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可以占用生态红线吗

作者&投稿:职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红线和水源地,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施I过程中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用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施工及运输便道等用地;工程建设中临时性的弃土、弃渣等用地;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临时用地可以占用生态红线吗
法律分析: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红线和水源地,国家和省批准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施I过程中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用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

临时用地占用生态红线怎么办
1、首先,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政策措施引导建设用地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认真实施防护补救措施,遏制生态红线被破坏。2、其次,要加强地方政府监管,在生态红线内逐步实施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3、最后,将一些不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的地区逐步进行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
2022年8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142号文,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情形和允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对相关用地用海用岛审批及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等作出规定。出台《通知》,主要是对142号文有关要求和程序作进一步细化明确。二、主要内容 《通知》...

光伏用地可以占用哪些地类
光伏用地可以占用以下几种地类:1、未利用地和空闲地:即未得到有效利用或者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的土地;2、退耕还林还草地:即因为生态建设需要而被划归为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3、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宅基地:即农村居民的住房用地或者空闲的住房用地;4、工矿废弃地:即工厂和矿山等生产性设施废弃后长期未得...

临时用地可以进场采矿、采砂吗?
明确了临时占用林地选址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遵循生态保护优先、合理使用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以及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区域临时占用林地进行采砂、挖沙、取土等。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采砂、挖沙、取土。广西荔禾生态:致力于矿山生态修复、林业修复、水污染...

湿地保护法规定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规定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

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该办法,进一步提高临时用地管理水平,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法律依据】:《浙江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利用未批先建、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应当追缴其违法收益,并依法处罚;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法处罚。

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地不得占用什么
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不占或者少占林地,严禁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及河湖蓝线范围内用地,并尽量避开增减挂钩及拆旧复垦地块。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临时用地期限
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确需超过两年的交通、水利、能源、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重新办理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不得占用耕地是对还是错_百...
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常用耕地作为中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中国《土地法》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2、临时耕地 临时性耕地:又称“帮忙田...

南通市19530553739: 我公司临时用地到期,现在生态红线内,办不到土地续期怎么办? -
势泻川贝: 这个情况应该是今期调整的生态红线,否则以前你就办不到临时用地手续.你可以向生态自然资源局申请重新调整生态红线.

南通市19530553739: 临时用荒地要办什么手续 -
势泻川贝: 一、法律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条;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二、审批权限全部占用非耕地的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州国土资源...

南通市19530553739: 绿色施工中,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有哪些?
势泻川贝: 绿色施工中,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的技术要点有:(1)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2)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3)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的绿色植被.(4)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5)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南通市19530553739: 我国临时用地有哪些特点?
势泻川贝: 临时用地的特点:1. 临时性:临时用地一般是为了满足工程建设施工和地 质勘查等临时需要,一般期限在两年以内,如有继续使用的需要,应再次申请.2. 临时用地不得改变原来土地的用途3. 临时用地使用者一般应当给予受损者一定的补偿. 临时用地的取得方式: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 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 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属性,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 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 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用.临时用地的限制条件:临时用地一般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的使用者要按照 临时用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南通市19530553739: 根据《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必须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
势泻川贝: 临时用地只能用于某些特殊项目的用地,但这些特殊项 目虽然法律有相关具体规定,但其范围并不具有封闭性,而是可以 根据实际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而临时使用土地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察及抢险救 灾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临时使用土地.

南通市19530553739: 我国临时用地作何解释?
势泻川贝: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 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 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 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 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 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 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 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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