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开南选 南选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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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则天时期在选官方面做出的努力~

  政治上,武则天任用了很多贤臣来治理天下,武则天作为一个政治家在历史上以知人善任著称,武则天一朝号称“君子满朝”娄师德,狄仁杰等著名的贤臣均在其列,后来的“开元贤相”姚崇和宋璟也是武则天时期提拔起来的。武则天善于用人还体现在她在用人制度上的改革和创新,她改革科举,提高进士科的地位;举行殿试;开创武举、自举、试官等多种制度,让大批出身寒门的子弟有了一展才华的机会。《资治通鉴》评价武则天;“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竟为之用。”

武则天参预朝政后, 在高宗上元元年(公元674年)提出“ 建言十二事”,这是她执政初期的重要政治措施和主张, 其主要内容为重农桑、薄赋脱、禁浮奢、广言路、杜谗口、选人才等, 这些主张多是综合了贞观时期大臣日常的朝政谏言,可以说是对唐太宗政策的沿用和发展,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建言十二事”中的核心便是“纳言制度”,而武则天时期的“纳言制度”决不是简单沿袭 “贞观之治”中的“纳谏”制度,而是不断补充、发展和完善的。中国古代纳言制度下的言官,除了谏净廷议以外, 同时还有向统治者举荐人才的任务。因此,纳言制度又与举贤任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这是历代纳言制的特点之一, 而在武则天时期就更为突出。为了广纳天下贤士, 她常令大臣、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常进忠言, 举荐良才。
当时的名相狄仁杰、张柬之,还有后来开元年间的名相姚崇、宋璟,都是她破格提拔的。她以巨大的政治魄力削弱乐贵族势力,提拔重用了许多中小地主出身的官吏,扩大了统治基础。因为她的统治很有“贞观之治”的特点,可以说是对“贞观之治”的继承和发展,所以史学家称其政治特点为“贞观遗风”。
一、武则天的用人政策
为政之道,唯在得人,如何发现人才,关键是能否建立发现人才的机制,武则天的英明之处就在于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用人机制。
(一)拓展完善选才渠道
1.完善科举制度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承袭了隋朝科举制度,并作了进一步的完善。由于科举考试事关前途命运,科场舞弊遂应运而生。唐初当时的考卷,均由考生写上自己的姓名、籍贯,所以有不少才低品劣的考生以钱开路、打通关节,以求在考试中能够金榜题名。考官中也有不少心术不正者,收受考生的钱财后提高考生的等次、分数,使科场舞弊事件屡有发生。武则天当政时期,考场的营私舞弊已非常严重,以致朝堂之上庸官成群,而有德有才能的人很难进入朝廷。武则天深感科场作弊严重,如果不对这种情况加以控制,日后必定威胁自己的统治地位,经过一番思索之后终于决定在科举考试中实行“糊名法”,唐人刘束《隋唐嘉话》中曾说“武后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第等。”[3] 科举考试中的“糊名法”从此诞生了,实行糊名法后有效避免了科场舞弊案的发生。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考试是由当时的朝廷大臣组织的,但是臣子组织考试很容易结党营私。所以武则天为进一步削弱朝廷上忠于李唐的势力,而且防止官员之间结党营私,于天授二年(公元691年)决定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从而创立了科举制中的“殿试”。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是“殿试”在唐代时兴时废,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拓宽了武才选拔途径。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4]
2.实行“南选”,鼓励引荐、自荐,推行“试官”
武则天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大发展的时期,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是极大的。虽然武则天完善了科举制度,但仍觉得用人渠道不够宽广,人才的发现仍然不能满足她的需要,于是她又采用了其他不少选拔人才的措施。
武则天在辅助高宗时, 就非常重视岭南少数民族的人才选拔,史称“南选”。当政后,“南选”更盛, 并规定为经常性的制度。这样不仅选拔出岭南的人才, 同时也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利于中央集权。
武则天为了更多的得到人才,还允许“官员推荐”和“自荐”,她曾多次下达求贤诏书,如《求贤制》、《搜访贤良诏》、《求访贤良诏》等。诏书指出:“十室之邑,忠信尚存;三人同行,我师犹在”,“今日更启搜扬,庶得不遗草泽”;“令文武内外五品及七品以上清官及外官刺史都督等,于当管部内,即令具举”,“会须搜访,不得称无”;又“令文武官五品以上,各举所知。”[5]卷96于是,当时的宰相、大臣均以荐贤为己任,时时留意,处处留心,发现人才及时举荐。尤其是曾被娄师德荐举、并得到武则天重用的狄仁杰更是常常向皇帝荐举人才,经他引荐而被提拔的各类人才,如“桓彦节、敬晖、窦怀贞、姚崇等,至公卿者数十人。”[2] 卷89另外,武则天还鼓励官民自荐其才。她说:“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亦听自荐”,[6] “内外文武九品以上及百姓,咸令自荐。”[2] 卷6无论是被荐或自荐,只要有才能,就可以得到提拔或任用,而且荐贤者亦可得到封赏。
在制举中还开创了农夫、樵人、工商杂类等自荐和引荐之路,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在官阶晋升方面,武则天规定了如果一个人有特殊的才能可以破格晋升,这在我国古代史非常先进的,可以说是第一次把破格晋升提升到了制度层面,不过此项制度也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
人才的剧增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有一些鱼目混珠之人也进入了官场,产生了一些危害老百姓的弊政,而且官场中的官职是有限的,现有的官职已经不够使用,武则天在新增一些官职的同时又实行了另外一个办法,这就是“试官”制度。武则天将毛遂自荐上来的人或者别人推荐的,先给你一个官试试做,如果在任期内做的比较好就可以继续做下去,如果在任期内做的不好,那么轻则有牢狱之灾,重则有生命危险。这种方法虽然比较残酷,但也使一部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用人不疑,不计仇雠
武则天拥有政治家的宽广胸怀,能够做到广纳贤才,不避仇雠。
光宅元年( 684 年) ,徐敬业起兵造反,著名诗人骆宾王为徐敬业起草《讨武曌檄》,该檄有“入门见嫉, 蛾眉不肯让人; 掩袖工谗, 狐媚偏能惑主”,“神人之所共嫉, 天地之所不容”[7] 卷4等极具攻击性的语言。该檄文对武则天的抨击可以说是极其猛烈的,但武则天看了这篇讥骂她的檄文后,不但没有发火,反而赞不绝口,认为骆宾王文采出众,文词犀利,气势磅礴,确实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并且留下“人有如此才, 而使之流落不偶”, 乃“宰相之过”[7] 卷4的言语。骆宾王在徐敬业兵败之后下落不明后, 武则天还派人寻访他的作品, 找到了十卷,并将其编辑整理留于后世。后来清朝诗人丘逢甲在《题骆宾王集》诗中, 盛赞武则天的表现:“凤阁鸾台宰相忙, 此才意令落蛮荒。若将文字论知己, 惟有当时武媚娘”。[8] P7
麟德元年(公元664年),上官仪因替高宗起草废武则天皇后位的诏书,被武后所杀。尚在襁褓之中的上官婉儿与母亲郑氏同被没入宫中为奴。仪凤二年(公元677),上官婉儿因其才思敏捷被武则天所知晓。武则天在宫中召见上官婉儿,当场命题,让其依题作文。上官婉儿文不加点,挥毫泼墨,须臾而成,而且她的书法极为优美。武则天看后大悦,当即下令免其奴婢身分,大胆地把她留在身边,让其掌管宫中诏命,颇为信任重用。此后,武则天所下制诰,多出上官婉儿的手笔。
契丹猛将李楷固、骆务整曾经屡次率兵打败武周军队,后兵败来降,朝廷大臣大都主张将他们处斩。武则天则认为李楷固、骆务整有骁将之才,若恕其死罪,必能感恩效节。于是武则天任李楷固为左玉钦卫将军、骆务整为右武威卫将军,让他们领兵攻打契丹。当李楷固等胜利班师还朝凯旋而归之后,武则天亲自在含枢殿为他们设宴庆功, 武则天非常高兴,“特赐锴固姓武氏”。[2] 卷89
由此可见。武则天用人是不避仇雠,只要有才能,就能在朝廷为官,就能发挥自己的本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保护人才、珍惜人才
武则天统治初期为巩固自己的统治,打击以李唐宗室为主要代表的政治势力,曾实行“酷吏政治”。酷吏来俊臣、周兴等人“竟为暴刻”,而且也牵涉到一些正直的大臣。武则天对这些正直的大臣是比较信任的,处理有关案件也非常慎重。如如意元年(公元692 年),来俊臣诬告狄仁杰、魏元忠等七人谋反,将他们关入牢狱。后来,武则天亲自处理该案,把七人都释放了。
忠心耿耿并且具有优秀军事才能的大臣魏元忠,深得武则天的器重与信任,在酷吏横行时多次受到诬陷和打击,但都得到了武则天的保护。博学、工于文辞、正直无私的御史中丞宋璟,为官刚正不阿, 经常遭到武则天男宠张易之等人的陷害,“则天察其情,竟以获免”。[9] 卷85武则天不仅爱护人才,还非常尊重人才。当时,身为宰相的朱敬则、狄仁杰、杜景俭等人,为尽忠朝廷常常面引廷争,慷慨直言。尤其是狄仁杰,由于才华出众、为官清廉,凡事能以国为重,因而深得武则天的信赖与重用,成为当时最有名望的宰相。尽管他议政时多次违背武则天的旨意,武则天都没有改变对他的信任态度,并不断晋升其官职。当与狄仁杰政见不同时,武则天也每每屈意从之,放手让其施展才华。狄仁杰年老时,武则天尊称他为“国老”,关照免去其入朝进见时的礼节,还吩咐大臣们,不是军国大事,不要去打扰“国老”。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 赞叹曰:“挟刑赏之柄以驾驭天下, 政由己出, 明察善断, 故当时英贤亦竟为之用。” [10] 卷205这些评语都是名符其实的。
二、用人之失
终武则天一朝,我们应该对武则天广泛选拔人才、充分信任人才、灵活运用人才、深切爱护人才给予充分肯定。但在其统治时期用人方面还是出现了不少的问题,概括来讲,有以下几方面。
(一)用人原则性不强,官员更替频繁
武则天用人方法没有一定的准则,原则性不是很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是对人才采取实用主义的原则,她既不是任人唯贤,又不是任人唯亲。终其武则天一朝,她对人才的态度都是看是否会维护她个人的统治。
她这样用人不论高低贵贱、门弟出身、才行品格, 在客观上确实有利于提高庶族地主的地位, 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但在具体使用人才时还是存在很多问题的。首先她使一部分德才兼备的人受到排挤、打击, 而那些逢迎巧媚的人却深受倚重,致使逆来顺受、溜须拍马的不良风气充斥朝堂内外。其次,对朝廷上的官员,武则天只要抓住他们的一招之错就立即杀掉,使很多官吏终日担惊受怕,不能把全部心思用在治理国家上面,同时也隔膜了武则天与大臣们的关系,最终迫使武则天把政权还与李唐王朝。
(二)用人水平不一致,官员良莠不齐
武则天选才方法很多而且原则性不是很强,造成朝堂之上的官吏良莠不齐。终武则天一朝,她使用的重臣既有狄仁杰、姚祟等忠臣廉吏, 又有苏味道、杨再思等奸邪辈。既有徐有功、张柬之等面折廷争的强硬之臣, 又有娄师德等唾面自干的平庸之辈,甚至连武则天的面首薛怀义和张昌宗、张易之兄弟都被委以重任。
总体看来, 武周官吏队伍可以说良莠不齐,而且是以庸懦无能、媚上欺下者居多,能真正堪称德才兼备的恐怕也只有狄仁杰、姚祟、张柬之等寥寥数人而已。而这些人大多是武则天统治的中后期才能够在政坛上斩落头角,有的甚至是在唐玄宗即位之后才得到重用,真的能够发挥其治国安邦的才能。
(三)酷吏政治危害严重
武则天重用了不少酷吏这一点最受后人诟病。对酷吏的使用是武则天在特珠时期采取的特珠手段,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但危害性极大,不足为后世所取。
酷吏政治造成了朝堂之上政治空气沉闷。唐太宗时代君臣融洽的关系在武则天时代已不复出现,酷吏政治使朝廷大臣日夜担心自己生命安全,不能很好的行使自己的职能。针对这种情况,侍御史周矩曾上疏曰:“今满朝侧息不安,皆以陛下朝与之密,夕与之仇,不可保也。”[10] 卷206在这种恐怖统治之下,很少有正直之士敢于犯言直谏。
酷吏政治造成了社会风气败坏。武则天鼓励告密,并不断从告密者中提拔补充酷吏队伍,使诬告之风盛行。因为酷吏的主要办法就是“构似是之言,成不赦不罪”,[11] 卷41此外武则天的酷吏政治取消了三司推事制度,使酷吏行为不受法律的约束。而且选拔出的醋吏往往出身于市井无赖、地痞流氓。这些人素质低劣,原本是社会渣滓,甚至本身就是刑事犯。他们一旦得势,便为非作歹,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在创设新制度的文献的贡献。
  武则天执政约五十年之久,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好象一座过渡的连接两岸的大桥,而且是座大拱桥,有高度的出众和自己的特点。比如在制度方面,就有如下的创举。
  一、创设了国家元首的顾问团,即所谓“北门学士”。
  二、创设了意见箱,即“铜匦”。
  在中央政府办公厅前,放置一个特制铜箱。箱的四面,有四个投书口,接收各阶层的四种意见:1、各种建议。2、自荐。3、鸣冤。4、军事秘密。
  三、在科举制度上创立了殿试。
  四、于文科之外创设武科
  五、开创“南选”。
  唐初,边远的五岭及贵州一带,文化比较后,武则天有意加以开发,所以强调要选拔这些地区的人才。《旧唐书。选举志》称之为“南选”。
  在经济方面的贡献
  特别重视农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剥削的制度方面,武则天除了要求农民负担均田制的调庸之外,不曾增加苛捐杂税,也没有征收过汉代有盐税铁税。

