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军校具体有那些身体要求?(要祥细)

作者&投稿:邓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想考军校,请问有什么要求,详细点~

一般来说,男性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7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4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报考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者,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不能低于49(0.8)。


一、注意军校选拔的特殊要求

想报考军校,首先要了解军校选拔时有那些特殊要求。一是军校招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你如果超过20周岁不要报考;二是军校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复读生不要报考;三是考生必须参加面试。

各省的面试方法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面试工作由省招办、省军区招办统一安排,各军分区招办负责具体组织,各市地招办协助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高考分数和分数线公布以后,市地招办通知报考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面试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通过问答,了解考生有无良好的动机,有何爱好特长,听令是否准确,反映是否敏锐,口齿是否清楚。二是观察。通过对考生坐、立、行的观察,看体形、仪表举止神态是否合乎面试标准。三是检测。对面试中有疑问的可操作项目进行测试如测量身高、体重等。面试结果不打分,只记合格与不合格。上线考生的面试检测情况也是军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注意身体条件与专业的限制

军校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较高的要求,但不同的专业要求也不尽相同。如报考初级指挥专业,不仅视力条件比技术专业要求高,而且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适合培养为初级指挥官。

关于考生身体条件限制和专业要求,考生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照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心业。

三、注意录取的特殊要求

军校招生实行在面试的基础上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根据军校的性质和任务,一部分院校不招收女生,一部分院校虽然招收女生,但规定了男女比例,考生在报考时要认真阅读招生计划目录上的有关要求,切勿误报。


毕业后如何定职与授衔

军校的分配原则为“计划分配、挥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学员到部队后一般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作。指挥类院校毕业的学员,一般到基层部队排长或相当于排长的位置上见习,见习期满后,即可任命相应的职务;专业技术类别的毕业生,一般到相应的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培养院校还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选择毕业生留校。

一般情况下,分配到基层部队的被任命为现役军官;分配到院校、科研等单位并从事教学、医疗、科研工作的,大部分被任命为文职干部。

初级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专科毕业定正排职,授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中尉军衔;本科毕业定副连职,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专科定为专业技术14级,授专业技术少尉军衔,特别优秀的可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本科定为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的毕业学员,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决定调整到基层指挥岗位者,定职、授衔和确定职务薪津标准,与初级指挥院校毕业的学员相同。分配到文职干部岗位的,其技术等级的确定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


毕业之后直接到部队工作。在校期间免学费,有津贴,并且开始算军龄。根据所学专业不同,毕业之后可能进入机关工作也可能会到基层部队(比如指挥专业啊)。本科生毕业为少尉军衔,一般在基层部队是从排长做起。本人就知道这么多,不过都是从部队的一些军官那里听来的。


好好学 一般军校要求分数可不低哦……加油~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 = [身长( CM?)- 110]( KG )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有直径超过 2CM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 0.5CM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 0.5CM 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 厘米 ,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合格。

血压收缩压 90 毫米汞柱至 14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至 18.66 千帕)、舒张压小于 9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 ,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次 , 合格 .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1.5 厘米 , 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 ,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 , 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 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 米 ,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 5 米 、另侧不低于 3 米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炎,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纽,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 4.5 ( 0.3 ),矫正视力不足 4.9 ( 0.8 ),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在 4.6 ( 0.4 )以上,矫正视力在 4.9 ( 0.8 )以上,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视超过 10 O ,外隐斜超过 5 O ,上隐斜超过 2 O ,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 1PD 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 , 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的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 5mm , 牙 牙合 超过 3mm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 牙合, 中度牙周病,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 牙合的 ;。

(四)错 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 4 分;

(二)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 3 分;

(三) 加减法得分小于 7 分;

(四)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 55 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 MBTI-G 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 ENFP 、 INTJ 、 ISTP 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 I 得分大于 30 分;

(二) N 得分大于 30 分;

(三) F 得分大于 28 分;

(四) P 得分大于 28 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 7 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 B 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 3 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二) 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三) 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四) 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3.0cm 的。

第四十六条 X 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 3 个、直径不超过 0.5cm ,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 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 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白细胞总数 4.0-10.0 × 10 9 /L ( 4000-10000/ mm 3 );

(二)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 50%-70% 、淋巴细胞 20%-40% ;

(三) 红细胞数,男性 4.0-5.5 × 10 12 /L ( 400-550 万 / mm 3 )、女性 3.5-5.0 × 10 12 /L ( 350-500 万 /mm 3 )

(四) 血小板计数, 100-300 × 10 12 /L ( 10-30 万 / mm 3 );

(五) 血红蛋白,男性 120g /L -180g /L(12 -18g /dl) 、女性 110g /L -150g /L(11 -15g /dl) 。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 pH 值为 4.5-8.0 ;

(三) 尿比重为 1.003-1.035 ;

(四)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 尿酮体阴性;

(六) 尿糖阴性;

(七) 胆红素阴性;

(八) 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 0- 偶见 / 高倍镜、女性 0-3/ 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 0-3/ 高倍镜、女性 0-5/ 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 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正常;

