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第25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

作者&投稿:敞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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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返喊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梁链刑,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漏渣野》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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