  过失有:
  1。任用酷吏,滥杀无辜,甚至杀害良臣良将,无故杀害左威卫大将军程务挺/夏州都督王方翼/燕然道行军大总管黑齿常之等,连狄仁杰也差点死于酷吏;
  2。在对突厥默啜的外交中措施失当,以至于让敌人发展;
  3。杀害亲生儿子,没给帝国留下一个好的继承人;
  4。对卖官鬻爵放任自流,使官僚队伍急剧扩大;
  5。而且还让男宠掌权,让他们去胡作非为。

  “南选”是唐朝在江淮以南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铨选制度。
  中国古代的每个封建王朝,都很注意网罗知识分子。但由于政治经济发展的差异,历代铨选必然存在着地域的差异,并出现某些带有集团性的现象。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历代铨选办法也不同,如汉代采用察举、辟举制、六朝实施九品中正制,唐以后科举制等等。

  而在唐代,出现了在京师以外的定期选人制度。据《新唐书·选举志》载云:“太宗时,以岁旱谷贵,东人选集于洛州,谓之东选。高宗上元二年,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大抵因岁水旱,皆遣选补使即选其人,而废置不常,选注又不著,故不复详焉。”王溥编纂《唐会要》时,也已注意到这一点,具列了“东都选”、“南选”专条。清赵翼《陔余丛考》也辟专条谈唐代之东选、南选。但可惜王、赵二人所收集的资料十分有限,更没有指出设置“南选”的原因缘由。本文即拟从其特点及其产生之原因,作一粗浅的分析,更望籍此求教于各位方家。

  历代以来,铨选的办法不一,汉魏六朝时期,中央及地方的主要官吏由朝廷直接任命,下级掾属例由各地长官自行选拔。《续汉书·百官志》载云:“公府掾史,皆自辟除。”两晋以来,豪门氏族迅速发展,逐渐控制了乡举里选的大权,以致出现了‘世任州郡’的现象。南北朝后期,氏族地主势力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选拔官吏的办法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唐长孺先生曾指出科举制萌芽与南北朝后期。(1)而到了隋朝,变化自然就更明显了。但由汉至隋长达八百余年间的铨选用人办法,有一相同的铨选途径。这种情况一直到唐朝出现“南选”才变化。
  唐朝政府之所以设定“南选”据《新唐书》的解释,乃是“官非其才”,但未免失之简约,下面拟就岭南、黔中的社会状况来分析唐代南选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我的粗浅的意见。

