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一篇文章

作者&投稿:包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寻一篇文章!~

请不要相信我的美丽 也不要相信我的爱情 在涂满了油彩的面容之下 我有的是一颗戏子的心 ——席慕容 有些人,有些事,注定会相遇。或早或晚,即使等了又等,即使错过了又错过。 我遇到了一个人,我愿意为他开放,愿意为他散,愿意为他凋零,愿意为他落。 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剩下的只有恋。 我知道爱情像一场豪赌,愿赌就要服输,输一次就要学会聪明。 “放心,你不会一蹶不振的。”我对自己说。那一刻,在我的心里,仍旧深深地相信爱情。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我明白了爱情也需要透透气,总是沉溺在一个小圈子里,再好的爱情也会长出青苔。 这一天即将留在身后,许多待说的尚未说出。等待的尚无消息,因为那一天尚未到来。 我们,还来得及吗?我们真的来不及了吗? 有人说,喜欢戏的人,可以活几生几世,每唱一出戏,都可以把自己的前世生活上一次。 以前,我一直,是个等爱的女子。我心髓深处隐匿着最强最烈的愿望,对爱情。只是,我从来不动声色罢了。 爱情,开始,分分秒秒都妙不可言。过程,往往悲喜交加。 时间飞驰,像一把凌厉的刀,残忍地在记忆里划上一道一道。如果人的心可以打开,那么老了以后,就能看见上面斑驳不堪,布满伤疤。 快乐的时光是短暂但扎实的。它在每个人的心里丢下一粒种子,在日经更年的时光雕刻里茁壮成长成一根藤蔓,把每一个人的心反反复复捆扎起来。 或许,我们在这里相遇,沿着相同的轨迹结伴而行。大路的两旁有招摇的风景,你停下来欣赏,我继续前行,至此天各一方。 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原来真的可以很小,也可以很大。 我每天怀着期望等待,希望可以在任何一次偶遇中,面带微笑地和你打招呼。我要在期望与失望中挨过整个冬天,春暖花开的时候,我想我有足够勇气抵御寒冷。 我能用什么来拥有你?我交给你一个从不忠诚的人的忠诚。 书上说,爱情是需要惦着她,讨好她,为她花心思的。 深刻深邃深不可测从来与幸福没有因果关联,来世一遭不是为了感受意义,而是为了享受意味。 若干年后,我看过一部电影,片中的女人对女儿说,在感觉幸福的时刻,并不是beginning,不过是一个moment。我想她是对的,曾经有一个人,在靠近我心脏的位置,同我说,在一起。你,That is the moment,就像路过眼睛的风那么短暂。我不再期待还会有什么像样的未来在等着我,遇见你,原本是生命里最好的时光,再也不会回来。 现在,在电话那端,你小心翼翼地安抚我,说工作真的忙,打牌吃饭喝酒唱歌也实在不能推。我握着电话,淡淡地笑,懂事地说好,眼里却有泪水硬生生地砸下来。原来,因为年轻,便爱得那样用力和孱弱。 那时候,你说,你会等我,等我结婚。那晚,我在梦里,看见自己抱着一大团洁白花束向你跑,一直跑到你怀里。 你说,我是你的丫头,是你的宝贝,字字如玑,原来,爱情,这样甜美。 就这样,往返两地,相距几十公里,我抱着自己的爱情,在漫长的铁轨上一路投奔。 回家见过你,就这样,我再回到我的城市,无比失落,这里,没有我深爱的那个男人。我不敢打电话给你,怕你在忙工作,忙得不耐烦我,因为,你一直那样忙。我在爱情里,看到卑微又隐忍的自己,勇敢又自怜。 我成了城堡里安心静待的公主,只是,这期间,荒芜了很多事情,譬如爱情,只剩想念蔓延,却不可再重生,我知道,我跟你之间隔着什么,那个东西叫“现实”,现实很残酷。我开始每日很晚睡觉,又经常对着手机发呆,又梳起马尾,只是,我还是这样瘦了下来。我开始相信一种说法,每个人的爱情都是有限的,我想,在这一场投奔里,我已消耗太多,卑微隐忍,如此逞强,再不能康复。 有些时候,你敷衍我的时候,我一个人走在学校的甬道上,身边是川息的人流,我看着那些年轻的女孩子,穿着牛仔裤,说话很大声。曾经,我也像她们一样,只是后来,在爱情里开始静默下来,化作小小莲花,用心朝圣。 现在开始懂得,爱情不过就是自以为是的幻想,你以为自己爱着谁,又以为谁爱着你。 某些时刻对于一些事情,其实人们大多都彼此心知肚明,只是谁也不去拆穿谁,因为所有的问答也无关乎曾经,而现实需要的是现在和未来,我们便这样小心翼翼,步履维艰,生怕碎掉了一个美好梦境。 并非狐裘不暖,只是现世太过天寒地冻,若想扯三丈情爱熬过粗糙人生,怕是得修炼万千耐性。 也许也有这种说法,地球是圆的,走再远还是要回起点,我是你的,无论如何还是要回你身边。 我的记性近来变得很差,无端混淆了许多的记忆,费力地揣测脑海里互相缠绕的时段真相却只是更添惘然。我会突然想不起你的样子,竭力拼凑,总是不对,面部全非,无论怎样勾勒,都与我意向相差甚远。 可是,你相信吗,就算我退做了一块化石,我也一定不会忘记在最后一页写上那句话。 马晨程爱王乃昌。 我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它,只是会在独自一人的时候用手指反复摩挲,安静地微笑,心里突然涌动的忧伤如潮水般澎湃,然后闭上眼睛,泪流满面。 原来爱情确实不需要许多的时日来酝酿然后一朝蓬勃而出。有时候,真的只是匆匆一眼,就盲了今生。 亲爱的,多么希望有那么一天,终于有这一天,亲耳听到你说爱我。 多么希望那么一天,我会多么庆幸,这么长的时光,这么多的人,我们始终没有丢失彼此。

