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恨一个人就对别人脸上喷防狼喷雾的话属不属于犯法啊?如果是别人先动手的话我能不能用防狼喷雾

作者&投稿:嬴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基本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0、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1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太度。

  1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13、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常见的犯罪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类型犯罪比较多。

  1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确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的,为“数额较大”;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指一年盗窃行为三次以上,没有数额限制。

  16、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17、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3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8、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在我国新颁布的《刑法》中,也增加了一条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罪名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9、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具有严重危害性,在我国,犯罪性质最严重的罪行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0、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2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4、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7、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28、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29、治安管理处罚的普通程序包括:受理、立案、传唤、讯问、取证、审核、告知、听证、裁决等程序。

  30、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3种,从轻到重的顺序为:警告、罚款、拘留。

  31、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的方式有非强制执行和强制执行两种方式。

  32、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3、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第一:情节特别轻微的;第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改正的;第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编的。

  34、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第一:有较严重后果的;第二: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第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第四:屡犯不改的。

  35、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6、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四类。第一侵犯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第三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第四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37、承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年龄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依法承担其违法行为全部法律后果的年龄,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是年满18岁以上的人。②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的年龄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称之为不完全责任能力的人。③不满14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他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免予处罚。

  38、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该受处罚的主要根据是①醉酒的人是有责任能力的;②行为人在醉酒前对自己的酒量是明知的,对自己醉酒后的行为是能够预见的,因而在其醉酒的状态下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能够预见的,因而在其醉酒的状态下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备主观上的错误。③醉酒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是可以避免和戒除的。因此,应予处罚。

  39、侵犯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攫取公私财物的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侵犯公私财物包括:第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私财物的;第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第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第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③条例第23条规定,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38、治安管理处罚的裁决机关按《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39、治安管理处罚的当场处罚程序包括①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表明身份;②确认违反事实,说明处罚理由;③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由当事人陈述和申辩;④制作当场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书;⑤送达;⑥备案;⑦执行。

  40、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有的特征:第一,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第二,此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此行为必须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即具有不够刑罚处罚性。

  4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7种:①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③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④流氓行为;⑤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⑥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⑦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能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43、治安秩序:是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治安秩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公共秩序中涉及到公民人身权利、生命财产、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及国家政权的稳定等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那一部分公共秩序。

  44、公共场所:是指城市繁华地区、街道、首长和重要外宾驻地周围,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共文娱、体育场所、商场和集贸市场等。

  45、毒害品:凡是小剂量进入肌体,既能损害和破坏正常的生理功能,使肌体的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叫做毒害品。

  46、放射性物质:凡是原子核不稳定,不断地向周围辐射出内眼看不到的射线的物质叫做放射性物质。

  47、治安管理的特点是:(1)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2)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3)治安管理是公开的依法管理。(4)治安管理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5)治安管理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

  48、以下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物财物的。(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4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50、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1、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53、严重不良行为是指(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54、未成年人应当怎样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答: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55、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哪些组织请求保护?

  答: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56.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怎样解决?

  答: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7、刑法对抢劫罪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其中“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伤害等;“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被强行劫走财物,胁迫的方式可以是语言,也可以用某种动作;“其他方法”是指犯罪分子采用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抢劫罪没有数额要求,只要是为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即使没抢到钱,也构成抢劫罪。

  58、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麽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9、刑法对强奸罪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60、我国公安机关开展声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人民群众支持下,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打掉。各级各地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严厉判处了一批黑恶犯罪首要和骨干分子,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本材料反映了什么现实?

