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全文

作者&投稿:经瑗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

(2012年3月2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发布根据9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以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沣东新城(以下简称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征收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

  第四条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棚改、财政、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信息平台,加强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纳入房屋征收信息平台。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征收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征收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向市征收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工作由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二)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确认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相关文件;

  (四)征收补偿方案。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十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

  第十一条实施房屋征收时,以房屋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公有房屋租赁凭证计户补偿。

  第十二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下列手续:

  (一)暂停办理房屋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及分户手续;

  (二)暂停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手续。

  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三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根据前期调查、征收费用概算等情况,按照本办法规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五条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按照规定将评估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用于征收的补偿资金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实行产权调换的,应当落实产权调换房源。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应对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征收范围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八条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章补偿

  第十九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合法的建筑应当给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根据其剩余使用年限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未载明建筑面积、用途或者建筑面积、用途有争议的,市、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组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据本地城市规划提供征收范围内或就近的房屋。

  第二十三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信用管理、估价技术标准、估价纠纷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

  第二十五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应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用同一估价时点,采用相同价值内涵及技术路线进行评估。

  市征收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人对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征收公有房屋的,应当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被征收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征收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七条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

  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的,按产权调换房屋区位,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至20%的套内建筑面积,具体奖励面积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近上靠户型进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为私产的,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评估价值结算差价。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不结算房价款。

  公摊面积部分均不结算房价款。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除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外,不结算差价;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不结算房价款;未达到相近户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的50%结算。

  第二十九条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征收独立营业用房采取大厅式营业用房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评估价值结算差价。

  公摊面积部分均不结算房价款。

  第三十一条征收营业用房和其他非住宅用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因城市规划等原因,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的,按产权调换房屋区位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0%至30%的套内建筑面积,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不予结算房价款,具体奖励面积在征收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三十二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未向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应当在过渡期内按下列规定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费用:

  (一)征收住宅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500元/月的,按500元/月支付。

  (二)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1%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三)征收办公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四)征收仓储及其他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2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第三十三条产权调换房屋为多层房屋(七层以下含七层)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小高层、高层房屋的过渡期限一般不超过30个月。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超过补偿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第三十四条因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其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和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理提存公证,在当事人协商或诉讼结果确定后支付。

  第三十五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偿费:

  (一)搬迁补偿费2000元/户。

  (二)涉及固定电话移机、空调、有线电视、宽带网迁装等费用,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收费标准给予补偿。

  (三)涉及设备搬迁的,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货物运输价格等规定支付搬迁补偿费。

  第三十六条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之日起20日内搬迁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给予每户1.5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5万元奖励;20日至30日内搬迁的,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再增加1万元奖励;超过30日搬迁的,不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产权调换房屋的层次、朝向等,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按照交房顺序号自主选择,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条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二)产权清晰;

  (三)达到入住条件。

  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最小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每种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之差不低于8平方米。

  第三十九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区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作出补偿决定前,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补偿决定方案报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备案。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一条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四十二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凭证等相关资料一并缴回,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实行产权调换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给被征收人及时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被征收人应当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缴存产权调换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四十四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七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八条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和市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5月1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公布的《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按照原批准的实施方案,继续沿用原有规定执行,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




西安2020年小学毕业生人数
廉租房(合同期内)子女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提供)、《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拆迁户子女各城区要求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以各城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以未央区政策为例:因城区改造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就学学区...

西安工业大学和西安财经学院哪个学校的mpacc好考
复试名单未区分专业,拟录取名单无初试成绩,故无法做2019年复录详情分析,如下为2018年的,可参考:录取全日制25人(含退役1),非全日制13人;拟录取全日制初试最高分230,最低分165。019年会计硕士全日制,学制3年,1.2万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学制3年,1.2万元\/生学年。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

西安有几个体检中心
地址:西安市_邑区_陂东路与东城路十字东北角。\/iknow-pic.cdn.bcebos.com\/72f082025aafa40fffc3d5d7a464034f78f019b6"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72f082025aafa40fffc3d5d7a464034f78f019b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