(二) 镜检红细胞 0-2/ 高倍镜、白细胞 0-2/ 高倍镜;

(三) 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 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役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 年 4 月 24 日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 = [身长( CM?)- 110]( KG )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有直径超过 2CM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 0.5CM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 0.5CM 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 厘米 ,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合格。

血压收缩压 90 毫米汞柱至 14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至 18.66 千帕)、舒张压小于 9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 ,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次 , 合格 .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1.5 厘米 , 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 ,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 , 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 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 米 ,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 5 米 、另侧不低于 3 米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炎,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纽,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 4.5 ( 0.3 ),矫正视力不足 4.9 ( 0.8 ),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在 4.6 ( 0.4 )以上,矫正视力在 4.9 ( 0.8 )以上,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视超过 10 O ,外隐斜超过 5 O ,上隐斜超过 2 O ,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 1PD 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 , 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的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 5mm , 牙 牙合 超过 3mm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 牙合, 中度牙周病,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 牙合的 ;。

(四)错 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 4 分;

(二)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 3 分;

(三) 加减法得分小于 7 分;

(四)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 55 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 MBTI-G 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 ENFP 、 INTJ 、 ISTP 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 I 得分大于 30 分;

(二) N 得分大于 30 分;

(三) F 得分大于 28 分;

(四) P 得分大于 28 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 7 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 B 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 3 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二) 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三) 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四) 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3.0cm 的。

第四十六条 X 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 3 个、直径不超过 0.5cm ,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 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 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白细胞总数 4.0-10.0 × 10 9 /L ( 4000-10000/ mm 3 );

(二)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 50%-70% 、淋巴细胞 20%-40% ;

(三) 红细胞数,男性 4.0-5.5 × 10 12 /L ( 400-550 万 / mm 3 )、女性 3.5-5.0 × 10 12 /L ( 350-500 万 /mm 3 )

(四) 血小板计数, 100-300 × 10 12 /L ( 10-30 万 / mm 3 );

(五) 血红蛋白,男性 120g /L -180g /L(12 -18g /dl) 、女性 110g /L -150g /L(11 -15g /dl) 。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 pH 值为 4.5-8.0 ;

(三) 尿比重为 1.003-1.035 ;

(四)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 尿酮体阴性;

(六) 尿糖阴性;

(七) 胆红素阴性;

(八) 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 0- 偶见 / 高倍镜、女性 0-3/ 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 0-3/ 高倍镜、女性 0-5/ 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 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正常;

(二) 镜检红细胞 0-2/ 高倍镜、白细胞 0-2/ 高倍镜;

(三) 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 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役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检测,阴性合格。

视力、是否有传染性疾病、是否有扁平足、而且还有体能测试,如果还想知道的具体些就到百度查吧,如果你家有钱或者又有后台,那么这些体检什么的只是一个程序,哪怕你近视的很严重,你也可已进军校的

cao


考军校对身体有什么要求??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

考军校体检什么标准?
军校体检有严格的标准,主要包括身体条件、疾病史以及功能检查。以下是主要的体检要求:1. 身高、体重必须符合最低标准:男性身高162厘米,体重50千克;女性身高158厘米,体重45千克。初中毕业生男性要求身高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要求身高154厘米,体重43千克。超出标准体重25%以上的将被判定为不合格。2...

考军校体检的具体项目和要求
检验科等多个方面的检查。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军校、专业、招生年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以最新招生简章或官方通知为准。4. 除了体检要求外,报考军校还需要满足年龄、政治考核、高考成绩等多方面条件。例如,考生年龄一般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政治考核合格,志愿为国防事业服务,身体和心理健康等。

考军校有什么要求
4、身体复查要求:除了考前的体检外,报考军校的考生在考后还要做一次身体复查。政审要求:在面试之后,考生还要配合当地武装部、公安局做好政治审查工作,先填写好政审表,然后分别由武装部和公安局进行政审。5、性别要求:根据军校的性质和任务,有些军队院校不招收女生,还有一部分院校规定了男女录取比例...

报考军校的身体要求与条件 哪些考生不能被军校录取
在高考招生中,有些军校也明确规定不招收复读生,这一点相信很多家长和考生都不知晓,对于学生的学历水平还是有相应要求的,军校的录取分数很高,一般要超过一本线五六十分才有可能被录取。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青年学生考试应该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如果有想考军校的同学...

报考军校的身体要求与条件有哪些 一般考军校要多少分
很多人想知道报考军校有哪些条件和要求,一般考军校要多少分呢?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报考军校的身体要求和基本条件 身体要求:军校对考生双眼视力有专门要求,报考军队技术类院校,也称非指挥类院校,裸眼视力要达到4.6以上;报考军队指挥类院校裸眼视力要达到5.0以上。军校对考生身高也有专门要求,要求...