鲁迅的小说作品数量不多,意义却十分重大。中国的小说,只有到了鲁迅那里,才把目光集中到社会最底层这个更广大的题材领域,描写这些底层人民的日常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这是与鲁迅的创作目的分不开的。鲁迅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啊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在《孔乙己》里,有恶意嘲弄孔乙己的短衫顾客;在《阿Q正传》中,别人欺侮阿Q,阿Q则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小尼姑;在《祝福》中,鲁镇的村民把祥林嫂的悲剧当作有趣的故事来欣赏……所有这一切,让人感到一股透骨的寒意。这是一个多么冷酷无情的世界!这是怎样一种扭曲的人生!鲁迅对他们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爱他们,但希望他们觉悟,希望他们能够自立、自主、自强,挺起腰杆来做人,争取自己幸福的未来。 除了社会底层的人物形象之外,鲁迅还塑造了一些刚刚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这些知识分子有进步的要求,有改善社会的良好愿望,有对人、对己的真诚的感情,真诚的爱,但当时的社会却不能容忍他们。“狂人”诅咒人吃人的现象,希望人人都能成为“不吃人的人”,成为“真的人”,周围的人就把他当成疯子,必欲除之而后快(《狂人日记》);夏瑜为社会而牺牲,茶客们说他“疯了”,华老栓则用他的血来治自己儿子的病(《药》);魏连殳关心中国社会,社会却来迫害他,到他不再关心中国社会时,周围的人却来巴结他(《孤独者》)。《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伤逝》中的子君和涓生,都曾为社会,为自己,追求过,奋斗过,但在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经历的都是悲剧的命运。鲁迅同情这些知识分子,就是同情中国社会,关心中华民族的命运,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只有这些知识分子还在为社会的进步而挣扎、奋斗。 鲁迅对社会上的两类人是抱着深恶痛绝的态度的,那就是那些权势者和伪君子。《孔乙己》中的丁举人、《阿Q正传》中的赵太爷、《祝福》中的鲁四老爷、《长明灯》中的郭老娃、《离婚》中的七大人等等,都是这样一些权势者的形象。他们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有权有势,但对他人的命运却没有真诚的关心,对社会的进步没有丝毫的热情,他们关心的只是自己的权势和地位,自私、虚伪、冷酷,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改善。《肥皂》中的四铭、《高老夫子》中的高老夫子则是一些假道学、伪君子,他们口口声声说是关心社会的道德,实际上他们自己都是毫无道德心的人。 鲁迅的小说写的是平凡人的平凡的生活,没有离奇的故事,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却充满了无穷的艺术魅力。这种魅力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他对人、对生活的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对人的内在微妙心理的入木三分的刻画带来的。这需要高超的艺术功力。读鲁迅的小说,时时有一种“发现的喜悦”。画面是普通的画面,人物是普通的人物,但我们却在这么普通的画面和普通的人物身上,随时都能注意到我们平时注意不到的特征,觉察到我们平时觉察不到的人物的心理活动。正是由于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心理刻画,使鲁迅小说的艺术魅力具有了愈久愈醇的特征。在青年时期,我们涉世不深,对人生还没有更多的亲身体验,鲁迅小说是作为一个整体进入我们的感觉世界的,但在我们感觉到的人物和画面中到底潜藏着多么丰富的内涵,我们还不可能尽数感觉到,随着我们社会经验的增加和人生体验的深化,这些人物和画面的内涵就会不断从中生发出来。为了揭示不同生活画面和不同人物命运的不同的意义,鲁迅的小说结构是多变的,几乎一篇有一篇的样式,一篇有一篇的写法。《狂人日记》与《阿Q正传》不同,《孔乙己》与《白光》不同,《故乡》与《祝福》不同,《孤独者》与《伤逝》不同。不仅结构样式不同,音调节奏也不同。《孔乙己》是那么的单纯而又冷峻,《伤逝》则那么逶迤曲折、情深意切。鲁迅的小说是小说,也是诗,意境幽深,外冷内热,其运用民族语言的功力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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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经年消失的那天,我没有哭。
我心爱的男生不见了,我却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多么勇敢。我只是,只是一个人徒步三个小时从学校走回家,只是拼命把眼睛睁得很大让风吹干里面聚集的液体,只是被小偷光顾了书包偷走了皮夹而浑然不觉。如此而已。
我没有像偶像剧里的女主角那样肝肠寸断以泪洗面,更没有痛不欲生寻死觅活,我甚至没有落泪。
呵,我多么勇敢。