  一

  “南选”之制,始自于高宗之时。唐高宗上元三年(公元676年)八月壬寅,“置南选使,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2)《旧唐书·职官志》云:“其岭南、黔中,三年一置选补使,号为南选。”《新唐书·百官志》载监察御史职掌之一就是“岭南、黔中选补”。可见,唐代南选重点是在黔中、岭南。

  《唐会要》卷七五《南选》备列高宗时以至文宗之时南选资料十七条。其中高宗时敕书之:上元三年八月七日敕,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比来所奏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所。自今已后,宜准旧制,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使选补,乃令御史同往祝拟。其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委使人共所管督府,祖知具条景行艺能政术堪称所职之状奏闻。”根据这则敕书,我们可以看到唐代“南选”制度的一些特点。

  第一,既是“准旧制”四年一度差使选补那么,始置南选应早于上元时,估计在高祖武德后期或太宗贞观时即已存在南选。

  第二,敕称黔中、岭南奏拟土人“简择未精”(《通鉴》卷二○二),而在总章二年(公元669年)记事云:“其黔中、岭南、闽中州县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3)即是说,实施南选之初,是由朝廷授权所在都督直接选补土人,在出现用人不当之后,朝廷才下令于以改进。

  第三,南选使由五品以上清正强明高官承担,并派监察御使同往监察,力纠选人不当之弊,说明唐政府对南选用人是谨慎的。

  第四,南选用人,如发现有应任五品以上高官的人,由选使和所在都督府向朝廷具报某人品行艺能情况及其所能承担的职务。这一处置符合唐代“五品以上,以名下而听制授”的用人原则。(4)

  第五,选补使的派遣年限,《旧唐书·职官志》说是“三年一置选补使”,《唐会要》卷七五、《册府元龟》卷六二九、《通典》卷一五、《通鉴》卷二○二都说是四年一选,似乎表明《旧唐书》的记载有误。可是,《册府元龟》卷六三二和《旧五代史》卷一四八《选举志》所载后唐明宗天成四年(公元929年)十月诏云:“本朝一统之时,除岭南、黔中去京地远,三年一降选补使,号为南选······”值得注意的是《旧五代史》的这个诏书不是录自《册府元龟》因此,颇难轻易断言三年一置选补使的记载错误。只能说,选补使曾有三年或四年一置的规定。

  第六,内地贡举,除特殊情况外,通例是每年进行一次,自十月始选,至季春月铨毕。南选却是三、四年举行一次,反映南方广大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还比较低,因而数年一选。

  第七,岭南置选,自唐初以来大都准时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如长庆二年(822),太和三年(829)、太和七年(833)、开成二年年(837)、都下令权停一、二年或三年,这和常贡因故权停一样已成为固定制度。

  第八,御使监南选已形成制度,如开元时,柳泽曾监岭南选。(5)元和二年,崔元方监岭南选。贞元二年,韩参监选,揭发选补使“选人留放,注官美恶,违背令文,惟意出入”之罪而配流之。(6)唯一例外的是《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记初即位,曾下令“南选使可以专达,勿复以御史流之”,但只是临时措施,后来没有形成固定制度。

  与南选相对称的是“北选”,即在京师应选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七月敕:“如闻岭南州县,近来颇习文儒,自今己后。其岭南五府管内白身,有词藻可称者,每至选补时,任令应诸色乡贡,乃委选补使准其考试。有堪及第者具状闻奏,如有情愿赴京者亦听。其前资官并常选人等有词理兼通才堪理务者,亦任北选及授北官。”(7)从这一个诏书来看。

  第一,唐代岭南的文化水平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少人学习儒家经典并取得成就,曲折地反映出岭南的经济状况有了较高的发展。

  第二,岭南白身有文化的人,“任令应诸色乡贡”。所谓诸色乡贡举是指秀才、明经、进士等等,诏令岭南儒生同样可以参加州县贡举,被录取者由地方逐级上报于朝廷尚书省,再参加省试。事实上,岭南儒生早已参加贡举。玄宗开元时,官至宰相的张九龄是广东韶关人,《唐登科记考》卷四记他在武周长安二年(公元702年)中进士,并在中宗、睿宗时连中制举。(8)同时,张九龄的兄弟九章和九皋也都颇有才能。玄宗以后,爱州人姜公辅在唐代宗时登进士第,并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第。这都表明上述天宝诏书乃是适应大势所趋而采取的政策性措施。

  第三,岭南文人以及前资官等有文才并能办理政务者,允许予选及授官,这是吸收岭南土著文人参与唐政府各级官吏仕进的道路。张九龄在朝廷任中书舍人,又迁冀州刺史,为照顾本人“请换江南一州”的意愿,才转为洪州都督。

  第四,当韩佽出任桂州观察使时,“桂管二十余郡,州掾而下至邑长三百员,由吏部而补者什一,他皆廉吏(使?)量其才而补之”。韩到任后,不少豪强“因厚其资,以求邑宰”。(9)岭南节度使卢均奏称,“海峤择吏与江淮不同,若非熟谙土风,即难搜求尼瘼”‘岭南所管二十五州,“唯韶、广两州官僚,每年吏部选授”。(10)这是由于内地人不愿远途跋涉去边地做官,乃派遣本地了解情况的人为官吏,这比外地来人更便于管理。

  其时,岭南南选已深入人心,朱温篡唐建立后梁,疆土并未到达岭南,而其兵部尚书知贡举姚洎奏称,“近代设词科,选胄子,盖所以纲维名数,崇树邦本着也。曩时进士不下千人,岭徼海隅,偃风向化”,请求招徕南士。(11)不久,后唐政府也下令鼓励南方人士去北方应试。在岭南建国的南汉政权已经常在境内进行科举考试。(12)但尚未如中原政权那样每年定期应试。据南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法制门·定拟》和《摄官》等条所记,岭外地区直至宋代仍然存在南选制度,但已和唐代有了很大的区别。

  至于黔中南选,玄宗开元八年(公元720)八月,诏岭南及“黔中参选吏曹,各文解每限五月三十日到省,八月三十日检勘使了,选使及选人限十月三十日到选所,正月三十日内铨注使毕”。(13)黔中南选在高宗时是由都监选择土人补授,至玄宗时,改由朝廷派人参选,并明令规定选限日期,使之形成一定制度。德宗贞元时,敕令黔中、岭南选人补注完毕,给牒放上,“其俸除手力、纸笔、园除杂给之外,余并待奏申,敕到后,据旨给付”。(14)说明以土人为官,朝廷同样给予俸禄。长庆二年和太和七年都曾下令权停黔中选补。从五代后唐明宗诏书可以察知,黔中也是三年一降选补使的定期选补。仲子陵即曾”典黔中选补“。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顶格,黔府与岭南、福建、邕容同样,诸道每“所送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得过十人”。(15)五代后唐明宗也诏令黔蜀远人解送选举,(16)充分说明黔府的南选是长期施行了。

  二

  唐代创设南选制度的原因,笔者认为,和唐代的民族政策有很大关系,同时,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有关。

  唐时,岭南,黔中地区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唐政府为此设置了羁縻州府。《册府元龟》卷一七○记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闰二月诏:“画野分疆,山川限其内外,遐荒绝域,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世,怀柔远人,义在羁縻,无取臣属。······朕只膺宝图,抚临四极,······要荒藩服,宜与和亲。”说怀柔远人的羁縻是“昔王御世”之策,确是事实。《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记曰:“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自汉魏六朝以至隋朝,历代中央政权对待边境除了用武力征服外,还分别采取了诸如册封、和亲、互市以及其他优待方法,这些同样属于羁縻的范畴。

  唐朝设置的羁縻州府,《新唐书·地理志》中设有专篇集中论述,并在卷首概括地说:“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藩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及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那时,唐政府在全国共有约羁縻府八百五十六个。其实羁縻之意,唐人一再说是“羁縻,系朕之意,马络头曰羁,牛靷曰縻”。(17)

  全国八百多个羁縻州府皆由唐政府任命当地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多民族中央集权国家力量的增强和全国大一统局面的相对安定。并且。也对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

