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总公司的股东,对控股子公司有哪些权利?

作者&投稿:邸时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如何处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立子公司对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壮大经济实力以及当前企业改制中的资产重组、兼并、优化资产结构,使现有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子公司系母公司全资或控股设立①,母公司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往往会出现损害子公司的利益,而使子公司丧失生产经营自主权,甚至有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其公司谋取不法利益。以下笔者就如何把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必要控制尺度,以及如何认定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作粗浅探讨。 一、正确理解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立企业母子公司集团管理体制的目的,母子公司的相互关系应当是: 1、出资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子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全部由母公司投入,属独家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只有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家独资的子公司),其他公司只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控股子公司”②。另一种是非全资子公司,即子公司的资产是由母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个人共同投入的,只是母公司的投资比例达到控股的地位。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和依据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收益权。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发行债券,公司的年度预算,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根据需要通过公司章程列入重大事项决策内容。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者的合法权益,执行出资者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出资者谋求利益最大化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子公司都是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各自行使独立的法人行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运行。母公司在出资完成后,由出资者成为股东,同时丧失其财产权利,因此股权不属于所有权范畴③。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管理机构,母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子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受母公司的限制,母公司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干涉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母子公司这种平等关系也不是绝对的,例如法律禁止母子公司相互持股,即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而成为子公司股东后,子公司不得再向母公司投资而成为母公司的股东。母子公司之间应当既要发挥集团的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益的原则。 jxzyw.com、核心公司与主要成员的关系。母公司作为集团的核心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集团的长远规划、发展战略目标。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兼并、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的研发,协调集团成员企业间的关系。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管理集团的名称、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建立统一的营销网络和信息网络,以及有利于集团优势发展的其它功能。而作为集团的主要成员的子公司,应当无条件地服从集团整体的发展战略,自觉地接受母公司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母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建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目的就是要明确母子公司出资与被投资的关系,规范集团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及权限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应当遵守坚持产权管理的原则,以投资安全性、增盈性、增值性为目标,体现资产联结的管理方式;遵守坚持参与决策的原则,以参与子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为主渠道,体现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遵守有效监管原则,以母公司各职能部门监控的重要形式,体现集团集体式管理方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范围及权限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管理。所谓股权管理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子公司治理机构的运作,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股东直接经营管理公司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公司所有与经营的分离,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经理行使,股东并不直接经营管理公司。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并按规定选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通过子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来负起维护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责任。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层、决策层的主要领导可由母公司委派或聘任,但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并由子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④。 2、协调管理。主要是对各子公司间实行优势互补、资源互补、生产经营互补等协调管理行为。 jxzyw.com、发展管理。主要是对各子公司企业发展、长远战略的制定、重大技术改造、产品开发和投资方向等管理行为。 4、财务统计管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等规定,对子公司财务活动和资产运行状况进行监管行为,主要体现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信息及时向母公司报告,并合并财务报表。为维护投资者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母公司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要进行分析研究并给予必要指导。特别是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借款、担保、产品积压等特别予以关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平时监管。平时监管是指母公司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动作过程中实施权利指导、监督等具体管理行为。一是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包括生产经营月报、季报、年报,根据报表情况进行评诂分析,真实了解各子公司的真实情况,以便采取措施。二是对劳动用工、人事工作管理。包括劳力招用、人员分流、引进人才、干部使用、工资分配等内容。三是对信息管理。“信息就是资本”适应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是企业集团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问题。母公司要把子公司的市场营销信息、技术创新信息和开发信息纳入自己的视野,经常了解并对其进行管理和信息服务。 三、母公司的不法控制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子公司虽然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在法律地位上属于独立法人,但母公司通常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司和持有子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或出资者出资额占50%以上的公司,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额足以对子公司进行控制,因此子公司在业务上不同程度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母子公司之间实际是控制被控制的关系。如何认定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不法控制,即滥用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笔者认为,母公司实施控制行为,只要损害了子公司利益的,或者直接、间接为其谋取不法利益的,即构成不法控制,应当向子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不法控制属于侵权范畴,承担的是一种侵权责任,承担不法控制侵权责任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了控制权。这种控制在形式上既可以表现为是非法的,也可以表现为是合法的。 (二)损害了子公司或子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者谋取了不法利益。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并不是一致的,损害公司利益不一定必然损害债权人利益,损害债权人利益也并非必然损害公司利益。一般谋取不法利益是以损害子公司或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的,但母公司造成子公司和债权人利益损害,不一定就谋取了不法利益。下列行为应当视为母公司滥用控制权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⑤ 1、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者财产权利的; 2、未经子公司无利害关系董事或无利益关系股东同意与子公司签订合同的; jxzyw.com、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的; 4、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的; 5、其他损害被控制公司的行为。如母公司操纵股东大会、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作出侵害子公司以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等。 (三)造成损害或谋取不法利益与滥用控制权有因果关系。母公司造成子公司损害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只有是因为实施了不法控制造成的损害,才能构成滥用控制权,依法承担不法控制的侵权责任。否则,只能依据民法或合同法,承担一般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母公司只要构成不法控制,就应当向子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请求母公司承担不法控制侵权责任的主体,一般情况下是被控制的子公司,但被控制的子公司不要求或者拒绝母公司返还所获得的不法利益并赔偿相应损失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子公司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此外,母公司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子公司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撤销权诉讼。 不法控制行为是母公司利用优势,即实施控制权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行为,具有显失公平民事行为的特征。由于该行为是发生在公司集团内部,并且大多产生于关联业务中,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相区别,如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从权利人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全资子公司(Wholly-owned subsidiaries)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在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当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全资子公司作为一个独资的子公司,实际上是“一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修订之后,于2005年10月27日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会议上决议通过。 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在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前,只有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2006年1月1日《公司法》修订后,容许设立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公司只有A公司一个股东,即A公司拥有B公司 100%的股权,则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对于全资子公司,《公司法》有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股东为自然人的不能投资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