晚上沈丛夕打电话给我,我正死死盯着电视屏幕上帅到宇宙无敌的李俊基流口水,丛夕的声音明显带着哭腔,我自顾自大喊出声:“丛夕你如果不看《我的女孩》一定会后悔的!李俊基在里面超赞啊!”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
李俊基再次被女主角拒绝了。
我正想发出“帅哥为什么要演悲情角色”的感叹,丛夕突然冷冷说:“络此,我有时候真的怀疑你是不是冷血动物。”
“怎么说?”我的心随着李俊基满眶眼泪纠结在一起。
“经年不见了!他走了你明不明白?”丛夕哽咽着哭喊,“早知道这样,我是绝对不会把经年让给你的!”
李俊基的眼泪跌落。
电话那头传来重复的“嘟嘟”声。
我沉默地挂掉电话,嘴角泛出一个笑容,这样才像嘛,男主角离开了,当然应该是女主角最伤心啊。
那么,我又是谁呢?
女2号?配角A?还是路人甲?
李俊基趴在桌上泣不成声。我坐着没有动。
“络此,你干嘛?看片子看哭了?”
“啊?没事,大概吧。”我摸了一把脸,满是温暖液体,我咬住自己的嘴唇试图站起来,视线一片模糊,我狼狈地跌了一脚。
“腿麻了?当心点啊,快去睡觉吧,明天不要上学啦?”
“知道了老妈。”我走进房间,抽了几张纸巾擦脸。却怎么也擦不干净,我的脸被弄得一片绯红,却依然被来路不明的液体浸泡着。
我想起经年曾站在我面前,一字一字对我说:“络此,如果我消失了,你会哭吗?”
然后我把头扬得无限高,露着一大截自以为很好看的脖子说:“当然不会。”
我不会为任何人哭。我多么勇敢,宇宙无敌。
所有的灯光都黯下去,回忆兜头而来,拍打我空空如也的脑袋,刺激我不堪一击的神经,捏碎我仿佛不复存在的心脏。
我终于掩着脸,大哭起来。