  唐代南选主要是在黔中、岭南地区,而这正是羁縻州众多之地。由此说明,南选和羁縻州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应该注意到,黔中、岭南有不少地方是直属朝廷的州县所在,它是不同于羁縻州的。还不要忘记,全国八百多羁縻州中,有将近三分之一是分布在西北地区,而黔中、岭南却只有一百四十四州,仅全国总数的六分之一。西北诸地羁縻州数既大多与黔中与岭南,距离京师长安的里程又并不比黔中和岭南为近。按《元和郡县志》所记里程,黔中之播州至长安为三、四千唐里,岭南之邕州、钦州等地距长安为四、五千唐里。即是说,除交州以外,黔中、岭南至长安不过四千唐里左右。而西北的庭州、西州等地,却远离长安五千唐里以上,即使是河西的瓜、沙等州也离长安三千多唐里。可见西北诸地离京师的路途更远,那里的少数民族人口多、势力大,政治斗争频繁复杂,为什么唐政府不在西陲另行设置“西选”呢?我们再注意到唐朝在闽中、江南当时并未设置羁縻州府的地区实施南选,那就进一步说明了南选的设置,不完全是由于羁縻州府的设置,而是与黔中、岭南以及江南,闽中的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治措施。

  三

  唐代的南选,至要是黔中、岭南地区,有时还包括闽中、江淮以南广大地区,下面就黔中、岭南的社会发展状况,提出我的意见。

  黔中、岭南都在江淮以南。唐代黔中道比秦代所置黔中郡(主要在现今湘西一带)或汉代牂柯郡(主要在现今贵州境内)为大。这一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一直属于贫困地区,据《南齐书》卷一五《州郡志》云,黔中所属的宁州等地,“道远土塉,蛮夷众多,齐尼甚少”。

  唐代黔中道的户口也不多,不只是由于众多羁縻州府管下户口不报户部,还要由于户口隐匿所致。《隋书·地理志》记牂柯等地风俗,“其边野富人,多规固山泽,以财物雄役夷僚”,这是一方面;还有象杜佑所说的全国性户口大量隐漏,史书就屡记西南山区和江南户口隐匿最盛。因此,黔中道正式编户虽只有三万户,十六万人,却不能得出实际人口很少的结论。当然,就该地区社会财富而言,有如唐人罗让所说:“黔中,山南已还,X塉啬薄,货殖所入,力不多也。”(18)说明当地民族众多,而且社会面貌仍相当落后。

  唐代黔中、岭南同是贬斥臣僚和流放罪犯的地方,如唐太宗长子承乾被废黜后,“徙黔州”。(19)贞观宰相长孙无忌在唐高宗时政治斗争失败,“去其官爵,流黔州”,其子“并除名,流于岭外”。(20)唐玄宗时的奸相李林甫死后,其子“恶徙岭南、黔中”。(21)著名诗人李白也“坐长流夜郎”(22)黔中既是斥逐臣僚的居地,又是民族杂居地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朝廷选择土著首领补授地方官比较便当。同时基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有必要这样做。

  岭南包括现今两广及其南面的大片地区。广州在西汉时已是著名外贸中心,然而广大岭南地区自秦汉以至唐宋之世社会面貌仍很落后。

  岭南由于生产落后,多数情况下,郡太守是由徙居岭南人中的汉人担任。例如山东汶阳人士氏在西汉末避乱至苍梧,六传至士燮兄弟,分别为交趾、合浦、九真、南海诸郡太守。三国孙吴初年,久居岭南的薛综上疏谈到汉代以来的岭南情况,“山川长远,习俗不齐,言语同异,重译乃通,民如禽兽,长幼无别,椎桔徙跣,贯头左衽,长吏之设,虽有若无。自斯以来,颇徙中国罪人杂居其间,稍使学书,粗知言语,使驿往来,观见礼化”,“然在九旬之外,长吏之选,类不精核,······刺史会稽朱符多以乡人虞褒,刘彦之徙分作长吏,侵虐百姓,强赋于民,黄鱼一枚收稻一斛,百姓怨叛,山贼并出,攻州突郡,......今日交州虽名粗定,尚有高凉宿贼,其南海、苍梧、郁林、珠官(按珠官即合浦郡改名),见《吴书》卷三《孙休传》四郡界未绥,依作寇盗,专为亡叛之薮,......国之安危,在于所任,不可不察也”。(23)薛综的话概括地指明了岭南地区民族杂居和经济、文化的落后情况,并揭示了朝廷不重视岭南地方官吏人选所引致的严重后果。

  晋代,岭南交、广二州共有十七郡,《晋书》卷五七《陶璜传》记璜上言:“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不羁之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可见那时直属晋朝的编户不多,而少数民族为数并不少。南齐时,岭南分置广、交、越三州五十二郡。广州所领二十三郡,包括广大部分地区,“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皆栖居山险,不肯宾 ,西南二江,川源深远,皆置督护,专征讨之”。越州始置于宋明帝时,主要包括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地区,“夷僚丛居,隐伏岩障,蔻盗不宾,略无编户”。(24)可见,两晋以至南朝时,岭南地区始终有大量少数民族居住。

  通过上面简略叙述,可以看出,黔中、岭南长期以来都有大量少数民族聚居。在汉代,主要是靠武力征服,把当地百姓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的正式编户。但高压并没有解决问题,不断地反抗斗争使民族杂居的现象长期存在,众多的少数民族人户摆脱了朝廷的管辖。当然,任何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免不了要对边境诸族实施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不过,各个朝代也还是存在某些情节上的差别。

  在民族融合和隋末农民战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李唐王朝,它的创始人很注意调整社会关系,李渊使臣服于唐的突厥 利可汗起舞。“又遣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25)李世民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如,不必猜忌异类,若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26)他还说过:“自古帝王虽平定中夏,不能服夷狄,朕才不逮古人而成功过之。……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中落皆依朕如父母”。(27)“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疲弊中国,所获无几,岂如今旦绥之从德,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28)这样话,不完全是自吹之辞。唐代创设羁縻州,把历代的羁縻措施提高到了一个崭新阶段,这是比较注意尊重少数民族存在的特点,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利于各族自身发展的政治措施。在这种政策的感染下,汉族与其它少数民族通婚的现象比较普遍。所以唐高宗时礼部尚书许敬宗也以女嫁岭南蛮酋长冯盎之子。而在当时的广州,是“广人与夷人杂处”。(29)“蕃僚与华人杂居,相婚嫁”。(30)

  唐代黔中所辖诸州有赋有贡,常赋有各种的布,贡物有药材、麸金、斑竹、蜡、犀角等,那里有盐泉,“官收其课”。(31)珍州之夜郎、丽皋、洛源诸县都有畲田,费州有多田县,南州山出楠木为大船,反映黔中生产事业有一定发展。因此,到了唐末,石处温为奖州刺史,“招纳亡命……广事耕垦,常积谷数万千石”。(32)就不足为怪了。黔中羁縻州地区,《旧唐书》卷一九七《南蛮传》记东谢蛮和西赵蛮所在,“土宜五谷,不以牛耕,但为畲田,每岁易”。牂柯蛮所在,“土气郁热,多霖雨,稻粟再熟”。稻粟均是秋熟,不可能一年再熟。但它可以说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因此,中唐时黔中经略招讨观察使王础奏称:“牂柯两州,户口殷盛,人力强大,邻侧诸蕃,悉诸敬惮”。

  所以尽管唐代黔中、岭南和西北、东北诸地一样是民族聚居地区,但它们不象西北乃至东北那样战争不已,加以南方地区自然环境优越,发展生产比较容易。因而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的生产重心是在逐渐向南转移。文化发展和人才的涌现是离不开一定的经济条件的。唐朝统治者意识到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决定派人去黔中,岭南就地简选,吸收其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统治层中,借以维护和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四

  与此同时,唐代在江淮以南设置羁縻州府的辽阔地区也曾实施南选,但江淮南选与黔中、岭南的情况有所不同,它只是临时性的措施,没有形成长期固定的制度。探寻其缘由,笔者认为也是和这些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
  史书谈到南选,往往将闽中和黔中、岭南并提。《通典》卷一五、《通鉴》卷二○一记南选时都提到“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史部”。闽中置郡始于秦代,秦汉时,当地为闽越人所居。刘安对汉武帝说“越,方外之地,劗 发文身之民也,……非有城邑里,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33)汉朝击败东瓯、闽越后,迁其民于江淮之间,《史记》和《汉书》都说“东越地遂虚”,其实不尽然。《宋书》卷三六《州郡志》云:“建安太守,本闽越,秦立为闽中郡,汉武帝世,闽越反,灭之,徙其民于江淮间,虚其地。后有逃遁山谷者颇出,立为治县,属会稽”。刘宋时,江州所属在进福建境内,设有十二县,共有五千九百户,三万八千人,有越人,但更多汉人。