  答:“打黑除恶”维护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是我国的治安保卫机关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我国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
  61、丁某私自在别人家的电话线上搭接线路,拨打信息台,致使他人欠下巨额话费,最终使自己受到法律制裁。试分析丁某的行为。

  分析: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仔细审题。丁某的行为致使他人欠下巨额话费,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显然具有社会危害性。这种危害性的程度如何,关键的字眼在于“巨额”上。因此,丁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故丁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刑罚处罚。

  62、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某校举办了一次青少年犯罪图片展。同学甲却认为,我没有违法犯罪,没必要参加这项活动。试分析同学甲的想法。

  同学甲的观点是错误的。

  (1)学校举办这项活动,有利于青少年增强公民意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甲没有违法犯罪也应参加这项活动,因为这有利于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依法自律。

  (3)一个人如果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因此青少年要树立法律意识,接受法律教育,做“四有”好公民。

  63、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某县郊区的无业游民,一天夜晚,在县城一胡同口拦住一妇女抢劫,恰被路过的一位大汉遇上。小伙子见来人便跑,跑出不远便被大汉抓获。大汉和那妇女一同将小伙子扭送到派出所。后来,当法庭审判时,小伙子申辩说他什么也没抢到,但仍被判了刑。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

  (2)那小伙子什么也没抢到为什么还被判了刑?

  答:(1)上述材料说明了抢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犯罪。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等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但使公私财物受到侵害,给财物所有者造成损失,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抢劫、盗窃的目的而致人重伤、死亡,一家被劫,四邻不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因此,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那小伙子虽没抢到什么,也未伤人,但他以暴力相胁迫,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危害社会治安,触犯了刑法。所以,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小伙子以抢劫罪惩处。

  64、黄某自从中学毕业后不务正业,因参与赌博和勒索小同学的钱财,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他冒充国家干部行骗被劳教三年。此后他仍执迷不悟,继续抢劫、诈骗达70多次,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黄某的违法行为中,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

  (2)上述案例说明了什么道理?你从中受到什么启示?

  答:(1)黄某参加赌博、勒索小同学钱财、冒充国家干部行骗等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黄某抢劫、诈骗70余次而被判刑,属于犯罪行为。

  (2)上述案例说明了一般违法和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们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了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启示:犯罪是从犯小毛病开始的。一个人如果不注意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我们青少年学生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四有”合格公民。

  65、浙江省金华市一名中学生,因承受不了学业竞争和家长的压力,用榔头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温州市永嘉县有两名中学生为勒索钱财将自己的同学乱刀砍死。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材料中的中学生的行为是什么行为?为什么?谈谈我们应从这则恶性事件中得到哪些启示?

  答;是犯罪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①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②违反了刑法;③应受刑罚处罚。

  ①青少年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②青少年要依法自律,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不仅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还要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您好:基本总结如下,如果有其他方面问题也可以追问,我会耐心回答
一、避孕

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避孕方式当数避孕套,也是最安全无副作用的避孕方式,但请记住,避孕套的使用是全程,也就是说在性生活的开始就应该戴上,曾经遇到这样的问题:明明后来戴了,为什么还是怀孕了?这是因为在男性的分泌物中往往含有少量的精子,虽然含量很少,而怀孕只需要一个。另外在使用前请检查避孕套是否有破裂的现象,主要是检查前端突起的部分。也有小部分的女性对避孕套过敏,其实是对橡胶过敏,可试着换换牌子,如果都过敏,只能用避孕药了。

  避孕药种类很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有短效,长效,探亲避孕药以及紧急避孕药,前面三种都是在房事前服用的,是常规避孕,夫妻在一起,性生活规律,可采用长效避孕药,这种药物对女性的月经有一定的调理作用,但是服用起来比较麻烦,需要每天按时服用。探亲避孕药比较适合那种两地分居,性生活不规律的情况。重点要说的是紧急避孕药,这种药物副作用相对比较大,仅适合常规避孕失败后服用,两次服用之间最少要间隔半年,切不可当做常规的服用,象救命稻草一样,并且紧急避孕药并不是百分百有效,往往引起女性的月经不调。另外避孕药有一个比较麻烦的副作用,就是会使女性略为发胖,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用药物的原因,所以需要自己衡量,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会发胖。

