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

作者&投稿:毋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善意取得制度就是无处分权的人将别人的财产转让给了第三人,如果受让方取得该财产的时候是善意取得的,受让方是拥有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给财产所有权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无处分权人承担。如果是恶意取得,取得人肯定要承担赔偿责任。

一、按规定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三条【善意取得的动产上原有权利的消灭】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二十条 【从物所有权的转移】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归属】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第三百二十二条【添附取得物的归属】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二、善意取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善意取得人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卖家没有处分权,也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房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起诉处理,法院也会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三...

善意取得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3)因善意取得系原始取得,受让人不承受标的物上原有的权利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转让处分的标的物须为动产;(4)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占有。受让人在接受财产时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时才为“善意”,否则为恶意,就不能适用善意取得;(5)善意受让人取得占有的动产须是依所有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占有的财产。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吗
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物权善意取得的情形具体有什么呢
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

善意取得制度中的“善意”
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善意取得”只能适用于法律允许转让的财产,对于法律不允许转让的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民法中的一项制度,对于有关追赃的问题应使适用刑法的有关规定。三、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以合理的价...

善意取得相关法律规定
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

指示交付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二、指示交付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根据我国法律制度对指示交付和善意取得的规定来看,指示交付也适用于善意取得,比如第3人没有把动产交给买家,反而把动产又转让给了其他人的...

民法上的善意和恶意
受让人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而受让人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支付合理对价的法律行为。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的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三、民法善意取得有什么意义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
如果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转让该财产,而在交易完成后因出让人的无权处分而使交易无效使其善意第三人退还所得的财产,这不仅要推翻已形成的财产关系还使当事人在交易中心存疑虑,从而造成当事人交易的不安全,法律为了避免这些不安全因素的干扰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一、善意取得应该满足...

颍泉区17816213564: 善意取得制度 -
周保紫丹:[答案]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颍泉区17816213564: 善意取得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周保紫丹: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从事交换的当事人往往并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财产,也很难对市场出售的商品逐一调查.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财产后,根据转让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使交易无效,并让受让人返还财产,则不仅要推翻已经形成的财产关系,而且使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活动时,随时担心买到的商品有可能要退还,不利于商品交换秩序的稳定.

颍泉区17816213564: 什么是善意取得制度?
周保紫丹: 善意取得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颍泉区17816213564: 论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周保紫丹:[答案] 善意取得制度又叫即时取得制度.即时取得,顾名思义就是在交易中须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约定一方在交了钱之后标的物(给付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用来交易的物)的所有权过一段期限后发生转移,则在此情况下不适用善...

颍泉区17816213564: 什么是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
周保紫丹: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又称动产所有权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制度.

颍泉区17816213564: 什么是善意取得
周保紫丹: 善意取得是指物权人将动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其余物权的制度,即使占有人无权处分该动产,善意受让人仍可以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或者其物物权....

颍泉区17816213564: 什么是善意取得 -
周保紫丹: 善意取得制度系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为目的,移转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制度.

颍泉区17816213564: 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是什么?
周保紫丹: 股权善意取得是指善意受让人从无权利人处受让取得的股权. 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法律问题....

颍泉区17816213564: 商标法善意取得是什么意思 -
周保紫丹: 原意为商标持有人(其实非商标权人)将商标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商标持有人为非法转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商标所有权,商标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商标.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擅自处分...

颍泉区17816213564: 论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
周保紫丹: 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以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这里的原物只限于动产,不动产不能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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