{02.}
林经年在我所在的这所高中里是个人物。
一点也不夸张,估计没有人会不知道他的名字,当然,沈丛夕也是。他们都是人物,而我,也因此沾了光,饱受了成名的痛苦,常常会有人追着我问:“你为什么要拆散林经年和沈丛夕!你凭什么?”
我属于半路杀出的第三者,大结局里应该抱头鼠窜的反面人物。
平心而论,林经年并不算英俊,甚至还有些面部肌肉僵硬的嫌疑,离阳光美少年的距离实在太远。但他却有着令人望尘莫及的显赫家室,谁也不知道他的银行存款后面有多少个零,只知道他花钱如流水,刷卡从无半分犹豫。
但高中生毕竟没有那么市侩。众多仰慕他的女生还是冲着“有性格”这个男主角必备的条件单纯而执著地追随着他。
沈丛夕却是其中比较特别的一个。她太完美了,简直就是一个公主,以至于没有人会认为她喜欢经年是因为钱,那么,她到底喜欢他哪一点呢?
这是个秘密,只有我们三个人各自知道的秘密--那天放学突然下起滂沱大雨,丛夕跑进一家便利店里躲雨,而在她前面离开的男生居然将伞落在了店里,自顾自冲入大雨之中――当然,白痴都该想得到,他是故意留下了那把伞,让丛夕好尽早回家。
丛夕在那个瞬间被感动了。然后她爱上了那个叫林经年的男生。
其实丛夕并没有告诉我这些,而我会知道的原因是,当时我亦在那家店里避雨,亲眼见证了他们最初的邂逅。
也许是因着这一点点缘分,让我和丛夕这样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两个女孩子后来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之后的一切发生的理所当然,丛夕去还伞,于是在这一借一还之中,他们很顺利地在一起了。彼时的林经年尚是优等生,他们的恋爱在师长默认的状态下稳步进行着。
再然后,不用说,我就出现了,打破了原本平静的一切。
不,应该说,是我被迫出现了,被迫打破了原本平静的一切。

{03.}
林经年的堕落仿佛是在一夜间。风驰电掣,决绝得令人恐惧。
我那帮一起玩的兄弟突然告诉我,有个我学校的男生要求加入我们。我扬起嘴角得意地笑:“让他拿点钱出来,我们以后就罩着他。”
我没有想到那个人是经年。我看着他锋芒毕露的眼神,一瞬间手足无措。他应该是高高在上的王子,出现的场合只可能是图书馆或者领奖台,而绝不会是这里――隐蔽破旧的小弄堂,站满烟雾缭绕的小混混们。
“你想怎么样?”我拼命压抑住自己颤抖的声音。
“让我加入你们。”他毫无犹疑,一字一字回答。
“为什么?”我脱口而出,立即意识到不妥,连忙加上:“知道规矩么,要给我们每人买包烟。”
“可以。什么烟?”
“我只抽七星。”
那一天,我向经年递去了他平生的第一支烟,宣告了他堕落的开始。
他与丛夕分了手。没有人明白这个男生在想什么,家境富裕,成绩优异,恋爱顺利,他的人生完美无缺,丝毫没有荒废堕落的导火线。
丛夕来找他,放学时拉住他的手一遍一遍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经年,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
而男生淡漠的眼睛仿佛是指间燃烧殆尽的星火,飞快地失却温度,直线坠落。
我在旁边看的不忍心,经年突然一把拉过我,揽入他怀里,“给你介绍,这是我新的女朋友,络此。”
丛夕美丽的眼睛里刹那间聚集了那么多的泪水,它们就要将我淹没。我的脑袋里像有几千万只蜜蜂在“嗡嗡”叫,叮得我满头包。但无论是被淹死还是蜇死,都好过那一刻的尴尬。然后我听到丛夕说:“络此,络此,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她……”
“不是……”我急急想要解释,却被经年强行拉走,转过头,丛夕蹲在原地哭得像个孩子。
公主,连眼泪都令我自惭形秽。