  然后是安全期的问题,这是失败率最高的一种避孕方式,不建议使用,要求女方月经非常规律,另外就是体外排精,临床上导致避孕失败去做流产的,绝大部分就是这两种情况。所以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二、早孕的检测

  关于早孕的检测,一般是在月经推迟一周未来时做检测,可以有比较准确的结果,以晨尿最佳,至于测试纸药店均有售,使用方法自己看说明书。如果等不及,也可以去医院做血检,可以比尿检更早的发现妊娠。重点要说的是发现弱阳性的情况。一般出现弱阳性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时间太短,也就是妊娠时间短,所以反应不明显;二就比较危险了,考虑是宫外孕,如果月经推迟一周到十天了,做测试发现是弱阳性,(也有检测阳性)又有少量的阴道出血及腹痛的情况,需要立刻去医院做检查,以排除宫外孕的可能,因为宫外孕如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导致体内大出血而引起死亡。具体宫外孕是怎么回事到后面再说。

  三、流产

  现在医院里常做的人流分两种,一种药物流产一种是人工流产,即在妊娠45天以内,可以用药物流产的方式,如果超过45天而未达到70天,可采用人工流产,如果超过70天就不是流产,而是引产了。药物流产不需要上手术台,价格相对人工流产要低,危险在于有可能流不干净,日子越大危险性越大,人流没有这个危险,但对子宫的伤害大于药流,人流手术是非常小的一个手术,一共只需要三十分钟左右,实际手术时间只有十几分钟。

  但不论药流或人流对人体伤害都是很大的,应尽量避免,如果已经有这个需要,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在医院做检查后,医生会根据胚胎的发育情况提出建议,你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自行选择。如果决定BB不要,越早流产对人体越好。

  四、妇科炎症

  我们在医院做妇科检查时,常听到医生说:“你患了宫颈糜烂”。子宫颈糜烂: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慢性宫颈炎。表现为宫颈外口处的宫颈阴道部分外观呈细颗粒状的红色区。
  
  慢性宫颈炎是妇科的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半数以上的已婚妇女都可能发生。
  
  宫颈糜烂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糜烂。它是由于患慢性宫颈炎症后,子宫颈深部组织存在的炎症不易被消除,宫颈表面的鳞状上皮因发生营养障碍而脱落,剥脱面逐渐被由颈管增生而来的柱状上皮所覆盖。由于柱状上皮非常薄,可以透见下面的血管及红色的间质,使糜烂面呈红色,与周围的正常鳞状上皮有清楚的界限。

  宫颈糜烂在已婚、体虚的妇女尤为多见。与流产、性生活或分娩时损伤宫颈有关。。
  
  而绝大部分患者并没有明显的发病过程,且患病后一些患者也没有不适症状,或仅表现为白带增多,在妇科检查时才发现患有慢性宫颈炎。
  
  白带增多是其主要症状,通常呈粘稠或脓性粘液,有时带血或有性交出血,其次是外阴瘙痒、下腹部或腰骶部疼痛,每于性交、经期和排便时加重。

  宫颈糜烂,说白了,是子宫颈阴道部的鳞状上皮被子宫颈柱状上皮所代替。柱状上皮较薄,因此皮下血管容易显露,因此该处宫颈表面总是呈红色,红色区域就是宫颈靡烂区。
  
  根据糜烂面大小,可分为三度:
  a)轻度糜烂面未超过宫颈半径的1/3;
  b)中度指糜烂面已达宫颈半径的1/3—2/3;
  c)重度糜烂面超过宫颈半径的2/3。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望采纳

别人先动手就可以用,用喷雾好点,辣椒水表示有预谋,不好

通常而言,正当防卫适用的条件很苛刻
如果造成对方身体伤害,对方提出赔偿要求,还是得赔偿的


恨一个人,恨到过什么地步
恨一个人,能恨之入骨。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小编呢,不幸曾见识过,恨一个人,欲将杀之,这一情况,说起来,这还是一个伤感故事呢。当恨一个人的时候,有的人会采取一些比较极端的行为方式,去报复别人。小编之前听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宗谋杀案。事情是这样的:有...