  唐玄宗时,《旧唐书·地理志》记今福建境内已置五州(福、泉、建、汀、漳 )二十三县,计有九万余户,四十一万余人。唐代福建境内已罕见少数民族人,可耕荒地正在日趋垦殖。初期是“左衽居椎髻之半,可耕乃火田之余”。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十月,设漳州,辖漳浦,龙溪二县。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开山洞置”汀州,辖长汀、龙岩、宁化三县,“开元二十九年,开山洞置”福州龙溪县。这些开山洞所置州县之民,或是外来逃户,或是土著未开化的居民,他们文化水准普遍较底,因而在福州设置都督府,这便是《通鉴》卷二○一所说“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州县官,以便进行管理。中唐以后,福建地区兴修了大量农田水利工程,并出产盐、铁、银、铜等矿藏,历年向朝廷进贡不少方物。当南诏进攻安南时,唐朝诸道援兵屯聚岭南,自江西、湖南运粮溯湘、漓以济,“劳费艰涩,诸军乏食”。于是有人提议,“造千斛大舟,自福建运米泛海不一月至广州”。后来建议被付诸实施,“军食以足”。(34)充分反映了福建农业生产的长足发展。后来,王审知兄弟在福建立国,宽刑薄赋,劝农桑,当地面貌改观更快。所以,北宋秦少游说:“今天下之田称沃衍者莫如吴越、闽、蜀,其一亩所出,视他州辄数倍”。(35)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福建的文化事业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唐语林》卷四称:“闽自贞元以前未有进士,观察使李锜始建庠序”林蕴与欧阳詹“相与结誓,继登科第”。韩愈说:“欧阳詹世居闽越,自詹以上皆为闽越官,... ...闽越之人举进士由詹始。”(36)从此以后,闽人业儒有成就者日增。这也说明福建地区的文化水平已随生产的发展有了迅速的提高。而与江淮以南地区这种日趋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的关中地区,各种生产事业逐步相形见绌。虽然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在关中,但长安一带,却常常处于日不暇给的状态。唐人赵匡在讨论选举时说:“官司运江淮之储,计五费其四乃达京邑,刍薪之贵又十倍于四方”,全国士子集试京师,吃住等日用耗费大大增了长安的经济负担。就应试者来说,“大抵举选人,以秋初就路,春末方归,休息未定,聚粮未办,即又及秋,... ...羁旅往来,糜费实甚”,而“贫窭之士在远方欲力赴京师而所冀无际,... ...使兹人有抱屈之恨,国家有遗才之阙”。(37)可见,远程赴京应试的仅限于少数富户。为了缓和各种矛盾,唐朝政府设置了南选制度。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在观念形态制度等方面的必然反映。

  玄宗天宝末年,安史之乱爆发,两京陷没,“举选路绝”。肃宗从宰相崔涣为江淮宣谕选补使,巡抚江南,补授官吏。(38)如果认为这是战时的权宜措施,那么,代宗即位后,东西二京早已恢复,朝廷仍任命李岘为荆南节度使、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不久,他又被任命为吏部尚书,“知江淮举选,置铨洪州。”(39)朝廷先后几次在江淮选人,并正式置铨洪州,不能说是偶然的。至于为什么会选在洪州,因为洪州是江南西道驿传的中心,又是“江淮之间一都会”(40),在洪州置选,可物色江右人士。同时,南选的设置,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南方整体的文化水平。到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各地所送选人,荆南、鄂岳、湖南、两浙、江西和鄜坊、泾邠、郑滑、陕虢等中原各道人数完全一致,比北方的河东、泽潞、陈许、徐泗、灵夏、淄青、兖海等道人数为多,(41)反映出科举制的重大发展。

  唐亡以后,在江南建国的吴、南唐、吴越、闽、南汉等国,也纷纷设立科举取士。吴作礼贤院,吴越置择能院,都很提倡发展文化,招礼士大夫,不少著名文化均出自江南。

  到了宋代,科举应试与铨取人数都比唐五代大为增加。王禹偁在真宗时上上疏称,“太祖之世,每岁进士不过三十人,经学五十人。······太宗···临御之后,不求备以取人,舍短用长,拔十得五,在位将逾二纪,登第殆近万人”。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宋太祖时,“川蜀、荆湖内附,试数道所贡士,县次往还续食”。(42)太宗之世,“岭表初平,上以其尼久困苛政,恩惠养之,令吏部铨自襄、荆以南州县,选见任年未五十者,移为岭南诸州通判,得携族之官”。(43)这都是奖励江淮以南发展文教事业。而欧阳修说“东南之俗好文”,苏东坡“出守东南,亲历十郡,及多见江、湖、福建士人,皆争作诗赋其间工者己自追继前人”。(44)说明南方的文化发展,在南宋时更为突出了。到了明代,朝廷为了平衡全国取士人数,只好采取硬性规定,“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45)这样的情况,若在唐代,实是企望而不可及也。

  2005-7-20 03:49 PM

  适之
  议政大臣

  正一品左政丞-皇华舘大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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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78年版,页一二四~一三一。
  (2)《旧唐书》卷五《高宗纪》。
  (3)《通鉴》卷二○一总章二年。
  (4)《新唐书》卷四六《白官志》。
  (5)《新唐书》卷一一二《柳泽传》。
  (6)《唐会要》卷七五《南选》;《旧唐书》卷一三七、《新唐书》卷一六○《徐浩传》。
  (7)《唐会要》卷七五《南选》。
  (8)《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
  (9)《旧唐书》卷一○一《韩佽传》。
  (10)《册府元龟》卷六三一《铨选·条例》。
  (11)《册府元龟》卷六四一《贡选·条例》。
  (12)《新五代史》卷六五《刘龑世家》。
  (13)《唐会要》卷七五《南选》。
  (14)《册府元龟》卷六三○《铨选·条例》作贞元二年,《唐会要》卷七五作贞元十二年,文字亦有不同。
  (15)《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
  (16)《册府元龟》卷六四二《贡选·条例》。
  (17)《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师古注。
  (18)《全唐文》卷五二五罗让《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
  (19)《旧唐书》卷七六《李承乾传》。
  (20)同上卷六五《长孙无忌传》。
  (21)《新唐书》卷二二三上《李林甫传》。
  (22)《旧唐书》卷一九○下《李白传》。
  (23)《三国志》卷五三《薛综传》。
  (24)《南齐书》卷一四《州郡志》。
  (25)《旧唐书》卷一《高祖传》。
  (26)《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八年末。
  (27)同上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
  (28)同上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二年二月。
  (29)《旧唐书》卷一五一《王谔传》。
  (30)《新唐书》卷一八二《卢钧传》。
  (31)《元和郡县志》卷三○《江南道》。
  (32)《九国志》卷九《石处温传》。
  (33)《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34)《通鉴》

“南选”是唐朝在江淮以南地区设置的一种特殊铨选制度。
中国古代的每个封建王朝,都很注意网罗知识分子。但由于政治经济发展的差异,历代铨选必然存在着地域的差异,并出现某些带有集团性的现象。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历代铨选办法也不同,如汉代采用察举、辟举制、六朝实施九品中正制,唐以后科举制等等。

而在唐代,出现了在京师以外的定期选人制度。据《新唐书·选举志》载云:“太宗时,以岁旱谷贵,东人选集于洛州,谓之东选。高宗上元二年,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大抵因岁水旱,皆遣选补使即选其人,而废置不常,选注又不著,故不复详焉。”王溥编纂《唐会要》时,也已注意到这一点,具列了“东都选”、“南选”专条。清赵翼《陔余丛考》也辟专条谈唐代之东选、南选。但可惜王、赵二人所收集的资料十分有限,更没有指出设置“南选”的原因缘由。本文即拟从其特点及其产生之原因,作一粗浅的分析,更望籍此求教于各位方家。

