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作者&投稿:五甄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 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二、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一)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二)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一般债务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三)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政府对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投资者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
(四)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要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并根据担保合同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或有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三、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一)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二)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债务。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三)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地方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或有债务确需地方政府或其部门、单位依法承担偿债责任的,偿债资金要纳入相应预算管理。
四、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一)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财政部根据各地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债务高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风险。债务风险相对较低的地区,要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
(二)建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要硬化预算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各级政府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出现偿债困难时,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地方政府难以自行偿还债务时,要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政府要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化解债务风险,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惩罚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名义举借债务用于经常性支出或楼堂馆所建设,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对企业的注资、财政补贴等行为必须依法合规,不得违法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等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强制金融机构等提供政府性融资。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出让土地及融资行为。
五、完善配套制度
(一)完善债务报告和公开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对于中央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如棚户区改造等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应当单独统计、单独核算、单独检查、单独考核。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区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明确责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强化教育和考核,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债权人约束。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等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要符合监管规定,向属于政府或有债务举借主体的企业法人等提供融资要严格规范信贷管理,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并按照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一)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以2013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债务增减变化情况,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协商确认,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甄别。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对企事业单位举借的债务,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相应纳入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将甄别后的政府存量债务逐级汇总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偿债资金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管理。
(二)积极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三)妥善偿还存量债务。处置到期存量债务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债务,应继续通过项目收入偿还。对项目自身运营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的债务,可以通过依法注入优质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加大改革力度等措施,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增强偿债能力。地方政府应指导和督促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对确需地方政府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偿还债务。对确需地方政府履行担保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协议约定,作出妥善安排。有关债务举借单位和连带责任人要按照协议认真落实偿债责任,明确偿债时限,按时还本付息,不得单方面改变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得转嫁偿债责任和逃废债务。对确已形成损失的存量债务,债权人应按照商业化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四)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地方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对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原贷款银行等要重新进行审核,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要继续按协议提供贷款,推进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融资。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政策落实。要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充实债务管理力量,做好债务规模控制、债券发行、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从严审批债务风险较高地区的新开工项目;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正确引导,制止金融机构等违法违规提供融资;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促进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先以审计署统计的债务为基础,区分出显性、隐性、直接以及或有债务并分析风险,分门别类采取政策,开正道,堵歪门,制止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必须进一步研究制定专门文件,积极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监控。

如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仅要摸清债务家底更要前移监管关口从机制及体制上强化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融资还债纳入法制轨道才能有效防止地方政府债务危机。下面,笔者主要从债务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机构、风险预警、债务偿还等四个方面谈一些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想法。 一、建立债务统筹预算机制。政府债务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债务收支应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审批,有利于将项目清查分类使政府注意到以前所不知晓的债务风险。在债务预算统筹管理中要注重两点。一是加强债务计划管理。地方财政每年制定本级政府举债计划,并实行硬预算约束使其根据此计划进行举债;中央政府对地方发行公债实行计划管理,规定债务资金认购规模及具体用途。二是严格举债权限。对举债权进行四种限制,第一,举债程序限制,举债前必须履行特许或审批、登记、投票表决、授权等程序,如有的实行中央政府审批,有的实行政府部门审批, 有的实行地方权力机关审批,短期借款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实施,而长期借款需由地方人大批准;第二,举债形式限制,地方政府的举债形式通常以发行债券和银行贷款为主,地方政府主要借款形式是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提供长期贷款;第三,举债规模与期限限制,举债规模主要由上级政府确定每年的举债总规模,或制定固定的上限,通过债务承受能力上限来限制地方政府举债规模,地方政府的举债期限为债务投资项目受益期内;第四,举债用途限制,除季节性波动造成财政收入不足使其短期借款外,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不能用于弥补地方政府经常性预算缺口。 二、成立专门债务管理机构。在财政部国库司下设“债务管理中心”, 各省、市设立分支机构,负责对各级政府债务收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各级政府债务能够及时偿还并履行承担的义务。一是对债券发行和银行贷款进行管理。财政部债务管理中心对各级地方政府是否具备发行地方债券资质进行评估,各级债务管理机构严密监控地方政府债券的增量和存量规模,发债资金的流向,以及债务偿还等;债务管理中心用两种方式即需求控制和供给控制审核银行贷款规模,需求控制也就是借款方控制,相关指标主要包括政府预算收入、扣除人员经费后的净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等,规定省及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可为其净收入的倍数,如果超过将不允许举借新的债务;供给控制主要是控制银行及其他提供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建立一套管理其承担贷款和担保风险规定,规定银行也要分担风险,即最少承担与任何违约相关净损失的15 %。二是对融资机构进行管理。目前地方政府普遍拥有种类繁多的融资平台,大多数平台依托政府信用或者公共资源(如土地、矿产等)作为抵押物以企业法人名义进行大量融资,债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这些平台融资的梳理和监督。既要逐步淘汰那些不具备举债条件的平台,又要对那些有条件的融资平台特别是部分地级市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扶持其上市融资;同时对政府融资平台投资项目采取跟踪监督防止债务资金挪用,促进债务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保障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三、建立科学高效预警制度。预警债务风险是债务风险控制的核心制度,风险评估预警有两种模式。一是将地方政府债务与财政状况联系评估。由各省审计厅用负债率(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债务率(债务余额占当年可用财力的比重)、当年可用财力即当年预算内外可支配资金(不含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等三类财政状况指标衡量省以下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水平,风险高的地方政府被列入“预警名单”进行监控;严重的则被列入“危机名单”由各省专门成立的“财政计划和监督委员会”特别监控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化解危机。二是将地方政府债务与偿付能力联系评估。用利息支出率(利息支出占当年可用财力的比重)和债务率等两个指标来确定地方政府处于“红灯区”还是“绿灯区”,如果债务利息支出率小于40%且债务率小于80%,则意味着地方政府处于绿灯区,允许地方政府借款;否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处于红灯区,进入“红灯区”的地方政府被严格禁止举借新债。 灵活健全的政府债务偿还机制是防范债务风险对地方正常财政运行冲击的行之有效手段。一是建立偿债专户制度,在财政部门设立债务偿还专户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由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财政部门按计划还款进度将偿债资金直接拨入专户;经财政转贷的国债资金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要求使用单位将偿债资金划入偿债专户由财政部门一个口径归还。二是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当地方政府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可先从偿债准备金中支付,按债券发行额的10%建立偿债准备金,可用于投资增值但仅限于投资低风险的中央政府支持债券,投资期限不能长于债券剩余期限;中央银行是该准备金的管理人,基金筹集方案根据中央政府财政部门的计划制定。三是建立中央政府重组地方政府债务制度,地方政府如出现债务危机,中央政府可接管地方政府债务,具体是中央政府发行中央债券重新确认地方政府债务并成为省和地(市)政府的债权人,中央政府接管包括税收分享在内的地方政府自有收入作为担保,并要求每月支付相当于省、地净经常性收入的15 %,确保债务危机有效化解。

