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等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

作者&投稿:姜颜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2005年9月11日至17日,第八届全国推普周如期举行。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特此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体公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并向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拓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宣传主题:“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围绕此主题,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干部群众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素质、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和全面宣传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让广大群众努力学习和在必要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精心策划并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对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多做探索、不断创新,可举办座谈会、研讨会、征文征画、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文艺调演、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并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介的作用,积极开辟有时代特色的新途径,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群众参与面,使推广普通话活动与社会语文生活紧密结合,与语言文字日常工作有机衔接。
四、充分发挥学校在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作用,将学校开展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普通话的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推普周期间,城乡每所学校都应开展宣传活动,中小学要以普及普通话为主题开展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等活动,高校要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朗诵、演讲、辩论等活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结合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争“普通话章”等活动,在推广普通话宣传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五、各部门各系统都要开展好推普周活动。宣传部门要把推普周活动列入第三季度宣传计划,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做好推普周新闻报道,并积极制作、播出有关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人事部门要加大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力度,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把推广普通话宣传纳入城市和社区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要把推广普通话宣传融入群众文化活动和社区文化建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重点对从农村和方言区入伍的战士进行普通话培训。
六、努力将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向小城镇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拓展和延伸。当前,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的小城镇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通话普及程度还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各地要在继续抓好大中城市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的推广普通话力度,把推广普通话工作领域向小城镇和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拓展。各级语委要本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因地制宜的要求,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消除语言隔阂,为农民和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市场经济提供语言交际方面的帮助。
七、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届推普周期间将继续发放推普周宣传画,指导本届推普周重点城市活动,并举办主要面向乡村学校教师学生的“我与普通话”征文、全国青年普通话演讲大赛、全国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推广普通话(车队)神州行、推广普通话电视公益广告评比、推广普通话手机公益短信评选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1年印发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进行了修订,名为《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见附件),供各地使用。
九、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行做穗政部门)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将本地区开展第八届推普周活动的方案报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推普周结束后,各地应在10月底以前报送本届推普周活动总结。联系电话:(略)
附件: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
教育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事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国家语委 解放军总政治部 共青团中央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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