历代以来,铨选的办法不一,汉魏六朝时期,中央及地方的主要官吏由朝廷直接任命,下级掾属例由各地长官自行选拔。《续汉书·百官志》载云:“公府掾史,皆自辟除。”两晋以来,豪门氏族迅速发展,逐渐控制了乡举里选的大权,以致出现了‘世任州郡’的现象。南北朝后期,氏族地主势力逐渐退出历史舞台,选拔官吏的办法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唐长孺先生曾指出科举制萌芽与南北朝后期。(1)而到了隋朝,变化自然就更明显了。但由汉至隋长达八百余年间的铨选用人办法,有一相同的铨选途径。这种情况一直到唐朝出现“南选”才变化。
唐朝政府之所以设定“南选”据《新唐书》的解释,乃是“官非其才”,但未免失之简约,下面拟就岭南、黔中的社会状况来分析唐代南选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我的粗浅的意见。



“南选”之制,始自于高宗之时。唐高宗上元三年(公元676年)八月壬寅,“置南选使,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2)《旧唐书·职官志》云:“其岭南、黔中,三年一置选补使,号为南选。”《新唐书·百官志》载监察御史职掌之一就是“岭南、黔中选补”。可见,唐代南选重点是在黔中、岭南。

《唐会要》卷七五《南选》备列高宗时以至文宗之时南选资料十七条。其中高宗时敕书之:上元三年八月七日敕,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比来所奏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所。自今已后,宜准旧制,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使选补,乃令御史同往祝拟。其有应任五品以上官者,委使人共所管督府,祖知具条景行艺能政术堪称所职之状奏闻。”根据这则敕书,我们可以看到唐代“南选”制度的一些特点。

第一,既是“准旧制”四年一度差使选补那么,始置南选应早于上元时,估计在高祖武德后期或太宗贞观时即已存在南选。

第二,敕称黔中、岭南奏拟土人“简择未精”(《通鉴》卷二○二),而在总章二年(公元669年)记事云:“其黔中、岭南、闽中州县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3)即是说,实施南选之初,是由朝廷授权所在都督直接选补土人,在出现用人不当之后,朝廷才下令于以改进。

第三,南选使由五品以上清正强明高官承担,并派监察御使同往监察,力纠选人不当之弊,说明唐政府对南选用人是谨慎的。

第四,南选用人,如发现有应任五品以上高官的人,由选使和所在都督府向朝廷具报某人品行艺能情况及其所能承担的职务。这一处置符合唐代“五品以上,以名下而听制授”的用人原则。(4)

第五,选补使的派遣年限,《旧唐书·职官志》说是“三年一置选补使”,《唐会要》卷七五、《册府元龟》卷六二九、《通典》卷一五、《通鉴》卷二○二都说是四年一选,似乎表明《旧唐书》的记载有误。可是,《册府元龟》卷六三二和《旧五代史》卷一四八《选举志》所载后唐明宗天成四年(公元929年)十月诏云:“本朝一统之时,除岭南、黔中去京地远,三年一降选补使,号为南选······”值得注意的是《旧五代史》的这个诏书不是录自《册府元龟》因此,颇难轻易断言三年一置选补使的记载错误。只能说,选补使曾有三年或四年一置的规定。

第六,内地贡举,除特殊情况外,通例是每年进行一次,自十月始选,至季春月铨毕。南选却是三、四年举行一次,反映南方广大地区的经济文化水平还比较低,因而数年一选。

第七,岭南置选,自唐初以来大都准时进行,遇有特殊情况,如长庆二年(822),太和三年(829)、太和七年(833)、开成二年年(837)、都下令权停一、二年或三年,这和常贡因故权停一样已成为固定制度。

第八,御使监南选已形成制度,如开元时,柳泽曾监岭南选。(5)元和二年,崔元方监岭南选。贞元二年,韩参监选,揭发选补使“选人留放,注官美恶,违背令文,惟意出入”之罪而配流之。(6)唯一例外的是《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记初即位,曾下令“南选使可以专达,勿复以御史流之”,但只是临时措施,后来没有形成固定制度。

与南选相对称的是“北选”,即在京师应选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七月敕:“如闻岭南州县,近来颇习文儒,自今己后。其岭南五府管内白身,有词藻可称者,每至选补时,任令应诸色乡贡,乃委选补使准其考试。有堪及第者具状闻奏,如有情愿赴京者亦听。其前资官并常选人等有词理兼通才堪理务者,亦任北选及授北官。”(7)从这一个诏书来看。

第一,唐代岭南的文化水平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提高,不少人学习儒家经典并取得成就,曲折地反映出岭南的经济状况有了较高的发展。

第二,岭南白身有文化的人,“任令应诸色乡贡”。所谓诸色乡贡举是指秀才、明经、进士等等,诏令岭南儒生同样可以参加州县贡举,被录取者由地方逐级上报于朝廷尚书省,再参加省试。事实上,岭南儒生早已参加贡举。玄宗开元时,官至宰相的张九龄是广东韶关人,《唐登科记考》卷四记他在武周长安二年(公元702年)中进士,并在中宗、睿宗时连中制举。(8)同时,张九龄的兄弟九章和九皋也都颇有才能。玄宗以后,爱州人姜公辅在唐代宗时登进士第,并在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第。这都表明上述天宝诏书乃是适应大势所趋而采取的政策性措施。

第三,岭南文人以及前资官等有文才并能办理政务者,允许予选及授官,这是吸收岭南土著文人参与唐政府各级官吏仕进的道路。张九龄在朝廷任中书舍人,又迁冀州刺史,为照顾本人“请换江南一州”的意愿,才转为洪州都督。

第四,当韩佽出任桂州观察使时,“桂管二十余郡,州掾而下至邑长三百员,由吏部而补者什一,他皆廉吏(使?)量其才而补之”。韩到任后,不少豪强“因厚其资,以求邑宰”。(9)岭南节度使卢均奏称,“海峤择吏与江淮不同,若非熟谙土风,即难搜求尼瘼”‘岭南所管二十五州,“唯韶、广两州官僚,每年吏部选授”。(10)这是由于内地人不愿远途跋涉去边地做官,乃派遣本地了解情况的人为官吏,这比外地来人更便于管理。

其时,岭南南选已深入人心,朱温篡唐建立后梁,疆土并未到达岭南,而其兵部尚书知贡举姚洎奏称,“近代设词科,选胄子,盖所以纲维名数,崇树邦本着也。曩时进士不下千人,岭徼海隅,偃风向化”,请求招徕南士。(11)不久,后唐政府也下令鼓励南方人士去北方应试。在岭南建国的南汉政权已经常在境内进行科举考试。(12)但尚未如中原政权那样每年定期应试。据南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法制门·定拟》和《摄官》等条所记,岭外地区直至宋代仍然存在南选制度,但已和唐代有了很大的区别。

至于黔中南选,玄宗开元八年(公元720)八月,诏岭南及“黔中参选吏曹,各文解每限五月三十日到省,八月三十日检勘使了,选使及选人限十月三十日到选所,正月三十日内铨注使毕”。(13)黔中南选在高宗时是由都监选择土人补授,至玄宗时,改由朝廷派人参选,并明令规定选限日期,使之形成一定制度。德宗贞元时,敕令黔中、岭南选人补注完毕,给牒放上,“其俸除手力、纸笔、园除杂给之外,余并待奏申,敕到后,据旨给付”。(14)说明以土人为官,朝廷同样给予俸禄。长庆二年和太和七年都曾下令权停黔中选补。从五代后唐明宗诏书可以察知,黔中也是三年一降选补使的定期选补。仲子陵即曾”典黔中选补“。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顶格,黔府与岭南、福建、邕容同样,诸道每“所送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得过十人”。(15)五代后唐明宗也诏令黔蜀远人解送选举,(16)充分说明黔府的南选是长期施行了。



唐代创设南选制度的原因,笔者认为,和唐代的民族政策有很大关系,同时,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有关。

