应当及时清除车辆停放的交通标志、标线,恢复道路设施原状。第十一条 道路停车泊位分收费与免费两种。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的,应当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并统一纳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第十二条 车辆停放收费办法及标准由价格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第十三条 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和制定收费标准应当通过听证等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第十四条 机动车借道进出道路停车泊位,应当缓慢通行,遇有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通过的,应当避让或者停车让行。第十五条 道路停车应当在规定的停车泊位内停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按顺行方向停放;
  (二)车身不得超出车位线;
  (三)关闭车辆的电源、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窗、车门;
  (四)按规定缴费。第十六条 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的车辆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第十七条 车辆因上下人员需要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完毕后应立即驶离。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偷窃道路停车泊位自动收费设备;
  (二)擅自在自动收费设备上张贴或者悬挂广告、招牌、标语或者其他物品,或者在自动收费设备上涂抹、刻划;
  (三)擅自拆除、迁移或者改动自动收费设备;
  (四)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缴费卡;
  (五)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管执法和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道路车辆停放的管理,依法对道路停车泊位及收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违法车辆的信息网络,及时更新信息数据,提供查询平台,并向社会公布查询电话。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应当依据职责组织调查,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主管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停车位标准尺寸国家有规定吗?
- 蓝色:免费停车位 - 黄色:专属停车位 - 限时停车泊位:虚线边框,线宽10cm;线框内标注准许停车时间,数字高60cm。- 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专用标线,车位两边的黄色网线为残疾人上下车区域,禁止车辆停放。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情况包括:- 消防通道、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施工影响通行的...

在道路上能否施划停车泊位?
关于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规定:在道路交通管理中,施划停车泊位的权利归属于相关的政府部门,并且必须在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的前提下进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这一重要条款。该法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以及大(中)型建筑物等,必须在...

停车位长宽是多少?
- 垂直式车位:长大于等于5米,长度通常设置为6米,宽为2.5米,一般2.5x5.3m为最佳标准停车位尺寸。《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宽不足6米的机动车通行道路将不得设置路侧停车泊位,人行横道、快速路主干路等也禁设停车泊位。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

停车位标准多大?
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要求:消防通道、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施工路段影响通行的;不得在具备救灾和应急疏散功能的道路上设置;人行道,如果设置,则不应侵占盲道;建筑物出入口附近;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公共汽车站...

一般停车位的尺寸是多少?
停车泊位标线颜色为白色(收费停车位)、蓝色(免费停车位)、黄色(专属停车位、限时停车泊位)、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停车位标线虚线边框,线宽10cm;线框内标注准许停车时间,数字高为60cm。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要求包括消防通道、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施工路段影响通行的;不得在具备救灾和...

汽车停车位标准尺寸?
停车位标线颜色:白色:收费停车位;蓝色:免费停车位;黄色:专属停车位;限时停车泊位:虚线边框,线宽10cm;线框内标注准许停车时间,数字高为60cm。不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要求:消防通道、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以及施工路段影响通行的;人行道,如果设置,则不应侵占盲道;建筑物出入口附近;交...

在道路上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吗?
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的主体须是有关的政府部门,还要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才能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

路内停车泊位什么意思?
在道路内部设立的停车设施,即路内停车泊位,专门用于停放各类车辆。它们不仅提供了停放车辆的空间,还确保车辆停稳后,车门可以顺利开启,同时保持与邻近车辆或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以保障行车安全。路内停车泊位的配置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纵向停车、横向停车、斜向停车以及灵活的交错式布局,以适应各种道路...

标准停车位尺寸是多少
标准停车位尺寸如下: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规定,一般停车位标准尺寸大小是根据车型大小来确定的,中巴停车位宽3m,长8-10m;大巴车位宽3.5米、长12.5-14.5米;大货车停车位宽4米,长度7-10米。小型车位尺寸采用2.5~2.7×5~6米的尺寸,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

保定道路两侧画车位依据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对经论证,道路空间足够、交通负荷度较...

北林区18666601030: 宁波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 - 搜狗百科
移审氟比: 不扣分,参见该办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车身超出车位线并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100元以下罚款.

北林区18666601030: 请问交警队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
移审氟比: 楼主您好!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市区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是交巡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在具备设置停车泊位,且不影响通行的条件下设置的,收费管理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停车秩序和确保车辆安全,同时利用经济手段对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作相应调节,但是,收费管理必须经过公安和物价部门核准审批,审批后正式运行的收费停车场应该设有正规的停车标志牌(“P” “收费”字样)和物价部门价格公示牌,并规范施划停车泊位标线,该处没有停车线不是道路停车场范围. 网友们凡是遇到这种情形的,可要求收费人员出示收费依据,否则,可拒绝,并举报.

北林区18666601030: 该机动车地点停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 -
移审氟比: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北林区18666601030: 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
移审氟比: 机动车应如何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停放在停车场.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电影院、展览馆、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驾驶员应当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

北林区18666601030: 什么是顺向停车 -
移审氟比: 车头顺着车流行驶的方向停车叫顺向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

北林区18666601030: 借阅统计内容包括:一定时期内读者借阅馆藏总数量,各种类型、成份读...
移审氟比: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226-472号(双号)邮编是315042

北林区18666601030: 宁波市灵桥和江夏桥限制单双号吗?几点到几点? -
移审氟比: 宁波市每日7:30-20:00灵桥和江夏桥限制单双号. 宁波市灵桥和江夏桥限行规定具体如下: 1、7:30-20:00,通过江厦桥、灵桥的微、小型载客汽车按单双号通行.其中,下列汽车不受单双号通行交通管制: (1)客运出租车; (2)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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