  3、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 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 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 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 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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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叫子公司和公司股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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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区13178378152: 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在占有股份比例上有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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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区13178378152: 集团,控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
善琪爱益: 分公司没有独立财权,财务由集团或上级公司直接派人管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拥有独立经营资格,在集团财务审计时,按照投资方持股比例,合并报表,子公司损益计入总公司.还有参股企业,也就是不控股的企业,如果持股比例大于20%,也要合并报表.

新兴区13178378152: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分. -
善琪爱益: 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并且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一般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称为“绝...

新兴区13178378152: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应该如何理解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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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区13178378152: 控股集团和子公司的权力结构?权力一般怎么分配? -
善琪爱益: 我觉得这要看你是构架是控股公司制还是事业部制了,事业部制的话,下面的子公司只是对外的一个符号,在内部就是一个生产单位或者类似于业务部门,其他决策权力比例生产计划,销售,人事,财务都在母公司;而控股型或者股权投资性质的公司,子公司的权利比较大,一般母公司只是派财务总监,或者总经理等,或者通过事业计划、预算等来控制子公司. 有时候不一定就是严格的事业部制或者控股公司制,与公司的历史传统和公司文化还有很大关系.

新兴区13178378152: 公司跟子公司的关系的确定 -
善琪爱益: 母公司是指控制着子公司的公司;子公司则是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而分公司则实际上属于公司依法设立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的分支机构. 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一般来说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称为"绝对控股";如果子公司的股东较多其中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称为"相对控股".

新兴区13178378152: 控股子公司需持股多少
善琪爱益: 控股子公司需持股50%以上.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

新兴区13178378152: 控股股东的权益 -
善琪爱益: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

新兴区13178378152: 有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问题? -
善琪爱益: 1、如果该公司有网站,通常会在公司介绍部分出现母公司信息,因为一个强大的母公司,只会给这个小公司带来正面影响,因此,通常都会着力宣传.2、如果公开来信息太少,可到注册地通过工商调档的方式察看投资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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