{04.}
“为什么要这样?”我气吁吁地踹他一脚,“人家很可怜耶!”
经年目光阴郁,他将抽了一半的烟狠狠踩灭,突然伸手拥抱住我,“什么不要问。”我在他怀抱里无比惊恐,手忙脚乱地推他,“你干嘛,我不是……”
“不是说了嘛,”他加大力气,一双手死死按住我背脊,“不要说话。”
我只得收起手脚,乖乖伏在他肩膀上,听到自己的心脏跑进大脑里,“突突突”的跳。我紧闭双眼,努力寻找面前男生的心跳,却发现,他的胸口,凉如寒冰。
那一刻我突然想问他:“若我轻叩你心扉,那里是否有回声?”
经年缓缓放手,在暮色四合中淡淡审视我,不动声色,冷静从容,像兽。我感觉到那种凛冽的目光,几乎要将我从头到脚钉死在身后的那面墙上。正当我考虑从哪个方向突围时,他突然向我伸出手,我大惊,连忙后退。于是林经年的手停在半空中,生生握住了虚空。
他面上慢慢浮现出清冷来,那么寂寞凉薄,令人叹息。
我在渐暗的天色里分辨着他的脸,无比悲哀地想,我究竟是替代品,牺牲品,还是实验品呢?或者是,废弃品?
心底一阵寒凉,我猛地一颤,惊动了对面那个沉默的男生。
他脱下校服外套披在我肩上,然后轻轻揉我的头发,他嘴里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谢谢。”
我倾身扑进他肩膀。
林经年,原来我爱了你。那么,便是身不由己的。
我纵容自己沉溺下去,却一边无比残酷地清醒着。我知道,他爱的人始终是沈丛夕,而我,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恋人。只有在看到她的时候,经年才会避开目光,加急脚步闪躲。他畏惧她,因害怕她看到他的堕落,会失望,会难过。曾经那个高高在上的王子已经不见了,林经年自觉配不上沈丛夕。
然而,这一切的原因仍然是一个迷。
我猜测是源自经年的家庭,这些是偶像剧里贯有的桥段,豪门公子为了证明自己在家人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做出离经叛道的事。堕落,只是有钱人的青春游戏之一。
而我,一切都普通如斯。
我和林经年,是两只互相取暖的刺猬。

{05.}
我们也曾是快乐的。有他,便是快乐。
我们混迹在这个城市夜晚的角落里,不动声色地沉迷。经年拉着我的手,他有时会温柔地替我拉起外套的拉链,走得太快时略微慢下脚步,他在我生日的那天送我一枚ZIPPO,我们坐在清冷的广场上抽烟,他俯身在我耳畔说,“络此,生日快乐。”
我几乎以为这就是幸福了。
哪怕我看不到他藏在刘海下面的眼睛,哪怕我知道他爱的是别人,哪怕,他从来不对我说,喜欢,或者爱。
不在乎一个人,大概就是连谎言都不屑。
我走在经年的旁边,我们十指相扣,幸福双失。一点一点被扑灭所有希望,心越来越凉。我惆怅万分,所有挣扎都是徒劳。
我对自己说,“络此,你要快乐。”
离开他,痛苦的还是自己。索性不妨让自己快乐,只要经年还在身边就好。
电影院里,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金刚从高楼坠落的那一刻,我终于哭了。我在黑暗里抹掉眼泪,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经年侧过头来问:“络此,你哭了吗?”
“怎么可能?”
“也是,宋络此是从来不哭的。”经年的声音很淡,他顿了顿,说:“可是我却哭了呢。”
然后我惊愕地看到那些清亮的泪滴从经年的眼角滑落,那么安静,那么哀伤。他看着我说:“是不是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不会哭呢?”
“是啊。”我说,“天塌下来也没事。”
“那如果……”男生说了一半,沉默地将视线转向大屏幕,再无言语。我再次悄悄擦去了眼泪。
也许,我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勇敢。

{06.}
沈丛夕来找我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操场的角落抽烟。
这个漂亮女生伫立我面前,她问:“你是宋络此吗?”我点点头,她低下头对我说:“给我一支烟。”
“你会抽烟吗?”
“不会。”她说,“你不肯吗?那你为什么给了经年呢?”
我不想纠缠这个问题,起身要走,女生在身后说:“你能不能陪陪我?”我一怔,想起经年亦曾经对我说过,“能陪陪我吗?”
于是我转身坐回去,我发现他们的眼睛很像。
“也许我们应该做朋友。”她说。
“我们是情敌。”我冷冷回应。
“我们只是喜欢同一个人。这和做朋友无关。”丛夕抬起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她伸出右手道:“我叫沈丛夕。”
我想了想,伸手握住她的:“我叫宋络此。”
我是喜欢她的。温柔美丽,家境良好,学业出色,失恋并未影响她的状态,依然是闪耀在众人面前的公主。
出乎意料的,我们居然就此交好了。沈丛夕和宋络此,一个是让众人赞不绝口的优等生,一个是令师长头痛不已的小混混,竟然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我们一起吃饭,午休一起躺在操场上看天空,一起看我借来的韩剧,一起逛街,一起去吃都喜欢的味千。我们的友情浑然天成,无需任何雕琢,我们手挽手走在街上,笑容一路绵延下去。
只是我们之间,从来不提经年。