恨一个人恨到这辈子都不想有任何交集是什么意思
恨一个人到这种程度,意思是此人对于被恨的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背叛或者欺骗等行为,让被恨的人产生了极度的愤怒和憎恶情绪,因此不愿意再和该人有任何交集。这种想法是情感上的一种反弹,出于一些原因,被恨的人的行为让另一个人感觉到无法原谅,失去了信任与尊重,并得到了更多的痛苦。这种情绪的持...

为什么讨厌一个人会接着讨厌所有与他有关系的人?
先入为主的思想。因为他有一个缺点,这个缺点给你带来的不满,大于他做任何事情能给你带来的满足,当然,这种价值衡量是以你自己的判断为标准的,或者说触犯你了原则。就好比,一个人很丑,而他在追求你。帮你拎东西,你在想,万一被人看见了,还不笑话我。给你买好吃的,同上。哪怕他救了你一命...

恨一个人恨他一个还是一大家?
理智的说,恨一个人应该只恨他一个,而不涉及其它。爱有“爱屋及乌”一说,就是爱一个人连同相关东西一起爱。恨也亦然。恨一个人,恨他所作所为,虽然和其家人无关,但是他的所作所为并非其家人没有参与其中,并且出谋划策。而且在是与非之间有时并无绝对的对错,只有立场,所处位置思考角度。

恨一个人到极致的感觉句子
1、恨到极致,那是一种伤痛,没有存在感也没有进步,只有永久的撕裂。2、爱一个人是想把他的名字刻在心里永不磨灭,恨一个人是想把他的名字刻在坟上永不磨灭。3、我痛恨一种人,你在身边时,他不珍惜;你要离去时,他装不在意;孤单寂寞时,他想起了你;偶然见你时,他追悔莫及。4、那种恨到...

为什么“讨厌一个人到极致就是喜欢”?
一、给女人陪伴 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到底是应该先谋生,还是应该先谋爱?其实,我感觉谋生和谋爱,并没有绝对的先后顺序,很多时候,这两件事是同时期进行的,我们选择不了。千万不要总是对女人说自己太忙了,没时间陪伴她,时间久了,她会对你越来越失望,等到她彻底对你感到绝望,便会...

想要报复一个人,是让他对你心怀歉意,还是让他从此害怕你?
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让那个人感到内疚,对你心怀歉意。报复一个人的话,首先你得把握住你自己的底线,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要报复一个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要让这个人感受到痛苦,十分的痛苦,而你给予他的痛苦可能会让他比死了更难受,所以杀掉一个人不是最好的报复方式,反而你会帮他...

你有多恨一个人?
恨到咬牙切齿。我特别恨一个人的话,我不会去干打他一顿呀,天天去他的微博上呀,微信上呀,QQ上呀去发消息骂他,喷他这种事情,也不会去天天有事没事的就去和他对着来,他说什么我都要说我不这么认为呀,我反对呀这种话,更不会去抢他的女朋友呀,做这些报复他的事情。我要做的很简单,我...

一个女生表面很恨一个男生,心里却把他当成神望之弥高,是她心里最深的...
爱过的越深,伤得也越深。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恨是源于过去对他爱的深刻。否则纯粹的恨,对坏男人的恨同对背叛情感男人的恨是不一样的。总之,爱和恨不能等同,要正确区分。因爱生恨大概是还没有放下,也没有释怀。真正的释怀了就不会再去恨一个人,有时候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还辛苦。情感和理性...