唐时,岭南,黔中地区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唐政府为此设置了羁縻州府。《册府元龟》卷一七○记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闰二月诏:“画野分疆,山川限其内外,遐荒绝域,刑政殊于函夏。是以昔王御世,怀柔远人,义在羁縻,无取臣属。······朕只膺宝图,抚临四极,······要荒藩服,宜与和亲。”说怀柔远人的羁縻是“昔王御世”之策,确是事实。《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记曰:“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自汉魏六朝以至隋朝,历代中央政权对待边境除了用武力征服外,还分别采取了诸如册封、和亲、互市以及其他优待方法,这些同样属于羁縻的范畴。

唐朝设置的羁縻州府,《新唐书·地理志》中设有专篇集中论述,并在卷首概括地说:“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藩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及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那时,唐政府在全国共有约羁縻府八百五十六个。其实羁縻之意,唐人一再说是“羁縻,系朕之意,马络头曰羁,牛靷曰縻”。(17)

全国八百多个羁縻州府皆由唐政府任命当地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多民族中央集权国家力量的增强和全国大一统局面的相对安定。并且。也对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

唐代南选主要是在黔中、岭南地区,而这正是羁縻州众多之地。由此说明,南选和羁縻州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应该注意到,黔中、岭南有不少地方是直属朝廷的州县所在,它是不同于羁縻州的。还不要忘记,全国八百多羁縻州中,有将近三分之一是分布在西北地区,而黔中、岭南却只有一百四十四州,仅全国总数的六分之一。西北诸地羁縻州数既大多与黔中与岭南,距离京师长安的里程又并不比黔中和岭南为近。按《元和郡县志》所记里程,黔中之播州至长安为三、四千唐里,岭南之邕州、钦州等地距长安为四、五千唐里。即是说,除交州以外,黔中、岭南至长安不过四千唐里左右。而西北的庭州、西州等地,却远离长安五千唐里以上,即使是河西的瓜、沙等州也离长安三千多唐里。可见西北诸地离京师的路途更远,那里的少数民族人口多、势力大,政治斗争频繁复杂,为什么唐政府不在西陲另行设置“西选”呢?我们再注意到唐朝在闽中、江南当时并未设置羁縻州府的地区实施南选,那就进一步说明了南选的设置,不完全是由于羁縻州府的设置,而是与黔中、岭南以及江南,闽中的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治措施。



唐代的南选,至要是黔中、岭南地区,有时还包括闽中、江淮以南广大地区,下面就黔中、岭南的社会发展状况,提出我的意见。

黔中、岭南都在江淮以南。唐代黔中道比秦代所置黔中郡(主要在现今湘西一带)或汉代牂柯郡(主要在现今贵州境内)为大。这一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一直属于贫困地区,据《南齐书》卷一五《州郡志》云,黔中所属的宁州等地,“道远土塉,蛮夷众多,齐尼甚少”。

唐代黔中道的户口也不多,不只是由于众多羁縻州府管下户口不报户部,还要由于户口隐匿所致。《隋书·地理志》记牂柯等地风俗,“其边野富人,多规固山泽,以财物雄役夷僚”,这是一方面;还有象杜佑所说的全国性户口大量隐漏,史书就屡记西南山区和江南户口隐匿最盛。因此,黔中道正式编户虽只有三万户,十六万人,却不能得出实际人口很少的结论。当然,就该地区社会财富而言,有如唐人罗让所说:“黔中,山南已还,X塉啬薄,货殖所入,力不多也。”(18)说明当地民族众多,而且社会面貌仍相当落后。

唐代黔中、岭南同是贬斥臣僚和流放罪犯的地方,如唐太宗长子承乾被废黜后,“徙黔州”。(19)贞观宰相长孙无忌在唐高宗时政治斗争失败,“去其官爵,流黔州”,其子“并除名,流于岭外”。(20)唐玄宗时的奸相李林甫死后,其子“恶徙岭南、黔中”。(21)著名诗人李白也“坐长流夜郎”(22)黔中既是斥逐臣僚的居地,又是民族杂居地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朝廷选择土著首领补授地方官比较便当。同时基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有必要这样做。

岭南包括现今两广及其南面的大片地区。广州在西汉时已是著名外贸中心,然而广大岭南地区自秦汉以至唐宋之世社会面貌仍很落后。

岭南由于生产落后,多数情况下,郡太守是由徙居岭南人中的汉人担任。例如山东汶阳人士氏在西汉末避乱至苍梧,六传至士燮兄弟,分别为交趾、合浦、九真、南海诸郡太守。三国孙吴初年,久居岭南的薛综上疏谈到汉代以来的岭南情况,“山川长远,习俗不齐,言语同异,重译乃通,民如禽兽,长幼无别,椎桔徙跣,贯头左衽,长吏之设,虽有若无。自斯以来,颇徙中国罪人杂居其间,稍使学书,粗知言语,使驿往来,观见礼化”,“然在九旬之外,长吏之选,类不精核,······刺史会稽朱符多以乡人虞褒,刘彦之徙分作长吏,侵虐百姓,强赋于民,黄鱼一枚收稻一斛,百姓怨叛,山贼并出,攻州突郡,......今日交州虽名粗定,尚有高凉宿贼,其南海、苍梧、郁林、珠官(按珠官即合浦郡改名),见《吴书》卷三《孙休传》四郡界未绥,依作寇盗,专为亡叛之薮,......国之安危,在于所任,不可不察也”。(23)薛综的话概括地指明了岭南地区民族杂居和经济、文化的落后情况,并揭示了朝廷不重视岭南地方官吏人选所引致的严重后果。

晋代,岭南交、广二州共有十七郡,《晋书》卷五七《陶璜传》记璜上言:“广州南岸,周旋六千余里,不宾属者乃五万余户,及桂林不羁之辈,复当万户,至于服从官役才五千余家。”可见那时直属晋朝的编户不多,而少数民族为数并不少。南齐时,岭南分置广、交、越三州五十二郡。广州所领二十三郡,包括广大部分地区,“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皆栖居山险,不肯宾 ,西南二江,川源深远,皆置督护,专征讨之”。越州始置于宋明帝时,主要包括海南岛和雷州半岛地区,“夷僚丛居,隐伏岩障,蔻盗不宾,略无编户”。(24)可见,两晋以至南朝时,岭南地区始终有大量少数民族居住。

通过上面简略叙述,可以看出,黔中、岭南长期以来都有大量少数民族聚居。在汉代,主要是靠武力征服,把当地百姓尽可能多地纳入国家的正式编户。但高压并没有解决问题,不断地反抗斗争使民族杂居的现象长期存在,众多的少数民族人户摆脱了朝廷的管辖。当然,任何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免不了要对边境诸族实施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不过,各个朝代也还是存在某些情节上的差别。

在民族融合和隋末农民战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李唐王朝,它的创始人很注意调整社会关系,李渊使臣服于唐的突厥 利可汗起舞。“又遣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25)李世民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如,不必猜忌异类,若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26)他还说过:“自古帝王虽平定中夏,不能服夷狄,朕才不逮古人而成功过之。……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中落皆依朕如父母”。(27)“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疲弊中国,所获无几,岂如今旦绥之从德,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28)这样话,不完全是自吹之辞。唐代创设羁縻州,把历代的羁縻措施提高到了一个崭新阶段,这是比较注意尊重少数民族存在的特点,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利于各族自身发展的政治措施。在这种政策的感染下,汉族与其它少数民族通婚的现象比较普遍。所以唐高宗时礼部尚书许敬宗也以女嫁岭南蛮酋长冯盎之子。而在当时的广州,是“广人与夷人杂处”。(29)“蕃僚与华人杂居,相婚嫁”。(30)

唐代黔中所辖诸州有赋有贡,常赋有各种的布,贡物有药材、麸金、斑竹、蜡、犀角等,那里有盐泉,“官收其课”。(31)珍州之夜郎、丽皋、洛源诸县都有畲田,费州有多田县,南州山出楠木为大船,反映黔中生产事业有一定发展。因此,到了唐末,石处温为奖州刺史,“招纳亡命……广事耕垦,常积谷数万千石”。(32)就不足为怪了。黔中羁縻州地区,《旧唐书》卷一九七《南蛮传》记东谢蛮和西赵蛮所在,“土宜五谷,不以牛耕,但为畲田,每岁易”。牂柯蛮所在,“土气郁热,多霖雨,稻粟再熟”。稻粟均是秋熟,不可能一年再熟。但它可以说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因此,中唐时黔中经略招讨观察使王础奏称:“牂柯两州,户口殷盛,人力强大,邻侧诸蕃,悉诸敬惮”。