  政府性债务是一把"双刃剑",适度举债建设、规范管理,对地方政府来讲,不仅可以拉动内需、拓宽筹资渠道,还有利于加快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如果过度负债、监管不力,地方政府性债务则将导致财政风险、政府信誉风险,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正常运行,甚至可能会拖垮地方经济的发展的脚步。
  地方政府性债务即地方债。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因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主要包括两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债务。


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发挥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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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坚持科学决策:1、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2、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第四,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地方各级政府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杜绝选择性执法...

.试论述如何加强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
加强从全国到地方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具体方法: 是《预算法》的立法宗旨应予修订。二审稿未对现行《预算法》第1 条“立法宗旨”作任何更改,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因为,《预算法》的立法宗旨体现着预算法的根本价值追求和基本精神,它不仅对《预算法》的各项具体制度建构( 包括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具有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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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凡是经评估认为方案有漏洞的,按要求及时修改完善。在网络时代,只有切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拓宽监督渠道,加大信息透明度,才能进一步推动网络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才能更好避免网民因偏听偏信产生的误会和不满情绪,减少负面舆论,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凝聚力。

如何有效发挥政府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提供公共服务来吸引、支持、留住企业,这些公共服务不仅仅包括“硬件”公共服务,如道路、运输设备、电信、水资源和排水系统等等,而且还包括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软件”公共服务,例如公园、娱乐设施以及艺术文化设施等等;政府也可以通过制定发展计划和政策法律法规等来引导、支持、管理地方经济发展。

如何提高建设法治政府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内容包括: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 补充:法治政府就是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关键是要推进政府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行政的法律依据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

衡阳市19384255406: 怎样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司索瑞格: 所谓地方债务风险其实就是指在种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或财政支出出现困难而危及地方政权正常运转及其职能行使的可能性.清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采取措施恢复市场信用;是拆解企业债务链,鼓励企业主动“自救”;三是维护正常民间信用;四是切断高利贷与银行信贷资金之间的进路与退路.其有效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该主要从建立全国层面的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应对地方突发债务风险的应急措施两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就能将潜在的风险隐患和暴露出的问题逐步化解,避免走欧美等一些国家政府性债务失控最终爆发债务危机的老路.

衡阳市19384255406: 有谁知道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谁知道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司索瑞格: 全面落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一般债务 和专项债务相结合的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举借机制.对地方政 府举债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妥 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将清理甄别后经法定程 序批准的存量债务,分类纳人预算管理.合理设置过渡期,过 渡期内允许在建项目在批准的限额内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部分后 续融资.对甄别后纳人预算管理的地方存量债务允许逐步置换, 解决地方政府偿还到期存量债务资金需求.

衡阳市19384255406: 如何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
司索瑞格: 其次,应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制度,把地方性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在与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以及债务偿还能力相适应的水平上.负债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负债的规模失去控制,因此实行规模控制是各国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较为...

衡阳市19384255406: 地方债务的如何管?地方债务的如何管理
司索瑞格: 地方政府举债要适度.在举债的时候,地方政府一定要适度,一定要适可而止,绝不能无原则无节制举债. 2/6 办理地方政府举债要按程序进行.要举债,也要遵循一定的...

衡阳市19384255406: 如何防范城投债的风险?
司索瑞格: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力度,妥 善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问题,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制度,提高地 方财政透明度,建立适合中...

衡阳市19384255406: 国家采取哪些措施来规范地方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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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19384255406: 什么是经济新常态 经济新常态要把握好哪三个关键点 -
司索瑞格: 主要应该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是以创新促进发展.我国经济的新常态,必须以创新的理念,引导发展思路和工作方式的转变,促使进行全方位的改革,重塑发展新动力,为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做出积极的贡献. ...

衡阳市19384255406: 怎样化解地方债如何有效的化解地方债?化解地方债需要怎么做?
司索瑞格: 首先,应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财源.为满足城市化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当务之急是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早日从法律上允许地方政府公开、...

衡阳市19384255406: 如何控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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