{07.}
林经年神出鬼没。他的心里没有我,自然不必向我交待行踪。
此时的经年,已经成为一个昏暗的光影,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却依旧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微弱却强势。
我们有时三天见面一次,有时一星期也碰不着。我不是不难过,只是早就知道他爱的不是我,本就并未有过多奢求。我对他的生活一无所知,他不说,我便不问。
只是在每个夜晚,会想起那些零碎散乱的回忆,宛如一块一块拼图,拼凑出一个并不完整的他。
我拥有的不过是这些回忆,喉咙里沸腾着酒精,男生痛苦地闭起眼睛。
“络此,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可以挣脱一切,放手去追,可是不行,我不可以这么自私。络此,你明白吗?”
“络此,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消失,那么,你会难过吗?你会哭吗?我真想看看你哭的样子。”
“络此,我们去做一些事的时候,就注定了将会与另一些事擦肩而过。这是一种交换,很公平。”
“络此……”
“络此……”
我缓缓睡过去。再醒来时,丛夕笑着握住我的大拇指,往纸上一按,就是一个红色指纹。我看看自己被涂满颜料的拇指,大喊:“沈丛夕!你干嘛你干嘛!”
女生带着一脸坏笑道:“宋络此同学,你已与我定下契约,需在我指导下全力冲刺,备战高考!”
“什么嘛……”
“从即日起,由我对你进行魔鬼集训,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丛夕脸上的笑容,明媚得像清晨第一道阳光。

{08.}
十八岁那年的春天,我终于从一个浑浑噩噩的梦中醒来。仿佛是在一夕之间,所有的花就都开遍了。
当我再回顾那一段日子的时候,发现原来那其实是一种疗伤的过程,所谓的痛并快乐着。而我和丛夕以全心投入来压抑内心的疼痛。她无法得到,我无法拥有。
我很快脱离了原先在一起玩的那帮兄弟。我再没有逃过课,学校和家两点一线,埋头在小山一样的作业和考卷里。
一切都那么顺利,我的年级排名飞速上升,得到老师频频表扬,父母无比欣喜。我常常趴在桌子上就睡过去,醒来后去卫生间,往脸上一遍一遍泼冷水,镜子里的女孩子面色憔悴,唯独一双眼睛璀璨若暗夜星辰。
“加油,络此!”我笑着对自己说,然后转身走出去,继续做那些习题。
只是,我没有再见到经年,他已经不来上学,没有人知道高考前的这几个月,他究竟在做什么。
我逼迫自己不去想念他。
他的灵魂属于风,身体属于自由。他从来都不属于我。

高考前100天,我最后一次见到经年,他在校门口和丛夕说话。
倾盆大雨,他们共撑一把伞。丛夕脸上的心疼和担忧,经年身上的绷带和伤口,刺痛了我的眼睛。
他失踪了那么久,终于回来了。带着满身伤痕,回来找她。
那一刻,我明白了一切。经年,那个曾经像王子一样的经年,已经无法自拔。却仍然有一身固执和倔强,不愿意再靠近他心目中的公主。他希望她一直飞,飞到最高的地方。而他自己,选择默默仰视,无语凝噎。
那一刻,我的眼里含满了泪。
那一刻,我知道我只是一个过客。这一切根本与我无关。我只是在他最痛苦的时候,恰好出现在那里,仅此而已。
我为他们感动,我为自己悲哀。
我没有打伞。大雨打湿了我的脸,没有人知道我哭了。
经年转身离开,然后看到我。他露出迟疑的表情,他是不想看到我的。可是我在淋雨,所以他还是朝我走过来了。
“络此……”他嘴里低声唤着,走近我,“高考要加油。”
我难过的快要死掉。这个我爱的男生,在久违之后的第一句话,却与我们的感情毫无关系。大雨里,我紧紧将手捏成拳,指甲掐进掌心,痛到失去直觉,殷红色液体慢慢滴落。没有人懂得我的悲伤。
最后我听到丛夕尖叫着跑过来:“络此,你的手……”
然后我失去了知觉。