所以尽管唐代黔中、岭南和西北、东北诸地一样是民族聚居地区,但它们不象西北乃至东北那样战争不已,加以南方地区自然环境优越,发展生产比较容易。因而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的生产重心是在逐渐向南转移。文化发展和人才的涌现是离不开一定的经济条件的。唐朝统治者意识到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决定派人去黔中,岭南就地简选,吸收其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统治层中,借以维护和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与此同时,唐代在江淮以南设置羁縻州府的辽阔地区也曾实施南选,但江淮南选与黔中、岭南的情况有所不同,它只是临时性的措施,没有形成长期固定的制度。探寻其缘由,笔者认为也是和这些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的。
史书谈到南选,往往将闽中和黔中、岭南并提。《通典》卷一五、《通鉴》卷二○一记南选时都提到“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史部”。闽中置郡始于秦代,秦汉时,当地为闽越人所居。刘安对汉武帝说“越,方外之地,劗 发文身之民也,……非有城邑里,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33)汉朝击败东瓯、闽越后,迁其民于江淮之间,《史记》和《汉书》都说“东越地遂虚”,其实不尽然。《宋书》卷三六《州郡志》云:“建安太守,本闽越,秦立为闽中郡,汉武帝世,闽越反,灭之,徙其民于江淮间,虚其地。后有逃遁山谷者颇出,立为治县,属会稽”。刘宋时,江州所属在进福建境内,设有十二县,共有五千九百户,三万八千人,有越人,但更多汉人。

唐玄宗时,《旧唐书·地理志》记今福建境内已置五州(福、泉、建、汀、漳 )二十三县,计有九万余户,四十一万余人。唐代福建境内已罕见少数民族人,可耕荒地正在日趋垦殖。初期是“左衽居椎髻之半,可耕乃火田之余”。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十月,设漳州,辖漳浦,龙溪二县。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开山洞置”汀州,辖长汀、龙岩、宁化三县,“开元二十九年,开山洞置”福州龙溪县。这些开山洞所置州县之民,或是外来逃户,或是土著未开化的居民,他们文化水准普遍较底,因而在福州设置都督府,这便是《通鉴》卷二○一所说“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州县官,以便进行管理。中唐以后,福建地区兴修了大量农田水利工程,并出产盐、铁、银、铜等矿藏,历年向朝廷进贡不少方物。当南诏进攻安南时,唐朝诸道援兵屯聚岭南,自江西、湖南运粮溯湘、漓以济,“劳费艰涩,诸军乏食”。于是有人提议,“造千斛大舟,自福建运米泛海不一月至广州”。后来建议被付诸实施,“军食以足”。(34)充分反映了福建农业生产的长足发展。后来,王审知兄弟在福建立国,宽刑薄赋,劝农桑,当地面貌改观更快。所以,北宋秦少游说:“今天下之田称沃衍者莫如吴越、闽、蜀,其一亩所出,视他州辄数倍”。(35)同时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福建的文化事业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唐语林》卷四称:“闽自贞元以前未有进士,观察使李锜始建庠序”林蕴与欧阳詹“相与结誓,继登科第”。韩愈说:“欧阳詹世居闽越,自詹以上皆为闽越官,... ...闽越之人举进士由詹始。”(36)从此以后,闽人业儒有成就者日增。这也说明福建地区的文化水平已随生产的发展有了迅速的提高。而与江淮以南地区这种日趋发展的社会经济相比的关中地区,各种生产事业逐步相形见绌。虽然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在关中,但长安一带,却常常处于日不暇给的状态。唐人赵匡在讨论选举时说:“官司运江淮之储,计五费其四乃达京邑,刍薪之贵又十倍于四方”,全国士子集试京师,吃住等日用耗费大大增了长安的经济负担。就应试者来说,“大抵举选人,以秋初就路,春末方归,休息未定,聚粮未办,即又及秋,... ...羁旅往来,糜费实甚”,而“贫窭之士在远方欲力赴京师而所冀无际,... ...使兹人有抱屈之恨,国家有遗才之阙”。(37)可见,远程赴京应试的仅限于少数富户。为了缓和各种矛盾,唐朝政府设置了南选制度。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在观念形态制度等方面的必然反映。

玄宗天宝末年,安史之乱爆发,两京陷没,“举选路绝”。肃宗从宰相崔涣为江淮宣谕选补使,巡抚江南,补授官吏。(38)如果认为这是战时的权宜措施,那么,代宗即位后,东西二京早已恢复,朝廷仍任命李岘为荆南节度使、江陵尹,“知江淮选补使”。不久,他又被任命为吏部尚书,“知江淮举选,置铨洪州。”(39)朝廷先后几次在江淮选人,并正式置铨洪州,不能说是偶然的。至于为什么会选在洪州,因为洪州是江南西道驿传的中心,又是“江淮之间一都会”(40),在洪州置选,可物色江右人士。同时,南选的设置,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南方整体的文化水平。到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各地所送选人,荆南、鄂岳、湖南、两浙、江西和鄜坊、泾邠、郑滑、陕虢等中原各道人数完全一致,比北方的河东、泽潞、陈许、徐泗、灵夏、淄青、兖海等道人数为多,(41)反映出科举制的重大发展。

唐亡以后,在江南建国的吴、南唐、吴越、闽、南汉等国,也纷纷设立科举取士。吴作礼贤院,吴越置择能院,都很提倡发展文化,招礼士大夫,不少著名文化均出自江南。

到了宋代,科举应试与铨取人数都比唐五代大为增加。王禹偁在真宗时上上疏称,“太祖之世,每岁进士不过三十人,经学五十人。······太宗···临御之后,不求备以取人,舍短用长,拔十得五,在位将逾二纪,登第殆近万人”。值得注意的是,早在宋太祖时,“川蜀、荆湖内附,试数道所贡士,县次往还续食”。(42)太宗之世,“岭表初平,上以其尼久困苛政,恩惠养之,令吏部铨自襄、荆以南州县,选见任年未五十者,移为岭南诸州通判,得携族之官”。(43)这都是奖励江淮以南发展文教事业。而欧阳修说“东南之俗好文”,苏东坡“出守东南,亲历十郡,及多见江、湖、福建士人,皆争作诗赋其间工者己自追继前人”。(44)说明南方的文化发展,在南宋时更为突出了。到了明代,朝廷为了平衡全国取士人数,只好采取硬性规定,“如当取百人,则南六十,北四十”。(45)这样的情况,若在唐代,实是企望而不可及也。

2005-7-20 03:49 PM

适之
议政大臣

正一品左政丞-皇华舘大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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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唐长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78年版,页一二四~一三一。
(2)《旧唐书》卷五《高宗纪》。
(3)《通鉴》卷二○一总章二年。
(4)《新唐书》卷四六《白官志》。
(5)《新唐书》卷一一二《柳泽传》。
(6)《唐会要》卷七五《南选》;《旧唐书》卷一三七、《新唐书》卷一六○《徐浩传》。
(7)《唐会要》卷七五《南选》。
(8)《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
(9)《旧唐书》卷一○一《韩佽传》。
(10)《册府元龟》卷六三一《铨选·条例》。
(11)《册府元龟》卷六四一《贡选·条例》。
(12)《新五代史》卷六五《刘龑世家》。
(13)《唐会要》卷七五《南选》。
(14)《册府元龟》卷六三○《铨选·条例》作贞元二年,《唐会要》卷七五作贞元十二年,文字亦有不同。
(15)《文献通考》卷二九《选举》。
(16)《册府元龟》卷六四二《贡选·条例》。
(17)《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司马贞《索隐》;《汉书》卷二五下《郊祀志》师古注。
(18)《全唐文》卷五二五罗让《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
(19)《旧唐书》卷七六《李承乾传》。
(20)同上卷六五《长孙无忌传》。
(21)《新唐书》卷二二三上《李林甫传》。
(22)《旧唐书》卷一九○下《李白传》。
(23)《三国志》卷五三《薛综传》。
(24)《南齐书》卷一四《州郡志》。
(25)?

[注意]她叫武曌不叫武则天,你直接叫别人的谥号就是对她的不尊重
附她的谥号:则天顺圣皇后
生前尊号:则天大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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