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货合同时是价税合计的怎么交应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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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法律~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复制粘贴如下,供您参考。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与协议在法律上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合同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互利互惠,然后把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
而协议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2、效力不同
需要公证的协议只是把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
而合同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3、法律效应不同
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而签合同目的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
百度百科-协议书

印花税的缴纳是按照签订的合同额,再根据签订事项的缴纳税率来确定的。如果签订的合同额是价税合计额,那就是价税合计额乘以税率,因为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率是万分之三,所以应纳税额是价税合计额乘以万分之三。签合同的时候,最好价格和税率在合同中分别标示,这样就可以以不含税的价格乘以税率。


什么是购销合同税
这一税收机制的具体征收方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所差异,例如有的地区会根据商品类型或交易金额来制定不同的税率标准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税务处理。同时企业或个人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的税务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经济损失。此外在税收监管方面也需要不断...

...请问在订立合同时合同上面是要注明写含税价还是不含
写合同时,必须注明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至于用哪个价格,双方可以约定,都可以,但必须注明,以免未来扯皮。

销售合同定价选用含税定价还是不含税定价?
计算应纳税款时也要把含税的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的,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税率.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以及不含税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签订以前一定要注意合同是含税还是不含税,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进行友好并且合法的交易.购销合同印花税按含税价缴纳吗?

购销合同可以写不含税吗?不含税的合同有效吗?
税法对于税种、税率、税额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而对于实际由谁缴纳税款没有作出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故关于税费负担的约定并不违反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属合法有效协议。因此,不税法对于税种、税率、税额的规定是强制性的,而对于实际由谁缴纳税款没有作出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只有货交购货方...

购销合同印花税按照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缴纳?
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是按购销合同来的,如果购销合同本身是含税的,则按含税价来缴纳,如果购销合同本身是不含税的,则可以按不含税价来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购销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购销合同的立合同人包括购货方和销货方,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是采用自行贴花法的,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缴纳税额,并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另外企业也可以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发生应税行为的时候,自行计算缴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每枚税票的骑缝处要盖戳...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在签订购销合同的时候,应按照合同上购销金额的0.3‰计算缴纳印花税。但是有时候会注明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有时候则只记载价税合计金额。合同要缴纳印花税时,应分情况:1、合同上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2、同时分别记载有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

请问购销合同签订时就要缴纳印花税了,还是对方付款了再贴印花税呢
按照税法规定是签了合同就要缴印花税。但是实际操作是按照营业额计算缴纳印花税的。

如何避免不含税合同交易的风险
不含税合同,对购货方会有风险。通常,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税款为增值税。实际上来说,“不含税价”指的是销售方不开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或购货方没有让销售方开增值税发票。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买卖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要依法...

合同价是否含税?
如果是的话,公帐走公帐的钱肯定要开票的,意味着你付厂家的是含税价格,所以一开始你们口头商定不开票,但又要打公帐,肯定是厂家那边弄错了。楼主不确定合同价格是否含税金的话,和厂家确认下,是否按照合同支付余款,你们可以提货呢?如果厂家的回复是确定的话,个么合同价就是包含税的。

保德县19234899353: 价税合计如何缴纳印花税 -
恭连酮康: 一、印花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就合同上书立的金额按印花税相应税率贴花缴纳的一种行为税. 因此印花税的计税基础是合同签订的金额,一般是含税金额.二、依据财税[2016]4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2、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保德县19234899353: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A元,还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B元,那购货方应支付A元还是B元啊??? -
恭连酮康: 原则上来说购货方应支付B元,也就是价税合计的金额,有差额的可以私底下解决

保德县19234899353: 如果销项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是20万,进项票的价税合计金额是17.6万,应该交多少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 -
恭连酮康: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增值税: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00000/(1+17%)x17%-176000/(1+17%)x17%=29059.83-25572.65=3487.18元 附加税: 城建税:增值税实交数x7%=3487.18x7%=244.10元 教育费附加:增值...

保德县19234899353: 想问下: 我公司购进货物价税合计5000,但其中税金726.5由对方付,收到发票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
恭连酮康: 借:库存商品 4273.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6.5 贷:银行存款 5000 收到税金款,借:银行存款 726.5 贷:其他应收款 726.5 或者合在一起写 借:库存商品 4273.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6.5 贷:银行存款 4273.5 其他应收款 726.5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您所说的是不能作为营业外收入的,因为这个税是你企业要求人家付的,即可以控制的,或者说是对方的一项优惠,可看成商品的折扣,是成本的减少,而不是额外的收入

保德县19234899353: 客户从我这购进货物,我已开过增值税进项税,那么到时我和顾客结账时要把我已交的增值税也算进去吗? -
恭连酮康: 1、销售货物所结算的金额是含税金额,即价税合计金额,也就是含销项税的;2、一般地,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均需要对结算价格(金额)做明确的表示,以防发生误解产生纠纷;3、税金,是财务在核算时所采用的计算依据,资金结算则考虑价税合计金额.

保德县19234899353: 购货进来的时候是要价税分开的单价还是价税合计的单价 -
恭连酮康: 如果可以抵扣的税款按照产品单价入库,如果不可以抵扣的按照价税合并起来的入库

保德县19234899353: 税法规定: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请问这个购销金额是含增值税还是不含的? -
恭连酮康: 可以是含税,也可以是不含税.计税依据是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保德县19234899353: 购销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
恭连酮康: 合同双方按照合同额的万分之三分别缴纳印花税.

保德县19234899353: 我公司跟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想买印花税,就想问一下是按合同销售额的总额还是70% -
恭连酮康: 销售额的总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比如10000元的合同缴纳3元

保德县19234899353: 印花税按购销合同 -
恭连酮康: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根据签订的合同金额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缴纳.对于你所说的不签合同或隐瞒合同是漏税行为,而不是税收筹划.对于不签合同的交易,税务局有权按照实际发生额核定征税.另外你所提到的印花税核定表只是针对购销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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