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 爱一个人:是指人主动给予的或自觉期待的满足感和幸福感。爱是人的精神所投射的正能量。是指人主动或自觉地以自己或某种方式,珍重、呵护或满足他人无法独立实现的某种人性需求。恨一个人:是指对一个人怀恨在心,怨恨。对人或事物怀有强烈的敌对或不满的感情:怨恨、仇恨、恨之入骨。

子洲县15386433461: 如果恨一个人就对别人脸上喷防狼喷雾的话属不属于犯法啊?如果是别人先动手的话我能不能用防狼喷雾 -
大叔钞誉衡: 通常而言,正当防卫适用的条件很苛刻 如果造成对方身体伤害,对方提出赔偿要求,还是得赔偿的

子洲县15386433461: 防狼喷雾剂喷人判多少年
大叔钞誉衡: 如果被他人侵犯,自己采取正当防卫的措施,使用防狼喷雾剂喷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用防狼喷雾剂喷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子洲县15386433461: 防狼喷雾剂喷人坐几年牢
大叔钞誉衡: 如果确实是属于误伤的话,一般是不会认定你构成犯罪的.不过还是要看实际给对方造成了怎样的人身损害.如果因为你使用防狼喷雾剂喷人,导致对方重伤甚至死亡的话,后果就比较严重.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可以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版拘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权有期徒刑.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子洲县15386433461: 如果别人先动手,用防狼喷雾算不算正当防卫 -
大叔钞誉衡: 我觉得不能用.用防狼喷雾剂可能会伤害到别人的眼睛,到时候很麻烦的.如果别人真的是不要命的和你动手的话,你可以先报警,用喷了喷雾剂喷他.

子洲县15386433461: 为什么讨厌一个人、对他会产生洁癖? -
大叔钞誉衡: 也许那不是讨厌,而是躲避,因一些原因,导致对他的排挤,也可能是因为 他伤了你,你心里一直告诫自己你讨厌他,渐渐的你不仅仅是心理上讨厌,身里上也开始讨厌,对他产生洁癖.愿你能打开心里这道坎,想开些.

子洲县15386433461: 我想诅咒一个人,有什么办法!我特别恨他,特别恨 -
大叔钞誉衡: 诅咒一个人很简单,但不一定有效果,告诉你个方法,看能不能帮到您.搞臭他,编一些他的事情,捕风捉影的,主观猜测得,道听途说的,找朋友玩的时候,假装当笑话无意说出来.

子洲县15386433461: 恨一个人的优雅报复方法 -
大叔钞誉衡: 活的比他更精彩美容减肥 把自己整的比现在羙一百倍找个有才哥 要又高又帅的 或者巨有钱装着不期而遇 显示给他看 并且视他如空气就这么华丽丽在显摆一下 绝对很优雅 而且打击到他他绝对后悔加自卑!

子洲县15386433461: 别人打我爸爸 我用防狼喷雾器反击算犯法吗 -
大叔钞誉衡: 完全正当防卫,就算到了警察局也不理亏

子洲县15386433461: 恨一个人 恨到想让他死 看到和他有关的人便如鲠在喉 想看他过上最惨的生活 -
大叔钞誉衡: 其实恨一个人自己也是很惨的,如果当一个对另一个人上升到恨的地步的话说什么放下什么的都是假的,但是不能因为这么一个人导致自己的生活也那么黑暗,还不如直接认为他消失就好了

子洲县15386433461: 防狼喷雾如果不小心喷在了脸上应该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吧,喷在脸上该怎么办呢? -
大叔钞誉衡: 看你喷多少了 ,我刚刚作死喷了个警用的 ,我向前喷的,不知道是不是溅到脸上的或者风吹到脸上的,顿时眼睛就睁不开了,那是火辣辣的疼啊 ,嘴里跟吃了几百个辣椒一样,这还只是捎到的极少.要是直接给你脸上来一下,死不了人但是会残疾我感觉 ,这东西还是管用的 ,被喷了绝对没有抵抗能力了,前提是你得喷对了 ,别喷人喷到自己了,那就完蛋了 ,被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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