我明年高考,想考军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分数够了就可以么?
实际上是为你自己增加了一次进入大学的机会,并不影响在其后选择其他地方院校。因此,在填报志愿时,请务必把自己想报的军校作为第一志愿,将军校的全称填在提前录取的军队院校栏内。军校对考生身体也是有要求的:男生身高要达到162cm以上,体重超过50kg;女生身高要达到l58cm以上,体重超过45 kg。裸眼...

考军校身体素质有什么要求?
考军校对身体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一,体重达到标准,肥胖和偏瘦都不超过标准的20%,二是身高男不低于160厘米,女不低于158厘米。三是视力达到体检合格,四十没有传染病。五是其它相关要求。

义务兵考军校的条件
比如,男生报考特种作战专业,身高须达到170cm以上。作为考生,在报考军校时,一定要对照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的具体要求,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军校的身高资格。2、体重达标 考生报考普通高校,对于体重通常没有特别的要求,但是,如果想考军校,体重既不能超重,也不能太轻。比如,男生的体重,不得低于标准...

普通大学生考军校有什么要求啊?
普通大学生考研可以考军校,只要是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就可以。军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校应届本科生、国防生和优秀地方高校应届本科生入伍等四类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就读于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2、“211工程"、“985工程"院校。3、毕业时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

延庆县14738558412: 军校对身体的要求 -
阎于咪喹: 身体要求:军校对考生双眼视力有专门要求,报考军队技术类院校,也称非指挥类院校,裸眼视力要达到4.6以上;报考军队指挥类院校裸眼视力要达到5.0以上.军校对考生身高也有专门要求,要求男生身高一定要在162厘米以上,包括162厘米;女生身高要在160厘米以上,包括160厘米.对体重也有要求,要求男考生体重至少要达到50公斤,女考生体重不得低于45公斤.视力不好,身高不足,体重不达标的考生,没必要报考,以免浪费了一个志愿.

延庆县14738558412: 考军校的身体条件要求?
阎于咪喹: 关于考军校的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照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报考的心业.一般来说,男性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7千克.女性身高不低于154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报考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者,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不能低于49(0.8).

延庆县14738558412: 考军校对身体有哪些要求
阎于咪喹: 面试的要求包括: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男生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体形匀称,无O形腿、X形腿,无特体;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文身;语言表达流利,无口吃;表情自然,举止文明有礼,衣着整洁得当,动作协调自然;报考动机明确,愿为祖国国防事业献身. 面试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提问,通过,了解考生有无良好的动机,有何爱好特长,听令是否准确,反应是否敏锐,口齿是否清楚;二是观察,通过对考生坐、立、行的观察,看体形、仪表举止神态是否符合标准;三是检测,对面试中有疑问的可操作项目进行测试,如测量身高、体重等.

延庆县14738558412: 报考军校有哪些硬性(身体方面)要求? -
阎于咪喹: 年龄要求: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超过这个年龄不能报考. 应届要求:军校只录取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也不要报考.通常我们所说的那些“高四生”、“高五生”不能报考军校. 身体要求:军校对考生双眼视力有专门要求,报考军队技术...

延庆县14738558412: 高考军校体检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
阎于咪喹: 1、高考体检有普通体检和军校体检,普通体检要求不多,大都是对色盲、色弱和近视的专业限报要求,而军校的体检就要求严格了.2、军校、国防生的体检对考生的身体要求极为严格,不光是色盲、色弱有要求,身体的各部分都必须达到各项要求才可以.

延庆县14738558412: 军校收人对身体的要求 -
阎于咪喹: 报考军校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超过这个年龄不能报考.应届要求:军校只录取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也不要报考.通常我们所说的那些“高四生”、“高五生”不能报考军校.身体要求:军校对考生双眼视力有专...

延庆县14738558412: 关于军校身体要求的问题? -
阎于咪喹: 考军校的分数最起码要上一本,但如果是先当兵,在服兵役期间考分数可以降很多.军校对身体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且不同的军种有不同的特舒要求.对于手上的小伤痕,报陆军的话,如果不明显是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报空军的话应该就有问题了.

延庆县14738558412: 军校对身体素质方面有什么要求? -
阎于咪喹: 高中生报考军校流程:军校和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是一起的,至于考前考后要看你所在省市区的规定.高考填报志愿第一大栏就是军校等提前录取志愿,有意愿的话就填报,没意愿的话就空着 报...

延庆县14738558412: 军校招生要对身体素质有哪些要求... -
阎于咪喹: 军校生在入校之前不会有任何体能测试,只要过了军检就可以了 至于你说的如今体能不行,不要担心,高考结束了已经放假,你可以每天都去跑步,锻炼身体啊,什么体能不行就炼什么,体能都是练出来的,现在放假不坚持锻炼,到了军校会更苦~!当然军校的体能训练也是循序渐进,不会一下子高强度,现在先练体能,到了军校才会轻松些~

延庆县14738558412: 读军校的身体条件 -
阎于咪喹: 报考军校的考生不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复检能否被录取? 军校招生体格复检,是军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于保证进入军校学员有合格的身体条件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虽然考生报考了军校,但未参加军校体格复检,军校将不予录取. ...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