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调整范围名词解释

作者&投稿:冉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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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法律的调整范围就是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类型。民法的调整范围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具体说来,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 责任的承担 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并非所有社会关系都由民法调整。民法仅调整他们之间的民事关系,即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例如,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时,会与自然人或法人形成 行政法律关系 ,这种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属于民法调整。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因购买商品而与公司 签订买卖合同 ,民法要求其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种买卖合同关系就由民法调整。 民法所调整的民事关系根据权利义务所涉及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有的与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相关,有的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相关。如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关系。财产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关系包括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和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 债权债务关系 。

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是: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而进行活动时所产生的社会关系;2、消费者购买商品所应该享有的权益;3、消费者使用商品所应该享有的权益;4、消费者接受服务时所应享有的权益。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来看,其是为了保护现代消费社会中的弱者而产生的。将消费者的范围局限于个体...

现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范围是什么
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具体如下:1、经济管理关系:综合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主管机关对所属企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区域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监督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经济竞争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他主要是指企业、公司等生产经营性组织内部...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中的“调整”二字如何解释?
调整是在原来的范围内进行修改,扩大或者缩小原来的范围称为调整。

民法的调整范围 请举例说明 急!!!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即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例1: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1)小强借给小明一千块,小明不还钱(财产关系)(2)小强骑自行车,把小明给撞了(人身关系 例2: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1)a公司与b公司签了一个合同,a公司出价x万,向b...

简述电子商务法的调整范围
电子商务法调整的对象,1、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2、在接受用户的要求下,通过处理(包括数据压缩)和存储数据的电子装置远程提供的有偿服务;3、在商业活动方面使用的,以一项数据电文为形式的任何种类的信息。这个法律的实施对电商行业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一些海外代购的...

现代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范围是什么
经济法调整对象范围具体如下:1、经济管理关系:综合机关对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主管机关对所属企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经济管理关系;经济区域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监督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经济竞争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他主要是指企业、公司等生产经营性组织内部...

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哪些
法律分析: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垄断行为。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劳动合同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这句话中“调整”是什么...
1、“调整“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法律适用”。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指法律关系性质),不属于合同关系。而《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因此,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中的“调整”二字如何解释?
呵呵,你问的还真有点外行,法律都有他的调整范围,通俗的说就在哪些情形下才适用这部法律来解决,不是调整范围的就不适用这部法律。话说回来合同法好像没有说调整,是对合同的解释,什么是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符合这条规定的...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的调整范围是什么? -
在冯治必: 法律的调整范围就是法律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类型.民法的调整范围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具体说来,就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
在冯治必: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法调整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商都县17672159981: 我国民法调整的范围是啥? -
在冯治必: C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采纳吧!可继续提问!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调整范围 -
在冯治必: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及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

商都县17672159981: 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
在冯治必: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兼有财产、人身二重性质的知识产权关系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
在冯治必: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中,商品经济关系是其主要的调整对象.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举例说明 -
在冯治必: 您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一)认为民法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比如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二)认为民法调整以商品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商品经济关系决定了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质.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采用了上述两种观点,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在中国法学界,对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仍未取得一致意见. 谢谢阅读!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是调整什么的?
在冯治必: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包括 -
在冯治必: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商都县17672159981: 民法的调整对象有那些?
在冯治必: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即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例1: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1)小强借给小明一千块,小明不还钱(财产关系) (2)小强骑自行车,把小明给撞了(人身关系 例2: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1)a公司与b公司签了一个合同,a公司出价x万,向b公司买钢铁x吨(财产关系)(法人之间应该没有人身关系吧) 例3:平等主体的公民与法人之间:(1)小明到“好吃”火煱店吃火煱,吃完后却发现没带钱(公民与法人之的的财产关系) (2)小明到“好吃”火煱”店吃火煱,火煱店的炉发生意外,把小明给灼伤了(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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