{09.}
“经年呢?”我在床上醒来,看到熟悉的天花板。
“他……”丛夕顿了顿,“他走了。”
我闭上了眼睛。
“丛夕,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失败。”我轻轻地说:“其实一早,我就知道经年爱的不是我。可是我不甘心,我以为总有一天,可以叩开他的心。可我错了,他心早已经被你填满,没有丝毫余地。”
“我究竟……在妄想什么?”
我听见了哭声。我看到丛夕抽泣着,摇头,再摇头,眼泪颗颗坠落,渗入我手掌的纱布。细细密密的疼。
她的声音像碎裂的绝望。
“络此,络此,你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丛夕哽咽着,“让我来告诉你,宋络此,其实林经年爱的人,从头至尾,都只有你一个。”
“我们初遇的那个雨天,我拿起了他留下的那把伞。我以为他是给我的,可是打开后才发现,伞里面有一张纸条――宋络此,我喜欢你。我气愤地把那把伞还给他,我不明白,我到底有哪点比不上你。”
“我真的不甘心。络此,为什么世上会有这样的男生,他喜欢的人,居然只是一个吊儿郎当的混混,他那么出色,怎么会爱上你?”
“而且这份爱,竟值得他毁掉自己,才将你拉回来。”
“他来求我。他对我说丛夕,我亏欠你太多,求你帮帮络此。离高考越来越近,她不能再这样混下去,否则就来不及了。”
“他说丛夕,我对不起你,所以只能选择远离。”
“络此,你可知道他为了阻止那些混混们骚扰你,每天放学前都在校门口堵截他们。经年全身都是伤,可是他却微笑着对我说,‘只要络此没事就好了’。”
丛夕泣不成声,她将脸埋在床单里,肩膀起伏。
我彻底呆了,大脑一片混沌,经年爱的人是我?这怎么可能?自己是在梦中么?我恍恍惚惚地发愣,直到丛夕将一封信塞在我手里,起身离开。
我颤抖着展开那张泪痕斑驳的信纸。

{10.}
络此:
想念你。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高考应该已经结束了,你一定得到了最满意的结果。我知道的,因为你在我心目中,一直都是那么强。
是永远不掉眼泪的宋络此。
我想,你一直都不知道我爱你。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懦弱的人。可是你,那么勇敢。
我没有把握能把你拉上来,却可以陪你一起沉沦。
是我心甘情愿与你一起坠落。那些并肩走在清冷街道上的夜晚,那些坐在一起抽的七星,那些一起流连的酒吧和PUB,那些,关于我们的记忆。
我喜欢看你一路高高扬着头,在我身边微笑,你的眼睛照亮一切阴霾。你递给我第一支烟,却依然是我的朝阳。你亲吻我的那天,我幸福得想要死掉。有别的小混混纠缠你,我同他们打架,挂了彩,被你拉着狼狈逃走。
我们跑过一条又一条街道,一直跑到再也跑不动了。于是你双手拥抱我,踮起脚尖,在我额头落下一个响亮的吻。
那一刻我决定离开你。
除非我能变得更强更勇敢,否则就没有资格爱你。
父母对我下了最后通牒,高中毕业后去国外念大学,我可以一走了之,可是你不能,你无路可退,所以必须急起直追。所以我拜托丛夕帮你补习,看你一天一天走回正常的轨道,变成一个令人满意的好孩子。
这样就足够了。
而我,已经无法全身而退。我只要在你身边保护你就好。那些纠缠不放的混混们,都由我一手搞定了。
络此,我要走了。你记得我曾说过吗,我想知道如果我消失了,你会不会哭?
亲爱的络此,请你等我回来。等我变得更勇敢更出色的时候,我就回来找你。如果你为我哭了,记得用瓶子把眼泪装起来。(PS:不许用水加盐冒充喔~~)
最后一句,你要好好的。

爱你的,经年

{11.}
日光灼热。闭上眼睛,闻到夏天的味道。
我从考场里走出来,背上爬满细密的汗珠。丛夕在门口等我,她朝我挥手,她一直在笑,她拉着我的手说:“络此,终于考完了。”
终于结束了。
“考得好么?”她问。
“嗯。你也不错吧?”我伸手拥抱她,紧紧闭上眼睛,“谢谢你,丛夕。”
女孩子笑意更浓,她突然凑过头来,在我耳边轻声呼唤,她说:“络此,络此,经年要走了。他来见你。”
然后我抬起脸,看到她身后微笑着的男生,穿白色T恤和磨白牛仔裤,踏一双nike的复古板鞋,他站在那里,像一个王子。
――经年。
“络此,我多么想念你。”

2006.6
《此去经年》 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先弃。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敢向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为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
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这世间从来就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就是萌芽上的

完整的:

http://tieba.baidu.com/f?kz=25642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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