019是哪国的电话区号?
在中国大陆地区,欲拨打国际长途电话(包括港澳台),需加国际冠码“00”,后加国际区码及用户电话号码等,才可接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交换机结构采用四级汇接辐射长途电话网络:C1局为大区中心局或对国外交换机,设立于8个大城市: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南京市、武汉市、成都市、西安市、广州市。

微粒贷属于哪个银行的
其中,国有股东占总股本比例为49.62%。截止2017年末,天津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有1家营业部、6家中心支行、7家一级分行及6家二级分行,共计241家营业机构。出资设立了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村镇银行以及宁夏和新疆自治区7家津汇村镇银行,机构布局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天津银行是2018年...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教务处办公室 1号教学楼1层007 电话81483042 教务处教学科 1号教学楼1层017 电话81483044 教务处学籍科 1号教学楼1层019 电话89011334 教务处考务科 1号教学楼1层022 电话81485522 二、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是经国家教育...

急急急!迈克尔杰克逊的电影this is it西安哪里还能看?
您好,this is it在西安已经全部撤线了。下面是今天的西安各影院情况,请参考。西安保利博纳影城 台阶式座椅停车场餐饮区游戏厅残疾人通道儿童娱乐区数字化影院系统索尼动态数字立体声数字光处理 西安市长安中路2号雁塔文化新天地广场(纬二街十字西南角)710054[地图]暮光之城 :117:525 | 126:::320 |...

中国行程最远的火车??
在中国境内称为K19\/20次列车,是俄罗斯铁路运行于俄罗斯联邦首都莫斯科至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的一趟国际联运快速列车。现由俄罗斯铁路全程负责客运任务,是中国境内始发终到的首对国际联运列车。其中北京至莫斯科每星期六在北京站发车,运行142小时58分,于下星期五抵达雅罗斯拉夫利站,使用车次为019次(K...

有没有人知道从台州仙居县到西安怎么走最近,,,
2) 沿沪陕高速公路行驶1.3公里,朝西安\/山阳\/武汉\/商洛西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沪陕高速公路 3) 沿沪陕高速公路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沪陕高速公路 4) 沿沪陕高速公路行驶12.0公里,直行进入柏朵山隧道 5) 沿柏朵山隧道行驶370米,直行进入沪陕高速公路 6) 沿沪陕高速公路行驶11.8公里,直行进入金岭隧道 7) 沿金岭...

西安库博恩物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西安库博恩物资有限公司是2010-06-08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5号蔚蓝机电广场2D019号。西安库博恩物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04556953974H,企业法人陈亚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西安库博恩物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

东陵区19671414535: 全国各地对于拆迁中的公摊面积是如何规定的
谭雯托普: 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详细规定到公摊这个程度上,民法典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是怎样
谭雯托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是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土地进行货币补偿,或者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二者结合补偿.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是怎样的
谭雯托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1、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需要先进行项目征收的立项工作,并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查以及摸底;2、房屋征收的部门草拟关于房屋征...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谭雯托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有:1、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项目业主和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业主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项目...

东陵区19671414535: 拆迁时选择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计算在内吗 -
谭雯托普: 拆迁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时,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详细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般是计算在内的,各地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 1、山东省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补偿房屋的公摊...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皮拆迁具体怎样补偿
谭雯托普: 1、拆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皮的补偿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房屋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并且,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费用和奖励.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
谭雯托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标准是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需要对危房、落后地区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情形的,可以征收房屋.《国有土...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复议该如何
谭雯托普: 1、对于房屋征收不服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经当事人申请交由房屋征收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东陵区19671414535: 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
谭雯托普: 1、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有以下部分: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2)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东陵区19671414535: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1.5倍已取消了吗
谭雯托普: 一、国有土地征收补偿1.5倍已取消了吗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

本站内容来自于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站立场,仅表示其个人看法,不对其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作任何的担保
相关事宜请发邮件给我们
© 星空见康网