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法官审案有哪些程序才合理合法

作者&投稿:金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在法庭上法官审案必需要走有哪些程序才合理合法~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审判长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或休庭等阶段。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 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发言、提问; 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 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 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 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 条、第46 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 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 条、第52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 条、第130 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三、法庭调查 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8、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代理人答辩陈述的,询问第三人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 19、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20、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2、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3、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24、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5、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6、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27、传证人×××出庭作证。询问证人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 条、第102 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当事人提出向证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后进行) 28、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对质)。 (合议庭成员需要对证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 29、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审判长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对合议庭意见一致的证据进行认证,对暂时不能认证的证据,说明什么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予以认证) 四、法庭辩论 30、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3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2、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3、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 34、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35、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36、原告作最后陈述。 37、被告作最后陈述。 38、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39、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 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40、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五、宣判 4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坐下。 42、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 “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 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43、书记员:全体起立。 44、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45、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6、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 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在法庭上法官审案合理合法的程序: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审判长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或休庭等阶段。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 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发言、提问; 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 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某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 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 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 条、第46 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 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 条、第52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 条、第130 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三、法庭调查 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8、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代理人答辩陈述的,询问第三人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 19、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20、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2、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3、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24、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5、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6、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27、传证人×××出庭作证。询问证人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 条、第102 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当事人提出向证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后进行) 28、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对质)。 (合议庭成员需要对证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 29、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审判长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对合议庭意见一致的证据进行认证,对暂时不能认证的证据,说明什么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予以认证) 四、法庭辩论 30、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3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2、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3、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 34、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35、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36、原告作最后陈述。 37、被告作最后陈述。 38、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39、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 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40、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五、宣判 4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坐下。 42、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 “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 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43、书记员:全体起立。 44、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宣布判决主文内容,诉讼费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5、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6、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 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刑事诉讼:庭前准备、审判长确认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或休庭等阶段。
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 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发言、提问; 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 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20 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 ×、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 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 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 条、第46 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 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 条、第52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 条、第130 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三、法庭调查 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8、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代理人答辩陈述的,询问第三人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 19、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20、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2、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第三人进行质证。 23、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方进行质证。被告方进行质证。 24、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5、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26、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27、传证人×××出庭作证。询问证人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 条、第102 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当事人提出向证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后进行) 28、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对质)。 (合议庭成员需要对证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 29、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审判长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对合议庭意见一致的证据进行认证,对暂时不能认证的证据,说明什么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予以认证) 四、法庭辩论 30、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3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2、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3、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 34、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 35、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36、原告作最后陈述。 37、被告作最后陈述。 38、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39、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 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40、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五、宣判 4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坐下。 42、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 “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 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43、书记员:全体起立。 44、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 (宣布判决主文内容,诉讼费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5、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46、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 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 条2、3 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现在休庭(敲击法槌)。

这个问题太空泛了。建议看看《民事诉讼法》就一清二楚了。


法院开庭的流程
法院开庭流程具体如下: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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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18667818730: 法庭审判的程序? -
征肢硝酸: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1、开庭.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 当事人的姓名、...

云溪区18667818730: 法庭审判一个案件的基本程序 -
征肢硝酸: 审理过程如下(我以民事案件做例子) 1.法庭先问双方 是否原意调解此案件(刑事案件中不会存在这一项) 如果双方同意直接进入调解程序 2.法庭调查: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诉讼材料 进行审查 3.质证:法庭以上述材料为基础对原告发问 然后对被告进行发问 4.法庭辩论:双方可以针对自己情况发表言论 也可以根据对方情况进行反驳 5. 调解程序:上述我提到过 如果双方原意调解 那么 直接跳至这里开始 法庭调解 6.合议庭审理:如果调解失败 那么合议庭会商议判决 7.宣判:一般分当庭直接判决 退庭一段时间后判决 或者另订时间开庭判决

云溪区18667818730: 开庭审理的程序 -
征肢硝酸: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进行法庭调...

云溪区18667818730: 法庭审判民事案件的环节和步骤有哪些? -
征肢硝酸: 民事诉讼程序:起诉立案阶段:原告持起诉书原件和副本一件,相关证据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立案庭同意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排期.开庭前准备:法院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给与被告答辩期,被告制作答辩状.在规定时间内将答辩状送交法院.法院将开庭日期以传票方式送达.通知原被告开庭日期.原被告到庭应诉.开庭:法庭调查:双方出示证据.陈述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法庭辩论:双方就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证据进行质证和双方辩论.法庭辩论后,休庭.合议庭合议.判决.双方前送达回证领取判决书.执行.

云溪区18667818730: 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
征肢硝酸: 一、受理原告的起诉; 二、将原告的起诉书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15日内提交答辩状;若被告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将答辩状送达给原告. 三、给双方当事人举证期限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在该期间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四、给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 五、开庭:1、核实当事人身份;2、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权利义务;3、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或陈述诉讼请求并事实与理由、被告进行答辩、法官对双方进行询问);4、归纳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5、针对争议焦点双方举证、对方质证;6、法庭辩论;7、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 六、下判决.

云溪区18667818730: 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有什么程序?
征肢硝酸: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通过展示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的调查,从而为进入开庭审理的下一个阶段做好准备的活动.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要阶段,其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诉讼证据,对案件进行直接的、全面的调查. 法庭辩论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云溪区18667818730: 法院行政庭审程序是什么 -
征肢硝酸: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有如下程序: 1、宣布法官到庭; 2、核对当事人身份; 3、宣布开庭; 4、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5、原告宣读起诉状; 6、被告答辩; 7、双方举证、质证; 8、双方互相辩论; 9、最后陈述意见; 10、法官宣布休庭(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云溪区18667818730: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是什么样的 -
征肢硝酸: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

云溪区18667818730: 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
征肢硝酸: 一、普通程序 1、起诉,递交诉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纳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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